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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她像一阵旋风似的从门口冲了进来。

    “我的衣服已经送来了吗?”

    “没送来,小姐。”使女答道。“我也不大相信今天这衣服还会送来。”

    “当然不会送来了。我这个懒家伙。”她嚷道,声音里正颤抖着一阵强压下去的抽泣。“现在是十二点,一点半我就该乘车出门到普拉特尔公园去看赛马。这愚蠢的家伙害得我去不成了,碰巧今天的天气这样好。”

    她火冒三丈,猛的一下子她苗条纤秀的身子靠到那张狭窄的波斯长沙发上,这张长沙发罩满了毯子和流苏,放在这间布置得光怪陆离,然而俗不可耐的闺房的一角。她全身气得索索直抖,她没法去参加马赛,在这场赛马会上,她作为众人熟悉的贵妇和著名的美女,曾经扮演过最最重要的角色,从她那狭窄的戴了许多戒指的手缝里流下滚滚热泪。

    她就这样躺了几分钟,然后又稍稍抬起身子,这样她的手就可以够着那张英国式的小桌,她知道她的巧克力糖就放在这张小桌上,她机械地把糖一粒一粒地送进嘴里,让它慢慢化掉。她那沉重的疲劳感,整夜的辗转不眠,屋里凉爽的半昏半黑的光线和她那巨大的痛苦合在一起,同时发挥作用,使她慢慢地进入梦乡。

    她睡了大概一个小时,睡得不沉,没有做梦,半睡半醒,还多少意识到一些身边的事情。她长得非常漂亮,尽管此刻她的眼睛闭着,但在平时这双眼睛灵活地流盼,是她身上最吸引人的东西,只有那两道精心描过的眉毛赋予她一种社交场上的贵妇人的样子。不然,人家真会把她当作是一个正在沉沉入睡的孩子,她脸上的轮廓线条是那样的清秀,那样的匀称,睡神从她脸上她因为失去了快乐而产生的痛苦一扫而光。

    快一点钟的时候她醒过来了。她对自己竟睡了一觉感到有些吃惊,渐渐地所有的事情她又都记起来了。她拚命地打铃,神经质地一再打铃。使女应声又走进房来。

    “我的衣服送来了吗?”

    “没有,小姐。”

    “这个该死的家伙,他明明知道我需要这件衣服,现在完了,现在我没法儿去了。”

    她激动地跳了起来,在狭窄的闺房里来来回回跑了几圈,然后把脑袋探到窗外看看她的马车来了没有。

    当然,马车已经来了。只要这个该死的女裁缝来了,一切都会配合得完美无缺,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呆在家里,她渐渐地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她不幸极了,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女人像她这样不幸。

    可是悲伤几乎给她一种快感,她无意中发现,在悲哀中自我折磨有它独特魅力。在这种感情支配下,她命令使女把她的马车打发走,马车夫非常愉快地接受了这道命令,因为在赛马的这一天他可以做一笔好买卖。

    可是她刚看见这辆时髦的马车飞驰而去,她就已经后悔下达了这道命令。如果不怕害臊,她恨不得自己就从窗口把这辆马车叫回来,因为她是住在维也纳最高贵的地区,住在格拉本街。

    好,现在全完了。她关在屋子里,就像士兵被罚关禁闭不得离开营房一样。

    她闷闷不乐地在屋里乱转。这狭窄的闺房里塞满了东西,从最劣等的破烂货到最精致的艺术品,应有尽有,毫无选择,趣味低下。她在这里感到极舒服,更有那二十种不同的香水混在一起的气味,以及刺鼻的烟味,屋里每样东西都沾上了这种气味。这一切第一次使她如此厌恶,甚至那些黄皮装帧的普列沃斯特的小说集今天对她也失去了魅力,因为她总是一个劲地想着普拉特尔公园,想着她的普拉特尔和欢乐草场上的赛马。

    这一切全都落空了,就是因为她没有漂亮的礼服。

    这简直叫人伤心痛哭。她靠在圈手椅里,心灰意懒,又想昏昏睡去,以此消磨这整个下午的时光。可是这法子不灵,眼皮合上,又老是一个劲地硬要张开.想看亮光。

    她便又走到窗前,俯瞰那被太阳晒得发亮的格拉本街的人行道和那上面匆匆来去的过往行人。天空澄碧如洗,空气和煦宜人,她投身旷野的渴望越越强烈,越来越迫切,不觉心急如焚。突然,她闪过一个念头——独自一人到普拉特尔公园去,既然她坐不上饰满鲜花的彩车,至少也得看看彩车,她可不能不去普拉特尔。这样,她就不必身穿高贵的礼服,穿一身朴素的衣服甚至更好,因为这一来,别人就认不出她来。

    有了这个念头她很快就下定了决心。

    她打开衣柜,挑选衣裙。满眼都是鲜亮刺目,花里胡哨,大红大绿的颜色,看得人眼花缭乱。她挑来挑去,丝绸在她手中沙沙作响,她真不知道挑哪件才好,因为她所有的礼服几乎都有一个明确意图,那就是引入注目,而这正是她今天想竭力避免的。找了半天,终于有一抹天真而愉快的微笑一下子浮现在她的脸上。在柜子的角落里,她发现了一身简朴的、近乎寒酸的衣衫,满是灰尘,压得很皱。引她微笑的不光是她发现的这身衣服,还有这件纪念品引起的历历在目的往事。她想起那一天,她穿着这身衣服和她的情人一起离家出走,想起她和情人一起享受到的许多幸福,然后又想起她以幸福为代价换来华裳丽服的日子,先是充当一位伯爵的情妇,继而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情妇,接着成为其他许多人的情妇……

    她不知道自己干吗还留着这身衣服。但是这身衣服现在还在,她很高兴,她换上这身衣服,在笨重的威尼斯大镜子前左顾右盼,不禁对自己的模样感到好笑,她看上去规规矩矩,一个市民家的姑娘,天真烂漫,像甘泪卿似的纯洁无邪……

    到处乱抓乱摸了一阵,她也找到了与衣衫配套的帽子,然后笑吟吟地冲着镜子看了一眼,只见镜子里有位市民家的少女穿着星期日的盛装同样笑吟吟地向她回礼。于是她出发了。

    她唇边挂着微笑走到街上。

    起先,她感到每个人想必都会觉察到,她其实并不是她装扮出来的那种人。

    但是,那在正午的骄阳曝晒下从她身边匆匆走过的稀稀落落的行人,绝大多数都没有时间去打量她。慢慢地,她自己也真的进入了角色,一路遐想沿着红塔大街走了下去。

    这里,一切都在阳光的沐浴下熠熠生辉。星期日的气氛从身着盛装、心情欢快的人们身上传给了动物和其他东西,一切的一切都闪闪发光,光彩夺目,向她欢呼,向她致意。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五彩缤纷、热闹非凡、熙熙攘攘的人流,这种场面其实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她只顾傻瞧傻看,差点儿撞上一辆马车,这时她不禁自语:“简直像个乡下姑娘。”

    她于是稍微注意起自己的举止来。可是当她走到普拉特尔大街的时候,突然看到她的一位爱慕者乘着时髦的马车紧贴着她的身体驶了过去,距离近得她都可以扯到他的耳朵,她也真恨不得去扯他的耳朵一下呢。这时候,她又忘乎所以起来。可是那位爱慕者摆出一副高贵的样子,懒洋洋地把身体往后靠着,竟然没有注意到她。于是她放声大笑,笑得那位爱慕者回过头来。要不是她飞快地用手绢遮住脸,真说不定会被那人一眼认出。

    她兴高采烈地继续往前走,不久就挤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这些人在星期天穿着鲜艳的衣服成群结队地到维也纳国家圣地去朝拜,到普拉特尔公园的~些林荫道上去漫步。普拉特尔河边草场绿草如茵,林木森森,没有幽径,这些横穿草场的林荫道,宛如铺在茵绿草地上的白色木板。她的疯劲不知不觉地与人群的欢快情绪融为一体。人们被星期天的欢乐气氛所感染,为大自然的迷人风光所鼓舞,全然忘记了星期天前后那六天的枯燥无味和繁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