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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退缩还是奋进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两瓶老酒

    青橙并非一根筋拧到底的人。有了台阶,她自然也不愿意和江臣继续僵持。

    她顺势将视线从江臣脸上移开,转向书店门口,只看到一个样貌普通到都找不到任何鲜明特点的人倚着门框。

    男子左手扶着门框,右手则拎着两瓶500毫升装的蓝星二锅头。其脸上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得吓人。身体歪歪扭扭,仿佛被大风修理过的野草。眼睛似睁非睁,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青橙将手里染血的纸巾扔掉,换上职业化的笑容:“客人有什么需要?”

    男子抬起拎着两瓶白酒的右手,晃了晃:“我不叫客人,我叫农涛。我也没什么需要。来这里,无非是找江老板叙叙旧,顺便喝一杯。”

    听闻对方是来找江臣叙旧的,青橙也就没有再多言什么,坐了下来,安静看起了杨大伟的故事。

    至于她自己的过去,来日方长,总有弄清楚的时候,也不必急于一时。

    农涛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走到江臣对面,扶着柜台,嘿嘿笑道:“江老板,好久不见。”

    江臣抬起头,笑着回应:“也没多久,不过五十年而已。”

    将酒瓶重重放在柜台上,农涛呵呵笑道:“是啊,我都忘了,对于我来说,五十年太过漫长,但对于江老板如此人物来说,五十年,真的是太过短暂了。”

    似乎是因为喝酒太多的缘故,他说话舌头都有些打结。

    “客人醉了。”

    农涛挥挥手:“我没醉。”

    然而因为上半身用力,重心不稳,他直接向地上倒去。好在扒住了柜台边缘,不至于摔得太惨。他想要站起来,可挣扎了半天,都没有足够的力气,最后只好转过身体,背靠柜台,伸直双腿坐了下来。

    “来之前,我挺害怕的,怕江老板会记不得我。”

    “我记得每一个客人。”

    “即便这样,我还是想要谢谢江老板,真的。谢谢你记住我。被人记住的感觉,实在是太久违,太令我怀念了。如果不是我已经一把年纪,估计都要哭出来了。”

    “往后的日子还长,渐渐的,客人自然就会习惯了。”

    农涛哈哈大笑:“江老板,五十年过去了,你不仅样貌一点没变,说话也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能够一针见血,戳中我的痛处。”

    “从这离开的前二十年里,我每天都这么觉得,以为只要时间一长,就能习惯被人遗忘的生活。中间十年,我是真这么觉得。可后来这二十年,非但没有习惯,反而越发得受不了。要不是还有总局里那个老头子,靠着一份档案,勉强知道有我这么个人存在,偶尔跟我说几句话,我觉得我可能早就疯掉了。”

    说了些憋在心里快五十年的话,农涛不禁觉得心里的几块石头落了地,肩上也轻松了一些。身上有了些力气,他也不想再坐在地下,手撑着地面站起来,站在原地转了个圈,仔细打量了一下书店的装饰,感叹道:“还好书店没怎么变。位置没变,招牌没变,装饰也没怎么变,不然,我今天还真的很难找到这个地方。”

    江臣点点头。

    农涛说的一点没错。

    五十年前,书店的位置其实是在梧桐市的郊区角落里。五十年过去了,书店的位置其实没动,但却从郊区角落,成了梧桐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之一。

    “梧桐市近些年发展太快,变化挺大的。”

    “是啊,变化是在是太大了。我记得那个时候,梧桐市虽然久负盛名,但也就是一座低矮的小城。但现在你再看看,到处高楼大厦,一座赛一座的高,城区面积也比以前大了太多。以前我只需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够绕着整个城区跑一圈。但现在估计没两个时辰,跑不下来。”

    江臣提起茶壶,倒了杯茶,递至农涛面前:“客人喝茶。”

    “农涛愧不敢当。”农涛指着桌上的两瓶酒:“今日农涛前来,不是想来蹭书店的茶喝,而是想请江老板喝酒,以表达农涛心中的感谢之情。”

    江臣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酒了。”

    “莫不是江老板嫌弃农涛今天带来的酒不上档次,那且稍等我片刻,我去换两瓶上档次的。”

    “客人说笑了,我何德何能,敢嫌弃这酒?若我没看错,这瓶子的造型,可是五十年前的老款式,现在早已绝版了。要是拿出去卖,准得有不少识货的卖家争着抢。”

    农涛开玩笑道:“江老板怎么没资格嫌弃?我在来的路上跟一位老同志聊天时还听说,这里的地价可比五十年前翻了五十倍不止。说来江老板真是好眼光,几十年前便选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误打误撞罢了。”

    农涛拿起其中一瓶酒,看着上面的生产日期,笑道:“江老板好眼力,这酒是我五十年前买的,准备那次任务功成之后,和几个兄弟一起庆功用的。但可惜的是,最后任务没成功,一起去的几个人,也就剩我一个。所以酒也就留了下来。”

    “客人请节哀。”

    农涛仰起头,看着白净的天花板。

    等了许久,眼角都没有液体流淌下来。

    过了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经习惯了,也没有什么好悲哀的。

    农涛拧开一瓶酒,轻轻摇晃几下。一股浓烈的,但是有些呛人的酒香从瓶口跑出,瞬间弥漫了整个书店。

    农涛眯起眼睛,用鼻子小心品尝着这来自五十年前的醉人味道,感叹道:“还是这个熟悉的味道。”

    其实这酒香一点都不诱人。

    毕竟五十年前,梦之国才从愚昧的封建时代走出来。持续了数十年的战争让这片土地变得满目疮痍。物资缺乏,技术落后,人民挣扎在温饱的边缘。

    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酝酿出像后世这般百花齐放式的现代化美酒?

    如果硬要说起来,这种一无是处的酒唯有一点优点,那便是容易上头。除了个别天赋异禀的酒中豪客,大部分人只需那么寥寥两杯,便可以顺利的醉生梦死过去。

    这在现代来说,或许不能说是优点,反而算是缺点,但在那个一切都缺乏的年代,却是当之无愧的优点。

    现在人恐怕很难想象到,正是这种粗糙又低廉的酒香味,在那个迷茫又混乱的年代里,带给了无数梦之国人难以想象的安慰。

    只闻了片刻这种酒香,一直觉得自己没醉的农涛觉得自己醉了。

    “这在当时,可是抢手货,喝着倍有面子。那个时候,都是定额的,每个人只能买一瓶。我这几瓶酒,还是用了我们好几个兄弟的份额。”

    往嘴巴里倒了一口辛辣的酒液,农涛没有第一时间咽下,而是在唇齿间细细品尝了好一会儿这份难得的味道,才恋恋不舍地将这酒液送入早已寸断的肝肠处。

    他砸吧着嘴巴,看向书店门外。

    天色已经昏暗下来,马路两边路灯亮起。

    看着这昏黄灯光,农涛只觉眼前一片恍惚。而他也随着唇齿间残余的辛辣味道,回到了五十年前。

    那时候,他才从宗门里修炼出来,嘴边的胡须都没长密。但他的心却已经不知道摘下了多少高挂天上的星辰。

    当然,那都是发生在梦里。

    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他并非天才,甚至也非英才,不过就是个普通人。

    他的宗门也很普通,修习的功法更普通。

    之所以能够加入调查局,不过是因为在过去的数十年来,那些天才和英才都死了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高傲如调查局,也不得不降低自己的门槛,广纳以前根本看不上的“人才”。

    说是“人才”,其实是美化的说法。后来的农涛觉得,他们这一代调查局修士更像是工具人,一群可以随时牺牲的工具人。

    青黄不接的年代,需要一波人在后起之秀长成之前,撑起梦之国那稚嫩的脊梁。

    事实上,极高的死亡率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那时候的农涛显然不明白这一点。

    无独有偶,他所在的候补小队中,其他五名成员也不懂这一点。

    他们是那样的意气风发,丝毫不觉得自己这些候补成员比那些正式的秋风小队成员差什么。

    初出茅庐的他们,在听腻了无数英雄的故事之后,是那样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

    不过最开始的一个月,调查局似乎忘掉了他们的存在,一直没有给他们安排任务——当时调查局安排他们在梧桐市内巡逻,但这种任务在这些渴望建功立业的年轻人看来,当然不能算任务。

    他们只能每日下班后,在梧桐市繁华地段的烧烤摊上,就着限量的羊肉串和不限量的韭菜,平分一瓶蓝星二锅头。将四溅的唾沫化作千里取人首级的飞剑,过一过杀妖立功的瘾。

    其实现在想想,那样的日子挺不错的。

    一群志趣相投的朋友结伴生活。除了不能杀妖以外,一切都是那么的惬意。

    每日马不停蹄地游走于梧桐市的大街小巷,在寻觅着妖物作祟之际,制服些许凡人罪犯。偶尔的时候,还能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

    下班喝醉之后,还能去玩一些只有他们这几个人才会玩的游戏。

    比如比赛谁能更快地从梧桐市东边城墙处,跑到西边城墙处,在蒙着眼的状态下。

    又比如谁能尿得最远。

    还比如,在空旷寂寥,寒风呼啸的城墙上,手搭着肩,并成一排,一边奔跑,一片高声唱着那些气势恢宏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歌曲。

    我们最常唱的是那首来着?

    农涛又灌了一口酒,借着辛辣的味道,才从酒醉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想起了那首似乎已经埋入他血肉深处的歌。

    他忍不住张开嘴,轻声哼唱起来: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