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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郡王

                      快年下了,宫里已经有了许多过年的氛围。朝歌很喜欢,她都冷清了二十多年了,突然这两年变得有人关心和疼爱,她怎能不欢喜?

    不得不说,这古代的年味儿就是比现代强,不过要守的规矩也是真的多。

    罢了罢了,总不能鱼和熊掌兼得吧?现代倒是没什么规矩,可这年味儿也彻底没了。

    朝歌这几日正琢磨着炸鸡。她其实非常喜欢吃炸鸡,只是在现代每次吃完都要多运动消耗热量。纵使古代这饭再可口,也架不住朝歌对垃圾食品的想念。

    “宛芹,咱们宫里还有生鸡肉吗?”

    “有,和其他的东西放一起呢,都是御膳房刚送了来的,新鲜的很。”

    “走,跟我研究点好吃的去。”朝歌咂咂嘴,欢快的从软榻上跳下来,拽着宛芹往厨房奔。

    朝歌歪着头想了想,她也不知道该放些什么来腌这些鸡肉。她凭借着自己对炸鸡滋味残存的印象,放了胡椒粉、盐、白糖、花椒、生姜也就是了,又加了花雕酒去腥。

    接着她用鸡蛋拌了面粉,让腌制好的鸡肉在里面滚了一圈,下了油锅,让它们自由自在的游会儿泳。

    宛芹好奇的看着,不时打个下手。她知道自家主子又要做一些新鲜玩意儿来吃。只是看着朝歌生疏的样子,她真的会做?

    炸鸡新鲜出炉了。

    满院子都是香气扑鼻的炸鸡味儿,很多人都被吸引了过来。

    朝歌抽抽鼻子,闻着味道感觉应该不会差,起码毒不死人。

    她端着盘子,伸向众人“那个你们谁来试一下?”

    众人都犹犹豫豫的不敢下手,还是双叶胆子大,伸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

    “好吃!”

    众人一哄而上,很快就将那盘子炸鸡抢光了。吃过的无一不赞叹,朝歌看着空了的盘子,目瞪口呆她都还没吃呢。

    还是宛芹给她抢了一块,她放进嘴里,虽然说比不上现代的炸鸡好吃,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没办法,她只好又炸了一些。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炸出来果然好了很多。她特意嘱咐宛芹,装些给白锦森送去。

    看着宛芹雀跃的样子,她忍不住笑起来。想想自己也是在十八岁的年纪,遇到了现代的他。

    可能真的是她见过的世面太少了,才会如此轻易就被他蒙骗,以至于分分合合这么多次,只是因为自己舍不得他对自己的好。

    她又想到了奕若,既然芸棋把奕若交给她,那她就一定要好好待她,不能让她走上自己的路,因为别人对自己的一点好,就感激涕零。

    下午时,白锦森提着空的食盒来了。

    不是一个,是好几个。

    都是宛芹之前送出去的。

    朝歌正在吃自己做的炸鸡,宫里的生鸡肉都快被吃完了。她看着白锦森“呦,我以为您把我这里的食盒都拿去卖了呢,原来您知道还回来啊!”

    白锦森让宛芹把食盒拿走,两人不小心碰到手,宛芹忙收回来,嘴角带笑眼中含情的跑走了。

    “啧啧啧啧啧。”朝歌吃着炸鸡,毫无形象的咂嘴调戏白锦森,“有进展呀。”

    “去你的。话说你这炸鸡真是有水平,嗯,在这里能吃上炸鸡,我也知足了。”

    朝歌将盘子递给他“怎么就知道吃。不是我说你啊阿森,这都快两年了,你跟我们宛芹怎么一点进展都没有?你到底喜不喜欢宛芹?”

    白锦森低下头“喜欢吧。”

    “什么叫喜欢吧?你这么大人了,喜不喜欢不知道?让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有什么呢。”

    “谁要跟你有什么?呸。”白锦森佯装唾弃,又道,“我也怕辜负她。”

    朝歌默了,岔开了话题。她自己都已经这样了也就算了,难道还要拉白锦森和宛芹下水吗?

    还是等哪天,白锦森真正没有顾虑了再说吧。

    今年过年整的很热闹,朝歌旁边就是南书,南书旁边是南绘。只是最前边,皇上身边属于皇后的位置,是空的。

    朝歌早知道皇后不会来。皇后卧床不起,病体缠绵,如何强打精神来宴席之上欢歌笑语?

    前几日她还和温贵妃一起去看了皇后,朝歌还带了炸鸡,可皇后只尝了一小口就没胃口了,那些炸鸡都进了孩子的肚子。

    不过皇后虽然缠绵病榻,人也消瘦憔悴不少,但还是对她露出了笑容,夸赞她手艺精进不少。

    除夕夜宴虽然简办,但总体而言还是不错的。歌舞升平,欣欣向荣。

    南书是后进宫的,对宫中之事不甚了解。她悄悄问朝歌“姐姐,那个一身草原装束的人是谁呀?”

    “哦,那个是今年才回来的一个王爷吧好像,是硕郡王。他一直在很远的草原住,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是才回来的,我也是第一次见他呢。”

    “哦哦。”南书点点头,很乖的自己吃饭,不时瞅两眼硕郡王。

    硕郡王从草原回来的,难免有一股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气。皇上对他虽然算不上亲近,但到底也算客气。

    他站起身问“臣弟在外,想念皇兄与皇嫂。今日皇嫂因何未到?”

    “皇后身体抱恙,你不必挂心。”

    硕郡王点点头。

    又到了轮流敬酒的环节,硕郡王饮着酒看着,觉得这些女人都是俗物,也就姣妃进献的舞姿能让他眼前一亮。

    终于轮到最末的博答应了,博答应站起身端起酒杯,吟了一首诗“北风吹雪四更初,嘉瑞天教及岁除。半盏屠苏犹未举,灯前小草写桃符。除夕夜宴降雪乃祥瑞之兆,臣妾愿皇上福寿安康,万岁万万岁。”

    皇上再不待见她,也不愿在除夕夜宴上拂了她的面子,只好附和两句,让她坐下了。

    这几句诗让硕亲王眼前一亮。他长期生活在草原,很难遇到这么有才华,这么诗情画意的女子。他之所以一直未娶亲,就是因为他并不喜欢草原女子奔放的做派。

    相比之下,博答应的才情很对硕亲王的胃口,而且长相很柔和,弱柳扶风的,一下就戳中了硕亲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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