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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一八章 姑爷分家(下)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阳春三月,京畿道税改结束,秦王决定回家。王车驶出长安,亲王卫盔明甲亮,旌旗招展。车辚声急速向东,行至山麓小镇,见翠树成荫,绿草如织,回家路上心情畅快,不禁念出李太白的诗句。

    一路观风景,尤爱晨光树影小桥流水,若再能见到飞檐楼阁啼莺舞燕,更是让秦王殿下诗兴大发:“春山暖日和风,阑干楼阁帘栊,杨柳秋千院中。啼莺舞燕,小桥流水飞红。”

    “御哥哥好诗才。”

    “嗯…,这不是我作的。”

    “那是何人?”

    “山中白氏高人。”

    在这将近三个月时间里,秦王先是去汉中转一圈,又跑到长安逗留许久。在别人看来他也没干什么正经事,整日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嘻嘻哈哈,带着他的牛角髻小夫人和老老小小的奴才们悠闲度日。

    曾经在凤州推行新政,也就是马马虎虎,睁一眼闭一眼;后来又去“剿匪”,结果匪一个没剿到,却把一窝镖师差点崩死;而史晃带队去追货,只追回来三成。其实苏御知道,他追回来最少八成。既然如此,少五成哪去了?想必都在官员的钱袋里。

    在凤州胡搅一通,又跑去长安,代替军务忙碌的十公子给新死的十六弟分家。结果分家过程中碰到案情。秦王闲着难受,亲自去破案,结果遇刺,差点把小命儿丢了。

    虽然高层人士心知肚明,这刺杀绝不是因为分家引起,可坊间传闻就说是于氏雇凶杀人。

    说来,分家的事并不复杂,十六公子唐远活着时,于氏就看张氏不顺眼,于是找来一名戏子,算计张氏。

    那戏子年轻、高大、英俊,被于氏包装成腰缠万贯而又情有独钟的痴情角色,言说是贩米富户孙家独生公子。公子今年二十五,从未婚配过,只因未碰到有缘人。用后世话说,就是典型的女频男主。什么女人能扛得住这种传说中才会有的完美男子?张氏终于抵挡不住诱惑,与那米商勾搭起来。

    于氏打算等他们苟且到一处,再带着人去抓,可这时唐十六病倒,张氏整日哭哭啼啼,不出家门。这时于氏又生新计,等唐十六一蹬腿,就约“米商”动手。可那时张氏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她打算分完家产再走。毕竟她还有一个儿子。

    这时于氏就撺掇马氏给张氏送信。

    于氏之所以不亲自送,是因为她与张氏以前就吵过架,直到唐十六死,他们已七八年不言语了。

    结果性格懦弱的马氏,在于氏的威逼利诱之下,真的把那封信交给张氏,还劝道:碰到痴心人不容易。人家说了,若你带着钱去找他,反而觉得你信不过他,让你们的爱情变得不够纯洁。妹妹要知道,人家可是富贾之家,岂能在乎你分的那点小钱儿?因为小钱儿而伤了感情,多不值得?

    张氏见到痴情米商亲笔手书,感动至极。

    米商信中言辞之肉麻,看得苏御咋舌,原文是:“不在乎卿卿贫寒富贵,只在乎与卿长相厮守;不在乎卿卿可曾婚配,只在乎卿之一颦一笑一餐一饮一寒一暖;不在乎卿卿曾孕子,卿的就是吾的,吾的亦是卿的。卿中有吾,吾中有卿,卿兴而吾喜,卿苦而吾悲。卿之喜怒哀乐,便是吾之鲜辣酸甜。知卿是贞洁之女,故唐君生时不曾打扰卿之生活,如今唐君不幸故去,吾已等不得一刻一分一秒……”

    后来苏御把唐远四儿四女带走,而那七名女子下场各有不同。于氏被揭穿,没脸再去洛阳清化坊,苏御给她分了钱,她带着钱离开。她去了哪里,苏御不知道,也不打听。而张氏服毒,不治身亡,苏御把她的那份钱送给她的父母。

    马氏那窝囊女人虽然协同作案,也没什么脸面可言,可她还是选择跟唐家姑爷一起去洛阳,给十六公子守寡。

    剩下四名伎人出身的小妾,只有小鸳鸯和小粉蝶决定去洛阳,而另外两个把孩子交出,收了钱便走。据说要重操旧业,因为她们当年的榜二榜三大哥还在。以前她们给老鸨商会扛活,赚到钱也会被商会抽去一大半。如今她们有了钱,可以自己开商会。从此,快活逍遥把钱赚,榜上大哥流水线。

    至于那个扮演痴情多金的高帅男演员,已被脸上刻字,流放边关当奴役兵去了。藲夿尛裞網

    有人问,于氏主谋,何不严惩?

    在处理于氏时,苏御曾征询唐喜、唐灵儿意见。毕竟这是唐家事,最终如何解决还是要唐家人自己拿主意。唐喜说,我信得过妹夫,全权交给妹夫去办。该杀杀,该放放,妹夫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

    话虽好听,可苏御觉得唐喜是在和稀泥,他的话相当于没说。

    而唐灵儿果断给出意见,要杀,就连于氏的两个儿子一起杀;要放,就给她钱让她滚远点,但两个儿子要带回洛阳。

    苏御想的是,把她送去长安府,判她个十年徒刑。这时孟璨道:让她蹲监坐狱,徒增仇怨,将来她走出牢狱,去找她的两个儿子,怀恨在心,不是好结果;若她死在牢狱里,她的两个儿子心中也会有恨。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否死在牢里,对御哥哥都不好。回头再看唐灵儿给出的两条建议,已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御哥哥当选其一。

    其实孟璨所言,苏御也考虑过,正在摇摆之时,被小夫人轻轻一推,就偏向一边,最终选择冷静对待。虽然这样做有些违背国法。这时孟璨又道:梁朝的国法对于摄政亲王来说,不就是家规么。

    苏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

    洛阳纸媒最近很热闹,因为许洛尘的一篇文章引起轩然。

    文章言辞大意是:【我朝摄政秦王殿下,为推行利民利国之新政,乔装御史,亲赴遥远而偏僻的边疆地区。在艰苦的环境下,我摄政王殿下不畏辛苦,与当地官员打成一片,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巨大政策漏洞,并做出睿智的、及时的、有效的弥补。

    推行新政期间,我摄政王殿下亲自来到田间地头,与百姓融为一体,调查百姓对新政的看法,体会民间疾苦;又曾亲自教导当地官员,认真学习曹太后之精神要旨,最终做出英明的、准确的、务实的结论,因此取得重大成功,为将来全国推行新政做出榜样。

    摄政王殿下此行,做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贡献。摄政王殿下之辛苦,之功勋,之仁德,标榜史册,可歌可泣。

    在凤州期间,我摄政王还曾带领道府兵进山剿匪。我摄政王殿下,胯下千里蛟骁,手中紫电清霜。勇不可当,连斩八名匪首;威震汉中,炮轰千年贼巢。一战消灭悍匪百余,救出镖局无数。

    随后我摄政王殿下又火速赶往战区,亲自督导指挥战区后勤工作。摄政王殿下的到来,起到了极大鼓舞作用,让战区将士信心倍增。

    可令人感到极大气愤的是,在督导过程中,我摄政王殿下竟被图谋不轨之人行刺,万幸我王战力惊人,指破千斤,亲自消灭十名刺客,我王之雄风,远胜当年斩荆轲之秦王。】

    三月初四,苏御回到洛阳,看到这篇文章,直喊牙疼。

    派人去告诉许洛尘,快别吹了。

    可许洛尘却回复说,本主笔只是发挥了五成功力而已,只等着别人反驳,我再与之一战。

    “劲峰,劲峰啊——,可算是回来了呀——,再不回来,欧阳就被人欺负死了呀——”

    听说苏御回京,欧阳镜连滚带爬哭喊着来到王殿,往地上一趴,打滚嚎叫。

    苏御听说事情始末,觉得那个名叫冯庭爵的小子有些过分了。

    不过苏御也没给欧阳镜好脸色,因为苏御心里清楚,欧阳镜还有最后一步没走。若冯庭爵一定要搞死欧阳镜,欧阳镜才会启动欧阳小乔,调动唐家势力救他。

    显而易见,凭借欧阳镜的人脉和财力,没用到那一步事情就解决了。

    而且冯庭爵这小伙子也太不会办事,他这一张大网撒下去,得罪的人太多。难怪最后被曹玉簪关进内侍省大牢。

    “禀秦王,大内总管犁万堂求见。”老貂寺胡荣进殿报曰。

    欧阳镜还在一旁抽噎,苏御站起身道:“让他来西耳见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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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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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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