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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红烧肉

    饭桌上,大家开始聊上了今天的趣事。

    杨梦吹嘘着自己烤肠烤的多么多么好,封程在一边笑而不语。

    “可惜了。”杜小玲发话,“我今天没看到小雪唱歌。”

    “没事的,以后总有机会嘛。”

    “也是也是。”杜小玲笑道,“对了,你们两个是一起唱的?”

    余雪点了点头。

    “还是年轻人熟的快啊,你们有共同话题。”杜小玲对封程道:“小程,你也会作词作曲?之前听余雪唱你那首歌,还真有点感觉。”

    封程挠挠头,没想到杜小玲能夸自己,“还好吧,这是我第一首原创。”

    “哎哎哎。”杨梦好奇道:“你什么时候会写歌了?我当时记得你小星星都唱不准啊。”

    “出道后学了些乐理,算开窍了吧。”封程撒谎不打草稿。

    “小雪,你怎么会唱的?”杨梦问道。

    余雪刚吃了块豆腐,为了回答杨梦,赶紧吞咽了进去,“我能短时间记住一首歌的旋律,现在我忘记了。”

    杨梦遗憾的说道:“那只能听封程亲自唱了。”

    杜小玲咦了一声,看到了余雪手里的东西,“小雪,你一直拿着这个袋子,里面是什么啊?”

    “这个啊。”余雪摇摇头,“没什么,就一幅画。”

    杜小玲却来了兴致,她一直喜欢收藏名画什么的,“什么画?能给我看看吗?”

    余雪无所谓的说道:“当然可以。”

    封程已经打算捂脸了。

    杜小玲打开画,两秒后,直接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有意思。”

    旁边肖冰玉好奇的看过来,嗨了一声:“这种画啊,以前也有大师给我画过。”

    其他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她手里的画,是什么画能逗得杜小玲都笑成这样。

    画被传到每一个人的手里,看完之后都笑的捂肚子,下一个人还得自己去拿,然后同样笑的不能自己。

    “哈哈哈哈哈,太像了。”

    “我不行了,哈哈,真是一模一样。”

    “这个眼神,简直封程本程。”

    “小雪画的这么漂亮。小程,你知道你输在哪了吗?回去还不赶紧洗头?”

    封程也跟着嘿嘿笑,本以为余雪也会跟着笑,但她居然没有,而且反应很平静。之前余雪的表现让他觉得这时候应该和众人一起取笑自己,还是乐的最欢的才对。

    她是怎么了?是有长辈在的原因吗?

    这顿饭从始至终余雪就没跟他搭过话。饭桌就像一个镯子一样,他们之间就是那个缺口。

    大家都在这顿饭里互相了解彼此,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说过几句话,杨梦话是最多的,谁都能聊上半天,碰到余雪两人更是聊的火热朝天。

    其实封程余雪二人名字出现在大家口中的次数是最多的,一方面是杨梦总喜欢调侃封程,二还是那首《云烟成雨》的原因。人们总是对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好奇感,听说封程以前唱歌贼恐怖,现在又说他有一首质量不差的原创,惹得大家心痒痒。

    封程只好答应众人回去就唱。

    他现在不停的在心里扣这首歌,寻思哪个地方可以处理的更好,哪个咬字听起来比较别扭,他希望给众人一个好印象,尤其是杜小玲,她也是搞音乐的,如果的博得她的欢心,以后自己日子肯定没那么难过了。

    就算她不喜欢,能得到一些指点也是赚了。

    此时,大家已经吃了一半了。桌子上的菜其实并不太合他们的胃口,尤其是肖杜两人,早早便放下筷子。

    张淑和杨梦为了保持身材也吃得很少,场上还能吃的就剩下两个男生和余雪了。

    余雪还在长身体,一直都是正常吃饭,反正怎么吃都不胖。

    封程进食的过程中还有种罪恶感,他不知道作为一个艺人是否可以这么吃饭,人家辛辛苦苦保持的好身材,肚皮上六块腹肌,可别被自己吃成了一块大肥肉。

    但吃饭他戒不了,于是他打算从今晚开始做运动。

    这家饭店并没有当地的特色,都是一些大众的菜肴,价格也相对便宜。餐桌上有一道菜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是一道红烧肉,味道有些特别,但意外的好吃,不知道用了什么秘方,连杜小玲都多吃了两块。

    盘子里也只剩最后一块了。

    实际上,封程盯着这块肉很久了,可总觉得这样一个大家都爱吃的菜自己夹掉不太礼貌,要是平时和室友一起吃,这一块肉必在众人争夺下变得稀稀烂烂,但现在处在一个大家都不熟的场合中。

    对这块肉没有特别强烈的欲望,所以也一直没去夹。

    不过此时大家都已经放下筷子了,现在去吃就是不铺张浪费、打扫剩菜了。

    于是他终于把筷子伸过去,当筷子尖触碰上那块长方形的红烧肉时,还有一双筷子已经戳在红烧肉的上顶。他是准备去夹的,而另一双筷子的主人显然是打算用扎的方式来移动食物。

    那一霎那,两双筷子的主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彼此。

    封程的眼中是惊愕,筷子退缩。

    余雪的眼中是怒火,筷子却同样退缩。

    “你吃。”

    “你吃。”

    两人几乎同一时间说出这两个字。

    封程悻悻的收回筷子,“你吃吧,我吃别的菜。”

    余雪鼻间轻哼一声,“我不吃,要吃你吃。”

    “我真不吃...”

    “反正我不吃。”

    “你刚才不是还想吃吗?”

    “现在不想吃了,让给你了。”

    “不用让。”

    “我就让...”

    “你们不吃我吃!”这时候金博一筷子把红烧肉叼进嘴里,很用力的嚼,一边说道:“红烧肉怎么得罪你们了?”

    接着他显得很气愤,但还带着笑腔,“你俩让来让去的,把我当空气呗,我告诉你们,我也盯这块肉很久了!”

    “扑哧。”大家看着这一幕都笑了,余雪也禁不住笑出声。

    “你俩实话实说,是不是在争这块肉归谁时,压根就没考虑到我。我可就在你们旁边坐着呢。太伤我心了。”金博感叹着这世态炎凉,接着他把肉吞咽了下去,“别说,这捡漏来的肉是香哈。”

    余雪嘴甜道:“怎么可能呢博哥,我是觉得这块肉都被我俩碰过了,再给你不太好。”

    封程嘀咕道:“那你碰过给我就好了?”

    “你说什么?”余雪耳朵尖的嘞。

    “我说你说的对。”封程忙道:“博哥,这块被三个筷子夹过的肉好吃吗?”

    “怎么什么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味了。”

    金博笑骂一句,然后就四周寻找牙签筒,刚才他的大力咀嚼让他的牙缝里塞住不少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