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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应约而战

    史思明答应了孙秀荣的约战。

    原因只有两个。

    白孝德西进后,推进速度很快,已经抵达雍奴(天津武清县附近)附近,距离幽州城只有一百五十里了!

    如果白孝德的碎叶营也加入进来,史思明认为自己绝对会处于下风,故此,必须在白孝德抵达之前击败孙秀荣。

    再者,幽州城的变故由于薛岌的封锁,至今没有详细的消息传到他这里,他一家老小除了长子史朝义还在,其余诸人全部在城里,他岂有不担心的?

    当然了,最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孙秀荣那封书信末尾的一句话。

    “天下人均畏惧我军火器,本都护承诺在战斗中不使用火器也能大败汝部,汝岂有胆呼?”

    当然了,兵不厌诈,孙秀荣承诺不使用火器,当两部大战正酣时,火器突然出现,史思明部必败无疑,史思明岂会轻易相信?

    但在这句话下面还有一句话让史思明定下心来。

    “汝若仍持疑,可将此书信先放出去,届时我若用了火器,不诺之名将传遍天下”

    史思明也是这么做的,他得到这份信后立即将其送了出去,自然是送给自己的长子史朝义。

    接着,他便坐下来仔细思索。

    “碎叶军的精锐是骑兵,我军的精锐同样如此,碎叶军的骑兵战法我也有所耳闻,无非是接战之前先用短弩射击,让敌方先行削弱或混乱,然后再以马槊兵突入,能在马上使用马槊者,无一不是骁勇强悍之辈,在这一波的打击下,敌方必然胆寒,然后心生退意,此时,敌方的败局就无可挽回了”

    “孙秀荣几乎搜罗了漠北、西域胡人的精华,自然能够编制出这么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但我的骑兵精锐也不是好惹的”

    “碎叶军穿着的都是棉甲,这种甲胄只能在有着大量棉花,以及拥有大批量出产既轻薄,防护能力又强的铁片的前提下才可,还有,碎叶军的棉甲都是用铜钉铆住,这在大唐完全不可想象,大唐为何用布匹替代铜钱?”

    “那是因为铜钱缺乏啊,你能想象将铜钱作为纽扣钉在甲胄上吗?”

    “我军精锐都是明光甲,或山文甲,最差的骑兵也是鱼鳞甲,功能应该与碎叶军相差无几,不过略重一些,对马匹的损耗大一些,但如果是两军对冲,胜负的关键就在前段时间,若是我军能获胜,应该能抹平这个差距”

    “再就是骑战能力,曳落河、契丹直与碎叶军相差无几,前两者实际上是将骑战强悍的胡人归置到大唐正规骑兵下训练而成,很好的结合了胡人的单兵能力以及大唐从李靖、李绩、苏烈以来不断完善的骑战操典”

    “至于抵近前的远程武器,我军也拥有了能在马上单手发射的短弩,加上胡人自备的骨朵、短斧等,并不亚于碎叶军,对了,碎叶军估计还不知晓我军也配置了短弩,这或许是一个胜负手吧”

    “还有,碎叶军骑兵擅长配合作战,但那是在面对战力明显差一筹的情形下才有可能,若是头两排的骑兵旗鼓相当,当纠缠在一起时,骑兵的配合就排不上用场了”

    “这么说,我军骑兵至少不会输,加上极善统辖骑兵的悍将董秦在,赢面就更大了......”

    一想到董秦,史思明不禁有些黯然。

    “若是我的手下有安守忠、崔乾佑、田乾真三人之一在此,或许就无须如此耗费神思了,这三人都极善统率骑兵,有他们在,我又何须借重董秦这样的刚刚投效不久的人?”

    “就算没有这三人,有安太清、田承嗣在此也差强人意,可惜啊”

    虽是这样想,以前作为平卢都知兵马使的他至少曾经做过董秦的上司,加上董秦又是从碎叶军眼皮子底下逃到幽州的,他没有任何理由不信任。

    当然了,以前从平卢军起家的大将里,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投靠了安氏父子,同样来自粟特人集团的大将史定方是不多的一直站在他这一边的。

    不过史定方还要统领他的五千精锐步军。

    一想到步军,史思明的内心又安定了一些。

    “都说碎叶军骑步两可,颇有些类似以前的薛延陀人,但终究以骑战见长,若是以步军对决,我的两千陌刀兵、两千重步兵、一千强弩兵放在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几乎是不可战胜的存在......”

    “对了!”

    ......

    翌日,清晨,风平浪静,晨曦初起。

    一场在这个世界上十分罕见的大战在布市与杂市之间开始了!

    说它罕见,那是双方竟然能在约定的地点,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方式开战了!

    此时早就不是迂腐陈旧的春秋时代了,自宋襄公之后,秦汉之间的陈余已经是尾声了,约战,万一一方不按照规矩来,岂不是作茧自缚?

    眼下交战的双方,一方是时下威震宇内的碎叶军统领孙秀荣,一方则是大燕事实上的第一名将,竟然都选择了这样的战法,用迂腐来称呼他们显然是行不通的。

    孙秀荣让孙孝恪镇守马市,自己带着史泰染缅的五百亲卫营来到了高庭晖镇守的杂市。

    高庭晖,只比孙秀荣小“伟光正”李光弼的一个可笑的注脚,但来到碎叶军后,在碎叶军训练下,以及操典的加持下,他已经从一个猛将渐渐蜕变成名将了。

    笔者曾说过,但凡中人之姿的将领,在碎叶军里只要大致按照操典行事,至少不会打大败仗,何况高庭晖这位高欢的后裔?

    在眼下孙秀荣带过来的几个将领里,单论武勇,非高庭晖莫属,他的实力还在白孝德之上,有这样的将领存在,必然会影响他所统属的部队。

    面对着史思明的精锐,用高庭晖自然比孙孝恪更为合适。

    孙秀荣的亲卫营到来后,高庭晖的博格拉营实际上已经是是一个六千人的大营了。

    六千人,依着碎叶军的实力,就无须出动孙孝恪的博格达营,也能很好地震慑对面的史思明部。

    以前,高庭晖的武器是一杆大铁枪,一把短戟是他的辅助武器,眼下他的大铁枪早就改成了枪杆同样是铁质的虎枪,他那把短戟际上是不亚于铁锏、铁鞭这样重武器的存在!

    前面说过,五千五百人的大营里面军种构成是:

    两千五百骑兵,两千五百骑马步军,五百炮兵。

    虽然有约定,不过顾及到马市的碎叶军,史思明还是将自己的部队一分为二,将一万精锐里最厉害的六千人挑了出来准备与博格拉营正面对决,剩余的四千人则监视着北面。

    而高庭晖的博格拉营加上孙秀荣的亲卫营除了五百炮兵、五百轻步兵则全体出战!

    随着孙秀荣的到来,出战的骑兵变成了三千人,步军则还是两千人。

    当然了,孙秀荣并不仅仅是为了观战那么简单。

    以往的时候,他的亲卫营都是一人双骑,除了携带粮草、军械,主要的还是携带铠甲!

    两套起着不同作用的铠甲!

    除了一套碎叶军都有的棉甲,还有一套从未出现过的铠甲!

    而战马也是两种类型,一种自然是以轻骑为主的,另外一种则是在昭武州专门培育的高头大马!

    那是一种将大宛马、焉耆马以及吐火罗马杂交而成的高头大马,时至今日,也只有孙秀荣的亲卫营、博格达营/博格拉营/天山营三个重骑营一共两千人配置了这样的战马,而轻骑所使用的的战马则还是焉耆马与黄骠马杂交而得。

    当然了,作为重骑兵,就算是棉甲,其甲片也会比普通甲片更宽一些,也更厚一些,,防护能力自然更强一些,同样用铜钉钉牢。

    甲胄总重三十斤,这也就是碎叶军眼下冶炼技术达到了一个不错的高度,同样的防护强度若是放在唐宋之际,那至少需要五十斤,就只能用在步军身上了。

    头盔连着同样镶嵌了甲片的顿项(作为深处高寒之地的骑兵,顿项就不能像欧洲人那样用锁子甲了,否则到了冬季就会与脖子粘连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不是以前的宽檐模样,而是唐军头盔模样,两侧紧紧贴着面颊,与唐军不同的是,里面设有减缓钝器击打的装置。

    带有面罩,平时面罩搁在头盔顶部,战时拉下来即可,拉下来后整个面部只露出一对眼睛!

    当然了,既然是真正的重骑兵,战马也是全身包裹在用细小甲片缀连而成的棉甲里,其中其头部、脖子、胸部的甲片最厚,腹部、尾部逐次递减。

    战马的四肢也裹有分量最轻的棉甲。

    战马所用的棉甲自然不可能弄得像骑兵那样厚实,也就是寻常骑兵棉甲的配置,这样的甲胄装配在平均肩高高达五尺的战马身上后,重量高达四十斤,加上骑兵的,总重七十斤。

    再加上骑兵、武器的分量,一匹这样的战马需要驼载超过两百斤重的东西疾驰、作战!

    在这种情况下,他起的作用就是一一锤定音!

    既然沉重,就不可能持久,但防护力那是非常可观的,这几年孙秀荣试过,在这样的战马奔驰时,可以抵挡住陌刀的攻击,这里面,起到关键作用的并不是甲片,而是棉片!

    棉片既坚韧,又能起到缓冲作用!

    这才是关键。

    这样的骑兵显然不能一下就展示在敌人面前,按照此时大战的常规做法,以精锐步军为中坚,两侧则是骑兵,骑兵自然是为了侧击、迂回作战用的,史思明的部队就是这样布置的。

    为了提防突然马市过来的碎叶军,史思明将原本分开的五千骑兵、五千步军揉在了一起,以六千步骑对着杂市的碎叶军,四千步骑监视马市。

    而对着杂市的六千步骑里,他就是以三千步军居中,两侧各护着一千五百骑兵,一千五百骑兵中,五百重骑兵居前,一千轻骑兵(相对)靠后。

    而史思明最大的依仗就是两千陌刀兵,这股力量放在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股极为强悍的力量。

    需要知晓的是,时下的大唐并不是只安西军有陌刀兵,其它边镇都有,其中还以范阳、平卢、河东三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