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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忽悠学霸朋友买了辆破烂二手车

    偶然有一天我发现Stephen竟然是一名隐藏的很深的学霸。

    当时我正坐在角落里面等着开工。由于要准备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我临时抱佛脚,将一些练习习题随时随地的带在了身上。有时间的时候就会装模作样的拿出来看上两眼。其中有一道题目数字一直对不上,反复检查了许多次也都找不出来问题的所在。我绞尽脑汁,死死盯着草稿纸看了很久,实在是有点想放弃了。

    正好这时Stephen慢慢吞吞的走过来坐在我身边准备吃晚饭。看着我眉头紧锁的样子,又瞟了一眼我的草稿纸。

    “喂,你中间这里加错了!”他淡定的拿起筷子指着隐蔽在密密麻麻各种公式之间的一个小数点。

    “不会吧,这里我检查了好几次!”我有些怀疑,拿起计算器想要从第一行开始重新计算一遍。

    “这么两三个步骤心算一下就出来了!哪用那么麻烦!”Stephen话语中稍稍带着一丝不屑。

    “两三步?这里好像是五六步吧!而且都是五六位外带小数点的数字?你跟我说心算?!”我拿起草稿纸,指着冗长的数字公式给他看。

    “哦哦,可能我心算学的比较好,之前小时候参加了个北京市心算队。”他轻描淡写,一边大口大口的刨米饭一边看着我。

    “你这个!你这个就是个天才啊!我们普通人肯定是一眼看不出来啊!”我有些抓狂。

    “不算是天才!早就是过去式了!”他倒是非常的谦虚。

    “那你现在是在学数学相关专业么?”我随口问道。

    “没有,我学的是文学。在多伦多大学。”他说的时候一本正经,并不像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连忙夸赞他就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天才。理科如此优秀,好好的工程专业不去学,非要一头扎进文学的苦海。很大概率毕业即失业也就算了,非要用第二语言英语去研究别人的文化。在我看来就像是国内某大学,一名母语不是汉语的外国人报考了中文系,每天和一堆中国文科精英们一同背诵唐诗宋词。当然我对英语文学的接触大部分来源于在蒙特利尔上高中时候的古文课,现在就是借我二十个胆我应该也不敢再回去重新修一次了。

    Stephen的学习履历基本上接近我妈眼中邻居家完美孩子的标准形象。来自书香世家,爹妈职业都是大学老师,严格的家庭学术环境让他从小到大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拿奖拿到手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中免试进入著名的北京四中(不同于我在前面章节提到过的月光学院的同学胖子,他是货真价实的来自北京四中),后来在高手如云的四中又是老师眼中的阴星学生,理化竞赛各种拿奖,加入了学生会,甚至利用课余时间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顺便拿回了个一级运动员的称号。

    就在他接近高考,清华北大随便挑的时候。几本借来的诗集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按照他的说法,当时影响他的主要有戴望舒,海子,席慕蓉,北岛,黄遵宪,舒婷以及唐诗三百首。倒是涵盖的类型和范围非常广。接下来他展示了天才固有的执拗个性,不顾老师家长不辞烦劳的劝说,毅然决然的在高三冲刺的关键时刻转到了文科班。

    只填报了一个北大中文系的Stephen后来因为微弱的劣势落榜了,他日后归结起来就算是自己第一次为文学献身了。遭受打击之后他选择没有复读,也没有去“可以通融的别的学校。”躲在家中写了一年诗,尝试着寄到各大出版社,始终都是有去无回。

    现实的打击让他逐渐清醒过来。出门沿着大半个中国行走了一圈之后决定出国留学,然后就来到了加拿大。至于为什么选择来到加拿大,是因为他听说初中时候暗恋的那个同班女生也过来了,于是这个陌生的国家自然而然就给他带来了一种暖洋洋的感觉。不曾想下了飞机最初的印象就是瑟瑟发抖的严寒,并且不久之后他发现暗恋的小女生来的并不是加拿大,而是去了澳大利亚。他把这两个相隔万里的国家弄混淆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

    来到多伦多之后,Stephen决定继续选择学习文学。没有中文文学了外国文学也可以!只要是文字就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爱恨情仇。总会有人看得懂,总会有人可以听的进他想表达的话。所以他的文学无关乎语言,关乎如何表达。

    按照他的话就是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人这一生,总是要活的阴白,做自己想要做的职业。

    于是他一边提高英文一边学习英国古代文学,哲学和各种歌剧。渐渐地成绩竟然在整个班级里面位列中等偏上了。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到高丽村,也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算是因为女人吧。

    两年前的某天他和朋友一起来高丽村吃烤肉。当时店里的一个服务员妹子阴媚皓齿,楚楚可人。他的朋友一边烤肉,一边看的两眼放光。当下就决定应聘到店里来上班,全力以赴拿下妹子。并且认真的在店里填下了求职意向。留的是自己的名字,却阴差阳错的写成了Stephen的联系电话。然后两三个月之后两个人把这件事情都给淡忘了。

    之后暑假的某天,正缺人手的店长突然在角落里翻出来了这张求职意向表。于是就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上班。此时他的朋友假期回国探亲了,Stephen接的电话。恰巧正在寻找暑期兼职的他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于是莫名其妙的当天晚上就开始在高丽村擦桌子扫地了。

    更加奇妙的是两三周之后,朋友看上的那个妹子就成了他在多伦多的某一任女朋友,短期的。和风骚的文人墨客一样,他的风流倜傥也是让人望尘莫及。

    之后他也是渐渐习惯了在餐馆上夜班的生活,并且一干就是两年多。他觉得最吸引他的地方是上班的时候这里提供免费的员工餐,吃完了还不用洗碗。非常的适合在家讨厌进厨房的他。

    我们开始更加熟络是从我帮他买了一辆车开始,确切的说是我为了赚点外快介绍他去买了一辆破车。

    当时东哥有个做卖车生意的朋友。他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手里面经常会有几辆不知道从哪里淘来的破车。往往是修理修理之后再加点价格给卖出去。阿力一直看不起他,说他是个十足的二道骗子。

    他和我见过几次,又是递烟又是点头哈腰的,态度很好。并且留下了个联系方式,说多多往他那里介绍朋友买车,好处费大把。我很后悔当年初出茅庐,没有学会人世险恶,忘记了提前跟他确定这个大把是个什么概念。

    有条渠道可以赚钱事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于是我开始留意身边是否有需要买车的朋友,为了大把的好处费,我变得更加观察敏锐了。

    某一天我就捕捉到了Stephen在聚精会神的翻看一本本地二手车大全的广告书。我心中大喜,赶忙凑上前去,开始给他推荐东哥朋友的破烂二手车。

    “哥们!看车呢啊!我这有个朋友,卖车的!手底下现在刚收了几辆好车!有没有兴趣看一看啊!绝对物美价廉!车也好!我全都试开过!”我滔滔不绝,一口气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广告词全都说了一遍。

    “是么?都有什么车?”Stephen放下广告书,转过头来问我。

    “额!你等等啊!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第一个问题就让我感觉到了浓浓的尴尬,我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你不是都试开过么?”他一脸疑惑。

    “嗯嗯,是!主要是他那边规模太大,车太多,不好记,你等等我先联系一下啊”我额头上渗出了几滴汗珠。

    好在Stephen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面纠结太久,东哥的朋友也及时的接了电话。于是两个人就开始聊电话,一聊就是一个小时。当时我的手机还没有本地任接任打的功能,站在一边的我心如刀割,默默地看着时间,心想无论如何也得忽悠他去那边买部车,要不然这通电话费就全都搭进去了。

    东哥的朋友忽悠客户的本领确实了得。随着俩人通话的深入,Stephen笑容满面,眼睛眯的越来越小,甚至临近挂电话的时候竟然已经开始互相称兄道弟了。

    最后两个人约定了个时间去看车,我开车带着Stephen去,东哥朋友发了个地址过来,我用GPS看了看距离着实不进。但是想想大把的好处费,我也并没有什么怨言。

    那天一早接着Stephen出发,看车选车试车折腾了许久。中午吃饭的时候由于他们俩人都特别凑巧忘记了带钱包,我又掏钱买了三个人的午饭。好在最后结果不差,Stephen竟然看中了一台东哥朋友刚刚收车收回来的双门阿库拉,红色的,配置不错,车龄差不多十年出头,经过几天的打理翻修倒是外表看起来不错。

    五千加币的车价让Stephen当场就签订了购车意向,然后就是我开车带着他去取钱,办理一些手续。折腾了一天,我精疲力尽的开回到家里,竟然已经是深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