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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彼年时光

    你知道当一种习惯在不经意间成为了伤人的手段并被更多人模仿的时候那种无助感觉吗?

    你知道天黑闭上眼睛却也能看见苍白的青春在脑海里反反复复纠缠不休的那种疼痛吗?

    你不知道,因为你不是我。

    我叫阿佑,全名不记得了,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只有这样一个名字,或者,代号。

    在我的童年里,基本上没有朋友,我每天就看着校园里那些摇晃的槐树,然后在它们干扁的枝干上刻字,我的字体歪斜,在我眼中却有别样的美,但是基本上第二天我就会被校长扯到台子上,当然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狠狠地数落我。

    同学们都嘲笑我,说我没爹没娘,是山里的野孩子,更有人说我是野人生的,他们的脑细胞也忒发达了,我对此根本漠不关心,我的监护人一栏里,只写着一个名字,那个人,叫覃宣儿。

    在我的印象里,她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帮我办第一学期的入学申请,之后她就按时把钱打到学校的银行账户,我有一张卡,每个月能在学校刷五百块,学费她全部交给了校长,我只要每天按时上学就好。

    我不知道她是我的什么人,我也不去猜测,有人曾经告诉我说,这个覃宣儿就是我的母亲,我不信,因为我在一次无意中听见校长说:覃宣儿是个舞女。

    我的母亲怎么会是舞女,我把那个说我母亲是覃宣儿的同学揍了一顿,学校给了我一个大过的处分,校长在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到覃宣儿的下落。

    时间就这样一闪而过,十八岁在我的失落回忆里翩然而来,也在那年,我遇见了伤害我最深也是我最爱的男人。

    他叫李阳,但不是疯狂英语的创始人,当他第一眼看见我叼着烟走在废弃大马路上的时候,就被我的魅力折服了,那是他之后说给我听的,我当时竟然莫名其妙地就相信了他,现在想想,自己不是一般的白痴。

    他是个实打实的混混,在我们那个地方简直就是恶名昭彰,但是我却喜欢和他在一起,因为我的叛逆,我的性格,只有与他在一起疯狂的时候,我才会感觉自己是有快乐的。但是我没有想到,在那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以后,我便不得不为了生计离开,到了在地图只有模糊的版型的城市——新余。

    我考的是大专,服装设计专业,天知道自己怎么鬼使神差就跑来了,上火车的那一刻,李阳牵着我的手,我从未看他如此认真,他的眼睛很美很亮,像是那些黑暗的夜晚不断闪耀的星辰,他轻轻地说:“阿佑,我会去找你的!”

    我点头,他就肆无忌惮地亲吻我的嘴唇,我的眼睛瞪得很大,看着他那近在眼前的脸颊,以及他的有些舒缓的眉头,我的心突然地失落,初吻,就在这样的失神里,不见了踪迹。

    车窗外的他不断地挥手,当车子快速地奔跑起来,他缓缓地停下脚步,然后潇洒地转身,隐没在一片黄昏里。

    我的眼睛苦涩,我的心底却滋生出一个妄想,我多想此刻就跳下车去,然后在他的身后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惜我做不到,火车的轮子就这样拖着我,渐行渐远。

    我对新余的第一眼评价就是——这是个不美的城市。但是当我慢慢融入这里以后,我发现这里其实有它异域的美,虽然这里人口密度小,经济水平处于中下等水平,但是在我的思想里,已经可以满足我,我根本不需要大都市的繁华来满足我的物质需求。

    第一眼见到四夕,我就狠狠地揍了他一顿,然后用方言骂他是瓜娃子,这个娘娘腔竟然去找了帮手,我看着他身后站着的有些瘦弱的男孩子,眼睛一亮,他叫春歌,幸运的是他姓杨,更幸运的是我在自家的户口上知道,我妈也姓杨。

    虽然我对那两个叫爸爸妈妈的人没什么好感,但是这个姓杨的少年却给我一种很熟悉、亲近的感觉,于是我就打趣地告诉他:“我妈也姓杨,以后你就是我老表。”我想要保护他,他却问我多大,我有些窘迫,随口说二十不到,他正经地问道:“那是?”

    “十六!”我骗他,他却夸张地笑起来。“小妹妹,哥哥已经二十,你叫我表哥,以后我保护你。”

    我在那一刻微微失神,这失神不像李阳当初亲吻我一般,而是突如其来的一阵神经缺氧。

    我默默地离开,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与他们之间的情感友谊是不能分割的。

    在新余待了三个月后,我终于忍不住对李阳的思念,偷偷回了老家,李阳看见我的时候,样子有些窘迫,但是他还是牵着我,在灯火繁华的夜市烧烤摊上走得安安稳稳。

    那一晚,我把自己献给了他,希望他能做到他曾经许过的承诺,第二天他急匆匆地就离开了,说是要工作,我没有留下他,收拾好东西,在晚上的时候又踏上了回新余的车厢。

    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很害怕,就给李阳打电话,他听见这个消息的第一句问话就是:“你想威胁我?”

    我的眼泪哗哗地就流下来,不等他说第二句,我就挂了电话,但是我的内心却难过得要死,我给四夕打电话,他和春歌找到我的时候我在公园的河岸边像个失魂落魄的小丑一样。

    “出了什么事?”四夕问我,他的口吻有一种让我想象不到的冷漠。

    我有些颤抖地说:“我怀孕了!”

    这一句话像往平静的湖泊里扔下了千斤的巨石,春歌和四夕都在那一瞬间愣住了。四夕问我:“谁的?”

    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们全部的事情,春歌的样子愤怒,而四夕却把手捏得嘎嘎作响,那样子如果李阳在他面前的话,他一定可以一拳砸死他的。

    他们很快归于平静,我喃喃道:“我该怎么办?”

    四夕缓缓道:“现在的你不能有身孕,去把孩子拿掉吧!”

    “那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问他。

    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恨:“意味着你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我愣住了,不知道为什么那样无助,我低沉道:“我是不完整了,可是我的孩子没有错。”

    春歌叹口气,说道:“走吧,地上凉,小心身体。”

    四夕一把就把我提起来,我在他手里就像一只可怜的小母鸡,任我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

    那一夜我睡得很不好,满脑子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当我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却又梦见一个小小的婴儿满身是血地叫我“妈妈”,我顿时惊醒,用手捂着肚子,想要呕吐。

    我知道,我的肚子会一天天现形,纸包不住火,我还是一个学生,怎么能挺着大肚子,终于,我还是忍不住给四夕打电话,我们两个人就这样无声息地把孩子拿掉了。

    我之所以找四夕而不找春歌,是因为春歌那孩子太单纯,单纯得不像个男人。

    孩子拿掉之后,我打算去旅行放松,新余离婺源很近,我就去了婺源,在美丽的乡村生活里,我慢慢地平复,等我回来的时候,就见到了莫北。

    那个时候莫北和春歌在交往了,但是我没发现的是,四夕这家伙对莫北也有情愫。

    时光就这样蹉跎,任谁也没想到的是,莫北竟然跳楼了,而且从此消失,再也没有出现。

    当我看见春歌失魂落魄地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知道他的表情跟我当初有了身孕的时候一模一样,我想要安慰他,但是却找不到任何语言,那个晚上,他一个人喝了三斤白酒,醉得一塌糊涂。

    当他的小说出版上市之后,他便从我们眼中失踪了,我们就再也没有找到他。他像一颗烟火般绚烂地闪耀,却又很快地消失,我和四夕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却发现如同大海捞针一般,要不是那天遇见那个像个蠢牛一样的家伙,我想我们都不会知道,一个红遍半边天的网络作家,会去当清洁工人。

    那个叫亚军的男人身上有一种执拗的劲儿,我很喜欢,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他,心情就会很烦闷,可能是与他的第一次见面与众不同,又或者,是他那次不小心的袭胸。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所有的回忆都开始麻木,当春歌在大雨滂沱的时刻里转身离开,当他的话语像是一个闷雷打在我的耳膜深处时,我知道,有些事情注定是要带来伤害的,就像我的曾经,就像四夕,就像春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