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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 物



  在成人之后我无数次凝眉蹙目地奋力回想我的家里关于“爱”的画面,答案总是非常潦草和模糊。仅有的几幅特别情真意切地,很不好意思,又都不那么纯粹地跟其他飞禽走兽有关。

  这也很怪,你觉不觉得,好多时候,好多人都会这样:当我们对人与人之间的互爱感到无力和麻木的时候,我们对动物的爱反而会特别敏锐。好像“爱”在心头有一些恒定的指标,用不完的会自动跑到别的领域里去。

  说来好笑,我们这一家子不太懂得彼此抒发爱的四个人,在对动物表现爱的时候,却十分有兴头,简直电光石火各不相让。

  我爸梁朝伟又堪称是我们家热爱其他小动物的代表人物。

  在我从幼年到少年的岁月中,我们家除了固定的我们四口和流动的我姥姥之外,还前后左右出现过几十只鸽子,无数条热带鱼和两条狗。

  先说说狗吧。

  我家有过那两条狗,一条是主动养的,一条是过境的。

  那条主动养的狗是一只正宗的哈巴狗。要说,这狗来我们家的过程略有点不光彩——它是被偷来的。

  有那么几个月,我哥被我妈指派学小号。那是我父母在成为富人之后的诸多举措之一,我和我哥在当时都被分配认领了一些尚未致富的人家的小孩儿玩儿不起的活计。

  不过,和曾经学过的无数其他活计一样,“小号”在梁小飞七上八下的学习生涯中也没能持续超过半年。

  但,任何的事情的发生都不会完全没有意义,事情的意义往往存在于人们对事情看待的高度,或时间的流转带来的角度的扭转。

  后来我们全家人都坚信,学习小号在梁小飞纵横阡陌的人生中最大的意义就是给我们家带来了一条人见人爱的哈巴狗。

  那个暑假的困倦的午后,梁小飞照例很不情愿地去文工团找他的老师上课。当时正有一个外地马戏团巡演经过我们的城市,马戏团全班人马,连人带动物都驻扎在文工团。

  那条本名叫“毛毛”的哈巴狗在午后其他狗都老老实实歇晌的时候大摇大摆地闯入了梁小飞那位演奏老师范建民的宿舍。我猜,毛毛,作为一个马戏团资深艺人可能从来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一条狗,它对待人的态度不像狗而更像另一个人,既不特别谄媚也不特别畏惧,它那种平起平坐的姿态速捕获了梁小飞的心。

  我哥后来一辈子都特容易迷恋那种给他“平起平坐LOOK”的异性,大概从毛毛出现的那一刻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毛毛在之后30分钟对梁小飞和范建民爱答不理的优异表现让这两个男人完全为它折服。于是,他们对它起了歹念。范老师作为一个成人,又已为人师,只能动于心而止于礼。但,他并不介意他的学生梁小飞付诸行动。

  之后的十几分钟,在范老师的协助下,我哥把毛毛装进原来装小号的大背包里,成功地躲过马戏团工作人员的耳目,走出文工团,大大咧咧把毛毛带回了我家。

  毛毛来到我们家之后,马上在我哥的逗弄下小小展示了一下它的狗艺,它的那种人来疯见面熟的个性立刻受到了除我妈之外的全家人民乃至全院子人民的热烈关注和欢迎。

  我妈出于对维护居家环境清洁程度的考虑,所以素来对豢养任何宠物都没有太大兴趣。我爸始终对清不清洁特别无所谓,在我哥和我相继出生之后,他对我妈的感受也变得更加无所谓。所以,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飞禽走兽游鱼从来都没停过,而最终所有的打扫工作又全部落在我妈身上。

  我们家因此上有个没循环的情绪线,从上至下依次是:不管不顾亦不抱怨的我爸,又管又顾又抱怨的我妈,不爱被管无所谓被顾但不喜欢听抱怨的我哥,和常常被管但不怎么被顾只能默默听抱怨的我。

  这个本应成为循环的关系之所以没成为循环是因为我实在不能拿我爸怎么样。

  我猜,如果我是一个从小就得宠的孩子,像很多小女孩一样被父母,尤其是被爸爸宠爱溺爱宝贝到不行,那,也许我们家的氛围能更加良性。因为那意味着我对我爸产生话语权,我们家四口人的关系就会因此彻底循环成为一个真正的,互相制约,能产生出平衡和谐的情绪链。

  可惜,我爸对我不大在乎,我们家在这一环节上出了问题,和谐不起来了。

  就算是这样,在毛毛成为我们家一员之前,我在我们家死气沉沉循环不起来的食物线末梢,本来也认命且安心,无怨无悔。

  然而,哈巴狗毛毛入驻我家后,没皮没脸,直接加塞儿,排在了我的前面,成为我们家食物链上冠冕堂皇的第四位。而我,持续垫底儿。

  所以,是毛毛的出现让我对正常的生活产生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是的,自从毛毛出现,我开始深切地感到“寄人篱下”的含义:我爸忙着逗弄他懒得理我,我妈忙着收拾被它破坏的整洁没空理我,我哥有了他喜欢的新玩伴,终于可以对我这个鸡肋玩伴彻底不在乎。

  这下倒好。

  一家人沉浸在哈巴狗毛毛带来的新刺激中,对我原本就不算太多的留意又打了一个折扣。

  看吧,天知道,住别人家感到寄人篱下没什么了不起,住在自己家感到寄人篱下才真的了不起。

  我连悲情都像屁一样无形无色地飘在我家空中,仿佛连气味也被毛毛霸气的狗味儿冲淡了。

  梁朝伟看来是真喜欢毛毛,为表示隆重起见,还特地给毛毛改了个名字,叫做“奥利咖”。

  据他说,奥利咖这个名字来自一部前苏联的电影。在那部电影中,“奥利咖”是一匹马,它的个性特点是聪明,忠实。

  不过,在我看来,这个名字用在我家这条新狗上就有些新意思了,聪明嘛,它的确是的,忠实,就很说不上来。

  基本上,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奥利咖是一只“人尽可夫”的狗。它人尽可夫的个性,不仅体现在它对新名字的飞速适应上,也体现在它对我们家环境的飞速适应上。我从它的表现中完全看不出它对刚离开的马戏团有任何留恋,也看不出新人物新环境让它有任何不安。啧啧,这哪还是狗啊?!简直就是个天生汉奸的料!!

  汉奸奥利咖在陌生环境中竟然立刻能够完全游刃有余的应对,让我非常唾弃!隐约还伴着嫉妒。更可鄙的是,奥利咖这只狗,除了人尽可夫,还相当势力,它用它的狗眼轻易就判断出我们家四位成员的家庭地位,因此,它很自然很狗腿的采用了不同的对待。

  从以上这段怨妇似的描述中,不难看出,奥利咖有多么的不在意我了。

  事实是,奥利咖也顾不上在意我。

  它刚到这个家里之后,几乎就被梁朝伟完全占据了。它“爱现”的个性让我爸心花怒放,我暗自认为它比我和我哥都更像我爸。可能梁朝伟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起码,他带它出去呼朋引伴的密度远远大于带我或梁小飞。

  那段时间,随着大家的经济状况齐刷刷地开始有起色,乍富给我们家带来的光环已渐渐消散,梁朝伟需要其他的东西重整旗鼓,掀起另一波被关注的热潮。所以,只要一有空,他就带着奥利咖四处炫耀,不失时机地在各种生人和熟人面前表演各种活计。

  必须诚实地说,奥利咖是我见过的掌握活计最多的狗。它在被我哥偷回来之前就被马戏团培训地熟练掌握了各项“狗艺”。像“站”“坐”“握手”“打滚”这些狗界最初级的技艺,对它来说完全像吃饭放屁一样自然。至于算算术,装死和跳圈儿那类表演级的狗项目,只要高兴,它也能应对自如。

  更让梁朝伟感到骄傲的是,奥利咖来到我家之后,在他热情的调教下轻松学会了跳“狗交际舞”,只要我爸一放音乐,奥利咖就能保持前爪离地整整一首歌的时间并始终随着节奏扭头摆尾。

  奥利咖因此成了梁朝伟最大的炫耀资本。他常带着它还有一部可以到处携带的松下“砖头”录音机随时随地的献艺。那时候,只要我听见在方圆几里之内有华尔兹舞曲和一个中年男人嘴巴里大声嚷着的“嘣擦擦”,就能顺利找到爱现的我爸和我们家那只超级爱现的哈巴狗。

  奥利咖跟我妈不亲,但它很会察言观色,并现学现用,很快从我爸那儿学习掌握了一套对付我妈的方式。只要陈萍在场,它总是一副很惶恐很规矩的神色,装得似乎对她立定的一切规则都恭敬从命:它绝不上沙发,绝不狂吠,绝不会跳上餐桌。甚至卖弄的时候都夹起尾巴小心翼翼,一边表现一边用眼角扫视我妈,一副它原本很想低调,所作所为完全出于被迫的无辜表情。

  我妈,以人类的智商,当然知道奥利咖是装的。但,问题来了,她似乎对它这一套装出来的东西很受用。

  我妈跟奥利咖的交流方式和我爸有所不同,她假装骂它,它假装害怕。她从它装出来的畏惧中感到了满足,因而,奥利咖靠这一套我和梁小飞都不太擅长的表面功夫,轻松赢得了陈萍的喜爱。

  这个发现让我再次非常气馁。

  在奥利咖来我们家之前,我需要做得只是吸引我父母的注意和被他们认可。可是在这只多才多艺又两面三刀的哈巴狗来我们家之后,我发现吸引我父母注意和被他们认可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表面文章,说白了,那就是浮夸的虚情假意。

  这太让人崩溃了!

  想想真是悲哀,我人生第一次产生重要的人生观的动摇,竟然是因为受到了一只哈巴狗的刺激。

  如果它全然是个虚伪的家伙也就罢了。可,讨厌的是,它在虚伪中又保留了一丝狗的原始纯情。

  它的纯情抒发对象是梁小飞。

  那段时间梁小飞放学回家头一件事儿就是大声呼唤“奥利咖~~”

  奥利咖只要一听见我哥叫它就会放下眼前的所有表演冲出200米以外准确地找到梁小飞。

  回回它那种不顾一切地姿态,都会让正在看它表演的人对它更加赞叹有加。他们丝毫不在意它是否刚表演了一半,每当它半截儿中断演出,像日本电视剧里的秋田犬一样冲出去把梁小飞迎接回来的时候,都会赢得阵阵掌声。

  令我意外地是,梁朝伟和梁小飞竟然没有为奥利咖争风吃醋。不仅不吃醋,他们父子二人似乎还对此倍感骄傲,特别是梁小飞,那大概是他人生中不多的几次被“夹道欢迎”的经历。

  只有我,在冷眼旁观了一阵子之后,很卑鄙地得出了以下结论:其实,奥利咖早就蓄意地把迎接梁小飞当成了它表演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嘛,纵使它跟我哥确实有些个交情,但也不至于演成那样!看它朝着梁小飞的方向奔去时的那个焦虑劲儿,仿佛我哥不是放学,而是刚从火坑或狼窝里逃生出来一般。这,作秀的痕迹也太重了!只不过,我那些家人邻里,在那时,猪油蒙了心,失去了客观判断这个事实的能力。

  我恶狠狠地说这些,是因为它不爱我。我的这股拈酸的狭隘劲儿,又总是能在早上醒来的时候烟消云散,因为,奥利咖在我家的那段时间,每天清晨,我看到的第一幅画面,都是它和梁小飞挤在他那张单人床上的样子。他们脸对脸头挨头勾肩搭背互不嫌弃的融洽劲儿,是梁小飞留给我最安详美好的画面之一。

  奥利咖在热热闹闹地成为我们家家庭成员半年多之后消失了。

  只有我知道奥利咖的下落,但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恩,真相是:奥利咖是被我们家门口菜市场的一个卖豆芽的小贩子给偷走的。

  准确地说,那也不能算偷,它只是被卖豆芽的小贩子抱走了。抱的过程没有任何惊险可言。那个卖豆芽的小贩子,二十来岁,一米七的身高。他和很多其他长年在我们家门口卖菜的小贩子们一样,对奥利咖十分熟悉,大概也十分垂涎。

  那天他路过我家门口的时候,奥利咖正在门前吐着舌头纳凉。卖豆芽的路过的时候,奥利咖不知道犯什么贱,忽然之间就从原来“趴着”的姿势换成了四肢朝天的“躺着”。它用它的脏肚皮谄媚那个卖豆芽的一瞬间改变了它的命运。它当时的眼神和姿势很是下作,让我立刻想到了老舍先生笔下的那些老北京的“暗门子”。

  生活本身真是一个百科全书,比方说,我,一个女少年,压根无需真的见识过“暗门子”,也能对她们有具体而清晰的想象,比如,透过一条贱招的狗。

  卖豆芽的当时立刻被奥利咖这一招击中,他不敢相信地左右看了看,等确认奥利咖这一姿态正是为他所做,才赶忙受宠若惊地臣服在它爪下,顺从的按照奥利咖的心愿帮它抚摸肚皮,颈部,脸颊。大概从没有任何一个人或一条狗对这个成年男人做出过“暗门子”的姿态,因此,这个可怜的卖豆芽的,错会了,以为奥利咖对他有什么不一样的看待。

  想想看,我们人类真可怜,一生都在为两件事挣扎:一方面拼命努力,希望能达到别人眼中要求的那个统一的标准;一方面又心有戚戚焉,希望别人能看懂自己的不同之处。

  当不同之处被别人忽略时,一个陌生人家的宠物没心没肺的瞎表态也能聊以一时慰藉。

  我保持着冷眼看待着这一切,懒得评价。

  我太清楚奥利咖的内心了,它只是习惯性地在它无聊的时候随便小试身手,对它来说,卖豆芽的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不同的“路人甲”。

  这一人一狗在互相错会之后,人类起了歹念。他看了我一眼,估量我不是对手,于是,用他摩挲奥利咖的手把它抱起来,带走了。

  我最后一眼看到奥利咖的时候,它的两只前爪自然而驯服地搭在豆芽贩的肩上,那情景好像它和他根本就是知根知底的亲戚朋友。

  我发誓,如果它露出任何正常宠物在被陌生人抱着的时候应该露出的慌张神色或小小挣扎的话,我都会立刻冲上去拦住豆芽贩然后抵死去把它抢下来。

  然而它没有,奥利咖是势利的,它对我始终轻蔑的眼神导致我彻底放弃了争取它的念头。它临别之际回头瞥我的眼神依然是一种不屑,一如它始终看我的眼神。我爸妈从来不相信奥利咖对我和对他们的态度不一样。因为它在他们面前决然不会露出同样的眼神,因此我对它的投诉因无法拿出证据而变成了它对我最好的反诉。

  那天我没阻止它被抱走也正因为它对我的态度。

  在它被抱走的前半个小时,我放学回家,那天我比平时回来的早一点儿,我一开门奥利咖就从门缝里挤了出去,理都不理我就直奔门口的大树坑撒尿去了。我有点生气。我们家另外三个成员不管谁回来,奥利咖都会抬起两个前爪做“走路”状表示热烈欢迎。只有对我例外。如果我跟他们任何人一起回来,它也会若无其事地把我列为它欢迎的对象之一。可一旦我独自一人回家,它就原形毕露视我为透明。为此我曾经向他们仨表达过愤懑,但我爸我妈我哥都不相信,因为他们没见过奥利咖“不热情”的样子。

  奥利咖从大树下返回之后,从歇晌到被抱走仅用了15分钟时间。

  卖豆芽的抱着奥利咖经过我正对面的时候和我对了一下眼神,他的眼神是试探的,想以我的反应来决定他自己采取什么策略。

  我没什么反应,只是很漠然地看着他,甚至没有要走近他的意思。那卖豆芽的于是胆子大起来,加快了步伐。

  当奥利咖和那个卖豆芽的一起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后,我赶紧把纱窗打开,制造了它从窗户跳出去的假象,然后,我走出去,锁上门,假装自己没有回来过。

  我去一个同学家玩儿了两个小时,不管同学家长如何暗示,我就是死都不走,硬赖在人家家里混了晚饭,心里估算着我爸我妈我哥肯定都回去了,这才磨磨蹭蹭地回了家。

  在回家路上我还编造了很多晚回去的理由,想着要应对陈萍的质询。

  结果那天根本没有人问我为什么回来晚了——梁朝伟梁小飞都出去找狗去了,陈萍嘀嘀咕咕在判断到底是谁忘了关纱窗。

  没有人怀疑我。

  我在家给自己成功制造了一个“老实”的假象,所以,我们家不论发生任何的坏事一般都不会怀疑到我头上。

  两天,一星期……一个月之后,没有任何奥利咖的下落,我爸终于彻底绝望了。

  梁朝伟处理奥利咖“后事”的方式相当滑稽。他把它的照片拿到照相馆去放大,并上了彩色。那个时候,“彩照”在日常生活中还没有普及,所以,所谓有颜色的照片都是人工上色的。奥利咖的照片,在梁朝伟执意的要求下被涂得颜色相当夸张,严重失实:原来黄白相间的毛被涂成了泛金色,眼球明显加了黑,最可笑的是狗脸上竟然还涂出了两坨潮红,要多做作都有。

  这张做作的照片镶在我们家一个很有些年纪的相框里,那个相框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以前里面放我的是爷爷和一堆人的合影,上面写的是“辛亥革命”云云。

  梁朝伟煞有介事地把这个换上了奥利咖照片的相框摆在我们家五斗柜的正中央,五斗柜是我们家最重要的家具,一般人的照片很难放上去的。如果旁边在摆一盘水果或烧两炷香,基本上,奥利咖就等同于我们家列祖列宗中的一员了。

  我不知道梁朝伟怎么做到的能在做出这么滑稽的举动时还能保持严肃。更可怕的是,他在摆好照片之后,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梁朝伟凄厉的嚎哭声吸引了全院子每一个无所事事的邻居,大家前前后后,相继都来劝了他一遍。

  我爸就是那种“人来疯”式的人类,别人不理会,他还有可能迅速安静下来。他最盼望也是我最害怕的事就是他的行为遭到了关注。

  络绎不绝来我家劝梁朝伟“节哀顺变”的邻居们激发起了他要把这个情绪宣泄成为一个节目的决心。

  不知道怎么想的,最后,梁朝伟竟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起奥利咖的照片,跨出了家门,走到了院子里。一边走,一边嘴巴里念念有词,大致说的是“但愿前身有缘来世再见”……之类的。

  在我的记忆里,好多年之后,我奶奶过世,我爸在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也不过就说了句“哦。”当时没哭,事后也没哭,更没有在我家的五斗柜上摆放我奶奶的照片。

  我对此很不理解,心里默默认定,我没有及时抢回奥利咖,是正确的。

  前阵子看季承写他爸的那本《我和季羡林》。当看到“我父亲这个人,侠气是对外的,对家里人很小气,无论感情还是物质,他对亲人都吝于给予。”这句时,我大感慨,这也正是我爸的写照,他一生对外人,宠物,都比对亲人更用心,只不过,他又并没有像季羡林那样当过任何领域的大师,虽然,他心里自始至终都是以“大师”般的骄傲在看待自己的。

  那天,那一场闹剧的高潮是我爸正哭的洋洋得意时,我妈下班了。

  你们可以想象,任何一个正常的快四十岁的已婚妇女,在目睹自己嫁的人正在抽风时可能有的反应。陈萍低着头红着脸,冲进人群架起梁朝伟的胳膊企图把他拽回家。

  “你这是干嘛吖老梁!”我妈边压低嗓门劝阻我爸,一边讨好地尽可能对围观群众挤出微笑。

  我其实很佩服陈萍的勇气和耐性。如果换成是我,在见识了梁朝伟这么多乖张的行径之后,肯定早就隐姓埋名改嫁他人或削发为尼了。

  我妈没有。我喜欢的专栏作家王书亚说“所有不以家庭为主场的女人都不是好女人”。以这个标准来衡量,陈萍无疑是个百分之百的好女人:家庭始终是她的主场,丈夫始终是她的主角,不管他有时候看起来有多么的有失一个家庭主角最基本的责任和仪态。

  他们就那样在人群中拉拉扯扯起来,奥利咖的照片在揪扯的过程中摔落在地上,周围群众一片被爽到的嘘声。我爸,被嘘,大概很得意,为不负众望,索性跪在地上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用手捧起地上的碎玻璃,那个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演技拙劣的话剧演员在卖力的表演,而他的角色则像被我们那时候的流行剧《白毛女》中的杨白劳附了体。

  陈萍败下阵来,相当窘迫,只好高声遣我回家拿笤帚和簸箕,试图用打扫现场来掩盖和化解尴尬。

  我正在发懵,被想哭和想笑的情绪互相纠缠,当我不得不依计拎着簸箕十分不情愿地走近我父母时,突然,看见那个卖豆芽的混迹在看热闹的人群中。

  我当场被他激怒了,这个人,竟然对我如此蔑视!

  看起来他完全没有把我当成威胁,他不仅误判了奥利咖的热情,也误判了我的冷漠。他把我放他一马当成了软弱或什么不敢应对他的情绪。

  我生气了,心想,猫了个咪的,看来你这卖豆芽儿的完全把我当成豆芽菜了?!

  我忘了那天我和我妈怎么帮我爸收拾残局的,因为我内心完全被盘算如何整治卖豆芽的给占据了。

  翌日,我放学,没回家,而是先出现在了卖豆芽的面前。我找了个他没有生意的时机,对他言简意赅地说出五个字:“给,我,一,块,钱!”

  我在一字一顿地说完这句之后就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紧紧盯住卖豆芽的双眼,用眼神提醒他:你想清楚了,有一个那么疯狂的爹,我要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也不是太难!

  卖豆芽的,在大脑一片空白了几十秒之后,机械地掏出两张五毛的人民币,给了我。

  我在拿到钱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想冲回家告诉我妈!我只是很简单地希望,什么时候,我妈也会因我的某个行为而感到骄傲,哪怕只有一次也行哦。

  现实总是没有理想那么纯粹,我当然不敢奢望陈萍会为我的“敲诈行为”而骄傲。那种获得胜利而无人能够分享的感觉是寂寞的。我在大获全胜之后,郁郁寡欢,一个人去了一趟“迎宾楼”,那是我们那儿当时最洋气的饭馆儿,也是唯一一个供应“堂食”甜品的地方。我在迎宾楼服务员怀疑的眼光中要了一大份冰激凌,匆匆吃完,从里到外被冰得嘚嘚的抖着回家去了。

  从卖豆芽的那儿弄到钱的经验给了我一些不一样的正面刺激。我生平第一次发觉自己有赚钱的能力。在那之前,每当想到要跟父母伸手要零用钱,我都会觉得前途一片灰暗,没有人喜欢被拒绝或被轻视的感觉。而伸手向人要钱的结果反正不是被拒绝就是被轻视。直到,当事实验证,我可以理直气壮地伸手向一个陌生人要钱,并没有被拒绝,并没有被轻视的时候,我内心的某一扇窗悄然开启,它不只是一块钱那么简单,而是,它让我知道活下去可以有很多超出想象的可能。

  卖豆芽的在我第13次跟他要钱的时候终于崩溃了,或是说,我从他那儿要到的钱数的总和已经接近他心里“买”奥利咖可能付出的代价的额度。

  在他拒绝给我钱之后,我丢出一句狠话:“你不给我就告诉我爸去!”他也狠呆呆地回了句:“告诉就告诉!你不告诉我还告诉呢!”

  事实,当然是我没敢告诉,另一个事实是,卖豆芽的也没敢告诉。那以后我也再没有看到那个卖豆芽的,他大概换到其他的市场去卖豆芽谋生了。这倒也让我安心。说真的,对于“敲诈他”这个游戏,我已经玩儿的有些疲倦了,只不过,每次路过他而不敲诈,又似乎有些对不起那个氛围。

  他走了,皆大欢喜。真好。

  奥利咖也随着这个卖豆芽菜的消失而彻底的被我遗忘,释怀。

  日子又回到了往日的平静和安宁,虽然,当我偶尔想多要零用钱而被我妈拒绝的时候,我会有些想念那个临时充当过我的专用“提款机”小贩子。也会由此想起奥利咖,想起它像个小人儿一样和我哥同床共枕的那些难得温情的剪影。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宿命,我从卖豆芽的那儿勒索来的钱,大部分都没用掉。我趁家里没人的时候把它们放在了一个存钱罐里藏在床底下没人知道的一个角落,还在附近盖了点儿缝沙包剩下的破布。谁知,有一天我们家不知道哪儿忽然跑出一只老鼠,梁小飞奉命追杀,一路杀到了床底下。我的存钱罐儿在小老鼠的带领下被我哥发现了。

  梁小飞很有心机地没有当着我们的父母把它掏出来。等家里只剩下我们俩的时候,他爬进床底找到存钱罐儿,出来之后一脸土都没擦就和我进行了以下对话:

  “说吧,悠悠,这么多钱,你哪儿来的?”

  “妈给的。”

  “骗人,妈从来没给过我们超过两毛的整票!”

  “就是妈给的!”

  “那我问妈了啊!”

  “那我分你一半儿!”

  “到底哪儿来的?”

  “给我留两块!”

  “到底哪儿来的!”

  “给我留一块!”

  “到底哪儿来的?!”

  “我不要了,你都拿去!不许告诉爸妈!”

  “行,那我不问了。我也不告诉爸妈。”梁小飞大获全胜,激动地把罐子里的钱捋了捋,捋完,回头看了我一眼,从那一叠里抽出一张五毛的,很慷慨地样子递给我,说了句:“给,你攒半天也挺不容易的。下回别骗我,骗骗咱爸咱妈还行!”

  梁小飞说话算数,没有把我有不明来路存款的事告诉我妈。他也不知道那些钱基本上是我用奥利咖换来的。

  除了奥利咖之外,我们家还有过一条过境的狗,它出现在奥利咖消失的将近半年之后。

  说真的,我不是特别确定应不应该把它和奥利咖写在一起,它甚至没有过一个确切的名字,我们全家从它来到它走,都很默契的始终按它的种类直接叫它“狗”。

  为了写它,此刻我想给它取个名字,不如,就叫它“念念”。

  念念出现的那天,好像是5月初,某天,天气不好,很狂躁,如同《雷雨》中描写的那种“雷雨”天儿。

  那天我妈下班晚了,整个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她到家的时候,我和梁小飞正翻箱倒柜,把家里所有能直接塞进嘴里的东西都找出来吃掉了。

  我妈进屋的时候已经被雨淋得完全像爱德华蒙克画儿里的人物,头发和衣服从上到下顺着脸和身型一路贴在身上。我的记忆抽离出那个画面,站在今天的角度不禁感叹,一个任凭自己的老婆被大雨淋成这样的男人如梁朝伟,是何等的了不起。是的,我那个了不起的爸爸和很多时候一样,在没闻见饭味儿之前不知去向。我们也见怪不怪,通常这种情况下他都是隐匿在院子里的某个有棋盘,麻将,或扑克牌的邻居家。

  “你爸呢?也不知道给我送个伞!唉……”陈萍站在门口的屋檐下一边狼狈地甩袖子上的水,一边头都没抬地对着我和我哥明知故问。

  我们兄妹俩不知道这话怎么接,只好互相对视了一下。我看到梁小飞轻轻瞥了一下嘴。是哦,在我们的记忆里,从来就没有过我爸给我妈送伞的画面。下雨天我妈只有两种待遇,要不自己带伞,要不就挨雨淋。

  陈萍甩完身上的水要进门的时候,回头向门口的黑暗处看了一眼,嘀咕道:“这是什么东西放门口了?”说完用脚碰了碰。

  黑暗中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发出来低低的一小声哀鸣,把我妈吓一跳。

  那“东西”就是念念。梁小飞故作勇敢地拿出手电筒照到它的时候,我看到了它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它恐慌的眼神让我有一种奇怪的熟悉之感,那大概就是成年人所谓的“似曾相识”。

  念念是一只不明来路的流浪狗,在雷雨那天躲在了我家屋檐下。我妈没有立刻把它轰走也没有把它弄进屋的意思。有一堆家务在等着她,所以她无暇顾及一条躲雨的流浪狗,就忙着换衣服做饭去了。

  梁朝伟在踩着饭点儿进家门的时候也发现了念念。他看了它几眼,企图让它进屋,但被我妈制止了:“别随便带进来,要是别人家的跑丢了,人家找不到怎么办?”

  “怎么可能,哪有不认识家门的狗!”

  “那更不行,如果它有传染病怎么办?”

  “你妈这个人就是这样,”我爸转向我们这两个小孩说:“一点爱心都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梁朝伟是一个长年都特别有“道德优越感”的人,他常常以“有爱心”自居。而助长他这种优越感的,正是陈萍平时为应付生存而练就出的一套习惯式冷静。

  不过,即使有“爱心”粉饰,梁朝伟还是没有坚持把流浪狗请进门,我和梁小飞心里知道,最重要原因是,有奥利咖珠玉在前,什么狗都很难再入梁朝伟的法眼。

  一家人饭毕。

  “有爱心”的我爸手里捏着一“马”一“炮”敲的邦邦作响出去继续找人耍,路过门口,对依旧蜷缩在门口的念念说:“站起来!站,站!”

  念念很惶恐,不知作何反应。梁朝伟立刻对它失去了最后的兴趣,他用他深爱的奥利咖当作参照物,飞快判断出念念绝对不会给他带来任何“特有面儿”的未来。为维护自己形象的统一性,梁朝伟临走还矫情的念叨了一句“啧啧,可怜啊~”。

  说真的,我不是特明白他说的“可怜”是什么意思,是说念念不会那些狗技可怜呢?还是说它流浪可怜呢?还是说它没得到他的青睐比较可怜?

  反正他走掉了,还哼着小曲儿,很明显,那虚浮的一丁点儿同情没有影响到他消遣的情绪。

  倒是被我爸评价为“一点爱心都没有”的我妈,再伺候完一家人之后,又到门口去看了一眼生存能力很低的念念,叹了口气,再返回屋里把饭桌上吃剩下的馒头掰成碎块,泡了点儿肉汤,放在一个以前喂鸽子用的小碗里,给门口的念念送去了。

  念念就那么在我家门口开始了它的寄居生涯,雨停了它也没走,它只是在我们家人路过家门的时候会紧张地立刻坐直,目送我们出入,有时候它还会小心翼翼地叹气,像一个背井离乡心事重重的异乡人。

  当时有一首特流行的歌“你呀啊啊啊无家可归,我呀啊啊啊有家难回,同是天涯沦落人……”特像是在唱念念的。

  梁朝伟在假么惺惺地感叹了一两回之后就对念念熟视无睹了,也是,念念从长相到情商确实没有什么特质能唤起我爸的注意力和想要对它发挥一通的欲望。

  陈萍则是每天按时按点儿的给念念送吃的,期间,她发现它身上长了些个疥疮,就立刻有点小得意地跟我们仨说:“看吧,我早说了,这样来路不明的狗身上就会带着传染病的!”

  说归说,说完我妈还是回屋找药,一边撇着嘴表示嫌恶,一边给念念在疥疮上擦药。

  陈萍是一个凡事都很有坚持力的人,大约一个月之后,念念的疥疮好了,毛色也显得亮起来。但我妈仍旧不让它进屋,它似乎对进屋也没有特别的奢望,那时候我们居住的大杂院还是可以有许多空间供小动物们游走,念念到后来已经适应了周遭的地形,和其他人家的猫狗鸡鸭相处的也算和气,我妈又把一个很多年没人用的破褥子改了改,铺在门口屋檐下的地上,权充是念念的寄居之所。我们好像就是那么没什么特别的默认了它的存在。

  念念在感受到我们的默认之后,技痒地开始忍不住要尽一个狗的职责。不知道它是对我和我妈特别有感情,还是我爸跟我哥的行踪太没规律。总之,念念每天必做的两件事是送我妈上班和接我放学。

  每天早上,我妈出门的时候,念念就会跟在她身后,送她到公车站,再默默注视她上车之后才独自回到我们家门口。每天傍晚,它又会在我放学前10分钟就准时奔到路口,等到我之后欢快地跟在我后面一起回家。

  和奥利咖与梁小飞的关系不同的是,我从来不会叫它,它也没有名字让我叫。它只是凭借不知道哪儿来的直觉每天准确地判断出我几点到家,然后义无反顾地主动去接我。

  念念在我家处境的改善因为我有一天没按时放学回家。

  那天,我放学之后去一个同学家做作业。那个同学家当天晚饭的主菜是“蒸榆钱儿”,我抵制不住诱惑,又有同学家长的再三真诚地盛情挽留,就留在人家吃了榆钱儿才回的家。

  榆钱儿是我们小时候诸多不用买的食物之一。每年到了初夏时分,满大街的榆树上都会结满一串一串粉白色的榆钱儿。

  大人们会摘一些回家和了面粉和香油蒸着吃,小孩儿们则会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直接蹦高揪它一两串拿在手上当零食吃。

  我只是很奇怪,尽管那时候物质不丰富,但大家都不会太贪心,一般都是吃多少摘多少,没有人囤积,没有人霸占,没有人因为这样的事情交恶,并且也没有人喷农药,所以榆钱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保持着一种茉莉般的淡淡的香甜。

  我妈,一个外地支边的人,不会像本地人一样给我们蒸榆钱儿吃,所以,每年到了榆钱丰收的时候,我就常会借各种机会到别人家去蹭吃这款美味。

  那天在忘我地饱食了一大碗榆钱之后,惊觉天色已暗,赶紧忙不迭地跑回家,到了路口,远远看见念念在每天固定的那个地方等我,也没在意,一边继续跑一边心里盘算着怎么应对我妈妈的责骂。

  果然,我被我妈狠狠骂了一顿。她反复说了将近二十分钟,核心就只有一句:“不知道大人会担心吗?!”

  “当然知道。”我心想,默默在心底对抗了一句:“不知道小孩儿爱吃榆钱儿吗?”

  陈萍正骂在兴头上的时候,梁朝伟晃晃悠悠的进了门,她就势转向他:“让你去找孩子你怎么又去玩儿啊?!她真丢了你不着急吗?!”

  “这不是没丢吗?我早知道丢不了!”梁朝伟表面强词夺理,但确实没什么底气,只好拿出当爹的威风来,骂我说:“以后放学再不按时回家看我不揍你!”

  尾随在梁朝伟身后回来的梁小飞正要看我的笑话,被我爸压低嗓门教训道:“下回你妈再让你去找我,你就说找不着不就完了?!”

  到晚上睡觉前,我一扭头发现念念竟然蜷在屋里。

  我妈那会儿火也消了,絮絮叨叨地说:每天我放学前10分钟,念念就像有感应一样奔到路口,我早它早,我晚它晚,之间从没有出现过3分钟以上的误差。我去同学家吃榆钱的这天,它很焦躁的在家门口溜达徘徊了很久,一直都没去路口。直到我到家前10分钟,它才像平时一样一个箭步冲出去,并非常准确的接到了我。

  “我看见它跑出去就知道你没出事儿!”我妈对我感叹到:“你说说,咱们这家里,怎么搞的狗比人还靠得住!”

  梁朝伟刚把洗脚水泼在院子里,听见自己被这样当作反面教材跟狗做对比,很气,路过念念的时候故意把洗脚盆丢在了它身上。

  念念不记仇,之后依然对我爸很好,虽然,因为我爸的工作没什么固定的上下班时间,不用接送,但平时在家的时间多,念念是一只忠实的狗狗,在我爸的命令下很快学会了被支使:帮我爸叼鞋叼袜子叼象棋……叼一切他懒得自己起身去拿的东西。但念念唯一的软肋是,它一切的行为都是服务式或效忠式的,它不了解梁朝伟对一只狗的诉求不简单在于它是否效忠,而是它是否能让他感到有格调和增值。没错,正如王尔德说的“在很多事情上,格调比真情重要”。我爸是一个讲求格调的人,所以他不怎么真心喜欢念念,因为一旦他让念念当着众人面表演,它就会惶惶然不知所措。

  “你个烂泥扶不上墙的阿斗!”梁朝伟骂念念。

  他跟邻居们说念念会帮他叼鞋,部分邻居闲着无聊,要求眼见为实,哪知人一多,念念就躲在角落里抖起来,鞋没叼,梁朝伟没显摆成,很没面子很生气,从此更不待见念念了。

  陈萍对念念没什么要求。虽然她几乎每天给它喂吃的时候都会小有抱怨,说狗和人吃的一样多,但她倒是也从来没让念念挨饿受冻过。

  梁小飞对念念没什么特别,他那时候已经把专注点从各种动物身上转到了周围的各种人身上。

  至于我……恩……起初,我说不上喜欢念念。它只是一条长得不好看的土狗,又不会发嗲和谄媚,就算它对我很好,可是,这个好也好得很“家常菜”,找不到特别的可圈可点之处。

  那学期的期中考试,我得了拿不出手的分数。回家的路上不知怎么又惹着了两个男同学,他们俩合起伙嘲笑我,我正在懊恼,就看见念念毫无悬念的,眼巴巴的坐在路口等我。

  它看到我的时候尾巴欢快的摇起来,一边摇,一边小碎步冲我奔过来。那两个嘲笑我的男同学一看见念念就来了劲儿。

  “四眼狗养四眼狗!”他们边说边大笑起来,接着两个人一起整齐有节奏的继续喊:“四眼狗!四眼狗!四眼狗!”喊声响彻整条空荡的街道。

  念念两只眼睛上方分别有一坨小白毛,我们那时候,把这种长相的狗统一称为“四眼狗”。

  我彼时已经是假性近视,带着眼镜,我们那时候,在吵架的时候,也都把戴眼镜的人统一称为“四眼狗”。

  我又羞又气,一时间感到两眼发黑,刚配的没多久的眼镜忽然度数不准了似的让我忽然什么都看不清。越看不清,我越是觉得大街上有无数双眼睛都在看我,都在嘲笑我。

  正在这时,念念跑进我视线模糊的眼前,它做出保护我的姿势冲着滋事的男同学狂吠。

  我在它的怜惜之下被带进了情绪的深渊中,那一刻,被伤害的自尊在心中化做一团恶气,这团恶气猛然冲上头顶,仿佛如果不立刻发泄,就会在我身体中爆炸。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我会冲上去抡圆了赏那两个男同学一人一个嘴巴,可是我的理智从心门的门缝里挤进来告诉我自己打不过他们,就连尝试的勇气也没敢有。

  这时,很奇怪,我不知为什么突然把坏情绪转嫁给了念念。

  我在原地低着头攥着拳地酝酿了几秒钟之后,忽然飞起一脚,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直接踢向念念。这条忠实的小狗完全没有防范,被我踢中腹部后立刻“嗷”的惨叫一声就趴在地上抽搐起来。

  俩男同学没想到会事情往这个方向发展,感到有点失控,赶紧逃离肇事现场,边跑还边回头,喊出了最后几声“四眼狗”。

  我也被自己的行径吓了一跳,主要是,我没想到踢的那么准那么狠。几个围观的人发出了同情念念的“哎哟”声,我佯装无所谓,挺胸抬头径直走开,走出很远之后躲在那条路的转弯处,远远观望着等围观的人都散尽,才赶紧原路返回。

  我走回原地的时候念念还躺在原地,它看到我的时候很不知所措地夹起尾巴努力坐了起来,脸上又恢复了下雷雨那天与我人生初见时的惶恐。我扶了扶眼镜,强作镇定,和它有着两坨白毛的眼睛对视了一下,内心的感受相当复杂,只好化作一声简单且没啥感情的:“走!”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踢它。它是这个事件所有“当事者”中唯一没有伤害我的,可是我却恩将仇报,反过来攻击这个用它小小的勇敢在极力保护我的小生命。

  念念一定搞不清我的逻辑。人真是奇怪的很,当我们被比我们强大的“恶”欺负时,多半我们会选择忍气吞声的低头,而当我们面对比我们更弱小的对方时,多半我们则是会选择毫不留情的施与“恶”。在这一个是非观念中,很多人的品行确实是不如狗的,虽然狗一直生活在由人类制定标准的世界上。

  那次之后,念念并没有像我以为的那样小气量的因为我踢它而中断去接我。

  它只是试探着换了一个更隐蔽的地方等,看我没有其他更恶性反应,它就乖巧的继续每天不间断的去那儿等我。

  念念是一条好狗,它不太在意家人对它的态度,它只是用一种真正属于狗的本性,很执拗很质朴的想方设法对我们示好。有别于奥利咖,它的示好没有太多目的、心机和预设立场,它不看也看不懂家里四口人的组织结构。

  念念是单纯的,因为它单纯,才能在我们家忽冷忽热的氛围中坚强的生存了下来,且生存的越来越快乐。

  有时候,回想起它在院子里独自追自己尾巴或扑蝴蝶玩耍的画面,成年之后的我会感到很伤怀。说起来,其实,那时候,我们可以给它更多的关注,至少我可以给它更多的关注。或,我更深层的伤怀是,念念那些时候的状态很像女少年时期的我自己:只是简单的想要向这个世界示好,也只是努力地在别人的反应中尽量选择自己以为更接近“对”的表达,而且很容易快乐,哪怕那只是在玩儿自己的尾巴。

  所有这些的终止来自于一个无端的外力——深秋的时候,我们所在的城市开始了“打狗”运动。

  为什么要“打狗”,我记不清了。反正,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杀戮或伤害会被冠以冠冕的理由,然后就会有一帮愚民被诅咒了似的热烈的参与到无情的互相残杀中去,整个的场面就会模糊掉是非。这样的事情偶然的发生,会提醒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并不像我们平时漠然以为的那么安全。有时候我们连一条自己收养的流浪狗都无力保护。当你的狗被驱逐或打死在你面前时,你唯一能做的,是继承它的遗志,学会如何及时的低头,并从此夹起尾巴更小心的做人。

  我妈在接到居委会通知时焦虑起来。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安置念念,她只是不想因为念念引起事端。

  全家讨论的最终结果是让念念“从哪儿来,还回哪儿去”,重新变回流浪狗。但,这个“免责”的想法在执行上有一定困难,因为我们一家四口谁也不知道念念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那就把它送到郊区去吧,那儿不打狗。”陈萍最终决定。

  第二天,由梁小飞当代表,把念念送走。

  念念跟着我哥的自行车一路跑出去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四个人类正在遗弃它,它欢快地跑在梁小飞右侧,像平常一样以为是去打球或逛鸽市。

  两个小时之后,负责丢念念的梁小飞还没回来,念念却先回来了。

  梁小飞则在傍晚时分才回到家,且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念念看到我哥的时候比平时激动些,那副表情好像它很不好意思把我哥给弄丢了。

  我妈很气馁,重新做了战略安排,分配我爸把念念送到“城外”。

  “城外”在那个年代是具有很明确的标志的,那些标志就是在很多地方地方蜿蜒崎岖着一些真材实料的土城墙。

  梁朝伟表现出难得的配合,第二天带念念坐着通往郊区的公共车去了“城外”。

  梁朝伟回来的时候很得意的宣布:“这次它回不来了,被我从城墙上扔到墙外去了!”同时他蔑视地看了梁小飞一眼,一副要“表率”的骄傲神情。

  “不会摔坏吧?!”我妈终于问出了一句略含情感的句子。

  “你的目的不就是要把它送走吗?那就别操心别的啦!”梁朝伟反诘道,眼睛里充满了对陈萍这种“妇人之仁”的蔑视。

  这两口子常表现出忽此忽彼的是非观念,立场相当多变,唯一不变的就是他们总能有始有终地保持“对立”,一来一回情绪饱满充满张力,像两个跳探戈的高手。

  哪知,梁朝伟才得意没两天,念念又回来了。这一次,它瘸了一条腿。

  不知道它的腿是被梁朝伟扔瘸的,还是被已经轰轰烈烈开展的打狗运动给打瘸的,反正,它伤病交悴的样子显然是经历过不明的折磨。

  我们一家人集体失声。谁都没说出啥来。梁朝伟哼了两声去邻居家玩儿,梁小飞忙不迭跑到门口跟几个年龄相仿的邻居家小孩把念念的经历讲了一遍,陈萍默不作声给念念包扎腿伤,我则到厨房里找了半碗剩饭,从我妈炼的猪油碗里挖了一勺猪油,加了点开水,端给念念吃。

  记忆大概很难完全准确,因为记忆会跟着人的思绪的变化而篡改客观。我对那天的记忆是念念的眼睛里闪着眼泪。也许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所以在长大的过程中我渐渐把它拟人化了。也许念念眼睛里不会闪泪花,如果闪了,我当时应该不会那么淡定。或,又也许,真的闪了,我只是因为自己有些小小的泪光涌动,所以看不清它和我妈妈的眼神,也不一定。

  两天之后,曾经受到过我爸妈接济的一个远方亲戚,从乡下来,送了他自己种的葡萄。招待他晚饭的过程中,我爸计上心头,说道:“最近城里打狗,我们家这条狗,能不能你带走,先放你那儿避避风头,等这阵子过去,我们再接回来?”

  亲戚没犹豫,大概因为我们家曾经有恩于他,帮忙养条狗这样的事无法推诿,就把念念带走了。

  这件事儿,九曲十八弯,发展到这儿,大家都以为可以告一段落。

  哪知没过几天,亲戚又来了,背上又背着一袋葡萄,怀里抱着念念,拧着眉毛对我爸妈说:“这狗到我们家不吃不喝,我媳妇都给它煮肉了,就是不吃嘛!”

  怕我父母不信,跟练习过一样,腾出一只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煮熟的骨头,在念念面前比划。果然,已经是奄奄一息的念念,对骨头没有任何特别的反应。

  “这咋办吖?”我妈深叹一口气,把念念接过来,放地上,念念看见了我们家的人,回光返照似的忽然有了些精神,一瘸一拐地朝它认识的那个小碗踱步过去,“呱嗒呱嗒”把里面梁小飞喂鸽子的水给喝干净了。

  “我真喂它了!真的!”亲戚见状相当窘迫,紧着向我爸妈解释。

  “它认生,过两天就好了!”梁朝伟赶紧糊弄亲戚。

  负责在我们院儿全面执行打狗运动的街道居委会主任,忽然像个幽灵一样,就那么准确地路过我家,她扫视了我们全家以及亲戚,又瞪了一眼念念,脸热话冷地丢下一句:“梁师傅,这个狗你们要不处理我们还是会打的。”

  说完走了。

  亲戚一听,责无旁贷啊,只好拧着眉毛把葡萄留下,把念念依旧带走了。

  念念再次回到亲戚的怀抱里时没有挣扎,它只是使劲全身力气扫视着这个给过它寄宿的环境,它的眼睛和往常一样翻成了三角型,看谁都十分躲闪,一副“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的依恋表情。好多年之后,我好像也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谁,我知道,那种眼神只会在担忧恐慌或绝望的边缘时才会出现。

  最后,当亲戚快要走出我们的院子时,念念索性把眼睛闭起来。我扶了扶眼镜,想努力在最后看清它,可看到的就是它两只眼睛上两坨绒乎乎的白毛毛。

  再次见到那个亲戚的时候是隔年的中秋节。这个期间,我们家没有谁特别提起过念念,好像都早已把它给忘记了。

  “怎么今年的葡萄特别甜啊!”梁朝伟以每口5到7颗的速度拼命往嘴巴里塞葡萄,同时口齿不清地赞叹道。

  “呵呵,”亲戚老实又不无得意地笑道:“我在葡萄架下面埋了条死狗。”

  我没再吃葡萄,因为我想起了念念,但我没说。

  那个中秋的月亮,特别圆。就仿佛月亮下也埋葬了一些说不出情义的东西,才让它显得那么由衷的丰富,圆满,和自带一股无解的惆怅。

  对了,忘记说,“念念”这个名字,缘自我第一眼看到就立刻喜欢进去的一句柳永的词:“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只是,与它初初相见的时候,我实在太小,尚且不懂词的意思,只是没理由的喜欢,只是没理由地直觉地认为“念”是一个人的名字,他要走了,所以叫“念,去去”。

  是哦……很多时候,错会反而有一种有心无术的纯粹的美感。这只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