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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 -2

    在普通语言中,我们把关于分配现有资源的相互关联的决策的综合称作“计划”。在此意义上,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计划,在任何许多人共处的社会中,这种计划不管由谁制订,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依据起初是计划者以外的其他人所知,然后又以某种方式传递计划者的那种知识。人们赖以制订计划的知识传递给他们的多种途径,对任何解释经济过程的理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利用起先分散在全体人民中的知识的最好途径,至少是经济政策——或设计一个高效的经济体制——的主要问题之一。

    这个问题的答案与此处所提出的另一个问题——谁来制订计划——的答案密切相关,而这正是所有关于“经济计划”的争论所围绕的中心。存有争议的并不是要不要计划,而是应该怎样制订计划:是由一个权威机构为整个经济体系集中地制订?还是由许多个人分散地制订?在当前的争论中所使用的特定意义上的计划一词,毫无例外地指中央计划,即根据一个统一的计划管理整个经济体系。而竞争则指由许多单独的个人所制订的分散的计划。居于这两者之间的是代表有组织的工业的计划,这种计划许多人谈及但一旦看到便很少有人喜欢,它就是垄断。

    在这三种制度中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而知识的充分利用又取决于我们怎样做才更有可能取得成功;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权威机构来处理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能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