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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竞争的含义 -3

    如果我们暂时忘掉构成完全竞争理论的基础的那些武断假设,并探寻一下,如果没有两个商品是完全一样的,竞争的重要性是否就降低了,这样,或许我们就能更多地了解竞争过程的本质和意义,如果不是由于分析这样一种情形十分困难,我们值得仔细地考虑一下这种情况:不同的商品无法很容易地分类。但是我们必须处理一个由相近替代品组成的系列,它们中的每一种都不同于其它的,但这种差别又未明显地使替代停止。分析这种情形中的竞争所得的结果,在许多方面都比分析同一生产完全不同于所有其它商品的同种商品的工业所得的结果,更符合现实生活的状况。或者说,如果没有两个商品完全相同这一情况被认为过于极端,那我们至少可以看看这种情况,即没有两个生产者生产完全相同的商品,不仅人身服务是这样,许多制造品市场,如书籍、乐器等等,也是如此。

    为了达到我们的目的,我完全不必试图彻底分析这种市场,而只不过问问,竞争在这种市场中将起什么作用。虽然,在相当大的范围内结果当然是不确定的,但是市场仍会形成这样一种价格体系,在这种价格体系中,每种商品的价格正好比其潜在的相近替代品便宜这,本身决不是一件小事,因为除非通过在市场上反复试验,由每个市场参与者逐步了解到相关情况的方法外,用其他方法甚至无法发现这样的一种价格体系。当然,在这样的市场上,价格和边际成本间的一致程度,一般只达到对各商品的需求弹性接近完全竞争理论所假设的状况,或不同商品间的替代弹性接近无穷的状况。但重要的是,这种情况与作为理想物或目标的这种“完全”标准根本无关。作为判断竞争成果依据的比较基础,不可能是不同于客观事实,并且不能由已知方法带来的情形,而应该是假如竞争被禁止起作用而会存在的情形。作为标准的不应是达到不可能达到的目标和毫无意义的理想,而是改进假如没有竞争而会存在的状况。

    在这种情形下,传统意义上的“自由”竞争的状况与只有经当局特许的人才能生产特定东西,或价格由当局规定死,或两者同时存在的条件下将会存在的状况相比,会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毫无疑问,在缺乏“自由”的状况下,不但各种东西不可能由那些最懂得如何生产因而能以最低成本生产这些东西的人来生产,而且所有消费者最喜欢的东西(如果他们有选择余地的话)也根本不可能都生产出来。而且,实际价格与生产这些商品的最低成本也不会有多大关系。事实上,在这种状况下,生产看和消费者都能作的选择,以及他们的数据,与竞争下的这种选择和数据完全不同。

    这里的真正问题,不是我们是否会以特定的边际成本得到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而主要是以什么商品和服务能最廉价地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在这方面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总是要探索未知领域,试图发现比以前更好的做事方法。只要有经济问题需要解决,就会永远如此,因为所有经济问题都是由需适应的无法预见的变化引起的。只有我们未曾预见的以及未曾准备的情况才需要新的决策。如果不需要这种适应,如果在某时我们知道所有变化已经停止,事物将永远像现在这样进行,那么,就不会再育资源利用问题需要解决了。

    一个掌握了能使他将一商品的生产成本削减50%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如能生产该商品,并将价格只削减25%,他仍然能对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这种贡献不仅通过价格的削减,而且通过额外的成本节约。但只有通过竞争,我们才能设想取得这些可能的成本节约。即使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价格只是低得正好足以使不具备这些优势或其他相当优势的生产者退出生产,以便商品尽可能廉价地生产,虽然许多商品也许以大大高出成本的价格出售,这或许仍是一种除了让竞争展开之外通过其他方法无法取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