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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主义的计算(一):问题的性质与历史 -10

    首先用一种使问题永远不可能再从讨论中消失的形式阐述社会主义经济学中心问题的荣誉,属于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格·冯·米塞斯。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计算》这篇文章中(该文在1920年春季问世),他论证道,在我们现存的经济制度中,合理计算的可能性的基础在于:用货币表现的价格提供了使这种计算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米塞斯教授的成就,远远地超过他的先行者们所做的任何事情,其主要的方面是他详细地论证了,经济地使用有限资源,只有在这种定价方式不仅运用于最终产品而且还适用于所有中间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他还论证了,不存在其它以与竞争市场的定价过程相同的方式考虑所有的相关事实的过程。这篇文章,以及后来将此文收进去的一本巨著,都说明米塞斯教授的研究代表了一个起点,从这一点出发,所有的人们立志认真对待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讨论,不管是建设性的还是批评性的,都必需继续下去。

    当米塞斯教授的著作毫无疑问地最完善和最成功他说明了自从那时以来成为关键所在的问题时,当这些著作对所有更进一步的讨论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之际,一个很有趣的巧合是,另外两个杰出的学者几乎在同一时间分别得出十分相似的结论。第一位是伟大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在其死后出版的杰作《经济与社会》——此书于1921年问世——中,明确地论述了在一个复杂的经济制度中使理性的决策成为可能的条件。韦伯象米塞斯(当他自己的讨论稿已交付出版的时候,他才把米塞斯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评论来引用)一样坚持认为,由计划经济的第一位提倡者提出的计算,实质上并不能为这样一种体制中的计划当局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他特别强调,资本的合理使用和资本的保存,只有在以交换和货币的使用为基础的制度中才能得到保证;他还特别强调,由于在完全社会化的体制中不可能进行合理计算,这样所造成的浪费可以严重到这种地步:不可能维持人口密度更高国家目前人口的生存。“人们只要认真严肃地对待非货币经济的问题,某种假设计算制度便迟早会被发现或发明,在此并不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是所有完全社会化的根本问题,并且,在所有的决定性方面,如果众知晓某种‘计划’的结构,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合理的‘计划经济’。”

    在俄国,也出现了实际上同时发展起来的相同思想。1920年夏天,在新体制的第一次军事化成功后的短暂间隙中,人们只有这一次能够对当局公开提出批评,此时,鲍里斯.布鲁思卡斯———个杰出的,主要以研究俄国农业问题而闻名的经济学家,在一系列的演讲中对支配共产主义统治者行为的教条进行了彻底的批评。这些演讲在主要的结论上表现出与米塞斯和马克斯.韦伯的学说异常相似,尽管它们起因于在那个时代俄国必须正视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并且尽管它们是在与外界断绝通讯联系的情况下写成的,当时这些演讲的作者不可能了解奥地利和德学者们的同样努力。这些演讲在一本俄国杂志上以“社会主义下的社会经济问题”为标题发表,并且在许多年之后才由于一种德文译本被更加广泛地接受。象米塞斯教授和马克斯.韦伯一样,他的批评集中围绕这一问题,即,在一个必然缺乏价格的中央指导经济中,不可能进行合理的计算。十一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斯·韦伯和布鲁思卡斯教授分享着独立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学之中心问题的声誉,但是,米塞斯教授的更为完善和系统的分析,尤其是他的巨着《公共经济》,主要地影响了欧洲大陆上进一步讨论的趋势。这部著作出版后的几年当中,许多人试图直接对付他所提出的挑战,并且想表明他的主要论点有错误。这些人还指出,即使在严格的中央指导的经济体制中,也能够精确地决定价值而没有任何大的困难。然而,尽管对这一观点的讨论拖延了几年,在这期间米塞斯两次回答了他的批评者。但是越来越明显的是,最初由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所设想的严格中央指导的那种类型的计划体制,根本不可能反驳米塞斯的重要论点。起初产生的许多异议实际上不过是对言词的吹毛求疵,因为米塞斯偶尔使用了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这种有点不严密的陈述,而他的意思却是说社会主义使合理的计算成为不可能。当然,任何计划出来的行为方针,如果这种计划完全有意义的话,那么在该词的严格的意义上是可允许的,也就是说可以对它进行试验。问题可能仅仅在于,它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也就是说,设想的行为方针是否与它想要服务的目标相一致。就人们希望通过中央同一时间里控制所有经济活动的方法,实现独立于生产资料中私人财富的收入分配并达到一个至少接近或甚至超过自由竞争条件下的产量而言,这不是达到这些目的的可行途径,人们已越来越广泛地承认了这一点。

    但是,即使在承认米塞斯教授主要论点的地方,这也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寻找实现社会主义理想的途径。这是自然而然的。它的主要影响是,把注意力从什么是迄今为止被普遍认为是社会主义组织的最可行的形式转移到对不同方案的探索上。我们能够将那些承认米塞斯主要观点的人们的反应分为两种类型,首先,有一部分人认为,效率的损失和作为缺乏合理计算的后果的一般财富的下降,对实现这种财富的更加公平的分配而言,可能是不太高的代价。当然,如果这种态度建立在清晰地认识这种选择所意味的东西的基础上,那么对此就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只是有一点似乎可以怀疑,即,那些坚持这种态度的人是否会找到许多同意他们观点的人。当然,这里真正的困难是,对大多数人而言,对这一点的决断将取决于因不可能进行合理计算将导致的中央指导经济中的产量相对于竞争制度下的产量下降的程度。尽管根据笔者的意见,似乎经过仔细的研究对于那种差别的巨大程度就不会留下什么疑问。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没有简单的办法证明那种差别会有多大。这里的答案尽管不能由一般的思考而得出,但它将不得不建立在详尽地比较研究两种不同制度的运行的基础上;并且假定,所涉及到的问题的知识,比除了用经济学的系统研究外可似用任何其它方法获得的知识要多得多。

    对米塞斯教授的批评的第二种反应类型是,仅仅在说到社会主义的特殊形式时才认为它是正确的,并且试图构建免于这种批评的其它方案。在欧洲大陆上,后一种讨论中相当大的部分,但也许是更有趣的部分,倾向于朝这样一个方向进展。这种思考主要有两种趋向。一方面,人们试图通过如下方式来克服所谈论的困难,即通过把计划的成分扩大得甚至比以前期望的更多的地步,完全取消消费的自由选择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或者,另一方面,人们试图引进各种竞争因素。这些设想在何种程度上确实克服了一些困难,它们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行的,这些问题在《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一书的不同章节中得到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