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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三昧水忏的威力

    为了纪念这一奇异的遭逢,悟师就在双松圣迹起造一庵,名为招提寺,到了宋代至道三年间,这个寺承皇上恩赐,名为至德禅寺。当时高僧信师得知其事,作了纪述,使后世学者知此史实。悟达国师身历其境,感概万分,忏悔宿世罪障,更加勇猛精进,特记其事,作为忏法,朝夕礼诵,由此传播天下,俾使世人咸知前贤先圣事迹之端详,而各各忏悔自身之业障,解除宿世之冤结。这就是《三昧水忏》的发起因缘,但愿佛陀弟子们,善男信女们,能够通过历史教训,严净受持“不杀生”的第一条戒,请教友们三思上述历史故事,虽近似神话,但亦足窥见佛教对不杀生戒的非常重视,凡我教友应该身体力行。

    (一)楞严经的业果相续

    《楞严经》第四卷三种相续中业果相续文中指出:“佛告富楼那尊者说:‘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又说:‘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胎、卵、湿、化、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又说:‘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

    (二)楞严经的以戒助定

    《楞严经》第六卷以戒助定文中提到“佛告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

    “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只名热沙。何以故,此非饭本,沙石成故。

    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

    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复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我得四果及辟支佛十地等,诸位菩萨。是一颠迦,消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说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沉沦苦海,不成三昧。是故阿难,若不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旃檀形,欲求香气,无有是处。”上面所引经文,只是抽象的节录一部分。

    根据上面所引的《楞严经》这二段经文看来,很清楚的要我们觉悟这杀、盗、淫、妄四条性戒,以及酒的遮戒,对修道教徒说来,是非受持不可的。所以佛制五戒,乃是律学的基本戒条,也正是四波罗夷的大罪。

    我们把杀生、淫欲这二个戒条,先来研究研究!把上面所讲的以人杀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相杀相生、相生相杀、汝负我命,汝还我债,我负汝命、我还汝债。以是彼此结下深仇,业果不亡。就是经过百千万劫漫长时间,常在生死轮回之中,相续不断。杀生如此,因果报应是丝毫不差的。就是淫欲,也是如此。汝爱我身,我爱汝心,汝怜我色,我怜汝色,男女之间,相怜相爱,永结同心,爱不能离,难分难舍,古人云:“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样一来,就是经过百千万劫俩人当然是常在缠缚生死苦海,无法脱离。所以文昌帝君曾经说过:“业海茫茫,首恶无如色欲,尘寰悠悠,易犯唯有邪淫。拨山盖世之雄,坐此亡身丧国,绣口锦心之士,因兹败节毁名。始为一念之差,致令毕生莫赎”。可是人们在这个淫欲与邪淫问题上,谁能“踏断脚下红丝线,跳出红尘大火坑”。自可使你心身清净,自在安乐,无挂无碍,逍遥去也。

    在五戒之中,前四戒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和不妄语,是和其他宗教的五戒一致的。这是保持社会秩序的根本规范,任何社会,均应由此根本规范而成立。不过,在先后顺序上稍有差异。《摩奴法典》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非梵行(不淫)和不贪瞋。《包达夜那法典》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忍耐和不贪五种。《钱多传耶奥义书》有苦行、慈善、正行、不杀生和实语五种,作为修行人之五大义务。耆那教乃说有不杀生、不盗、不妄语、不淫和离欲五戒。瑜伽派也说有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和不贪五戒。在佛教其他的戒律中,也以五戒中的前四戒为最重要之戒。例如前述比丘四波罗夷,是淫盗杀妄之戒,在大乘戒的十重禁戒里,前四戒乃是杀盗淫妄。唯有出家戒时,乃将不邪淫改为不淫。

    (三)犯戒感报

    现在我再举述一个故事,因为起邪心,动淫念而遭到丧身失命。据说从前有一个持五戒男居土,一天走过深山农村,夜幕降临,四顾不见村落住家,行行再行行,急于要找一落脚点借宿一宵,忽见前面不远处露出一间小屋油灯闪闪,便不得已敲门借宿,谁知屋内只有一个中年妇女,便说明来意,妇女说“我丈夫是一个山妖罗刹,每夜回来,你住这里会被他吃了”。居士说:“我是一个佛教徒,受持五戒,有护戒神王,保护我身,可请放心”。妇女就安排他住于隔壁室中,受戒居士这夜就一心清净虔诚戒法,到了次日天亮平安无事,就告别前行。可是这位妇女感到奇怪,每夜罗刹鬼丈夫都要回来,为什么昨夜不见回家呢?希奇希奇!居士边走边想,认为这位妇女说有罗刹丈夫是在骗我瞎说,不会有这种怪事,同时刹那之间淫业发现,邪心难降,走了好远又转身回来,要求再借一宿,妄言绮语,不怀好意。妇女心想:这位居士是个善良持戒之人,昨夜住此,罗刹不回来了,或许有能克邪的本事,就答应了居士的请求。不幸的是居士今夜来住已是存心不良,故夜间淫心发作,将妇女百般调戏,强行邪淫。正在紧急时刻,只听得阴风一阵,山妖破门而入,见情大怒,不由妒火炽燃,就把居士活活吃了。一条性命呜呼哀哉!这时又惊又怖,含冤莫诉的妇女问罗刹丈夫“你昨夜到哪里去了,为何不回家呢?”罗刹说:“我昨夜回来,才到门口看到房舍光明灿烂,眼睛也张不开。似见神王围绕巡罗,慌忙之余,连门户也找不到。不得已只好他往,但今夜回来却安然如故,没有光明也没有神王。”我们要知道,持戒功德不可思议,若有居士每受持一分戒,就有五位护法神王随身护佑。受持五戒当然就有二十五位戒神拥护,这位居士第一夜要求住宿,是一心清净,虔持禁戒,自有二十五位神王保护其身,放大光明,罗刹鬼不敢入室。第二夜居士顿起淫秽之念,破了戒法,神王离开,失了光明,以致惨遭非命,感召恶报。古人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可不慎欤?这个故事,希望大家好自三思吧,对于修持戒法一定大有助益。

    (四)酒戒

    第五戒的禁酒,是佛教戒律的特色,此事已如上面所说,佛教是觉醒之宗教,它最讨厌醉迷。关于这个五戒的内容,当然有适应时代和广义上的种种解释,但此事待下面十善戒条项下,再来叙述,今先略述五戒与古来儒教所说五常,有相一致之点。不杀生乃至不饮酒,是相当于仁、义、礼、信、智,这是早在后汉时代,主张儒道佛三教一致的“牟子”的《理惑论》里所说的。五戒与五常,其精神完全一致。将五常的精神,表现为具体的禁止的条项,乃变为五戒。五戒之中,前四戒的行为本身,是反道德的罪恶行为,但饮酒的行为本身,不一定是罪恶,可是,由于饮酒而能作出其他“恶”的机缘。因此,前四戒之罪叫做性罪,而饮酒叫做遮罪。

    关于饮酒的罪恶,在诸种经律里,屡有所说,《智度论》里,说着饮酒的三十五失,《正法念处经》里,说着饮酒的三十失等,就是这个例。今酒能形成犯其他罪的机缘,由于今日一般犯罪的背后,必有酒与女人二者,即可知之。此事当然有详细的犯罪统计可证。关于此事,《智度论》里,有一有趣的故事,即:有一人为欲饮酒,偷了邻人之鸡,杀死为菜肴,邻女来问,以妄语答曰不知,又趁酒醉强奸之。这样,由饮酒,便犯了偷盗、杀生、妄语和邪淫四戒之罪。如此饮酒能为犯其他罪之缘,故应戒之。

    (五)八戒

    在家信徒在规定的期日,特别要为实行严格的宗教生活而守出家人的戒的一部分,叫做“八戒”或“八斋戒”。其内容,是于前五戒,再加上①不非时食(下午不吃东西),②离歌舞观听香油涂身,③离高广大床的三戒。这时,五戒中的不邪淫,当然是不淫的意思。本来是在每半个月的八日、十四日和十五日的布萨日,要严守这个戒,所以一个月有六天的持戒日。因此将其称为“六斋日”,以今日的话来说,可说是以每星期日为克己日,而以宗教的信念,特别励行禁欲的生活。在家人平常是容易堕落于爱欲与物欲的生活的,所以至少一个月间也要有数日来过着象出家人的那种禁欲生活,以靠近宗教的境界,所以把这叫做“近住”,因此戒叫做“近住律仪”。这是靠近佛道而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