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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听老爹的话!

    秦岚仔细地瞧了瞧面前的“小仙女”,然后微微一笑道:“姑娘,你似乎很在意我参加这次的逐美之比?且不说我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就算我能,娶不娶万族议会长的千金,这与姑娘你又有何关系?”

    秦岚没有直说,但意思很明确,咸吃萝卜淡操心,关你毛事啊?

    “谁说跟我没……我的意思是……是……要你管!哼!”

    “小仙女”一跺脚,白衣胜雪,裙袂飘飘,竟有几分小可爱。

    秦岚见此,无奈地耸了耸肩,自己拿起烧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小仙女”稍作犹豫,这才走上前来,在秦岚对面的蒲团上跪坐下来。

    “我不喜欢你,知道吗?”

    秦岚将水壶放回小炉子上,端起茶杯吹了吹,然后喝了一小口。

    “所以呢?”

    “所以?所以你就不应该报名,更不该来万族国。”

    秦岚又喝了一小口,饶有兴趣地道:“姑娘,你管的是不是太宽了?万族国又不是你家的,我来这儿怎么不行?你又不是万族议会长的千金,我报个名又怎么挨着你了?至于你说你不喜欢我,我为什么要让你喜欢我?”

    “我……我就是要管!总之,你绝不能取胜,更不能娶万族议会长的女儿,你听到没有?”

    “不然呢?”

    “不然……不然的话,你就死定了!”

    “小仙女”故意提高了音量,好像在讲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知道了!放心吧,为了活着,我不会逞强的。还有别的事吗?如果没有的话,就让我和我那位兄弟离开这儿吧!天色也不晚了,我得回去睡觉了。”

    “那你是答应了?”

    “我答应你什么了?我只是说不会逞强,可如果碰到的对手都是猪,你让我怎么办?让我输给猪吗?”

    “噗……谁让你输给猪了,再说猪也不能报名啊!呵呵……”

    这“小仙女”的笑声倒是挺好听的,就如那百灵鸟的叫声般,清脆悦耳。

    “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啊!回去告诉那位大小姐,我秦岚就是个凡夫俗子,除了长得英俊,简直就是一无是处,除非我碰到的对手都是猪,否则怕是没有那个幸运迎娶她了。”

    “好,我一定会转告的。那你……可以走了。”

    “嗯!后会……无期吧!”

    秦岚站起身来,转身便向着来时的门走去。

    “噌”的一声,他刚刚走近,门便被人从外面打开,苏畜生随即在门后现出身来。

    “送他和他的朋友走!”

    “是!秦公子,请吧!”

    秦岚没有多言,头也不回地向门外走去。

    这破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待了。

    见秦岚离开,“小仙女”咯咯一笑道:“还是个挺有趣的家伙,长得也确实英俊,只可惜,不是个正经人。”

    ……

    在院内,秦岚终于见到了星辰。

    星辰并没有受伤,而且是一身酒气,看来之前的确是在喝酒。

    两人会面之后,便被苏畜生请上了马车。

    苏畜生没有同行,而是目送载着秦岚和星辰的马车驶出小院,彻底淹没在夜色之中。

    秦岚想过开启左眼,使用“夺命飞针”跟苏畜生再战一场。

    可苏畜生吃过一次大亏,绝不会再给他半点机会。

    所以,快点儿离开这里才是明智之举,至于杀这苏畜生出气,还是算了吧,只能以后再说了。

    看了看星辰,秦岚开口问道:“有没有受伤?”

    “没有!那家伙实力远在我之上,连受伤的机会都没给我。”

    “差距这么大?”

    星辰咬了咬牙道:“这只是暂时的,半年,最多半年时间,我定能将他打翻在地。”

    秦岚没有再问什么,苏畜生是五星大地强者,而且出身九头蛇杀手组织,干的就是杀手的行当,自然不是那般容易对付的。

    不过也好在那家伙没有下杀手,否则怕是再也见不到星辰了。

    马车将秦岚和星辰载到街上,便停了下来。

    秦岚和星辰下了马车,本想着弄些吃的填饱肚子,没想到竟碰到了飞镰以及一个没见过的陌生人。

    “大少爷,听您舅舅说,您被人请走了?有没有受伤?”

    秦岚摇头笑道:“我好着呢,只是被请去喝茶,不用那么紧张。”

    “那就好!都是属下失职,若是早些与您会和,您也就不会被……”

    “飞镰,我没有怪你的意思。这位是?”

    “属下方寸!见过大少爷!”

    秦岚看了看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国字脸,戴着方框的近视镜,穿着有些旧的亚麻色西装,像极了学堂里的教书先生。

    “你就是我爹安排在这里的人?”

    “是,大少爷!属下来此地已有十年光景,负责大帅在这里的生意和一些情报方面的任务。”

    生意?

    听到这两个字,秦岚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但看这方寸的穿着,估计这生意也不怎么样。

    “先带我去住的地方,回头细聊!”

    “是,大少爷!请随我来!”

    ……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此刻,秦岚对这句话有了极为深刻的认识。

    这方寸的穿着打扮确实很一般,但真没想到,他在这里的住所竟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

    面前的院子甭提多大了,以秦岚之前去的那个小院为标准,这个院子至少有那个三倍大。

    小桥流水,亭阁楼台,这才是富人住的地方啊!

    其中细节不必多说,仅一个字,便可形容,壕!

    “大帅当年给属下一千根金条,怎奈属下刚入此地商界,便连战连败,后来瞧见了地皮生意不错,便孤注一掷买了五块地皮,转手一卖,倒也赚了些钱,之后按大帅吩咐,建了这座宅子,又买了几个店铺,这才算是站稳了脚跟。”

    一千根金条,只怕是在这诞州市连一个小宅子都买不到。

    这方寸不得了啊,短短十年时间,竟帮大帅赚了这份家业。

    不得不承认,大帅老爹有眼光,慧眼识人,仅这一点,就绝不是普通军阀所能比的。

    “大帅交代了,从您踏入万族国的那一刻起。秦家在万族国的所有生意和人马都交由您掌控,在万族国,您就是秦家的天!”

    啊?

    都给我?

    秦岚惊着了,这……这怎么好意思啊?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