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一个人能绽放怎样的华彩?一双手能谱出怎样动人的诗篇?一段过往又能牵绊多少人的心结?放眼望去,上海伫立依旧,佳人已不复在;曾经锣鼓喧天的倾城故事还在流传,讲故事的人却已经换了又换。

    这个永远无缘会面的女子,又从远年的巷陌,款款走了出来。她着一袭素锦旗袍,穿越民国烟雨,走过季节轮回,透过四月葱郁的树冠,隐约可见当时的阳光,在一缕缕舞动的清风之间,凝聚起关于当时最美的尘缘。

    张爱玲无疑是漂亮的女子,她深爱的男子胡兰成就这样描述过:“她觉得最可爱的是她自己,有如一枝嫣红的杜鹃花,春之林野是为她而存在。因为爱悦自己,她会穿上短衣长裤,古典的绣花的装束,走到街上去,无视于行人的注目,而自个儿陶醉于倾倒于她曾在戏台上看到或从小说里读到,而以想象使之美化的一位公主,或者仅仅是丫环的一个俏丽的动作,有如她之为‘借红灯’这美丽的字眼所感动,以至于愿使自己变成就是这个美丽的字眼那样。”一个有一定的审美水准且恃才傲物的男子能这样评论一个女作家,显然是发自肺腑。

    张爱玲也是高傲的女子。人都说恃才傲物,何况张爱玲这样的大才大美。但凡了解张爱玲的人,无不被她的那张30度往上扬起的高贵的凌厉的头颅所震撼。那是一种怎样的桀骜不驯?一种怎样的看尽世事?然而,真正读懂的人却心疼……高傲是因为内心有着过往的悲凉!就像玫瑰,表面赤艳,却独自黯然。她比烟花寂寞。

    张爱玲当然算得上才华横溢的女子了。单单一句:“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便毫无保留,赤裸裸地道出了多少年后,生活在各个城市众女子的哀愁。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这样的比喻不得不说犀利而恰当。

    张爱玲真是痴情的典范。一个“守一颗心,别像守一只猫。它冷了,来偎依你;它饿了,来叫你;它痒了,来摩你;它厌了,便偷偷地走掉。守一颗心,多么希望像守一只狗,不是你守它,而是它守你!”不得不唏嘘,我们不过都是寂寞惯了的可怜人。然而,张爱玲始终是高傲的,即使被插足,也流着眼泪扬着高傲的头颅“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的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想想算了,就这样吧。可是,感情真的是能抽身就抽身的吗?爱到后来,只剩疼惜。

    也罢!十年间,弹指一挥。所有的人或事都会随风变化,有的人离开了我们,有的事儿灰飞烟灭。所谓的爱恨情仇,如果能经得住时间的蹉跎,那么就当是传奇。曾经年少,爱过的男子,十年之间或许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再十年,或许已经化为尘埃。爱还在,恨不有!

    真是这样的。

    浮花浪蕊,五四遗事,一经提来多少恨。

    误入连环套,古今无数痴怨女。

    燎一壶、沉香屑,却闻茉莉香。

    绣鸾付与鸿鸾禧,一生只候半生缘。

    只一桩、戒色。

    琉璃作瓦,金锁曾记,聚少离多年青时。

    且品桂花蒸,人生几何倾城恋。

    撷几枝、郁金香,但见花凋色。

    心经读罢燃红烛,红烛泪下小团圆。

    吟几段、留情。

    不贪恋,不迷惘,不怨恨,就算这生命不算太长,她却已经历尽了红尘的繁华萧条,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或许她并非离开,也不愿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