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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钱都是浮云

    在此之前贾珏最渴望的事情就是不要被病痛折磨,顺便尝试修道,看能不能不再只活几十年,若是能长生不老自然更好,顺便享受一下左拥右抱、妻妾成群的美妙生活。此时见到眼前这位极静雅的姑娘开始,他多了一个愿望,和她一起走过未来的路。

    时间于生命本没有意义,大多是因为找到了自己的心才有了活着的欲望。在漫长的历史里,有运筹帷幄、智计无双的谋士,有征伐天下、开疆拓土的将星,也有坐拥天下、执掌乾坤的帝皇,可他们都在时间这只钢铁巨兽的碾压下变成了飞灰,散在不知道哪一层的地下土壤里,滋润将来不知道那个农夫洒下的种子,作为某天的粮食。

    一生里,若没有一个甘愿陪你看花开花落,与你同生共死,在你想要哭泣的时候提前送来香肩的女人,那么活着的意义其实不大。纵然有开天辟地的功业,始终是不完整的世界。

    贾珏最喜欢的人就是项羽,在满足自己驰骋天下欲望的同时,有一个心心相印的女人。她从来不是为了外物与你在一起,只是为了你的人,你的心,为了与你谈笑风生,看风霜雪月,在漆黑的夜里同你欢乐。

    这是一曲最缠绵的曲子,也是一首最铿锵的诗句,无人能挡。

    此时贾珏就感觉自己遇到了这个人,这重活的一生绝不再是虚无缥缈,生而又死而已,一切,都将是五颜六色的瑰丽画卷。

    “嘿,你就是飞猪居士?可算是见到你了,你的故事写得真好,我姑姑说你怕是见过这故事里的人和事,你见过吗?那九尾的狐狸到底长什么样,钟馗真的有把吐露赤色蟠龙的降魔剑?”身穿刺金袍的少年像打翻了盛着琉璃珠的玉盘,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问题夺口而出,不要命似的。

    贾珏对他置以微笑,向少年和姑娘问好:“在下飞猪,姓贾名珏字灵明,两位好。”

    “灵明公子有礼,请坐。”姑娘显然比少年有礼貌,欠身点头,让旁边的绿衣丫鬟上茶,旁边的少年上来追问,被她喝止:“云儿,坐好。”

    听到这话,刚才还上天入地的毛孩子顿时安静了,有模有样的坐在那,似一只柔顺的小绵羊。他倒不是怕眼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只是想起老爹手里拿根让他皮开肉绽的鞭子啊,那绝对是他八岁的人生里最大的恐惧。

    见到姑姑要生气,赶紧坐好,好奇的瞧着贾珏,想从他身上看出三头六臂,仙光紫气。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请我上来干什么?我正在跟诸位同道吟诗作对呢。”贾珏当然知道这是酒楼的主人,自己在楼下捣乱的事情肯定有人汇报了。原本自己是要兴师问罪,趁机牟利的,此时却不想了,什么金银财宝,不过是浮云,比不上眼前人点滴。现在,只有假装自己真的就是来作诗的就行了。

    “你这人……”旁边的丫鬟十分不满,千金小姐的名字可不是随便告诉人的,瞬间就把贾珏划进了登徒子的行列。

    “家父孙升,这是内侄孙云,让公子见笑了,他一直对志怪故事很感兴趣,尤其是公子写的钟馗传,不仅故事写得好,所作之图也摄人心神,便想要见一见。”孙姑娘倒是爽快,直接撂底儿,她本来就是要借助孙云见一面闻名京城,却无人得见的飞猪居士一面,瞧瞧他的脑袋是怎么长的,能想出那么奇妙的故事。

    如今所见,不仅诗词、画技高绝,而且长得也好,深上有着她不曾见过的书卷气,似乎又一股沛然之象。

    至于用文远会馆的方法提高酒楼的生意,也是起了跟飞猪居士较量的心思,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自小经过母亲杨文俪教导,腹有诗书,因为诗词在本朝属于玩物丧志的东西,所以浸淫此道的读书人不多。

    而飞猪居士所出对子表明,这绝对是一个十分擅长吟诗作对的行家,何况自己一个女子,也不好上门拜访,借着帮大哥查账的机会,才能来酒楼。闻名不如一见,相见不如决赛,于是就这么做了。

    “原来是孙姑娘,幸会,幸会,这都是小道,姑娘的诗巾帼不让须眉,在下听了也许想要一晤,没想到今日有缘,竟然见到了。”贾珏着实惊了一下,竟然是礼部尚书孙升之女,这一家子可都是猛人。

    这位孙姑娘的爹是进士,现任礼部尚书,大伯孙堪是武状元,现任都督佥事,正二品,相当于军团副司令,祖父同样官至尚书,二叔三叔四叔都是进士,现在各有任职,这才是朝廷的中流砥柱,权贵世家。

    听闻孙家有一小姐,名镮,应该就是眼前人了。

    就贾政原先那五品官,贾琏的同知,连跟人家提鞋都不配。当然,这是在不提武勋世家这一条的前提下,不过等过两年,显然就真的提鞋都不配了。

    “贾公子客气了,飞猪居士的大名如今可是无人不知,家父的书房就挂着‘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一诗,说飞猪居士是罕见之才。”孙镮嘴角衔着笑,远山般的黛眉轻轻的弯着。

    楼下的那个管事突然间上来,怪怪的看了一眼贾珏,然后在孙镮耳边嘀嘀咕咕的说来一通,大概是宣扬刚才他在楼下的所作所为。说完,管事便离去了。

    贾珏依然优雅地轻捏起茶杯慢慢品鉴,心中却有点嘀咕,刚才砸场子砸的有点爽,这会儿肯定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攻略之路任重道远啊。

    “头骨积铸探天门,诘问高仙羞不羞。”孙镮听到刚才管事来报告刚才楼下的情况,顺便说了这首诗,脑海里不禁多诵了两遍,这样意境深远叙述刻骨的句子,真的是眼前这个看上去与自己相差仿佛的公子做出来的吗?这样的才气,恐怕她家里的几个哥哥,素有才名之称的母亲怕是也不如。

    “这首诗立意深切,看来公子在诗词一道上造诣非凡,的确比我的诗要好很多。”说着,孙镮就吩咐人在雅间准备美味佳肴,她定的规矩原本是到了日子后选定第一名,现在看来不用了,这首诗肯定是。

    “吃饭就不必了,我只是听说天香居也有好诗才来的。”贾珏没有跟管家离开,也没有与孙镮继续讨论诗词歌赋,转而与旁边蠢蠢欲动,脸上充满不满的未来外甥说起话,与他讲一篇《天书奇谭》满足他的好奇心。

    话说曾经有一个叫做袁公的神仙,住在……

    这个故事贾珏没有做什么修改,本来就被重编的很好,非常适合孙云这个年纪的孩子听,神奇和美妙中还有善恶有报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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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神话故事大多只是开个头,没有经过深度开发,他重新编纂的山海经就添加了些教育意义的成分,才能保证住文远会馆的销量。

    故事很快讲完,孙云鼓掌喝彩,要他再讲两个听听,完全把贾珏当做茶馆的说书先生。

    书馆里的故事大多乏味,不是姜子牙就是杨家将、林冲之流,讲的也一般,照本宣科,跟贾珏绘声绘色的辞藻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时间不早了,改日吧,若是你想听,回头去荣国府找我。”贾珏讲完的时候,已经快到申时,古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对此极有讲究,到了时间就要回家,当然,纨绔子弟除外。

    与孙镮和孙云道别后,贾珏带着李贵离开,身后孙云依依不舍,看到如此有缘的忠实书迷,贾珏让人把新印好的《蜀山传》给他送去一本。孙云正要上车,看到书异常高兴,邀请贾珏过几日一起去城外玄真观祈福,原来孙升年纪大了,最近一直身体不好,孙镮见了便要去上香祈愿。

    不曾想,这未来外甥如此上道,贾珏麻利的答应了,这可是好机会。

    “三爷,走远了。”旁边站着的李贵咳了一声提醒说。

    “我知道,想事情呢。”贾珏轻拍了他一下,进入文员会馆吩咐了些事情就离开了,给张明文留下几个几何定律,让他自己琢磨去。

    张明文和一众人很是不解,不是气势汹汹,安排妥当了去拆台的吗,怎么还跟对面有说有笑,变成了兄弟似的。最后张明文一思忖,得出一个结论,肯定是要一起合作,师傅说了,合作才能共赢。

    “啪——”

    旁边张谷之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还合作共赢,给你找个老师是想要你学习读书考取功名的,你倒好,学些什么算数,老子就是别人瞧不上的会计,你也要当会计。”

    “师傅说了,因材施教,行行出状元。”张明文理直气壮道。

    “嘿,你还顶嘴。”张谷之左右寻觅,抄起一根木棍就追着张明文打,一旁送新书到前堂的袁士、翁文赶忙拦着,这架势打坏了就不好了。

    贾珏走了,不知道这些,若是听了张明文所说,必然要说一句:“挣钱是干什么的?给媳妇花的啊,美女现在要抢生意?没关系,把她抢过来当媳妇就行了。”

    回到宁荣大街,贾珏从怀里掏出来二两银子,给李贵和胡中一人一两,让他们买酒喝去,然后自己回院子里去了。

    房里早就备好了饭,周氏现在也不用一早一晚去侍候王夫人了,贾政偶尔还会来周氏房间里吃饭,要知道周氏比王夫人大些,长得也一般,贾政以前来的次数很少。

    毕竟,谁不喜欢细皮嫩肉的美娇娘,女人一老,真是天理难容,又有小妾这样合理的配方,弃的合情合理。关键这个时代的女人因为活动少,体质都不强,不说心气郁结,就是卫生条件招致的什么病,也会加速皮肤衰老,又没有好的保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