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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碧游觅兽



神居之山在何许?城墎之西六百里。

        朝朝爽气拂青天,仙人结屋曾栖此。

        屋前屋后皆白云,丹成气结龙虎文。

        春天惟有桃千树,夜静时闻鹤一声。

        清晨的薄雾还没有散去,一位身着金色的魔法长袍的男孩,手执着只有大魔导法师才配执掌的‘天元鹤膝杖’。他的一头短碎发型让他尽显英武之色。男孩丢下坐骑,向着清云山行走着。自从他进入皇家魔法学院修习以来,自己就从来没有认真修习过一天的魔法。而把大多数时间,用在赚钱和交际上面。很多人都认为南宫伴月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只会阿谀奉承,只会顺着竿子往上流社会上爬。

        他们宁愿相信南宫伴月会死在酒色堆里,也不相信他会认真地修习魔法,而且是个非常上进的人。现实,在很多咬着金锁银锁出生的富家子弟的脑海中,似乎是没有这个概念的。他们是从不考虑自己的将来,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在家有娇滴滴的女侍者服侍,出外有华车豪辇相伴。

        ‘唉……骑了两夜的马,总算是到了清云山了。’南宫伴月自叹道。清云山是兴尔良大陆中以水系兽族最为密集和多样化的,水系兽族的天堂。却不是水系兽族种族中最为强大的地界。长久以来,南宫伴月都没有一只召唤兽,而比琪木有三四只召唤兽。而且其中的两头火系炎兽都有着五阶幻兽的级别。

        (注:山不再高,有仙则名,水不再深,有龙则灵。一般来说,寿命越长的动物,它们都会越有知慧。《援兽赋》有云:万物皆有灵,万物皆含光。而有九窍之众生,皆能成仙作佛。对于一些智慧较高的生物,如狐、黄、白、柳都能像人一样,经过修习而达到与天地混然一体的境界。

        《天元道藏》中又阐述了动物经过修习道法,而会产生出超于常人想像的各种异能和力量。在以魔法为宗的黑尔伯特国中,会把这些强大的动物叫做魔兽。其实不管是人是兽,都是这天地间的生灵,都有着在世间生存的权利。可是人类却常常以强凌弱,奴隶和欺压自己的异族。而使得各兽族都对人类呈敌视态度。不愿与之人伍。不过也有部份兽族被一些善良的人类所感动,与人结下生死契约,生死相伴,生死相随。

        幻兽等级可分为九阶:至六阶幻兽以后,幻兽灵根已悟,仙根已开,便可口吐人语,气吞天地,幻形成人了。七阶幻兽叫做圣兽,八阶叫仙兽,九阶也就是顶阶,叫做神兽。)

        因为清云山境内的碧游湖,水域是整个大陆上湖泊水域最广的,也是大陆上最大的淡水系兽族和翼人越冬栖息的地方。每逢冬春之际,大约有三亿多翼人类和水系幻兽,加上飞禽在此翔集,有“水秀仙瑶的美誉”。

        虽然此处幻兽众多,可是不少幻兽商贩和奴隶贩子都不太愿打这里的主意。因为这里是六翼天使的管辖范围,这里有六翼天使三万多只,八翼天使七百多只,十翼天使五六十只,听说还有传说中久未露面的银翼天使。而一只六翼天使可以打败两个元素魔法师。

        (魔法师的实力划分:魔法学徒,间习魔法师,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元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魔导圣者)

        现在南宫伴月只是个初级魔法师,可以说,他和一个翼人的实力差不多。他来此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是来清云山附近山下找一些‘狼哗鼠’的洞穴。因为狼哗鼠,是这湖中的小偷,它们常常偷盗一些冀人或禽类所产的卵来享用。南宫伴月早就收到风声,五月中旬正是湖中鸟兽的交配和产卵期,‘狼哗鼠’的洞穴里一定有他们偷盗来的兽卵。南宫伴月想自己手养一只幻兽,哪怕是一只小龟,只要是心甘情愿地与他结契,他就会笑掉大牙。无耐帝都的幻兽巿场上自己开了家幻兽店,引进的全是高阶的幻兽,而且看到他不是打磕睡,就是一幅要埋了他的样子。而且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还没有召唤兽的话,非把他当笑柄不可。他们班上的同学实力都不下于中级魔法师,而且所携带的幻兽等级,不会下于三阶。

        让南宫伴月不平衡的是,自己的胞弟南宫伴日都有一头四阶的狂狮獒兽。后来才知道,和幻兽结契约要从娃娃抓起。虽然南宫伴日只是个三阶武士而以。

        因为帝都的幻兽巿场是从来不卖兽卵的,因为兽卵不好保存,没有好的孵化场所,和相应的温度和湿度,那些个兽卵是出不来小幻兽的,大多数兽卵只能当作鸡蛋食用,而南宫伴月深知,要想找到一颗好的兽卵,就必须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亲自动手才能丰衣足食。所以选择了来个纵马三百公里,为的就是要寻找到一个好的召唤兽卵与他结契。

        青山如黛,绿柳依依,南宫伴月静静地往水与山,天与涯的林野间走着。他呼吸着芳草的气息,雾气就在他的身边弥漫着,伴随着丝丝香甜的味道,暖意从心底透出来慢慢的流淌。

        他的头上万鸟齐飞,如同一张在空飞舞的巨大飞毯,朝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置身于美丽的水乡泽国,数以万计的禽鸟在春意中轻灵的舞蹈,所有快乐的生命慢慢的融为一体,宛若展开的一幅灵动清秀的画卷。

        狼哗鼠的体型不大,和一般的家猫差不多大小,可是长着一张像鼠一样的尖嘴和一条像狼一样下垂的尾巴。它们的灰黑色的毛皮可以做成上好的贵妇大袄,不过因为毛皮的气味类似于死鱼,很难除尽,所以大部份皮草商人和猎人都不喜欢取其毛皮为用。狼哗鼠喜欢在平坦的草皮上修筑自己的洞穴,通常是群族而居。年长的狼哗鼠皮手呈黑紫色,体状如牛,灵性非常。所以一般取其洞中兽卵的猎人,都会找一些被狼哗鼠族中驱赶的单兵个体的洞穴进行劫掠。

        当然,南宫伴月也非常明白这一点的。其实在这个自然界中,人类其实是非常弱小的动物。而在兴尔良大陆的历史上,各强大的种族都有着相继灭亡的历史,而唯有人族能长胜不衰。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类是个非常知慧的种族。懂得去顺应天道,顺应自然。天冷就会生火取暖,不靠天吃饭,会劳作,会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而不断地发明出适应自己生活的物质空间。

        南宫伴月知道,野生的普通狼哗鼠的大多数等级在二阶幻兽这一阶。自己的是初级魔法师,可以力敌两只以上的狼哗鼠。自己是水系魔法师,而手中的‘天元鹤膝杖’是用七百多只冰鹤之髓,注入了千次锤炼而成的白钨之中。南宫伴月在两个月以前,从一个盗墓者手中得到了它。不过那个盗墓人不识货,这件顶级水系法器只花了他一百他金币就搞定了。

        天元鹤膝杖中封印了一个五级的魔法‘召唤水元素人’。如果以南宫伴月体内的魔法晶球的容量来看,可以召唤出三个水元素人就会魔法力透支。而元素魔法师如果得到了这根‘天元鹤膝杖’,就能召唤出三十多个水元素人。因为这根天元鹤膝杖本是一千年前一位水系魔导圣者的法器。他在北冥之洋疯狂地吸取着其中水精灵的精元,又把它们的灵魂封印于‘天元鹤膝杖’中。不过因为他的杀孽太重,被水中的王者冰龙皇所厌恶,最后派遣了十条冰龙与其在海外三山的一个冰谷大战了一场。最后这位魔导圣者负伤而逃,最后伤重不治,死于他自己家乡,伦鱼国的卡布拉山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