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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这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的国际主义援助呀。

可是,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1972年美国总统的尼克松访华之后,中美关系逐步从敌对开始走向正常化。越南当局对中美关系正常化当成了中国亲美弃越的借口,他们开始走上破坏和毁灭中越两国兄弟情谊的道路。

1973年,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战线中央主席团主席、越中友协会长黄国越在答日本记者问时开始毫无根据地攻击我国的外交政策,说什么中国邀请尼克松访问是“向快要淹死的尼克松扔救生圈”,“大国间的行动有时会牺牲小国,把它压垮”。

日本记者迅速利用先进的新闻媒介,将黄国越的讲话要点散发到世界各国主要大报上,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国际影响。可是,越共对西方的报道竟没有任何否认的表示。

无独有偶。1976年,越共中央委员、党报总编辑、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黄松又对一个叫埃里克的记者说道:“在越战期间,中国和苏联尽力帮助北越,这对越南来说,是重要的。现在,越南不再需要执行这一政策了。诚然,越南同中国这个大国的南部接壤,这种邻国关系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无论如何,来自北方的政治和文化压力必须消除。因此,今天同苏联的和睦对越南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苏联强烈地希望削弱中国在世界的这个部分的影响,这一点正好同越南的利益相吻合。”

这清楚地表明,1975年越南抗美战争取得胜利后,迅速地倒向了苏联的怀抱,地区霸权主义野心与苏联全球霸权主义紧密吻合,由此破坏了“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的中越关系,他们将中美建交当成了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将罪责一股脑儿地推给了中国,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在越南有一百多万侨民,约有90%居住在越南南方。1955年,中国党和越南党曾经就旅越华侨的国籍、权利、义务等问题交换过意见,其后经过多次商谈,双方确认:旅居越南北方的华侨,在和越南人民享有同样权利的前提下,经过长期、耐心的思想说服和教育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可以逐步转为越南籍公民。至于居住在越南南方的华侨问题,则须等到越南南方解放之后,再由两国另行协商解决。这些原则是中国方面从增进中越两国人民兄弟友谊的愿望出发提出来的,既符合中国关于鼓励华侨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居住国国籍的一贯政策,也符合国际上关于不得强迫侨民入籍的一般原则。

当时,越南党和政府对此表示赞成和支持,并曾在一些文件中反复强调:“华人转为越南籍应由他们完全自觉自愿,绝对不能强迫”。

同时他们还一再保证:“尽管有人还不自觉自愿地转为越南籍公民,则仍给予一切权利,不得歧视,也绝不能急躁地用命令方式强迫他们或轻视他们”。

并确认旅越华侨在政治上享有与越南人民同样的权利,并尽同样的义务,在经济上享有依法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在文化上享有办学、办报的自由,其风俗习惯应受到尊重。

然而从1976年始,越南政府完全违反中越两党协议,强迫华侨加入越南国籍,加紧推行歧视、排斥、迫害华侨的政策,严重损害华侨的正常权益,使广大华侨难以为生,直至把他们大批驱赶回国。

在越南南方,越南政府背弃自己曾经公开宣布过的立场,竟然继承前南越反动政权的作法,采取十分粗暴的手段对待华侨。

1956年8月21日,南越反动政权曾颁布法令,强迫华侨放弃自己的国籍,加入越南国籍。

1957年4月17日,南越反动政权又宣布华侨的华侨身份证一律作废。

1957年5月20日,我国华侨事务委员会曾经发表声明,强烈谴责和严重抗议南越反动当局,强迫华侨改变国籍的无理作法。

当时,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表示赞同和支持我国的这一正义立场。越南劳动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报》曾发表文章,谴责吴庭艳集团的非法行径。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也在1960年、1964年、1965年和1968年,在自己公布的政策和有关文件中规定:“废除美伪政权对华侨的一切法令措施”,“华侨有选择国籍的自由权利”。

可是,1975年南方解放以后,越南政府却突然改变过去的立场,并违背两党协议的精神,不同中国政府协商,于1976年2月,在南方人口普查和选举国会代表时发布一项决定,强迫越南南方的华侨一律按美国占领期间的南越反动政权强加于华侨的国籍进行登记。随后,又公然对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施加种种苛刻的限制,进行打击和迫害。

自1977年初,越南方面就在与中国毗连的省份推行“净化”边境地区的方针,把很早以前从中国迁居越南的边民成批驱赶回中国境内。同年10月,越方即开始在越南西北地区的黄连山、菜州、山罗等省驱赶华侨,以后又逐步扩展到大批驱赶越南北方各地的华侨。中国政府为此曾一再劝告越南政府采取措施,制止驱赶华侨的行动,维护中越友谊。但是,越南方面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更为严重的排华事件。成千上万的华侨被越南从陆路运至中越边境的老街、同登、芒街等地,然后赶回中国;也有大批华侨被迫从海上乘小船回国。

据统计,1978年4月初被驱赶回国的华侨每天达数百人,5月下旬增加到数千人,到5月底总数已超过10万人。

越南当局对中国侨民的种种迫害是难以尽述的。1977年初始,越南地方当局和公安人员随时都可以非法闯入华侨住宅,强令华侨填写“自愿回国书”,并乘机进行搜查和敲诈。大批华侨多年辛勤劳动所得被非法没收,多少家庭颠沛流离,无处安身。被赶华侨在离越途中受尽折磨和凌辱,不少人还被无故殴打,有的人甚至遭到越南军警开枪射击,被打死打伤。中国侨民在越南的悲惨遭遇,是国际关系中罕见的,骇人听闻的。

与越南驱赶华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对待越侨的态度。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待旅居中国的数千越南侨民,不但从未有过任何歧视,而且对他们正当权益一贯予以照顾和保护。他们在劳动、工作、升学、医疗方面,都同中国人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在物资供应方面,则享受着高于中国公民的待遇。

越南的排华政策,导致大量的华侨被驱逐回中国,这突然而又必然地给中国在财政和物资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负担。中国政府按照“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的华侨”的一贯政策,亟需立即对被越南驱赶回国的大批难侨作妥善的安置。为此,中国政府不得不作出决定,撤销一部分援越成套设备项目,以便抽出这部分资金和物资,用来安置被驱赶回来的难侨的生产和生活。事情很清楚,中国撤销部分援越项目,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这完全是越南方面排华政策所造成的。

众所周知,1975年越南战争结束后,越南的国民经济在恢复中增长。与此同时,中国由于天灾(唐山大地震)、人祸(十年动乱)的严重破坏,遇到非常巨大的困难,国民经济已接近崩溃的危险,百业俱废,百业待举。即使在这种条件下,中国仍然继续向越南提供多方面的援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承担很大数量的援建项目。自然,在战后和平时期,中国每年向越南援助金额,同战争年代的特殊情况相比,是有所减少,但这个原因是不难理解的。中国方面为此曾反复向越方讲清楚自己的困难,希望越方能给中国人民一个缓口气的时机。

1975年,周恩来总理在重病中还曾对越南领导人说:“在战争期间,你们最困难的时候,有很多东西,我们是从部队中抽调给你们的,为了支援你们,我们尽了很大努力。现在在援外方面,援越总金额仍占第一位。你们应该让我们缓一口气,养一养。”

越南领导人当时也多次对此表示谅解。

1976年11月15日,越南总理范文同致信中国,提交了一份要求我国政府对越援助的巨额清单,根据我国当时的国力财力,根本无法满足越方的要求。对此,1977年2月24日,李先念代表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在与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阮筝的会谈中作了合理的解释,说明由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干扰和1976年严重的自然灾害,给我国的国民经济造成许多困难;同时指出:过去我们已答应向越南提供的援助,至今还有20多亿人民币的金额尚未使用,有100多个成套项目尚待建设,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还要作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完成这些任务,所以实在无力向越南提供新的援助。李先念请阮筝向范文同总理报告中国的情况。

1977年3月17日,阮筝向中国转达了范文同的回答,对此表示了理解。

然而,1978年前后,越方却借机对我国进行诬蔑和攻击,传言“中国支持柬埔寨反对越南,中国和越南之间将爆发战争”,“中国号召进攻越南”。以此作为恫吓和欺骗华侨回国的一种手段;同时也作为对中国实施武装挑衅的无理借口。

1975年,美军败退越南后,越南缴获了价值超过200亿美元的军事设备;加上长期以来中国给予的巨大而无私的军援;再加上苏联出于全球霸权主义的战略考虑而给予越南的鼎力支持……刚刚走出战争之穴的越南又做起了“世界第三军事强国”的春秋大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