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原先接触的姑娘都是满口纽约腔,这时倾听一个南方姑娘的低声细语,很是入迷。那晚上主要是阿尔玛说话,我呆呆地听着。她向我提了一个问题——在当时那个强迫兵役制时代是很自然的问题:我在军队里还要呆多久?她认识的年轻人都是入伍后巴不得尽快退役,他们甚至可以准确地告诉你,他们还得在军队里呆多少分钟。可是我告诉她我不打算退役,我是职业军人。她瞅着我,仿佛是在看一个外星人。

我平生最愉快的一个夜晚终于结束了,迈克和我驱车回德文斯堡。第二天,我给阿尔玛打电话,约她再次会面。

我们开始经常约会,见面越多,我越喜欢她。阿尔玛出生在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并在那里长大。她父亲罗伯特?C.  约翰逊是该市两所黑人中学之一——帕克中学的校长。她的舅舅乔治?贝尔是另一所黑人中学——厄尔曼中学的校长。阿尔玛的母亲,米尔德里德?约翰逊,是黑人女童子军活动的一位先驱者,而且是公理会教会的全国领导者之一。阿尔玛自己上学时多次跳级,19岁就毕业于纳什维尔市的菲斯克大学,然后回伯明翰,在广播电台主持一个节目,叫作“与阿尔玛午餐约会”。她在这一节目中介绍家庭百科常识,并播放一些主要是电台管理人员所要求的缓慢旋律和伤感歌曲。但是,当阿尔玛替班主持夜间流行音乐节目时,她就播放自己喜爱的现代爵士音乐。

阿尔玛从来不喜欢自己的故乡伯明翰。主要原因还不在于当地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实际上,由于她父亲的社会地位,她的生活是比较优裕的。可是她生性好动,感到伯明翰空气太沉闷,她希望到外面闯闯世界。所以,她到了波士顿,在埃默森学院进修听力学。当我们相识时,她是波士顿听力弱者互助协会的一名听力学专家,经常开着一辆面包车到全市各地,帮人们测试听力。她觉得最有意思的一次出诊,是有一天到坎布里奇的一座耶稣教修道院,为教士们做听力检查。

第三章追求阿尔玛(2)

在我们相识后大约一个月,阿尔玛回伯明翰老家过圣诞节。我们约定,她在返回波士顿的途中路过纽约,到我家里参加除夕晚会。我相信阿尔玛会喜欢我的亲人们,但也许不会马上就适应。她是一个很有涵养的女孩子,出身于南方一个有教养的家庭,而我的亲戚们是些好说好闹、好开玩笑的西印度群岛人,她要逐渐接触他们才会建立起感情。

除夕晚会安排在我家地下室的起居间。水泥地板上铺了塑料贴面。墙壁和天花板蒙上了棕色软木板条。房内一角摆了一个不大的酒吧桌,刚够摆放酒瓶、酒杯和各种饮料。酒吧桌上方挂了几个用椰子刻成的海盗头形。一幅罗斯福总统像端端正正挂在酒吧桌后面。沿墙摆上了长凳,一个角落里摆了两张飞机经济舱坐椅,那是当年我和我的“潘兴步枪会”会友从艾德尔维德机场(现名肯尼迪机场)上一架没人要的破飞机上拆下来的。

当阿尔玛和我到家的时候,房间里已挤满了我的亲戚们,他们正高兴地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又唱又跳,而且又在谈论“回老家”的事。吃的东西从厨房源源不断供应上来。当年姐姐16岁生日时,爸爸为她买了一台电唱机,这时用来不停地播放西印度群岛的即兴舞曲。

我陪伴阿尔玛进入这个欢乐世界。我父亲主持晚会,他那副庄严的神态,很像《教父》影片中为女儿主持婚礼的科莱昂教父。他和我妈妈热情拥抱阿尔玛,然后向她逐一介绍室内的亲戚。

阿尔玛总算应付了这第一个回合。有一个时刻挺不是滋味:她刚在一张坐椅上坐下喘口气,贝丽尔姑妈就坐过来仔细端详她。姑妈自己没有孩子,所以特别喜欢她的侄儿侄女们,尤其宠爱我,一向把我叫作“科科”。在她看来,阿尔玛似乎有严重缺陷:不是牙买加人,甚至不是西印度群岛人,而且也不是纽约人。姑妈在阿尔玛旁边坐下,从头到脚打量着阿尔玛,而又一言不发。客人们这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实际上都在悄悄观察贝丽尔姑妈的神情。阿尔玛最后站了起来,姑妈也站了起来。阿尔玛挪了两步,姑妈也挪了两步。每次阿尔玛一转身,总看见满脸怀疑神色的贝丽尔姑妈出现在她身旁,而且依然是一言不发。

最后,贝丽尔姑妈终于走开,跟别的亲戚说话去"奇"书"网-Q'i's'u'u'.'C'o'm"了。阿尔玛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姑妈对大家说,“科科”快25岁了,到了结婚的年龄,咱们不能再等啦。尽管这可怜的姑娘不是牙买加人,“科科”可以追求她。可是我当时还不知道我是在追求阿尔玛,只以为自己是有了一个新的女朋友而已,真是个白痴。

回到马萨诸塞州以后,阿尔玛在周末搭公共汽车到德文斯堡来看我。我们和我的一些单身朋友们一起去拉思克勒俱乐部吃汉堡包,拜访我的一些已婚朋友。阿尔玛认识了普赖斯夫妇、艾伯纳西夫妇、埃利森夫妇和德佩斯夫妇。她原先以为当兵的人都盼着退役,现在却见到了另一幅军人生活情景。在陆军里,有的夫妇之间和朋友之间是不同肤色,但也能相亲相爱,这一点对她这位南方黑人姑娘触动很深。她从一开始就跟我的朋友们相处融洽,见到我上级的夫人们时,她既有礼貌又不失身份,言谈举止总是令人产生好感,似乎生来就有交际天才。

阿尔玛和我很快就感到彼此不能分离。每到星期六,我都是急不可待地盼着校阅早点结束,好跟阿尔玛聚在一起。我沉浸于热恋之中,竟对周围的事朦朦胧胧。不过我想我会清醒过来的。

当时,恰比切克舞和摇摆舞风靡一时,可是跳舞从来不是我的长处。只要撒上足够的滑石粉,我可以跳西印度群岛即兴舞,相当来劲,而跳林迪舞、默朗格舞和恰恰舞都笨手笨脚,凑凑合合。我的牙买加祖先的异族通婚阻碍了我身上篮球基因和舞蹈基因的发育成长。可是既然你不是白人,又头发卷曲,别人总以为你是会跳舞的。阿尔玛的中度摇摆舞跳得不错,她当了我的老师,终于把我训练到说得过去的程度。

第三章追求阿尔玛(3)

1962年夏季,我在德文斯堡服役已满18个月,等待调令。8月份命令下来了,调我去南越工作。我对那个国家没有什么了解,只知道肯尼迪总统往那里派了几千名军人当顾问。第一批人发回了一些零星的报告。我们参与了南越的“建国”活动,试图拯救它,抵御从柏林墙延伸到东南亚稻田的红色威胁。我要去打仗了,感到很兴奋。

当然,我也有点焦虑。试飞飞行员起飞之前总有点焦虑。独奏演员在音乐会揭幕之前以及足球队员在开球之前也是如此。可是我是一名军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心里想的是跃跃欲试。我成了同级军官们所羡慕的人,因为人们认为被挑选去南越当顾问的人都是重点培养对象,前途光明。秋天我将去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接受5个星期的军事顾问训练。我还可以指望在出发去南越之前晋升为上尉。

我迫不及待地给父母和朋友们打了电话,接着同阿尔玛也通了电话。我意识到她对这个任命并不是和我一样热心。我驱车去波士顿,向她当面解释为什么这是好消息。我说我就要去实践我的事业。这话没起作用。我又提到很快会晋升。可是阿尔玛想要知道的只是这一调令对我俩意味着什么。我告诉他,南越任期是一年,在那之后会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我说,我走以后会十分想念她,希望她常给我写信。她的回答叫我大吃一惊:“我才不给你写信哩。”她说如果她只是当我的笔友,“还不如现在就拉倒”。她接着说,她快25岁了,她不想今后只是坐着等待看我一年之后是否还没变心。

我心事重重地返回德文斯堡。她的反应迫使我自问自答当时我尚未思索过的一个问题:阿尔玛?约翰逊对于我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一夜,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老是盘算着我们的关系。阿尔玛美丽、聪明、娴静,跟她在一起我开心,是我爱情生活中一个难得的朋友。她出身于一个良好家庭,与我的朋友们相处融洽,还是一位烹饪高手。我知道她爱我,我也爱她。我父母也爱她。那么,我还等什么?阿尔玛符合我对自己妻子的一切期望。在她未离开我之前必须采取行动,否则我就是一个笨蛋。说什么陆军如果希望你有老婆,就会发给你一个老婆,那全是胡扯。

我好不容易等到天亮,立即驱车去波士顿,向阿尔玛求婚。谢谢上帝,她答应了。

阿尔玛一定是真爱我,因为我不是一个罗曼蒂克式的求婚者。我甚至没有给她买一枚订婚戒指。我向她说,我们不如省下这钱买家具。阿尔玛以前经历过一次订婚,对方给她送了戒指和一些成套礼品,但结果并不好。她很明智,懂得这类装饰品并不能说明婚姻一定是幸福的。“别操心戒指,”她告诉我,“你可以在以后补给我。”后来我真的补给她一枚价值连城的钻石戒指。

我们给我父母打电话,通知我们要结婚,他们感到很欣慰。阿尔玛也给她父母打了电话。我见过她的母亲米尔德里德,她看来是认可了。可是我还没有见过她父亲R.  C.  约翰逊先生,听说他是一个令人敬畏的长者。阿尔玛说,她父亲对她原先的男朋友一个都看不上,那些人到她家里时,约翰逊先生对他们都很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