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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

“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