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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岔道



前面会陆续有三条路,郭大民梦中一直走的路是在右边,通往一个县城,他可以在县城里利用唐庆发财,生活很好,中间及左边究竟如何现在忘记了,只隐约记得走那两条路十分危险。

        不知道惊马走了哪条路,睁眼之后,大民断定不是右边的:“那条路我熟,现在这条路几乎没怎么走过,不能再往前走了,谁知道前面有什么,牛蜂应该早就被我甩在了后面,我要下马,我强烈要求立刻下马!”

        仿佛有上帝听到了他的心愿,前面竟真的出现了一个小草丛,仿佛垫子,大民的心使劲跳了一下,叉开腿,双手用力推按马镫,以体操鞍马的动作脱离开去,落地的时候脚和腿有些软,重重摔在地上,惯力使大滚了几下,地面不平,石头硌得大浑身生疼,小臂及肘部擦伤,衣服没破,有些脏,全是尘土与杂草。

        看着伤处,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在疲劳与伤痛的持续打击中,庆幸与后怕一起来凑热闹,身心一起在哆嗦着,大民慢慢挪向附近山石。“要回去,回到岔路上,一定要走右边!”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现。不过,现在,哎呦,太累了,休息先,等唐庆来了之后,找到马匹再说。

        没带创可贴,没带黄连素,药品及辅助医疗用品都没带,谁能想到自己会忘记那个该死的牛蜂呢?谁会想到马会惊呢?现在受了伤,看起来只能自行恢复了,但愿不会感染或破伤风。靠在山石上。大民闭目喘息着,胡乱想着。

        耳边来路上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还有奇怪的喘息声。

        大民睁开眼睛,不是唐庆,是大狗!

        一条大狗,可能就是狗群里总是跑到前面去的那条,张着嘴,舌头垂涎三尺地吐在外面,距离三米左右看着郭大民,浑身没有肥肉,全是精瘦肉,矫健地挪移,在试探。

        大民愣愣地看着它,眼睛有些虚,看不清楚大狗的具体样子与动作。

        片刻之后,醒悟般拔出短剑:左手正握,在腰间预备戳刺;右手反握,抬到头旁准备剁扎。姿势蛮时髦的,可糟糕的是两条腿,脑子想跳起来的时候,双腿却用不上劲,一下子没起来。

        “可能刚才太累了,现在还没有恢复。”

        “可能不是,估计是吓的,这是慌张害怕的必然反应。”

        “应该不是吓的,一条破狗有什么可怕的。”

        “很镇静地拔出了短剑,很冷静地摆好了姿势,应该不是吓的。”

        大民的心在狂跳,脑子在乱想。可眼睛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聚焦,清楚地看着大狗。

        大狗没有立即过来咬,喉咙里发出呼噜声,嘴角有白沫。

        “坏了,难道是狂犬病发作?不行,现在的姿势不行。”大民下意识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左手抬起来准备砍切,右手挡在腹部左侧准备穿刺,屁股蹭着后面的山石。他终于站了起来!

        只是腿有些哆嗦。靠在山石边,盯着大狗。

        大狗的喉咙里仿佛有痰,一直在呼噜。大民会意这是种威胁,也仿照着发出类似的呼噜声。别说,这种呼噜声还真给人力量与勇气,他的腿不那么软了,身上也仿佛有劲了,一股敢于作对的情绪诞生了,而这时的大狗却不呼噜了,仰天长叫了一声。

        哇靠!是狼!传说中的狼!

        不知怎么,可能是被吓到极点而爆发吧,大民突然变得十分凶狂,狼还没有叫完,他就朝它冲了过去:宰了它,拼了!

        没有什么姿势,没有什么招式,大民的双手在前面胡乱而僵硬地挥舞。

        大灰狼不敢与他正面为敌,扭身就跑,动作很快,也蛮灵活的。

        大民的脑子似乎很清醒,但仿佛管不住身上的其他部位,没有停下,依旧朝前冲,竟呈追杀态势!

        下意识追出去百多米,仿佛习惯了这种紧张而危险的环境与气氛,大民放慢了脚步,手臂的挥舞也可以控制了。大灰狼依旧有些挑衅动作,但追过去它就跑,大民就呸了一声,停下脚步。

        狼是群居动物,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它们会群体攻击,这个吸引注意,其他从旁边及后边偷袭,要么咬腿,要么咬脖子,眼下这群狼一共有七头,趁现在只有这一头狼,应该立即消灭了它,可是人类是跑不过狼的,它好象在引诱,它们想打伏击?食肉的动物都会打伏击,狼也肯定会,现在我应该立即找个不被它们围攻的地方,树!对了树,狼不会上树!

        大民朝周围晃了一眼。可惜,周围没有树。这里依旧是石头山的山腰,全是石头,所谓的路也不过是稍微平坦些的山坡,唯一可以攀登的山石就是草丛旁他刚才依靠的那块。不到一米五,估计没什么用。

        大民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狼似乎想偷袭,大民现在一回头,正好把它吓住了:身子一顿,还往旁边蹿了两尺左右。

        不害怕了,大民轻蔑地笑了一声,忽然想起不知是谁曾说过:狗怕人扔石头,狗怕人蹲下又突然站起来,狗怕人拿棍子。狼是狗的祖先,狼也应该怕这些,虽然这里没棍子,但有石头,遍地石头,大民再一次发出类似狼的呼噜声:“小样的,看我怎么收拾你!”右手的短剑交到左手,伏身拾起一块半斤左右的石头,翻身向大灰狼甩去。

        要是以前练过飞刀就好了,保龄球也行,要是以前玩过任何投掷类游戏就好了。

        石头,那块石头,竟然距离狼身边两米左右飞了过去。而他与狼的距离也不过十几米。

        怎么扔的!大民被他自己的准确度吓了一跳。

        狼也明显吓了一跳,石头刚一出手,它的身子就塌了一下,眼睛随着石头转,石头落地以后,它还特地跑过去闻闻。气死我了!

        大民又抓起一块石头,朝狼扔了过去,眼看着又偏离了不止一米。鉴于大灰狼会自行躲闪,也就不瞄准了,反正瞄得再准也打不中,还是以数量取胜吧。这里这么多石头,要是能造个墙就好了,陷阱也行。

        要是有枪就好了,弓箭也行。

        要是会飞就好了,轻功也行。

        盾牌、机枪、武功、大力水手的菠菜?

        胡乱想着,大民不停地扔着石头,虽然没有一块打到,可不管怎么说,成功将大灰狼阻挡在十米外。

        “主人,您没事吧?”

        突兀传来的声音吓了大民一跳,随即惊喜道:“没事,唐庆。”

        唐庆的速度真快,话刚说完,他已经跑到了大民的面前,抬手甩出一个大石头,正砸中刚要逃跑的大灰狼的脑袋,一下子就将大灰狼砸倒在地,躬身施礼道:“没保护好主人,望主人责罚。”有些喘。

        大民急忙把他扶正,笑道:“什么责罚不责罚的,来了就好。”见那个大灰狼没怎么动弹,还在那里趴着,估计是打死或打晕了,心里立刻安稳许多,问道:“这只狼挺好玩的,死了?”

        唐庆立刻躬身道:“死了,主人,此狼是您的宠物?”

        大民一愣:什么意思?摇头道:“不是,嗯,当时没什么事干,等你,闲着无聊,就逗弄逗弄,解闷而已,哎我说,我那匹马惊了,跑掉了,你那匹呢?就是驮着帐篷的那匹?”

        富人养狗,说不定仙人养狼,唐庆怕那些狼是大民养着玩的,现在听他这么说,放心了,道:“适才主人的马匹狂奔而去,小人在后面追随,辎重马匹也在跟着,只是小人不知道主人走了哪条路,就一条条试探了一下,找到了这条,就追上来了,不知道那匹马跑到哪里去了,小人这便去找。”

        侧眼看了一下那只狼,估计真死了,一直没动弹。大民点头道:“行,那就辛苦你去找一下,哦对了,顺便把那些狼全宰了吧,省得它们在这里残害生命,这个给你。”说着递给他一柄短剑。

        唐庆又急忙躬身,接过去,转身跑了。

        别说,古代人的礼节虽然多,看着也别扭,很不习惯,可大民现在有点喜欢了:“那匹狼这么轻易就被唐庆打死了,唐庆对我这么恭敬,我很得意,说不上自豪,很高兴。”轻飘飘走到那匹死狼旁,狠狠地踹了一脚:这个混蛋!

        狼的身子动了一下,吓得大民急忙跳到旁边。拔出另一把短剑的时候,才醒悟狼确实死了,没有复活。刚才的动作是因为他踹了它,它的肢体受力产生动作。

        还没摸过狼呢!大民蹲下去,右手攥着短剑虚指狼的咽喉以防万一,左手小心地摸了摸,毛有些粗硬,推搡狼皮的时候,发觉表皮有温度,里面是滑的,可以摸到狼皮下的肌肉群,狼皮与狼肉之间有空隙,产生许多褶皱,估计这匹狼以前挺胖的,现在变瘦了,还是突然变瘦的,可看它刚才那种矫捷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出它肥胖的样子,右手的短剑轻轻扎了扎,有一种软软的阻塞感,又在顺势划了划。哇噻!这可能就是切肉的感觉吧。

        在家的时候,大民没怎么做过饭,更没切过肉,唯一的杀生行为就是打过鸡蛋。鸡蛋与肉都应该是荤的,可感觉不一样,绝对不一样!他摸着狼,体会着温软的感觉,随后右手短剑轻轻地点下去,轻轻剁着、划着、感受着,慢慢加大了力量,一不小心,捅破了,有血漫了出来。

        蘸蘸狼血,也是红的,好象有些发污,可能划破它的静脉了。短剑凑到鼻端,淡淡有股腥味,可能所有的血都有腥味吧。以前大民没闻过血液的味道。左手揪起狼皮,右手短剑找到了刚才划破的地方,他又想知道狼皮下面是什么样子的,想知道血流完了的情形。太好奇了吧!

        “不要说我残忍,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好象是一种带有危险的游戏,潜意识里,这是电脑游戏中杀死怪物之后得到的战利品;不要说我脏,这匹狼的毛色不错,不仅干净,还闪着亮光呢;不要说我恶心,学校里上过生物课吗?做过生物试验吗?都差不多。”

        短剑很尖,很轻松就扎了进去,可短剑的刃部却不锐利,不利切割。大民的双手用力攥着短剑,平着挑起狼皮,把这匹狼整个挑了起来,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狼很重,他的手有些抖。先前被扎透的窟窿越来越大,血沽沽地往外涌,原本干净的狼皮被污染了,红色的液体顺着狼身向下淌,差点沾到裤子上。地上出现一滩血迹,越来越大。他有些害怕了,血迹形成的小水潭快碰到他的鞋了。

        迅速将狼放到旁边地上,他抽身跑到比较高的地方。裤子和鞋没有沾到狼血,短剑上全是血,手及剑柄上也沾满了血。红红的有些发黑,滑腻腻的,还稍微有点粘性,开始是温的,被小风一吹就凉了。大民打了个冷颤,急忙把短剑扔掉,双手**地上的薄土中搓动。

        土,尤其沙土,是可以起到清洁作用的,可这里的土太少了,入手全是石头。

        石头也凑合了!大民努力搓着,手掌的血见少,露出本来肤色了。跑到先前下马那里的草丛边,草也是可以清洁的。捋下一大把草,仔细搓动,直到手里的红色全部变为草汁绿色才罢休。哎呀不好,还有一把短剑在死狼那边。站起来远远看了看。

        还好,短剑没被他扔到血潭里。现在血潭的直径已经达到一米左右,狼有一半的身体浸泡在它自己的血里,短剑离血潭大约一尺,满身红色,仿佛血潭的孪生兄弟小血潭。

        大民的心里有些哆嗦,一阵阵感到有些冷。低头见手上虽然没了大片的血迹,可指甲缝等细微的地方还是黑红色。

        太可怕了,太残酷了!自己刚才中邪了,居然做出虐尸这种不可想象的事情,双手刚才还沾满了鲜血!

        他的腿又有些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