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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无所追求,看来我一时半刻是回不去现代了,若一直沉陷在情爱里无法自拔,这样的人生未免就有些可悲了。

秦琼又道:“明,如今的局势太乱了……”

“为天地立壮志雄心,为百姓安身立命,为万世开创太平,好男儿志在四方,”见秦琼还要再劝,我便轻轻地打断了他的话,“你是有抱负、有理想的人,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我相信自己是足够强的,虽说不上成就功业,但应该能在乱世中站稳脚跟,所以,秦大哥,放手让我去吧。风明已不是当年那个凡事都依靠你的孩童了。”

“明,我知道劝不动你,你既下定了决心,恐怕十匹马都拉不回来了。”秦琼无奈叹息,“答应我,你若遇上困难,只要给我捎个信,无论多远,我都会赶来相助。”

“谢谢你,秦大哥。”我端起酒杯,轻轻地与秦琼手中的杯子碰了下。

“明,你忘了自己不能饮酒么?”秦琼赶忙阻止。

“我没忘,但是凡事总有例外,今夜我想醉。”我一仰头,一杯一口,就干了。酒液暖暖地顺喉入腹,刹那间沸腾焦灼。酒精像一条温热撩人的小蛇,横冲直撞,爬遍我的四肢百骸,禁祻在内心深处的情绪暗涌到眼底,眼中一片刺痛。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新的旅程

翌日。

“明,起身了么?”秦琼轻敲着我的房门。

“秦大哥,进来吧。”我边收拾着衣物,边应道。

秦琼推门进来,稍稍愣了下:“你打算今日便走?”

“是啊。”我停下手上的动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早晚都要走,不如早些做好准备。”

“头还疼么?”秦琼伏下身看着我,“昨晚你喝完那杯酒便昏睡过去了。”

“呵……是你送我回来的吧?”我笑了笑,“没想到我的酒量还是那么差,仍是‘一杯倒’。”

“知道自己不能喝酒,还逞强。”秦琼责备地说道,“一个女儿家醉得不醒人事,你可知那有多危险?”

我轻轻笑了起来:“昨夜我之所以敢喝酒,因为有你,只要有你在,我就是安全的。”

“明,不要过于信赖我,我终究是个男人……”秦琼摇了摇头,而后抬手揉了揉我的发,“今后我不在你身边,只剩你一人,凡事要更加小心。你争强好胜的性子该收敛了,万不可自恃学了一招半式,便事事强出头,更不可去招惹危险的人……”

“我知道,我知道。”怕秦琼唠叨个没完,我忙不迭地点头,“你不用担心我,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

“唉,你呀……”秦琼无可奈何地叹了声,回身将手上的东西递给我,“明,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我怔了下,伸手接过,抖开一看,似乎是件长衫,但又有点不太像。这衣杉通体淡绿,隐隐发出精光的丝线闪烁其间。柔若蚕丝,触手微凉,滑顺无比,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做成的。

“这是蚕丝软甲,用蚕丝、苎麻、蛇皮编织而成。”秦琼解释道,“别看它薄薄一件,却设计精巧,环环相扣,丝丝相连,穿上后就犹如像一张结实细密的网,虽称不上刀枪不入,但多少能减少利器所带来的伤害。”

“不,秦大哥,如此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我一惊,赶忙把软甲塞还给秦琼,“你上阵杀敌,刀剑无眼,危险重重,这件软甲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秦琼却态度强硬:“明,你若不收下这软甲,我便不放你离去。收下软甲或是留在我身边,你任选一样。”

“秦大哥,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威胁人了?”我又急又气,“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真的不能收。”

“明,往后我不能在你身边,这软甲便代替我守着你,我好歹也安心些。”秦琼搭着我的肩,定定地与我相望着我,“答应我,收下吧。”

“我……”我愣了下,忽然不敢看他的脸,只能别过头去。

“明,你不用觉得亏欠我什么,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秦琼伸手扣住我的下颚,将我的脸转了过来,“不论将来如何,你仍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明白么?”

“我,对不起,秦大哥,我……”我仍是无语以对,只能垂目看着自己的脚尖。

“傻丫头,男女情爱本就是你情我愿,没有谁对谁错,所以你根本不需要向我道歉。”秦琼捧住我的脸,轻吻了下我的额头,“明,保重。”

他的那声音像是从砂纸上磨砺出来的,干涩得有些刺耳,听得人心里一阵发酸。而后他轻轻放开我,转身走出了屋子,落寞的影子投向了寂寥的长廊。

“秦大哥……”我追了出去,想留住他,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怔怔地靠在门边望着他的背影。因为我不能给他任何承诺,他想要的我给不了,他是我的朋友、兄长、亲人,他可以放手让我去漂泊,也可以陪着我去漂泊,我们可以心无芥蒂地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之间有着无数的温暖和慰藉,是爱,但不能算是爱情。

再见了,秦琼……

我回身进了屋子,很快收拾好行李,拿过长剑,去马厩牵了追风,便大步往城外走去。

漫天飞雪,寒香袭人,冷风拂面,满树梅花依然迎风怒放,但我却不得不踏上新的旅程。弯腰拾起几片花瓣放在手心里,我回头望了望金墉城,本以为会在此多住些时日,不料原来仍是匆匆过客。

寒风又起,瞬时卷起我手心的花瓣,嵌入风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情此景,怎能不感叹生不逢时、造化弄人。

茫茫红尘,芸芸众生,沉浮皆不由人愿,天下之大,究竟何处才是我的容身之所?

“大哥!”身后忽然传来急切的叫声,我收敛心神,回身看去,只见萧然、欧阳炎、红儿还有一帮弟兄正气喘吁吁地从后头赶上来。

“是你们?”我怔住了,“你们不好好留在金墉,跑到这里做什么?”


“大哥,我们曾经说过愿意誓死跟随你,你也答应做我们的大哥。”萧然大步上前,“而今你却扔下我们,独自离开,未免太没义气了!”

“唉,众位兄弟,倘若我是去享受荣华富贵,自然会带上你们了。”我长叹一声,“可我如今是去逃命,想找个穷乡僻壤来躲避战乱,你们跟着我做什么呢?”

萧然说道:“是兄弟便不会计较这些,我们敬重大哥,愿意全心回报,所以请你无论如何都要带上我们。”

“公子,那日你救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了,”红儿上前拉着袖子,哀怨地看着我,“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侍侯公子,你可不能丢下我一人啊!”

“唉……”看来无论如何劝解,他们都不会回去了。除了叹息摇头,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好吧,你们愿意跟来,那便跟着吧。”说罢,我牵着追风,慢慢朝前走去。

“是。”众人立即点头,便逐一跟了上来。

我不言不语地走在前头,心中感慨万千。一直以来,我都独来独往,我行我素,除了自己,我不需要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而今,身后跟随着这群人,他们是我的力量,却也是我肩负的一份明知不可为而必须为之的责任。

我低头想着,不知不觉已走了好长一段路,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轰隆轰隆”,似乎有些像滚滚而来闷雷的声音。

“怎么回事?是打雷么?”欧阳炎抬头看看天,疑惑地问道。

“不是打雷。”我静心一听,随即肃然道,“是马蹄声。”

像滚滚闷雷一般的马蹄声,那造成这些马蹄声的马匹聚合在一起应该是非常庞大的队伍。

庞大的队伍?莫非是……我一个激灵,忽然醒悟过来,抬手一指身后的树林:“快,退到后面的矮树林去!”

“啊?”众人虽然疑惑不解,但仍全数跟了上来,躲进了树林中。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这声音越来越近,惊天动地、震耳欲聋。

马蹄扬起的飞尘足有十几丈高,视野灰蒙蒙的,几乎让人分不清地面与天空。

近了,更近了,领头的那群人身穿铠甲,手持兵器,策马扬鞭,呼啸而来。大旗迎风招展,隐约可见上头的“唐”字。

奔驰正急的前几骑,肯定是军中的大将。其中一名白袍银甲的年轻将帅跨着一匹黑马冲在最前头,只见他气宇轩昂,面容俊秀,看似温和淡定,双目却透出异样的摄人神采,正是李世民。

“停!”李世民忽然把手一抬,清啸一声,前头几人便不约而同地收缰勒马。紧跟在后头的大军见前方将领勒马停止,随即也勒马停了下来。这些马都是身高体壮的军马,一受驱使,虽去势极快,却也是立时止步,收放自如。驾驭者骑术精湛,马匹更是久经训练,只一个指令,便齐刷刷地停了下来,简直已溶为一体。

唐军能够在军事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有许多原因,但最重要的一点,恐怕就是他们有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军队。

“金墉城既有护城河环绕,  又有坚实城墙,真可谓易守难攻、固若金汤。”李世民举起马鞭遥指着金墉城,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气势却十分惊人,身边的人都可听得一清而楚,“先不要攻城,再观望一段时日,明天派使者去说服他们投降,若他们不降,我们便四面包围起来,将他们困住,等他们粮草不足、军心涣散时再攻城也不迟。”

边上的副将说道:“秦王,听说李密已和窦建德结盟,就怕窦建德会派援军赶来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