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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突利也不反驳,摸着下颚反问道:“你的话似乎只说对了一半,为何我要引颉利来杀你?你若死了,对我没有半点好处。”

“因为你与我交过手,知道我的剑法,对我这花拳秀腿还是有些信心的。你想杀死库摩,却又怕我不肯动手,当然就只能引他来杀我,这样我便不得不出手了。”我很快在脑中串联起所有的事情,理出来龙去脉,“方才你也说了,掌兵之官纳苏尼与族爷博尔勒由你来应付,而我这不起眼的小兵自然只能与颉利养的刺客库摩拼命一搏了。”

突利异常轻柔的问:“那么,明,你如今知道了一切,又会做出何种决定呢?”

“我有其他选择么?倘若我不奋起一搏,就一定要死在库摩手中,我不想死。”我与突利对视着,心中深深叹息,这个男人一方面说喜欢我,要娶我为妻,一方面却又将我推入最危险的陷阱中。此刻我有些明白李世民为什么会与突利义结为兄弟,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凶狠、残忍。只是李世民隐藏得更深,真正做到“杀人于谈笑间”,他的凶残,一切都只针对他的敌人,换言之,谁阻拦了他的霸业,谁就是他的敌人,就必定要死。看隋唐这段历史时,尤其是玄武门之变,我丝毫感觉不到李世民隐藏在杀气背后的挣扎,足可见他的内心坚硬冰冷到何种程度。曾经一度,李世民甚至也想要了我的命,而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我深爱的人,我的所谓爱情,真是叫人发冷的天真。

“既如此,那么,明,有些东西我便不得不教于你了。”突利霍地起身,拉起我朝帐外走去,“走。”

“要去哪里?”我也不反抗,任由他拉着。

“很快你便知道了。”突利将来带到一片空地上,四周整齐地摆着几个草垛。

我转头看着他:“这是?”

突利忽然拔出腰间弯刀,疾如骇电,朝我面门劈来,

我大吃一惊,脚尖一点,身躯一转,侧身让过,而后手腕一沉,长剑出鞘,反手一剑刺向突利的肩。

突利举刀向上一搁,只听得了“当”一声,火花四溅,我的长剑竟被荡开,我顿时立足不稳,身子也被震退数步。

我刚稳住身形,突利便如飞赶至,手中弯刀连展,他的刀厚重而不失迅疾,夹着风雷之声,变化无常,虚实难测,

我虽败未乱,用了九成气力,举剑在空中划了半个圆弧,这才阻遏了他的攻势。

“剑法果然不错,可惜了……”突利赞了声,右手轻轻一挥,一道长虹便破空划出,一股倾天灭地的寒气迎面迫来。

我被他的气势震慑住,心神一恍,只一犹豫,一道刀光闪过,冷冷的刀锋己袭到眼前。

这一刀是又快又直,有气吞万里山河之势,刀锋到了我咽喉前半寸处,便险险地停住,停时就如发时那样快,那样突然,令人不可捉摸,这“一收”实比“一发”更令我惊讶,我不由叹了声:“好快的刀。”

“明,你的剑法确实精妙,但却杀不了人。”突利收刀回鞘,“因为你没有杀气,你手中的不是杀人剑。”

我一愣:“杀气?”

“对,杀气。若要杀死一个人,必先有意念,意念驱动行动,凝聚成一股气,在动手之前,浑身散发的戾气便己传递出去,这就是所谓的杀气。”突利语调森寒,周身荡漾着令人战栗的气息,“习武之人都是靠着对杀气的敏锐判断而躲避危险,  这只是一种感觉,虽然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来临的时候,却总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避过。”

我沉默不语,冷兵器时代的人远离声色,感官敏锐,所以很容易便感觉到那股戾气。而文明进步后,人们周围的感官刺激越来越多,极少面对死亡的威胁,更不用说动手杀人了,所以再也不可能感应到那所谓的杀气了。

“你的剑法应该曾经收到高人指点,已有些造诣,快且稳,却不够狠,所以杀不了人。显然,教你用剑的人不希望你杀人。”突利眸光一横,“如此看来,以前在你身边的男人不是太宠溺你,就是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太有自信,确信在他们的羽翼之下,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听后心中一震,确实是如此。我最早学的是太极剑,那本就是做强身健体之用。而秦琼提点我剑法,只是教我如何抵御,却从未告诉我如何用剑杀人。宇文成都和我也是以武会友,他杀人的伎俩有很多,却不曾教我何为杀人剑。李世民、宇文成都、秦琼皆杀人如麻,但他们从来都不让我动手杀一个人。

“他们想保持你的清白,所以都不愿让你杀人,但我却不是这样想的。”棕色的眼眸中掠过精光,突利的唇角扬起一个诡秘的笑容,“两个人生存在乱世中,倘若没有双手沾满血腥,根本无法生存下去,哪管什么清白不清白。”

我长叹一声,缓缓闭上双眼。

“中原的男人都习惯将女人收藏在自己的怀中,不让她们遇到一丝一毫的危险。而我们突厥男人却正好相反,”突利俊美的脸庞有别于方才的强硬,他望着我柔声道,“我要心爱的女子与我并肩作战,一同出生入死。所以她必须骁勇善战,巾帼不让须眉,绝不能拖累我。明,你如此聪慧,应该明白,我为何要教你杀人剑。”

我无奈地叹道:“王子,那夜我便清楚地告诉你,我不可能喜欢你,更不可能嫁你为妻……”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可能。”突利缓缓上前,双臂微张,将我困在他的怀中,声调听似淡然,却充满警告,“明,我想要得到东西,绝不可能轻易收手。”

为什么总要逼我呢?我屏息闭目静思,心中一片苦涩。曾经我希望得到李世民唯一的爱情,希望得到秦琼兄妹般的亲情,希望得到宇文成都手足般的友情,事实证明是我太贪心、太幼稚了。所以我所珍惜的这一切最终全部碎裂,满地狼藉,不可收拾。我的珍宝其实是自己臆造出来的,本就不存在。岁月之水不停地打磨着我,将天真无邪一点点抹杀,而今水落石出,我只能选择成为一块顽石,坐视流水浮云飞去,而不乱,不嗔,不怒,不怪。这一刻,我精神断奶,真正长大。一个女孩,在怎样一个时刻,才能强硬到物质、意志、情感都不受任何羁绊呢?

“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想到这,我逸出悠漫的笑声,“王子,知道什么是养虎为患么?”

“恩?”突利身躯一僵。

我侧滑一步,右手一翻,抽出腰间长剑,迅疾地朝突利刺去。

突利见状连忙转身避开,顺势想拔出弯刀抵御。

我轻笑一声,手腕轻轻一转,便已缩回长剑,一斜身,剑势圈转,向突利的脖颈削去。

“明!”突利低叫一声,根本来不及拔出弯刀抵挡,他左闪右避,朝后疾退,却仍是避让不过,一时间险像环生。

我欺前一步,凝神运气,振腕发剑,一道寒光,快如闪电地刺向突利的胸膛,只听“嘶”一声,他胸前的衣服已被我的剑气划破。

“你想要得到东西,就绝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我也不进逼,徐徐收剑,神态定然,伸手搭上突利的肩膀,“那我只有选择斩断你的双手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令人头痛的危机

入夜后,歌舞宴会也开始了。熊熊的篝火燃起来,空气里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儿。身着绚烂衣装的突厥男男女女在篝火旁围成一圈,众人席地而坐,面前的矮桌上放满了则放满了美酒瓜果,

在突厥,一年中约有数月份,人们会竞相拥到王都来,一方面是各部族的首领聚会研商国事,一方面是为了互相展现各部族之兵力。而如今这时节又正好是祭祀与庆典的好季节,所以王都总是非常热闹,宴会歌舞不断。

一场热闹的歌舞,各种乐师当然也是必不可少的,突厥音乐有着其特有的吹奏方式,弓弦和打击乐器演奏出极富特色的乐曲,旋律婉转动听,节奏千变万化。

我当然也受了邀请,此时正与萧然等一帮兄弟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看着。

剽悍的突厥汉子,靓丽的突厥女郎,不分男女老幼,大家都快步飞旋地舞着。

突厥人的舞蹈,有着狼样的精神,英勇豪爽,乐天达观,又充满生活的朴实意味。

这是生命的音乐与舞蹈,羌笛、胡笳、箜篌、羯鼓齐奏,那声音汹涌狂飚,犹如一次次烽烟的弥漫,我凝神听着,不知不觉已走进了这段扑朔迷离而又异彩纷呈的历史中,音乐忽然一转,变得悠扬而又哀怨。

和着美妙的音乐,有个英俊的黑衣男子拨动手中的琴,用低回凄哀的嗓音吟唱着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歌中唱道:“我的爱充满悲伤,我的爱令我绝望,因为她离我而去,即使乘着草原上最快的白马也追不上…”

我定睛看去,却吃了一惊,因为那正在唱歌的黑衣男子正是突利。

曲调低沉凄美,却能勾起人们昂扬激越的情绪,突利醇厚低沉的歌声再起:“心爱的姑娘啊,请你回到我的身边,你仿佛是一股清泉流进我久旱的心田,你仿佛一阵迅疾的狂风吹走了满天乌云,阳光又重新洒满大地。我最爱的姑娘呀,让我俩永远在一起……”

细细的弦动声,如溪水流过石缝般缓慢而轻柔,从突利的指间流泻出来,他挺拔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浓黑上挑的双眉、深陷的眼窝,浅棕色的眼眸里裏蕴藏著一种无法企及、桀骜不驯的美,他的周身似乎都荡漾着一股无法驾驭的狂傲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