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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千里莺啼绿映江,水村山郭酒棋风。南朝四白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笔锋遒劲,力透纸背……呃,是力透墙背,字体狂放不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副非常好的书法。但是,唯一有一个缺点,就是短短二十八个字,居然出现了三个错别字。当然了,瑕不掩瑜,这丝毫掩盖不了杜牧杜大公子的高才,只能说这是性情中人的独特写照。

那个老板看到杜牧挥毫泼墨,本来很高兴的。但是看到杜牧居然是在他刚刚粉刷重新装修了的雪白的墙壁上写字,就已经脸色有点儿变了。然后站在墙边,读了一遍,发现有些地方平仄不对,韵脚也有些问题,而且辞不达意,那脸色就更加不好看了。

杜风很担心,担心这个老板转念之下勃然大怒,将他们直接轰出去,要知道,他们现在身上没多少钱了,杜风根本就没打算帮杜牧和许浑买单,就指着他用首诗来付账呢。现在倒好,看着这位老板那青一会儿红一会儿的脸,杜风很是担心。

最过分的是,杜牧写完这二十五个正确的字以及三个错别字后,连诗题都没写,就直接醉倒过去了,趴在那个头牌的脚边呼呼大睡。

“咳咳,这位兄台,你不要着急,这首诗有一点点的小问题,不过你放心,我告诉你怎么改,就没问题了。”杜风走到老板面前,笑着对老板说,然后找他讨了毛笔,走到墙壁面前。

寥寥数笔,将“江”的左边偏旁稍稍弄得模糊点儿,看起来就有点儿“红”的样子了,然后再把第二句的“棋”左边偏旁弄得模糊点儿,也就看起来像是“旗”了。最后,在第三句的“白”字头上轻轻带了一笔,成为一个“百”字,这首诗就算是修改完成了。

老板又读了一遍,这回他转怒为喜,连连赞道,“这杜大才子果然才学惊人,就凭这首诗,我这儿以前留下的那些名家手笔,基本上就都可以付诸一炬了。”

杜风好奇心起来了,“哦?你这儿以前都有谁的诗作?”

老板得意洋洋,“白居易,刘禹锡,柳宗元,柳公权,韩愈,孟郊,元稹,贾岛,李贺……”

听到老板一连串报出了这么多名人的名字,把杜风给吓得不轻,也不知道这个老板是不是吹牛,不过想想也正常,这些人都是著名的才子,绝对不会不到扬州来的。只要来了,在这儿留下点儿诗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这也就是在唐朝啊,要是搁在二十一世纪,某个夜总会老板随随便便就说出几个著名歌星著名影星曾经到他们这儿来过,第二天就得引发地震。只可惜唐朝没有狗仔队,否则这些至少也都是八卦啊!!!

老板得意完了,也不顾杜风心中的震撼,突然又拉着杜风的手说,“这位公子,既然你对杜公子的诗学这么熟悉,不知道你是不是能给这首诗取个名字呢?”

杜风毫不犹豫,实在是他熟悉了,直接就张口说到,“哦,就叫《江南春绝句》吧!”

老板这才又重新笑逐颜开的开始收拾文房四宝,可是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这下可就愁眉苦脸的了。

“可是,这首诗写在墙上,难道我能让来往的客官都到这间房里来看杜公子的高才么?”

杜风正好准备出门,听到这句话,回头嘿嘿一笑,“很简单,等我们家少爷走了之后,你派俩工匠,把这堵墙整个卸下来,然后给换到楼下某个位置上去。就当重新装修吧!”

说完,他没事人似的一挥袖子出门而去,那个老板脸上表情变化莫测,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受!

第一卷  寄人篱下  第二十一章【有人打劫!】

第二十一章【有人打劫!】

“少爷,真的不能再在扬州呆下去了,你不会忘了咱们出门前的初衷吧?这样下去,我看那润州咱们是不用去了。或者要不你继续在这呆着,我自己去润州了。”

又过了两天,杜风实在有点儿憋不住了,也不管杜牧是不是正在房间里忙活,直接一脚踹开了门。

门内两人俱是一惊……

杜牧惊得是以为有人来打劫了,心说这家怡红院的保安实在有点儿外强中干,怎么就让人直接冲进来了?

服侍杜牧的那位姑娘惊得是她的衣服还没完全穿好,虽然大唐的妇女穿着一向很开放,袒胸露背对她们而言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这上半身完全袒胸露怀的,多少还是有点儿说不过去。

因此,杜牧低低的哼了一声,而那位姑娘则是一声尖叫。

等到姑娘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屋里已经没人了,房门也被关的严严实实。

“切!还以为可以玩个双飞,没想到人都跑光了,没劲!”要是杜牧和杜风听到这位姑娘的豪放之语,肯定会把眼珠子都从眼眶里瞪出来的。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这么咋咋呼呼的,要矜持,说话要有规矩。”杜牧拉着杜风到了隔壁一间屋里坐下之后,很是有些不爽的跟杜风说。

杜风却没什么心思跟杜牧开玩笑,只是很严肃的对他说,“少爷咱们先不说这些,还是考虑一下你什么时候去润州的问题。眼看着咱们这一路上已经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到了扬州又停留了快一个月了。这要是在耽误耽误,等到润州的时候就该春暖花开了……”

杜风说的倒是不错,此刻已经是隆冬时分了,按照杜牧和许浑这种玩法儿,别说春天了,就算是到了夏天,也不一定能到得了润州。这主要要归功于扬州的这些青楼老板,看到杜牧和许浑这俩才子来了,只要肯留下点儿墨宝之类的,基本上都可以让他们免费狎妓。

杜牧想想杜风说的的确是有道理,但是又有些舍不得这夜夜笙歌的生活。稍稍踌躇了一会儿之后说到,“我这就去跟用晦商量商量,看看何时动身。”

杜风根本不给杜牧这样的机会,一把拦住了想要走的杜牧,“拉倒吧少爷,你要是跟那个姓许的商量,他一准儿说,天寒地冻,百业俱废,不如等到来年开春……你要是还想走,那就自己痛快点儿决定,要是不想走,我是懒得在这儿呆了,我自己先走了,你们唉什么时候过来什么时候再过来。”

好在这屋子隔音效果还不错——青楼妓院么,少不了有些苟且之事,所以装修上不见的有多好,但是隔音一定是花了不少工夫的——这话没让别人听见,否则人家还真不知道这俩谁是少爷谁是书僮。

杜牧见杜风显然是下定决心了,他这人这点还比较好,律己方面的确差点儿,但是只要有人督促,还是比较能够听从别人的好话的。

所以呢,杜牧便使劲儿点了点头,“那好吧,我们明日便动身。”

杜风大声叫到,“什么明日,今天就走,现在才只是巳时二刻(早晨十点左右)的样子,过个江也就最多要不了一个时辰。我们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拎上包袱直接走人就行了。到了润州也不过刚刚过午时,还赶得及中午饭呢。”

杜牧很是无奈,但是想了想,也便答应了杜风,回房跟那个姑娘道别去了。

杜风这头又风风火火的跑去许浑房间里把许浑拉了出来,许浑还眯着眼睛沉浸在昨夜的春梦里呢,一不留神就光着两条腿被杜风给拉了出来,冻得直哆嗦。

“子游啊,你搞什么啊?你容我穿上衣服!”

杜风没好气的看了看许浑,“我家少爷决定了,马上就启程去润州,你要是打算跟我们一起走呢,就赶紧穿衣服拿东西。要是不打算一起走呢,我们就直接走不管你了!”

许浑一愣,随即讷讷的说,“这也太着急了吧?不如你跟牧之兄说说,我们稍停一日,明日再动身也不迟。”

杜风没心思跟许浑这儿讨价还价,“你少废话,赶紧的,要不我们自己先走了。”

许浑无奈,只能点了点头,“那好吧,我这就收拾,你们可等着我啊!”

就这样,一刻钟点之后,三人告别了怡红院所有的姑娘们,出门步行,向着渡口走去。

走不多时,已经出了城门,眼看着就要走到渡口处了。

三人笑着聊着天,幻想着到了润州之后的美妙生活。

可是,正当三人边笑边走的时候,路边突然站出来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手里拎着一把朴刀,大声喝叫,“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三人一愣,随即明白,这是遇见劫道的了。可是,这劫道的也胆子太大了吧?刚刚出了扬州城,光天化日的他就敢拦路抢劫?

许浑一看来劲了,浑身上下一抖擞,就打算散发点儿王八之气,顺手将自己腰间的那柄用来装样子的长剑给摘了下来,“哈哈哈,少爷我正手痒着,没想到还有小毛贼前来送死。”

对方听了一愣,心说没想到这个公子哥儿好像还很有点儿武林高手的风范。可是他哪儿知道,许浑就是自以为是,自己觉得自己是个武林高手,其实随便来个市井小无赖,都能给他打的满地找牙。

杜风看到许浑自不量力的打算跟对方干一架,也懒得啰嗦,随他去,反正一会儿出了丑之后再说。

许浑见也没人拦他,拎着宝剑就冲上去了。可是他哪儿是那个膀大腰圆的壮汉的对手啊,开始那壮汉还不知道他的深浅,可是等他一剑刺来,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武功也不懂的西贝货。于是毫不犹豫,一刀砍在许浑的剑脊之上,只听到金铁交鸣,然后就是许浑龇牙咧嘴的喊叫声,最后是他手里那把宝剑落在地上的叮哩咣锒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