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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冥王不收已被救回的魂魄,何况他们身上带有狼族的血液,难以轻易收摄其生命,最後决定以四家族各十年的寿命加累世的阴德相抵,让狼王夫妇不必在冥界遭受许多痛苦,也放弃拘提小王子的灵魂,让他可以再生......

对於这些,殷佑是很感动的。尤其是阴德这东西,对後代子孙的影响多大啊!人家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这可是真实存在的。祖先积德,可令後代在做人做事上得到较多善意的帮助,那是一种循环。今天你施惠於人,他日那善意将会回馈。因果循环,就是这么一回事。

但四家族将所有的「因」一笔勾销,致使每一代的子孙都要完全的自力更生。

说真的,吃的苦头肯定比别人还多。

难怪......他以前一直不明白明明推算过四家族至少会富个五、六代,更不乏生出一些高官子孙光耀门楣。但二十代下来,他们却都只是小康而已。而五、六十年前所成立的「殷华」公司,更是做什么,不赚什么,直到季呈志这个商业天才出现,以「殷华」之名开拓事业版图,十数年有成,如今更是中、大型规模的企业集团,赚钱如流水,才得以大肆翻修了「殷园」这幢快破败成鬼屋的别墅。

不过,话说回来,赚一亿与赚一万还不是没差别?因为他们居然把盈余十之八九全捐了出去,然後自己依然像个领月薪的上班族。难怪上个月来接季呈志位置的季曼曼会哀叹她是廉价劳工,贫穷贵公主。

因果这东西要怎么算呢?唉......

如果他当年没有偷跑到人界玩,就不会遇见韩弄潮;她救了他。但也因为如此,韩弄潮本取得了人界不可能有的「十叶凤凰果」治疗母亲的眼疾,他们全部感念狼族的恩情,铭心不忘。

而当年父王之所以把狼王令交付......据他後来偷偷到「未来湖」所看到的,一是为了保护韩家人,因为怕狐族的人会找他们麻烦;为了「九狐断仙草」不知因何流落人界之事,狐族早想找个倒楣鬼开刀了。而狼王令是狼界至高无上的圣令,足以吓阻所有不轨的宵小,让韩家人不被邪异之物所打扰。

再者,则是父王打算给他的试炼。二十年後将有一个劫难在人间等他;他必须度过某个灾厄,然後找寻到弄潮的第一个女儿,不只要取回狼王令,并且经由她的灵气,助他脱去狼形,变成他真正的模样,回到狼族正式加冕为王子;之後,便是为期数百年的严苛修练了。

殷佑的出生相当特殊。一般来说,在狼界出生的幼儿,其肉体就是人类的模样了。他们早已脱去了狼体,演化出人形,除了灵魂本质不变之外,肉体不再是狼的形貌。但他甫一出生就并存著狼与人两种外形。

祈咒师们都说那是因为他天生异禀,必是金狼族之福,伟大的明君......

有没有天赋异禀根本天晓得,不过殷佑非常皮倒是真的。不仅让父母十分头疼,更还不顾安危的偷跑到人界去玩。以一个还没有法力的人来说,简直是在玩命。

所以在第一次去人界,被父母带回来後,即使父母再三交代不可以乱跑,他还是忘了个一乾二净,满心只想著弄潮的女儿为什么可以助他变成人形。

他等不了二十年,在第五年就溜去了。

幸好他去了,否则不会发现原来黑狼族正准备对韩氏亲友们下手,好夺取狼王令。

「未来湖」所浮现的景象是当下所推演出的数种可能未来之一。但当他再度去人界时,一切则又往另一种未来发展,不再是殷佑父王所算出的那般了。

愈想愈心虚。是不是当年他从来没去过人界就好了?或者是别去第二次,只为了跟那些好可爱的小朋友玩?

他到底是韩家人的救星还是灾星?

呜......好像他错的比较多呢。当然那些野心份子更可恶,可是......他们是坏人自然就做坏事了,而他是贪玩,所以搞出这么多事......当......当......当当......下课钤声在校园内扬起。

殷佑缓缓飘向水晶坠子,觉得有些累了。

「管於悠,你觉得我哥哥怎么样?」校花郭若芷走近於悠,一同捡球丢回篮子内。

「你哥哥?」於悠有些惊讶地问。一方面是她根本不认识郭若芷的哥哥,再是同班数星期以来,她们并不熟,因为校花身边总围了一大堆人,又坐在後面,与她这种略矮的同学不大有交集。

郭若芷低头看矮了她十五公分左右的同学。

「我哥是二年忠班的郭若儒,全市演讲比赛第一名的那一个,昨天还上台接受校长表扬。」

「喔,我想起来了,好厉害哦。」

「对啊,你这礼拜六要不要到我家玩?我介绍你认识我哥哥。」郭若芷点点头,像是一切就这么说定。她对自己优秀的兄长有一百分的信心。

「为什么要认识你哥哥?」於悠不解。

「他想要请你当他女朋友啊,他说你好可爱。我也是这么觉得哦,好多男生上课时都会偷看你,因为你很像洋娃娃。」

「啊......」被一个大美人称赞可爱似乎有点奇怪,因为她觉得郭若芷才可爱呢,白细细的皮肤像白磁一样无瑕,五官精致得近似完美,又高跳健美,好令人羡慕哦。

(悠悠!告诉她,你不需要男朋友。)回到水晶内的第一件事就是跳脚。可恶!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了校花的兄长!这个校花真坏心。

「我们现在才国一,最好不要交男朋友吧。」於悠真想知道这种感应而来的噪音要捣住哪里才可以得到清静。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哥很优秀哦,他说长大後想娶你。」

(去娶母夜叉啦!敢说要娶我的悠悠!看我去把他劈成一百零八块......)

佑佑,请闭嘴。她在心底低斥著,同时也抬起一张红通通的小脸拒绝道:「对不起......你不觉得现在就说这个太早了吗?我不想现在交男朋友。」虽然对心仪於她的男生没半点印象,但第一次听到有人想娶她,不免害羞又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



郭若芷勾住她手。

「没关系,大家先当朋友嘛,好不好?」

(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悠悠,快跑,她是糖果屋里的巫婆!)

「我......」於悠想拒绝,但又很难对这么一张友善的笑脸开口。可是她真的很不想因一时的心软而招徕後患无穷。她做不到明知道对方想追她,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太尴尬了,她不会应付啦!

(拒绝她,叫她滚!别发呆了,悠悠--)

正忙著敲边鼓以乱於悠心神的殷佑突然觉得全身不由自主地战栗了起来,连忙收摄心神去感应......

一辆由停车场开出来的校车突然像失去控制似的往操场这边加速冲撞过来。

(悠悠!快闪开!)

「啊!」两名小女生当下全脚软得动弹不得,而那车速之强猛,根本也没让人有逃脱的机会,在校车即将撞上的瞬间,天地间充斥著四面八方涌来的尖叫--碰!

车子像是辗过了两名小女生後,又往前滑行了数十公尺撞上司令台後才停止,整个车头惨不忍睹的凹陷,并很快的起火燃烧......

人呢?

众人被车子吸引了数秒目光後,当一群师长拎来灭火器救火时,所有人的目光才害怕的转向原本小女生站立的地方,并预期会看到一团可怕的血肉模糊。

「咦?!」

他们全不敢相信的眨眨眼,又揉了揉眼,最後肯定所看到的画面仍是没变。

没有血肉模糊,没有断肢残体,她们甚至不在车子辗过的路线上。

娇小的管於悠跪坐在地上,而她双手搂抱住的是早已吓昏了的郭若芷;她们此刻所待的位置距离校车开过的路线约有七、八公尺远。

这是众人眼见为凭的事实--管於悠发挥了人类无以限量的爆发力,在千钧一发间救了自己也救了别人。

而实情是!人类肉眼所看不到的,则是两名小女生的周身正笼罩著一层金光,牢牢将她们守护住,使她们未受任何伤害。

至於这名真正的英雄呢,则在力量超支过度後,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後,殷佑对危险的感应力增强,足以帮助於悠度过每一次的险厄。

当五百年的法咒即将矢效,代表著更多的挑战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担下来。[奇`书`网`整.理提.供]殷佑必须跟时间赛跑,除了不断加速修练的脚步,更要努力寻人,就算困难万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没有时间了。

不过,再怎么忙,他都会记得消灭

第5章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欢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千辛万苦、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元旭日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日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於让自己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