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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因此,我认为,昨天夜里放罗宾进入寓所的,不是苏妮娅,而是另有其人。”

“你说是谁?”

“正是那个女管家,辟克娣娃!”倍休一个人笑了,笑得阴森可怖。

“怎么?会是辟克娣娃吗?她不是被迷药迷倒了,现在还处于昏迷之中吗?”

“没错儿,她的确尚未苏醒,据医生说,她要恢复意识的话,起码要等到10点钟以后。可是,我认为她有种种嫌疑是罗宾的同谋,因此,我对她的怀疑最大。”

倍休那张带着冷笑的面孔,就像张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一样可怕,连公爵见了,也不觉浑身发抖了。

镇静了很长时间,公爵才问道:

“倍休刑事组长,你根据什么怀疑辟克娣娃是罗宾的同谋呢?其中一定有特殊的理由,是不是这样?”

“当然喽,如果罗宾那帮家伙没有人接应,即使他们有再大的本领也没有办法进来的。因为那个正门在里面闩得非常紧。这一点,是那一对仆人夫妇说的。在那天晚上休息之前,他们非常仔细地将门和窗子都关好了。特别是那道正门,不仅用钥匙锁好了,而且也把门闩上紧了,之后,还曾经到每个地方仔细地查看了一遍。这是千正万确的。那个门闩如果不从里面拿下来,是绝对打不开的,所以,我断定里面肯定有接应的人。仆人夫妇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那么,就只剩下女管家一个人了。”

“但是,女管家为什么会被她的同党弄麻醉后放到壁炉里去

“这不过是一个小花招,企图让我们认为她不是罗宾的同谋而己。而且,通过这样一个伪装,她还可继续在寓所里干下去。当她苏醒了之后,还能够探听到我们在这里的情况,并向罗宾作汇报。总之,辟克娣娃就是罗宾的同谋,这是不容置疑的。”倍休的这番推理好像非常漂亮,并符合逻辑,公爵也不能立刻找出理由反驳他。

可是,沉思了一会儿,公爵还是不肯认输地争辩道:

“既然罗宾能够从正门进来,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偷到的那些东西从正门运走,而特意把壁炉的烟囱弄个大窟窿,从那里运走呢?”

“这是由于正门前面就是大街,从正门运走那么多的东西必然引起行人的注意。即使是晚上,也难免引人注意。而且,大街上经常有巡警经过。况且,一辆大型运货汽车在那里停着,并不断有体积较大的东西从门里搬进车厢,同样是惹人注目的。反之,如果在寓所旁边的小巷子,到了晚上,是极少有人经过的,运货汽车停在那里,却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因此,罗宾选择了从正门进去,却从烟囱的洞里运出东西的方法。”

这同样是一个逻辑清晰的推理。可是,公爵却接着反驳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一开始进来时就走那个挖开的洞,难道不是更好吗?何必一定要牵扯上一个人,又何必叫人从里面拿开门闩呢?也就是说,根本没必要打开门闩。当然,里面有同谋者也是没必要的。所以说,做这个案子却把辟克娣娃牵扯出来实在是没有必要

公爵为什么要与倍休争辩辟娣娃不是罗宾的同党呢?其实,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不肯对倍休认输而已。

“总体而言,好像的确没有这个必要。可是,当我们进来调查时,那个门闩真的早已脱落了。这肯定不是罗宾故意设计给我们看的进口,他所设计的惟一想耍弄我们的,是将梯子搭在窗外,假造了一个窗口进来,又从窗口把东西运出去的现场。另外,就是那个大壁炉里的洞。在我想来,在罗宾走进大门的时候,也许它还没有哪。”

“真是奇怪得很,我清楚地记得当你发现那个洞时,曾经说过,那不仅仅是昨天夜里的事,肯定是在很长时间以前就已经挖好了,不是这样吗?”

“没错儿,我当时是那样说的。可是,在此之后,经过我的仔细检查和深思熟虑,我认定那不是以前准备好的。假如在案发以前就在烟囱里挖一个洞,那么,肯定会有砖块掉到壁炉里,至少也应该有一块或两块,而仆人们一定会听到响声的。公爵,你不是亲眼看到了吗?从里面推时,砖块儿全部落到了隔壁的房间里,难道不是这样吗?像罗宾那样足智多谋的人,肯定不会让那么多砖块儿掉在里边的。换言之,作为一个凡事都要经过周密筹划的著名盗贼,罗宾肯定不会冒险从外边挖洞的。综合各点进行推断,我认为,罗宾肯定是由正门而入的,为了更安全地运走那些东西,又临时在烟囱里挖了一个洞。而靠在窗子外面的梯子,不过是故意摆在那儿,以期打乱我们的侦察方向而已。”

如此条理清晰的推理,无论是谁,也休想驳倒,公爵也无话可说了。见此,倍休更为得意地说道:

“走正面的门,需要有人从里面拿开门闩,因此,需要同谋,则这个同谋就是辟克娣娃!”倍休非常自信地说。

闻此,公爵的脸色陡然间发生了巨大变化,他说:“可是,在这个寓所里面,谁都非常信任辟克娣娃,因为她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女人!”

“很可能如此,但是,她同样值得罗宾信任啊!”倍休非常冷酷地说道。公爵在一旁没答话,只是紧咬着嘴唇。

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旁边的倍休把话筒拿了起来。

“贺木里先生,您的电话,警察厅那边打来的。”

贺木里走到电话机前,接着电话,他对大家说:

“警察厅那边有非常要紧的事,我要马上过去,假如有什么事你可以及时与我联络。”

说完,贺木里匆匆忙忙地走了出去。与他擦肩而过的,是倍休带来的两个精明能干的刑警,一个名叫荞齐,另一个名叫伯那邦,他们一块儿走了过来。

他们刚刚从街上打探消息归来。

“如何?有什么线索吗?”倍休问道。

“什么也没有查到,对于小偷和赃物的去向,没发现一点儿线索。”

“是吗?好吧,你们跟我一起去调查一下吧!”

倍休带着他的手下人一块儿离开了客厅。当他们再回来时,时针已经指向晚上9点了。

“怎么样?有什么最新进展吗?”公爵面带笑容地问道。


“不行呀,公爵,一直到这会儿,我所知道的也仅仅是他们利用旁边的正在建筑中的空场逃走这么一点儿情况。他们肯定是先将赃物运到隔壁的房间里,在那里包装好后,再通过那条小路,把它们装上汽车,或者是运货的马车,而后逃之夭夭。”

“如此说来,盗贼就是那个罗宾啦!”

“肯定是他。他装扮成琳诺市的葡萄酒酿造商夏洛力,以买车为由进入了夏木拉斯城堡,窃取了巴黎寓所的大门钥匙及两部汽车,之后迅速赶向巴黎,又来这里盗窃。而那三个所谓儿子,其实都是罗宾的爪牙。”

“听别人说,罗宾是一个高大魁梧且气度不凡的绅士模样的强盗。可是,到城堡里去的那个夏洛力,却是一个肥肥胖胖,模样邋遢的人!”

“这你就不懂了,罗宾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专业的化装大师。就拿我的同事各尼帕刑警来说吧,他经常见到罗宾,可是,有一回,他依然把罗宾当作了另外一个人。以后,他们又遇过三次,他只是感到那个人眼熟,却怎么也没有认出他就是罗宾。后来,终于明白了,但这时罗宾早跑了。事发以后当然会万分悔恨,可这也没用了。罗宾的照片各不相同。他是一个天才的化装师,他可以改变自己的脸型,也能模仿任何一个人的性情、举止和谈吐,上至贵族,下到小商小贩,甚至是乞丐,他都能以假乱真。他绝对是一个具有特殊表演才能,非常了不起的演员。”

“真的如此吗?实在是一个令人生畏的家伙!可是,我以为,无论他的化装再巧妙,只要遇见像你和各尼帕这样优秀的刑警,他也会产生惧意的。”

“哪里,这个人的胆量超人,居然敢在我们眼皮底下胡作非为。即使是我们这些刑警,也经常被他弄得头昏脑胀哩!毫不夸张地说,他是一个鬼点子特多且不知廉耻的角色!”

“在我看来,他也是一个乱搞的家伙。”公爵笑着说,倍休也淡淡地笑了笑,却没有作出回答。

“组长,那个女管家清醒过来了。”伯那邦刑警走进来报告说。

“很好,带她到这儿来!”

时间不大,伯那邦刑警把一个身高体大的中年妇女带了进来。这个女人脸色红润,头发乌黑,一双褐色的眼睛不停地转动,绝对不像是刚从麻醉中醒来的样子。乍看上去,很像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的主妇。

见此,公爵不禁暗暗想道:把这样一位慈善的女人当成罗宾的同谋,这是倍休的错误估计,他最终肯定会失败的。

辟克娣娃跟着刑警走进屋里,立刻就讲了起来:

“这位刑警先生催得非常急,我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就到这儿来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昨天夜里,突然闯进来一帮强盗,我被他们捆了起来,他们用一块手帕捂在我的鼻子上,手帕上有一种怪味儿。这之后,我就穿着这身衣服睡着了,不知道以后发生了些什么事。实在是可怕至极,都快把我吓死了,我从未见过那样令人恐惧的强盗。”

“总共有多少个强盗?辟克娣娃!”倍休问道。

“最少也有12个,整个寓所里都有人在叫喊,到处都是强盗。我听到声音后,非常吃惊,下楼一看,才知道发生了这种情况。我连忙走出这个房间的门外,当我走到楼梯中部的拐弯处时,我突然觉得身后有一个人向我扑来,并使劲儿地掐住了我的脖子,我险些断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