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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小哥,你要不要找大夫看看,要不我先留些银子于你,将来若是不够,你来金耀国皇城林府找我,我定依数赔你。”边说他边掏钱。

身后传来一阵调侃,“林公子,‘您’真是魅力无边呀~连个小要饭的都被你给迷住了,哈哈哈哈哈哈……”那是骑在黑马上一名男子,天色黒,我背上又受了伤,无法回头看清他的脸。

林宇轩未理睬他,拿出二百两白银放我面前,再小心将我扶起,又道了声对不起,匆匆拂袖上马。马上两男两女,马儿两黒两白,洋洋洒洒离去。

我愣坐在原地,背上依旧麻麻的痛,不知这背上,会不会落下病根子。

P.S.  嘿嘿……不断阴笑中的E……

第三十二章

本来我是装作一瘸一拐走路,这下可真成了一瘸一拐,原因不疑有他,就是林神官――的那匹白马……-_-|||  特意拿着林宇轩留给我的二百两白银去看郎中,郎中说我没伤到筋骨,上了药后又塞了我一包,说是两天换一副,一个月之后便能好。我眼巴巴望着他问,既然没伤及筋骨,那为何我直不起腰来了?郎中道,你乞讨已久,大概习惯了弯腰,习惯成自然,就成了这样。此言一出,我当场就爆发了小宇宙,好你个江湖术士,我这乞讨也不过一个月的事儿,你竟用这借口搪塞我!我们这梁子算是结大了,等哪天我发达了,定闹翻你这小药房!

不过这话我没敢说出口,怕暴露身份……>_

第三十三章

已经好久没泡在温水里痛痛快快洗个澡,今个儿窝在木桶里的感觉还真不错呢~大家猜的没错,我林冬冬终于洗澡鸟!不过我是被逼洗的……林宇轩嫌我太臭,上早朝前在家门口看见我,以为我是来讨医药费的,便吩咐了那位晃醒我的大总管给我好好洗把澡,再找个好大夫给我看看伤。

我本只是为了看林宇轩一眼才在这儿守株待兔,万万不想进他的林府讨什么钱,可现在有些骑虎难下的境地,若我拒绝,定让人生疑,只能硬着头皮随那总管进了府。那总管其实人不错,挺和善,只是关照我不能随便直呼少爷,老爷等上级领导的名讳,这样显得不尊敬林府之人,我连声道是。之后他领我到了一间挺宽敞的屋子,有床有桌有窗,再命人端了一大桶热水进屋,准备亲自上阵给我洗澡……我当机立断拒绝了他的邀请,可那总管为人太过热情,硬是把我塞进了木桶,我只能厚着脸皮称别人给我洗澡,我会不好意思。总管大人先是一愣,接着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笑声,大步出了屋子为我掩上了门。

污垢一层一层剥落,洗澡水由清澈逐渐变得污浊,黑发散落,脸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已经能看出细腻晶莹的肌肤了。我对着水面,望着这张脸,莫明悲哀。若不是这张脸皮子,也许海公公就不会……也许……也许……一切只是也许。

唉,我现在可不能一人在这儿小资,把脸洗干净了,不等于洗干净了脖子等人砍么!最安全的伪装除去,我哪还能到处晃悠?!怎么办怎么办,我得再往自己脸上抹点什么,好遮掩身份呀!抹什么好呢……不如……直接毁容吧,找把小刀刻个十字伤疤什么之类的……那样会不会很痛啊,看起来会不会很恐怖,将来会不会讨不到老婆?!-_-|||||  命都快没了,我还惦记着找老婆作甚么!

窗口外开满一片花儿,红红绿绿,挺好看的,我换上总管为我准备的干净衣物,独自坐在木桶旁望着窗外直发愁。

愁白了一根头发也没想到好点子,心想干脆我就直接从这窗户爬出去逃走算了。说爬就爬,我一脚跨上窗户,双手攥住窗户两旁,正想以一个鲤鱼跳龙门的优美弧度飞出去,忽然看见满眼的喇叭花,灵光一闪,有主意了!

傍晚,大总管领着我一路轻步走入一座幽静的院子,院子里有一间屋子点着昏黄的烛光,总管轻声扣门,屋内那人应了一声,我们便大大方方进了屋子。

“少爷,我把人带来了。”总管屈腰施礼。

我跟在他身后,也顺势低下头。

林宇轩手捧一本书,点灯夜读,“叫大夫看过了吗?”

“已经看过了,大夫说背上的伤不碍事,已经好了大半,再调养几日便能痊愈。不过这脸上的脓包,可能……需要加以时日才能调养好……”边说,大总管边不断瞥我,估计他从未见过脸能肿成一馒头的人。

林宇轩抬头望了我一眼,眼皮一跳,放下书,“你这脸怎么肿得这么高?”

我挠挠头,“我从小便这样,所以一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怕吓到别人。”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我这脸对喇叭花如此敏感,随便拿几朵花往脸上抹呀抹的,就能肿成这样!谁相信这只是半个时辰的事儿。

林宇轩踱至我面前,玉手轻挑我的下巴,细细看了一会儿。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又不好发作,只能隐忍让他瞧个够。反正脸肿成这样没人能认得出我……也许……应该……认不出……还看!再看老子就要脸红了,也不瞅瞅自己美成什么样,一直对着我放电我心里承受能力有限!

突然想起自己听闻的八卦,林神官出府,迷倒一群姑娘,另有几个多看了他两眼的,脸红心跳厥了过去。再看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由从心底里佩服起自己,我真是条汉子,被他盯着放电这么久都脸不红,心不跳!

“你是从几岁开始这样的?”林宇轩用指尖滑过我肿得老高的脓包,指腹嫩滑富有弹性,并且从他身上传来馥郁淡香,说不出的好闻,心跳突然急剧加速。

我不着痕迹躲过他的手指,低下头道,“我也记不清了,反正从懂事起便已这样,爹娘为我求医已久也不见好转,便放弃了。少爷这般高贵身子还是少碰我这脸,免得污了您的手。”

他没有说话,顿了顿,转身又坐回了蜡烛前,“你父母如今还在么?”

我避开他的目光,“早已不在了,我也没什么手艺,前几年种的地都枯了,家里没有半颗米,我便出来要饭,想着总不至于饿死。”

他微微点头,对着大总管吩咐,“李叔,先让这小哥在府上做些轻活儿打打杂,每月打赏与其他下人同数。另外让大夫隔五日来瞧一次他背上的伤,直至完全康复。”

李大总管点头应合。


接着林宇轩又对上我的眸子道:“至于你脸上的病症,可能是对什么东西过敏引起,但暂时我也瞧不出是对什么过敏如此严重。我精通医术,明日晚上再帮你瞧瞧,尽力为你医好吧。”

我心一惊,哎呀,忘了这林神官精通医术!我在木野国时,也是他为我医治好了落枕,虽然那时他表现得对我有些图谋不轨……忽略……

“傻孩子,还不快谢谢少爷!”李叔拍了拍我,微笑着帮我回神。

我赶紧又低下头连声道谢,其实我宁愿一辈子顶着个包子脸……

“对了,你有名字么?”昏黄的烛光映照在林宇轩乌黑的瞳孔中,泛着一丝明亮。尽管他的气质十分孤傲,可我却对他怀有悠悠温暖。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这算有还是没有呀?”  李总管瞥了我一眼,嘴角挂着笑容。

我踌躇了半天才道,“我爹娘从小叫我冬冬,若是少爷听着顺耳,便也这么唤我吧。”

林宇轩脸上泛着浅笑,“行,那就叫你冬冬。”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留在了林府,留在了林宇轩的身边。

第三十四章

第二天睡了个自然醒,起床开窗就闻到扑鼻的喇叭花香味,随手捏来一朵往脸上抹两下,算是洗过脸了。

李总管一早便来找我,给我吩咐活儿干。的确是份挺轻松的活儿……为林少爷打扫书房……为何有种自己正一步步走入火坑的感觉?为什么我越是想避开,命运却总是将我推到最前方?!算鸟,大不了半夜一走了之,反正人也见了,我也不欠他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吧。

林宇轩的书房有着浓重的墨汁香,书卷整齐摆放于书架上,他看完书也会自己放回去,笔墨由他自己洗净放回原处,让我来打扫纯粹就是用鸡毛掸子拍拍灰,真是份轻松的活儿,我在林府,完全属于骗吃骗喝人群。

扫完书房,没事干,我就随便选了两本书读,一本是诗词歌赋,一本是野史。老实说,能在林宇轩的书房里翻到野史这种书真是自己都佩服自己一把,以他的为人,我以为是绝对找不到这种玩意儿的,人果然不可貌相!

坐屋里把书翻了一下午,感觉没多大意思,野史中未找到什么好玩的故事,唯一值得注意的是,书中有几页纸被撕了,这书房是林宇轩的,估计也该是他自己撕的。那本诗词歌赋中倒是留了许多林宇轩看书时写下的注解。

日子就这么日复一日平淡的过着,从我第一日进府后,便没再见过林宇轩。每次我去扫书房,他都不在,可傍晚总能瞧见书房里点了灯,彻夜不灭。

我脸上的包子,因为每日清晨不懈的努力,天天用喇叭花抹脸,越肿越骄人,几乎已到了人见皆惊的地步,直到一日我起床,脸肿到眼睛都已无法完全睁开,这才停止继续抹喇叭花工程。不过,也因此惊动了林老爷。

大早,李总管见我的脸实在不堪入目,匆匆跑去找林宇轩,可他早朝未归,又只得跑去向林老爷求助。林老爷,也就是林宇轩他爹。

林老爷进屋见躺在床上的我,眼皮硬是跳了两下,这也不怪他,我的脸貌似肿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