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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僵尸虽然有着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强度可比精钢的肉体,但刚猛的斗气和强大的魔法打在身上还是会留下伤痕,再加上众英雄们前赴后继,被咬死一个马上冲上两个,一个被掐死立刻补上三个,大有传说中解放军战士英勇冲锋陷阵前赴后继之勇气,看得我都搞不懂他们怎么会那么勇敢。激战两个小时后,僵尸们终于不行了,强横的尸体最终被轰成满地的肉块,与尸横遍地的勇士们一起被付之一炬——谁都知道被丧尸、吸血鬼咬死的人会尸变,他们虽然是第一次碰上僵尸,但这种外表和丧尸差不多的尸类冥物再笨的人也会想要处理还未“尸变”的尸体。

        第二日清早,一仙一神漫步在血迹斑斑的大街上,昨天晚上那场战斗,上百具僵尸大闹叶之城,由于发现得早,传闻有三千多人死亡,这还不包括冥殿神职,事实上叶之城的冥殿人员在一夜之间都死了个精光——黄泉鬼卒的杰作,这些专克死物的鬼卒在偷袭中只损失了两个,剩下的十二个鬼卒隐身躲在城市的各个阴宅鬼屋,待机而动。

        “琳,这些僵尸还真厉害,对手是强者还能造成这样的战果,如果是丧尸,就算成千上万也会轻而易举被那些准备参赛的家伙给收拾了。”

        我只是对着诗风情轻轻一笑,只是隔着面具,这笑容的杀伤力等于零:

        “按我家乡的话说,这叫恐怖袭击。虽然会造成恐慌,但上不大台面,仅仅只是一两次没有太大影响,虽然会让他们大喊大叫,还会被他们利用。”

        我叹了口气,两个世纪前美国和阿富汗之间不就出过这种事吗?美国还以此为借口四处征伐,搞得天怒人怨。

        “直接开军队进来不就行了?唉,我忘了中疆还没有军事力量,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

        我拒绝了诗风情的好意,他以为打仗是那么简单的事吗?光辉殿的主要敌人虽然不是星天教,但星天教也有自己的敌人,两头打仗,看他说得那么轻松,当心被人围攻。

        诗风情无趣的踢开一个满是血迹的铁盔,铁盔发出一连串的声响滚到街边。

        “哎哟!”

        路边传来一声惨叫,我白了诗风情一眼:这家伙是不是故意踢人啊。

        诗风情却两手一摊:

        “我不是故意的。”

        那是个倦缩在路边的小孩,用一块破破烂烂的灰色披风包裹着全身,他的脚上血淋淋有个大口子,但看上去不像刚刚伤到的,铁盔就滚落在他脚边,看样子是那顶被踢开铁盔碰到了他的伤口。

        “琳,那不过是个脏小孩,别管他了。”

        我正欲上前,诗风情却开口阻止:

        “那不过是个下等人,不配接受你的关怀。”

        什么下等人上等人,我就当没听到。

        走到那小孩的面前,正想用法术治疗他的伤口,那孩子却突然从脏兮兮披风上撕下一角,往伤口一包,站起来就想跑,但还没跑出几步就摔倒在地上,哼哼哈哈爬不起来。

        “琳,你这样做会被其他神灵耻笑的。”

        “他们想笑就让他们笑好了。”

        仙人做事,哪在乎世人目光,不少人们口中的“疯子”“醉鬼”在危急关头摇身一变成了救世大仙,这种例子可不少,虽然我还没到那种“世人皆醒我独醉”的境界,但我必竟是仙,绝不会在乎那些神怎么看我,要是吵得我烦了,就赏他一个天罡五雷咒。

        “干嘛跑呢,又不会吃了你。”

        “不要!”

        我解开小孩腿上的伤口,这才发现,那是咬伤,伤口已经发黑发臭。

        “被僵尸咬的?”

        我低声问道,那孩子面带惧色的点了点头:

        “求求你不要告诉其他人,他们会烧死我的。”

        烧死?对哦,被咬伤的人大多会被尸毒侵入,变成僵尸丧尸之类的,原来他是怕被烧死啊。

        “放心,我不会说的。”

        我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头,却感到手被什么东西刺到了。

        “这是什么?”

        我掀开斗篷上的帽子,一截雪白的独角露在我面前。看到那支角,诗风情面色变得很难看,急走两步,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他是角人,是逃跑的奴隶,你不能和这么肮脏的家伙在一起,有辱身份。”

        “你怎么知道他是奴隶?”

        “因为他是角人。”

        我哑然无语,然到在这个世界上,这个叫什么角人的就注定要当奴隶?

        “我不管什么奴隶不奴隶的,反正都是生命。”

        柔和的道力从我手中射出,瞬间将尸毒驱除,伤口也在道力的滋养下渐渐缩小,最后完全消失,只剩下光洁的皮肤,完全看不出刚才还是血淋淋的伤口。

        “这是……这是……”

        角人不知是激动还是怎么的,看着伤口说不出话来。

        “好啦,没事了。”

        我得意的拍拍手上的灰尘,转身就想走,没想到这孩子突然扑上来,突然抱住我的腿:

        “仁慈的小姐,请您带上我吧,要不然我会被他们抓走的。”

        还没等我说些什么,待在一旁的诗风情一脚把他踢开:


        “滚开,你这个比贱民还低等的奴隶!”

        说罢又准备再踢上几脚  ,看那小孩瘦弱的样子,要是再踢几下,恐怕就没命了,我连忙阻止:

        “你干什么,他还是个孩子,又没犯什么错。”

        “奴隶就是用来打的。”

        诗风情不解的看着我:

        “你的爱心也太过泛滥了吧。”

        这个诗风情,怎么说他呢,满脑子封建道德……不对,不是封建道德,再怎么封建的老家伙都不会像他这样啊。

        我实在懒得跟他多说什么,扶起了趴在地上咳血的小孩,顺手治好了被踢出来的内伤:

        “你叫什么?”

        “疾光,疾光·银角。”

        “哦。”

        在与他接触的过程中,我顺手试了试他的身子骨,居然是个非常适合练武的苗子,虽然看起来皮包骨头,一副摇摇欲堕的样子,但他绝对是个练武奇材,尽管他再天才也没有本仙子天才。

        “当我的徒弟怎么样?”

        “什么?好……”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疾光几乎是木然的答应了,在一旁的诗风情却不高兴了:

        “琳,你怎么收一个凡间生灵当徒弟,而且还是一个奴隶……”

        “他适合学武啊。”

        “可是他的身份……”

        “我可以让他拥有高贵的身份,再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诗风情皱了皱眉头,没再说什么,嘿嘿,他理亏说不过我。疾光却彻底愣了,这个在奴隶营里长大的单纯小孩心性并不复杂,早熟且聪明,再加一副上好的身子骨,非常适合成为异界第一位武林高手。

        当脏兮兮的疾光洗净了全身的污垢,换上一套从服饰店在买来的洁白的衣装,再套上一件蓝色外套,面貌马上不同了,整个儿就是一个俊俏公子——一个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公子。

        “打他打扮成这样,你想干嘛?”

        大概是样子顺了眼,诗风情看向疾光的眼神中那种厌恶的成份降低了不少,但语气中还是带着不悦。反正这个老封建脑子是拐不过弯来的。

        “你不要忘了,过两天不是神武大会吗?”

        “有,当然有……你不会是想……”

        诗风情一脸惊异,连忙摇头:

        “不行,那样的话会被发现的。”

        “不会的。”

        我微笑着走到疾光面前:

        “你听好,我要你这样做……”

        神武大会可是说是那些非常想成名,但却找不着门道的小毛头最好的选择,在大会上表现出色的人物即使落败也会受到各国的关注——大会虽然是枫之国举办的,但许多外国间碟都会偷偷潜入,记录下每一位选手的表现,报告自己的祖国,甚至直接拉拢。

        大会的外围赌局也让不少人发了笔小财,一般来说赌局有三种,一种是在每场比斗前赌场上的两位选手哪位胜出,第二种是赌预赛中谁会出线,第三种则是赌出线选手中哪位会获得冠军。

        花上两个金币帮疾光报了名,然后又以三百金币买下了两个正式赛的席位。再把“叶琳”卡上的一千六百多万金币全都买了第一种和第二种赌局,第三种赌局要等比赛正式开始才会开局,所以暂时是买不了了。

        “师傅,我真的能行吗?”

        疾光怯生生的拉了拉我的衣角,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这几天不是教了你内功了吗?”

        “可那不是打架的武夫啊。”

        “是的,那不是。”

        我面带诡异的对着他笑了笑,两双眼睛对视着:

        “到时候,我会帮你的。”

        以本仙子的手段绝对没有骗人的必要,虽然以银角那种仅仅学了过几天内功的本事等于没学,但一个武林高手,可以轻而易举的戏弄一群比自己水平更低的家伙,再说了,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江湖人士,换照武林中的标准,他们这的“大剑师”级别的高手等同于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对付普通人,那还不跟耍猴一样?

        “告诉我,你是谁?告诉我,告诉我。”

        疾光的目光渐渐呆滞,木然的说道:

        “我是疾光·银角,你的徒弟。”

        “不,你不是,你不是疾光。”

        “我不是疾光,对,我不是疾光。”

        疾光已经完全被我催眠了,木然的眼睛中透出一丝谜茫。

        大家新年快乐!祝已经工作的朋友加薪升职,还在学习的朋友多拿奖状,走路捡到钱,喝饮料中大奖,吃饺子都能咬到金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