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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吃不完吧?”虽然已流口水,我还是提出疑问。

“恐怕还不够。”她说。

既然是吃涮羊肉,我提议喝红星二锅头,二两装的,一人一瓶。她同意了。

我们迫不及待地干起来,一口酒,一口肉,很满足。吃下两盘,出了细汗,才开始有想说话的念头。

“尼泊尔那边还有很不错的山峰,干城章嘉、库汤和道拉吉里,可能明年去。如何,去吗?”草问。

“没有徒步旅行的经验,何况是喜马拉雅的高峰,免了吧。等到这儿来开了酒吧,再慢慢来。”

“西藏可看的东西太多,不是一两次就能解决的。”

“想去阿里,看看古格王朝。当然不是这次。”

“明年吧,我陪你去,南线去,北线回。那可是个神秘的地方呢。”

草喝了酒,脸红仆仆动人,我有些冲动(估计也是酒精的原因),想把她娶来做老婆(虽然法定结婚年龄不够)。但一想她和那么多男人上过床,其实是很放荡的女人,不禁觉得自己十分幼稚。

“除了黄教四大寺外,有很多寺庙必须看,”她大口嚼着肉说,“比如桑耶寺、楚布寺、直贡梯寺以及萨迦派的萨迦寺,噶举派的桑丁寺。要看苯教的寺庙,要到昌都丁青县的孜珠寺去,建在山巅,很震撼。对了,林芝那儿有宁玛派的喇嘛岭寺,大门两边就是两个大生殖器,左边是男性,右边是女性,有意思。”

“不会都去过吧?”

“都去过。”

“服了你了。”我喝了一大口酒。真是奇怪的女人,奇怪的混合物。去过很多别人想去而未能去的地方,尝试过一般人想都未想过的游戏(同时玩5个),应该是很快乐的人生了。我向火锅里倒下一盘白菜,牢记着高海拔地区维生素的重要。

“真想像你一样快乐。”我认真地说。因为我认为我是不快乐的。

“快乐?”她瞪大了眼睛,“没觉得有多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不快乐。”

“有点儿像格言或谒语。”

“屁的格言。走得累死的时候快乐何在?还有,别以为和X个男人上了床,就快乐抽疯。那样的话,世上最快乐的就是妓女啰。一天到晚都在床上和不同的男人混。”

“哈哈,X用得妙。”

“隐私。”

“我也不感兴趣哟!”过几天就走了,又不与她一起生活,一个班也好,一个排也好,甚或一个连,与我何干?

“其实男人在我的生活中并不重要。”草把瓶底最后一点儿酒仰脖子干完。

我指指椭圆形的酒瓶,她摇摇头。我不相信她的话。总的来说,她是女人中很少见的坦率的那种,但这句话是谎话。她不在乎是因为男人已经溶入她身体的日常生活。就像吃饭,没有谁会唠叨吃饭是多么不了起,但必须天天吃,还要三顿。没有男人,或没有新鲜的男人,她会活不下去。其实这无所谓,是她自己的事,完全没必要贬低。这几天,我陪她玩或她陪我玩,谁会在乎对方的性历史是洋洋十大卷或薄薄一小册呢。我阴暗地想,就像逛窑子,哪个男人在乎过妓女跟多少嫖客上过床,又有哪个妓女在乎过嫖客嫖过多少次呢(真他妈没趣。嫖客和妓女这两个词听起来也挺脏。这是我们只做不说的原因)。

“怎么心事重重的样子?”草问。

“我为自己不是单纯可爱的阳光小子而羞惭!”

“哈哈,笑死人了!且不说有没有你说的那种什么阳光小子。但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那种人啊!”

我也笑起来。是啊,阳光小子,这不是犯傻吗。其实我从头到脚都是腐烂发臭的,下流小子还差不多。

我也把瓶底的残酒干完,然后夹了一碗煮过头的白菜吃起来。

“喂,”草用筷子敲敲碗沿,“以后会不会认为是我把你带坏的?在你心目中,我反正是坏女人。”

“坏女人?”我把脸从烂白菜里抬起来,“我他妈就喜欢你臭烘烘的模样。”

与虹的逢场作戏(1)

纸先生灌猫尿气吞山河,六瓶百威,我也就喝了一瓶多不到两瓶,剩下的,他边说边喝,故事还没完,酒全见了底。他还要四瓶,我拿过来,开了瓶盖,看他慢慢把琥珀色的液体倒入杯中,当一层洁白泡沫要溢出杯口时,他俯下头,快乐而响亮地啜饮了一大口。纸先生继续讲他的故事:

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怎么也忘不了树,虽说不想去打扰他,但还是决定见他一面。也许,就此别过,便是永诀。想起人生之沧桑脆弱,真有南柯一梦的感觉。树的家住在东京涩谷,他父亲是一家大银行的董事,住宅很大,二层楼,有三百个平米吧。树住在二楼,自己占据了两间房和一个独立的洗手间。除了他父母外,家里还有一位年老的家仆。

树见了我很高兴,我们在他那布置得有如禅室的起居室里盘腿坐下,喝冰镇啤酒抽烟吃他的巧克力。

“毕业要回国,以后见面的机会也许会很少,所以即便打扰,也决定来看你。”我说。

“什么打扰不打扰,”他笑着说,“又不是真的修行,不过是不想工作,躲在家做寄生虫而已。觉得这行为很古怪?”

“开始有一点,后来似乎理解了。如果这个社会你实在不喜欢,除了退避,也没有其它办法。”我说。

“是啊,像唐吉诃德一样斗风车的勇士,毕竟是少数。我这种懦夫,只好把脑袋埋进热沙,露出屁股不在乎了。”

“父母没意见?”我问。

“怎么会没意见!”他吐了两个向上窜的烟圈。“谁也不愿自己的儿女成为异类,游离于主流生活之外。但成人毕竟有自己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吧,反正家里条件不错,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负担。遁世不过是个好听的词,我倒觉得寄生虫更贴切。没有与社会彻底断开,每日出去买报纸和香烟,世上发生的事,也都知道。偶尔也上上网,看看热闹。”

我打量了一下这间20平方的起居室,陈设极为简单,日本式的格子门,深棕色木地板和方形茶几,天花板和四壁是白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左边角落有一张书桌。一把靠背椅和一个小书柜,桌上有一盏白色灯罩的台灯,一个笔记本电脑,右边角落,有一小盆竹子。树也穿得很散漫,一件白圆领T恤,一条松松垮垮的运动裤。

“有点像维特根斯坦的房子哟!”我说。

“哦,是吗?”他高兴地伸伸腰。“怎么敢同他老人家相比!已经够奢华的了。说起来,他老人家也算是一个遁世者吧,生前就传言纷纷,什么在土耳其牧羊。这种传奇大师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也不能说没有吧,只是级别要低一些,”我说,“托马斯·品钦和J·D·塞林杰也是遁世者啊!三十多年来,好像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谁在哪儿碰见过品钦。”

他哈哈一笑,说:“没准现在在日本哪个角落当园艺工人呢。”

“听说近两年遁世者有些多了起来。”我说。

“好像是吧,”他说,“东京大学有个教授将之称为一种社会现象。就我所知,遁世者大都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事业上有发展前途。之所以遁世,恐怕是与社会流行的价值观产生冲突而不想妥协的一种结局吧。我是突然间的厌倦。唔,深深的厌倦。权力金钱和女人,所有人都他妈整齐划一地追求一辈子,就像每日出操一样。生理上也有了反应。这也是没有法子的法子。”

“没有真正剃度出家的念头?”我问。

他摸摸自己剪得短短的头发,说:“认真想过。但佛教并没有成为我的信仰。像我这种对什么都怀疑的人,要出家也难啦。况且,有些诫律,我也是不能修持的哟!”

“哈哈哈,”我笑了,“怕是女人问题吧!”

“真是一个添麻烦的事儿,”他也笑了,“人年青,生殖器是独立思考它的问题的。我作为宗主国,管不了它的内政。好在应召女郎众多,解决起来也不太麻烦。”

“说不定哪一天又豁然开朗,再入红尘。”我说。

“哼,很有可能,”他说,“如果对遁世生活厌倦了,又向往灯红酒绿的日子,又回去吧。我像一头猪一样没有必须保持的什么,所以,说不定,我们以后还会在商场上再见呢。”

见到树的精神状态尚佳,我也放下心来。原来想他已是一个铜制烟灰缸似的人物了,结果仍无大变,尤其是对巧克力和应召女郎的热爱。我和他拉拉杂杂聊了两个小时,在我们抽了17支烟、喝了8瓶250ml的喜力啤酒,吃了28颗英国杏仁巧克力后,我告辞了。

纸先生讲的是树,但说的也是自己。他说他留学毕业后,到了一家日本商社在上海的办事处。之所以不想留在日本,是因为不喜欢日本。在办事处,他牵头办了几个令总部赞许的市场推广工作,也和生意场上的女人们胡乱睡觉。按他的说法:“白天彼此一身职业装谈钱,晚上彼此一身赤条条谈性。”有意思。也是某一刻他对这种生活突然有了厌烦之情,一切都是戴上面具的,做生意,做爱,做一切,都不是他本人在做,而是有一个异己。他辞了职,也回到父母家做起了寄生虫。

“就是这样。”他说。

“这种好日子,”我说,“我也想啊!但一想到回家,做公务员的父母会以一种令人胆战或不忍目睹的目光看我,还是决定在外面混算了。”

与虹的逢场作戏(2)

那四瓶啤酒又被他干得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