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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助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7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定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的随风飞人,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扎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农的同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赌局系列之追杀

楔  子

赌局又开始忙碌了起来,尤其是负责管理资料的孙老夫子,忙得想回去吃一顿他女儿做的晚饭都没有时间,因为号称近三十年来,江湖中最刺激的一场追杀行动已开始。

对于这一次追杀,至今各地都已经有人来打听赌局接受赌注的盘口,所以有关这次追杀行动中两个人的资料,也纷纷自各地涌来。

这两个人当然都是名人,追的一方是新近才入刑部当差的程小青,据说他最近几乎因为一件冤狱而遭处决,所以才下决心,入刑部,管世间所有的不平事,捉罪犯归案,为冤情昭雪。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姓名:程小青。

年纪:二十五。

特长:自幼喜爱狩猎,所以视察力极佳,反应极快,而且善于在野外求生。

武功极杂,出手一击,极少失误。

用左手,右手已齐腕断去。

家世:父名程元,人称“八臂神龙”,乃西北大豪,各门各派的兵刃武功都曾练过,壮年死于中风。

母名关玉仙,即“生裂虎豹关玉门”关二先生之妹,人称“三姑奶奶”,与人交手时,骁勇刚猛,犹在关二先生之上,在西北一带,威名远震。

程小青追杀的一方,不但是横行天下的大盗,也是武林公认的奇才,个性却很孤独,经常一个人露宿在野外。

这个人姓白,名荻,又叫做白荻花,作案之后,通常都会留下一枝白色的荻花作为标志,所以也只有在荻花开放时那短短一段时日中,他才出来作案。

有关他的资料,大致是这样子的:

姓名:白荻、白荻花。

年纪:不详,约二十五。

家世:不详。

特长:传说中,自幼即与狼群为伍,对旷野中所有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生存力极强,与传说中的萧十一郎有几分相似。

武功怪异,耐力极强,又一次曾经逃入乱山中,和追捕他的二十九名高手抗拒了三日三夜,结果仍然逃脱,追捕他的高手,却有二十一人死在乱山里,经此之后,江湖中人再也不愿提起追杀他的事,参与那次行动的人,生还之后,立刻全部洗手归隐。

特性:作案时只对豪门下手,只取珠宝红货。

讲究衣着,在旷野中仍然保持仪表修洁,有人曾经形容:“又一次我们在追捕他两天之后看见他,他看起来居然还象是刚准备去赴宴的贵宾一样。”

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旗鼓相当的武林奇才,所也这一次追杀的行动,从一开始就已轰动江湖。

综合了各方面的资料,赌局最后决定的盘口是——一比一。

对于这次的成败胜负,谁都没有把握。

第一章  必胜之战

秋,深秋,木叶萧萧。萧瑟的秋风穿林而过,听起来就象是刚从仇人咽喉间划过的刀锋一般。

山间的小路上落叶满径,秋林中杳无人踪,连鸦群都飞得一只不见,却有一个人高卧在一棵枣树的枝桠间,手里倒吊着一只羊皮酒袋,风吹木叶,簌簌的动,他的人仿佛也在随风摇曳。

一个顶秃如鹰,目光也锐利如鹰的人,却有一只猎犬般的鼻子,一只狡兔般的耳朵,一个如骆驼般的胃,和一只狒狒般强而有力的大手。

他的情人胡大小姐曾经形容过他——

“这个人就象是很多种野兽混合成的,人的成分反而很少,也许只有一张嘴,因为只有人的嘴才有这么好吃,而且吃得这么挑剔。”

对于这种评论,他从来不予反驳争辩。

——一个男人如果要和女人争辩,就好象要和一条狗抢肉骨头。

这个人当然就是卜鹰。

山路上居然又有人来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衫的年轻人,百衣如雪,一尘不染,背后斜背着一柄乌黑剑鞘的长剑,配着同色的丝绦,和一双用硝过的小牛皮制成的黑色短靴。

这个看起来就象是个春秋佳日在仆从陪伴下出来行猎的贵公子,可是他的神情却极谨慎,行动更轻健矫捷,走在干枯的落叶上,发出来的声音决不会比一只松鼠大很多。

他的目光更锐利,也跟卜鹰一样,看起来就象是一只鹰。

他很快就看见了卜鹰。

魁伟的身子穿着件软软而贴身的黑丝长袍,赤足上套着只带着异样光泽的多耳凉鞋,手里一袋羊乳酒,像一片云一样斜卧在树梢。

这么样一个人会是谁?

年轻人笑了,笑容纯真而带着稚气,在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骤然出现这种笑容,就象是乌黑云层中忽然出现了阳光。

“卜先生?”他问,“卜鹰?”

“是的,我就是卜鹰。”懒洋洋地喝了口羊乳酒之后,卜鹰才反问,“白荻?白荻花?”

“是。”

卜鹰大笑:“你一眼就认出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你,看来我们两个都可以算是名人。”

“尤其是我,最近好象更有名。”白荻苦笑,“如果阁下是在这里等着我的,我也不会奇怪。”

“我为什么要等你,难道我还想拿着你的人头去领赏金?”

他把羊皮酒袋抛给了树下的年轻人,酸酸的羊乳酒,一下咽喉,就变成了一道烈火。

“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

“看什么?”

“看人杀人,看杀人的人。”卜鹰说,“那都比杀人有趣的多。”

“这里有人杀人?”白荻问,“这里有杀人的人?”

“现在没有,很快就有了。”

“有杀人的人,当然就有被杀的人。”

“当然!”

“你看我象哪种人?”

“我看不出。”

卜鹰接过年轻人抛上去的酒袋,又喝了两大口。“我只看得出这里是个好地方,无论要杀人还是被杀,都是个好地方。”

“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若是被人追杀,逃到这里,一定会停下来,因为前面的那段山路很难走,能进到这里来的人,绝不会太多。”

“非但不会太多,甚至可能只有一个。”

“所以我就会等在这里,先观察好地形和地势,选择好一个一出手就能制敌机先的地方,先取得优势,”卜鹰说,“高手决胜,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然后呢?”

“然后我也许会设下一些小小的陷阱,兵不厌诈,在生死之战中,更不妨用一点手段。”卜鹰说,“这也是兵家常事。”

“所以你并不想管这件事。”

“我说过,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卜鹰说,“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不妨把我当作一块石头,一段树枝,你尽管做你自己要做的事,就好象根本没有我这个人存在。”

白荻立刻用一种很肯定的态度说:“好,我相信你。”

暮云四起,升于脚下,天色已渐渐暗了。

卜鹰早已闭上眼睛,仿佛已睡着,白荻做了些什么事,他好象真的完全不知道。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问白荻:“你已经准备好了?”

“嗯。”

“现在你对这一战已经有几分把握?”

“现在我只想喝口酒。”

“庆功酒?”

“对,庆功酒。”

“决战之前,先喝庆功酒。”卜鹰问,“难道你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

白荻微笑,喝酒。

“你会不会低估了你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白荻带着微笑,很平静地说:“我这一生,如果有一次把这一类的事估计错误,只要有一次,现在我早就已是个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