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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牵引你的梦|



第二章牵引你的梦|

        那时,沈青还在上高二,他们的学校是这个国家级贫困县里的一个骄傲,每年考上大学学生的百分比占全省的前几名,不过这也不能改变学校座落在县城最北部,几乎处于一片荒野的命运。口头上的重视教育和现实的利益比较起来,还是现实的利益重要,谁知道化了大价钱培养的学生能不能回来服务本乡本土呢?

        高昂的升学率背后,是一批批学子的辛酸史,从踏入高中的大门开始,他们就告别了一切娱乐方式。学校实行的是住宿制度,不管家在那里一律要住宿,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将持续整整三年,当然除了国家规定的两个寒暑假,虽然还是要补课,但毕竟不如正常上课管的那么紧了。

        事情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暑假的一天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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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青,走的时候记得锁门啊!”

        “知道了!”,沈青从书桌前抬起头,教室里面空荡荡的,同学们都走了。毕竟这是暑假,补完课,大多数同学都会离开去享受难得的假期,虽然有疏疏落落的几个人还坚持上晚自习,可也不会太晚,谁也不想在花样年华的时代给自己留下的总是枯燥。

        看看表,已经是十点了,沈青收拾起书本,准备回家。就在他站起身离开的时候,一不小心将身后的桌子碰了一下,‘哗啦’一声从桌堂里掉出的的东西散落一地,最上面一个紫色封面的笔记本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个印刷的很精美带锁的硬皮笔记本,那个时候,在一个贫困县中的学生当中,硬皮笔记本是不可多得的奢侈品,对沈青而言带锁的硬皮本更是未曾见过的极品。将其他的东西都收拾进桌堂中后,沈青小心的捧着笔记本,轻轻地抚mo着,那神情就像一个贫穷的农夫突然拣到一块元宝一样。

        笔记本并没有上锁,沈青忍不住打开。

        雪白的扉页上用彩笔写着几行娟秀的小字:

        在我家的屋后有一棵枫树,

        当秋风飘起时,

        红红的枫叶就会飘满小路。

        我回家的路上,

        会采撷最红的枫叶,

        贴在我的日记本上,

        时间长了,

        我给它取个名字叫――《枫叶集》

        在扉页的最右侧,竖着写着:梦儿手记。

        梦儿,不就是林夕儿么,这是林夕的日记本!

        林夕是学校闻名的才女,已经在期刊杂志上发表了数十篇小说、散文,是语文老师的宝贝疙瘩。每次上作文课,几乎都要拿她写的作文当范文讲解一番,那里的词语用的好,那里的东西写的恰到好处,好像文章是他写的似的。当然沈青写的东西偶尔也能被他评价一番,不过大多是作为反面教材,幸亏写反面教材的人很多,才不至于回回都是他。

        才女的日记,才女会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些什么呢?这激起了沈青强烈的好奇,就当是学习学习怎么写日记,自己的日记一直写的不好,学习学习先进人物的方法,这总没问题吧!沈青安慰自己道,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写过日记!急切的环视了一下四周,肯定没人后,翻过扉页。

        映入眼帘的是林夕的一张大大的彩照:一袭淡黄色连衣裙用一白色丝带轻轻系在腰间,紫色的细绳栓一心形钥匙绕过长颈挂在胸口,微笑的双唇,盈盈亮眸正凝视着沈青。沈青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心慌的他直想快速的逃开。

        日记中的文字有时整齐,有时凌乱,看的出写的时候的心情。大多的文字都在记录一种挣扎,一种矛盾、一种痛苦,虽然依然隐秘,但看得出林夕儿是喜欢上了一个人,而且是单相思,这种相思是如此的缠mian和入骨,几乎让她“衣带渐宽,日渐憔悴”。日记中没有写出这个人的名字,只用一个代号“Q”代替,但沈青几乎肯定这个人就在自己班中,因为日记中明明白白的说了“上课的时候,常常看着他的背影发呆。”

        沈青几乎嫉妒了。

        林夕的家就在县城,父母亲都是县医院的医生,是六十年代响应号召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北京医科大学的大学生。像她的父母亲一样,林夕人不仅长的漂亮,衣着也是干净得体,举止端庄大方,几乎是这个还不开化的县城中的行为规范,所有学生中的梦中情人,这当中当然也包括了沈青。只不过,可能是自惭形秽的缘故,几乎所有的人都甘愿坐一个护花使者,而不是白马王子。

        放回日记本,在回家的路上,沈青脑海中一直萦绕着一个问题,这个“Q”到底是谁?

        从此他的心中就藏下了一份心事。每当学习之余,他喜欢扑捉林夕的目光,想看清楚这个视线指向的地方。每每这个时候,从林夕慌乱躲避开的目光中,总让他能感受到一种被人撞破了心事的心痛,这种心痛让他的心同样是酸酸的痛。

        时光起起落落,转眼之间就是假期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了,度过今天,他们将升入高三,展开高考前‘黑色’的一年。后面黑板上也开始了‘距离高考还有×××天’的倒计时,话题开始沉重,大多数同学都没有升入高年级的兴奋,每个人都显的郁郁寡欢。

        沈青也受这种气氛的感染,吃过晚饭后,没有去上晚自习,而是信步来到了学校后面的荒地。

        夏日的天空黑的晚,肆虐了一天的太阳也没有了力气,把它最温柔的光线残留了下来,给大地万物披上了一层金黄。晚风拂过旷野,也吹去了心中的郁闷。沈青默默的注视着这一切,任清风掠过身体,扫去一天的暑气和疲惫,此时此刻他只想同化在这难得的和自然界交流的心灵放松中。

        “你也喜欢看夕阳吗?”,一个颤抖但甜美的声音传来。

        沈青一回身,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身黄色连衣裙的林夕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目光也看着远方的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沈青不知道为什么感慨地冒出了这样一句。

        “没看出来你还挺多愁善感的,只是太暮气沉沉了,不太像一个年轻人说的,不会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我更喜欢‘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一句,景色相同,意境完全不一样,一扫颓废之气。”

        “颓废吗?我倒不觉得,我倒觉得有一种追思的意思在里面,是达到某个高度以后对曾经过的历程的一种回味。你没感受倒那种苍凉的感觉吗?”,沈青还沉浸在自己想像的意境中,话说完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和一个女孩子说话,而这个女孩子恰恰是自己钦慕良久的对象。又嘿嘿笑着说道:“在才女面前卖弄这个,不亚于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见笑见笑!”

        “才女?我看你才是才子吧!你可是咱们班的第一名,将来是要上清华的人物,在您面前那里有我这个小女子说话的份,将来还要你老兄对对提携照顾呢,你可别忘记了曾经有一个小女子和你一起欣赏夕阳西下美景的时候哦!”,林夕满含笑意的双眸看着他笑道,柔和的光给她的脸镀上了一层淡淡的轻纱,有种雾中看花的朦胧,却更加动人。

        沈青努力收回几乎割舍不掉的目光,看着远处的青山,转开话题道:“你准备报那个院校啊?肯定是想学中文吧,你的中文那么好!”

        一阵微风掠过,几丝秀发拂过沈青的脸颊和鼻子,痒痒的,沈青忍不住连打了几个喷嚏,引的林夕满脸桃红和盛开的盈盈笑意。林夕将被风吹乱的一头秀发拢好,用一条洁白的手帕扎住,说道:“我倒是也想报清华,那里考的上啊!以我的学习成绩随便能上个普通的院校就不错了!”

        沈青也是满脸红潮,鼻端仿佛还留有秀发的淡淡香气,清凉的风搅乱了年少的情怀也吹去了刚才的拘谨,笑道:“你也想报清华?别开玩笑了,清华是工科院校,只能收我们这种书呆子似的孤魂野鬼,像你这样的神仙姐姐肯定要报考北京大学的了,听说北京大学的中文系是全国最有名的。”

        林夕一哂道:“别开玩笑了,说真的,如果真能考上大学的话,无论那个大学也好,我宁愿学医科,也不原意学中文。”

        “噢?”,这还真的出乎沈青的意料了,“看来你是想女承父业了?不知道我是应该可惜世间少了一位文豪呢,还是应该庆幸人民多了一位良医。”

        “没想到你这贫嘴耍起来比张卫健一点也不次。”,林夕格格一笑道:“我不是鲁迅,没有忧国忧民的想法。我写的东西大多是风花雪月,只是有感而发,不能激励他人,只是博有同感的人的一声感慨罢了。我宁愿通过自己的双手去给病人解除痛苦,哪怕就是能多治好一个人,也能给世界上多一份快乐。”

        “好伟大!”

        “真的,我真是这么想的。”

        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在山的那头,夜幕悄然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