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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撕杀的另一方没有追击,他们犹豫着朝着东、西两面望去。不过他们最后视线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看来这个人是他们的首领。这群人的军纪真不错,在首领没有发令之前,即使知道兽人杀过来了仍然没有溃乱。

首领长啸一声,破坏了我的幻术。

这种大型的魔法如果不是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一个人还施展不出这么好的效果呢。斗气等级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感觉到近身或是大型的魔法波动。虽然拟音术是极为低级的魔法,但是由于此时施展的范围很广,因而造成的魔法波动自然不小。那支英格兰尼部队的素质还是差了点,如果他们察觉出这样的破绽,我的诡计也就玩不转了。

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英格兰尼人,他们在大草原上围着别人撕杀,本来就对兽人怀有先入为主的恐惧。在杯弓蛇影的心态下听到兽人袭来的声音因而产生判断错误,也算是人之常情。况且施展这种大型的低级魔法,恐怕先例并不多。

首领见我停止了魔法,大笑一声。朝着我们隐藏的方向一拜。“恩人现身吧。”

首领身后的的骑士们刷地从马上跃下,整齐地单膝跪下。“恩人请现身!”

我和安丽丝骑着白雪从灌木丛后出来,来到首领面前。

那个首领一呆。我喜欢别人的这种表情,这比拍马屁更让我得意。我猜他肯定没有想到一个这么年青的人可以施展出范围这么大的魔法。

没想到我想错了。那个首领推起头盔,居然是我认识的人:凯森.卓索图。那个好美食又好美色的武将!当时我探查过他体内的斗气,似乎并不出众。可是在刚才的战斗中,他却所向披靡!原本对他的印象只是个普通的武将,但是现在他的模样却完全变了。如果不是他先认出我,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同一个人。此时凯森的眼眸中闪现出精光,他的神态也显出骄傲自信的样子。一眼看去,判断力最差的人也可以知道他就是那群英勇骑士的首领。。

“你是兰特.萧吗?”

他的记忆力有问题吗?我不满地点点头。

“一个月前你还只是高阶白银骑士,怎么今天却拥有黄金骑士的实力了?”也许是受的打击超过了他所能随的范围,他忘了应有的礼貌,居然自言自语。“还好仍然是魔导士,没变成魔导师。”

奇人!

我没摸清他的底,他却知道了我的底细。人都是好面子的,特别是在老婆面前。“凯森,你会隐藏自己的实力,难道我就不会吗?”

凯森虽然仍旧有点怀疑,但是确实感觉好了一点。他似乎在问自己,又似乎在问我:“在我们圣骑士面前,怎么可能有人可以隐藏住实力呢?”

现在轮到我吃惊了。爱克斯大陆上注册的圣骑士一共才七名,最基本的见习骑士也知道这七个人的名字。凯森怎么会是圣骑士呢?虽然我只注册过最基本的见习骑士资格,但是我确实清楚记得那七个人的名字啊。

看见我也陷入了迷惑,安丽丝嘴角轻扬。“兰特,有琳娜这个例子你为什么不能接受不出名的圣骑士呢?”

安丽丝很了解我,因为她知道我为什么而迷惑;安丽丝很不了解我,因为她居然不知道我特别想忘掉琳娜十六岁不到就是个未注册的影剑士这一事实。

拥有圣骑士实力的人也同样拥有极强的自制力。凯森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这时候他死死地盯着我,好象我欠了他钱似的。

我也直直地回视凯森,就好象从来没欠过他钱一样。

在他的注视下,我的确有些忐忑不安。心里一个劲地胡思乱想:我到底欠了他钱没了?欠了多少?他为什么这么望着我呢?如果欠了我钱就直说好了,何必这么奇怪地望着我呢!难道他想揍我,但是总得有个原因吧?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凯森的脸色越来越臭,而且一阵白一阵青,他突然翻身下马。神经病,就算我无意中得罪过他,也不应该在我救了他之后翻脸与恩人为敌啊!况且我根本不记得什么时候与他有过矛盾。我克制着没有动,但暗自运起斗气,开始凝聚魔法元素。凯森恨恨地瞪了我一眼,伏在地上。

“兰特大人,凯森.卓索图凭着我家族部落祖先的血起誓:哪怕太阳和月亮从此不再从草原升起,哪怕狂风暴雨弥漫了世界,伊桑大草原上空所有的雄鹰不会迷失方向,他们永远是兰特大人忠实的仆人。”

凯森身后的勇士们悲愤地大叫:“族长!”

凯森没有回头。“你们背诵一遍奴隶公约中如何合理得到奴隶。”

“一、欠债无法清偿。二、战斗中被打败成为俘虏。三、接受他人恩惠却没有及时清偿,十天之后又接受他人第二次恩惠。族长,难道您以前接受过他的恩惠吗?”

凯森无声地点点头。我又迷惑了。在这之前我什么时候对凯森施过恩?安丽丝又在我耳边解释:“那次他跟着你喝了一碗酸梅汤,草原上的边缘族人对恩怨看得很重。”

安丽丝的这碗酸梅汤真有价值,居然值半个圣骑士。要知道整个爱克斯大陆才七个圣骑士(不过据我所知现在至少应该改为八个)!

虽然知道凯森成为我的奴隶仆人委屈得不成名堂,但此时我还是不必反对为好,免得过分刺激他。凯森现在的脸色就象刚吃完一口大便,我可不想在这种情况下刺激一个强力的圣骑士。反正以后将他升为家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毕竟我已经拥有三座自由城邦了。

“好!我以此剑立誓,异日我若打败英格兰尼,必为你卓索图族划出一块大草原,让你的族人有一块可以自由生活放牧的地方!”说完,我拔出杀神剑,施展出一个超强的风刃。

这个强劲的风刃在地面上犁出了一道又远又深的沟。

凯森身后的勇士伏下了头,刚才的拟音术对于这些对魔法所知不多的人而言,仅仅是一个魔法罢了。但是此时的演示证明我拥有强大可怕的实力,草原上的民族尊重实力的态度甚至超过内陆人。

凯森摇晃了一下。他呻吟道:“魔导师的魔力!”

第三部  第十二章

兰特大帝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为爱克斯大陆带来了翻天覆的变化。历史学家无法肯定兰特大帝是出于自身利益还是出于同情生活贫困的人,但所有的人都无法否认:当兰特大帝统一大陆后,大陆的平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军事方面,兰特大帝不仅仅为后世带来许多优秀的战术战略,他甚至改变了大陆战争中的许多基本要素。纯军事方面,弓骑兵成为一个正规的建制,而且在各个兵种的战斗力排名中名列前茅。另外由于兽人部队的特殊性,致使许多魔法师开始重视对辅助魔法的学习和研究。在这之前圣华学校魔法系的辅助魔法一直以来都是选修课,却因为兰特大帝带来的军事变化,致使辅助魔法的地位大大提高,其中迟缓大法、陷井流沙被列入必修课。而地牙纵横、飓风术也成为特级班的热门选修课。魔法学发展因此进入实用主义阶段。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白话文版)》

我不明白最近的运气怎么这么好。莫名其妙从兽人那里弄到了一件神器。杀神剑莫名其妙使我的格斗实力跨越了白银骑士的瓶颈,达到了黄金骑士的阶段。魔控力以及施展魔法的熟练度虽然还有待进步,但借助杀神剑的帮助,我施展魔法的强度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水平。这样的水平虽然不能横行天下,但是人世间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简直屈指可数(加上脚趾)。眼前的凯森就是这屈指可数的人之一,但是他居然因为可笑的草原习俗成为了我的奴仆。

其实卡特琳娜也属于可以在战斗中击败我的人,但是通常情况下我都会刻意忘掉她身为影剑士的事实。

现在凯森稍微满意了些。虽说他由卓索图族族长悲惨地成为我私人的奴仆,但是我的实力也不至于一塌胡涂。由于草原边缘族人通常拥有兽人血缘的缘故,他们在魔法方面很难有较大的成就。我拥有魔导士的实力,在杀神剑的增幅下,甚至可以施展出魔导师才能完成的魔法。实力,特别是魔法实力,对于草原边缘族人来说是很值得尊重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安丽丝太过亲热不太合适,我只好从独角兽上下来,骑上一匹骏马。安丽丝与我并肩而行,而凯森则略微落后一个马头的位置。凯森很骄傲,不肯象个真正的奴隶一下远远跟着。但是他又有些守礼,至少他没有与我平行或是超越我。

我呶呶嘴问凯森:“马车里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要死守着这辆马车,甚至不惜被三十倍于你们的敌人包围?”

凯森叹了口气。“我们族人生活在兽人与内陆人之间。有时与兽人打仗,有时又要与内陆人打仗。前年我族已经与英格兰尼签订了和平协议,但是最近英格兰尼派遣了一位使者通告我族,要求我们主动进攻红牛族兽人,否则就被视为背叛英格兰尼。”

这时候安丽丝突然问了一句。“凯森,你为什么不服从英格兰尼的命令呢?”

凯森露出萧索的神情。“虽然我们与兽人的关系并不融洽,但是我族人也不见容于内陆人。英格兰尼的这条命令明显是一条驱虎吞狼之策。别说以我族兵力不可能打败红牛族兽人,即使侥幸得胜,那必然也是惨胜。当我族完全失去自保实力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在草原上生存的资格。”

原来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