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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他们刚刚察觉到魔法元素剧烈的波动,两道风刃已经迎面飞来。

魔法师相对于普通人固然拥有极为强大的能力,但是谁也不会认为魔法师会拥有敏捷这一特质。一名魔法师被风刃劈成两半,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另一个倒霉蛋是一名重剑武士,不过相对于那个魔法师面言,他却幸运多了。由于运起斗气及时闪避,那名重剑武士只不过手臂受了重伤,暂时失去了战斗力。

魔法师遭受了这种前所未有的攻击,他们惊慌之余立即在身前布下了结界。这种情况令史蒂夫困惑不已,他发现对方是使用魔法剑施展出的魔法,因而猜测对方拥有魔武双修的战士。不过,那两名魔剑士施展魔法进行攻击的频率比普通魔法师施展魔法要快得多。令史蒂夫庆幸的是:对方的魔剑士只不过两名。史蒂夫随即下令魔法师分散进行魔法攻击,每一个魔法师身旁都布置数名持盾手进行掩护。

看到敌人的阵形变化,夏默松了一口气。魔法师共同进行魔法咏唱时,可以激起更大的魔法共振。当魔法师分开各自施展魔法时,其攻击强度要小得多。虽然如此,夏默仍旧不敢大意,他大喝一声。“持盾手列阵于前!”

在此行的商队里,武器是主要的货物之一,其中自然有各式各样的盾牌。虽然只有五十面巨盾和一百面精钢制中型盾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多少还是可以略减燃眉之急。

火球术这种最常见的魔法,也是战场上最常规的魔法。没有结界的保护,敌人的火球术直接覆盖在布雷西亚人的阵地上。

一百五十名战士戴着石绵手套,持着巨盾或是中型盾牌,站在阵地的前面保护着阵地。巨盾的持有者虽然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可是他们阻挡敌人魔法师施展的火球术非常成功。那些持有中型盾牌的战士身手更为灵活。可是他们灵动地跳跃着并且用盾牌将火球挡住的时候,四溅的火星却灼伤了这些战士。另外,火球术虽然是较为低级的魔法,但火球被持盾手用盾牌挡住因而爆炸的时候,产生的巨大爆炸力仍然无法忽视,不少持盾手因此而被震伤。

敌方的魔法师毫不吝惜魔法力,尽全力向阵地宣泄着火球。持盾的战士尽力阻挡着火球,可是人数毕竟太少,还是有许多拒马桩渐渐开始燃烧起来。幸好马车上覆盖了石绵,要不然,夏默所依靠的马车防线就会被完全摧毁。

打退敌人第二次进攻的时候,敌人的损失并不大。可是黑衣众强攻之时,却在阵地上留下了三百多具尸体。当火球术落在黑衣众的尸体上不久后,就会传来烧焦肉体的恶臭。这种可怕的恶臭对亲卫们来说,是一种真正的折磨。

亲卫们忍受着浓烟、灼热、恶臭和敌人的魔法攻击,一步不退地守护着自己的阵地。

“幸亏玛哈亚公爵轻敌,只派出了十多名实力并不出众的魔法师。”

夏默身旁的传令兵好奇地问:“夏默大人,你怎么知道敌人只有十多魔法师?”

“这个可以从敌人施展出的火球的密度和强度可以判断出来。如果敌方的魔法师再多一些,我们的阵地可能会陷入火海了。”

传令兵挠挠头。“那大人怎么知道那些魔法师的实力并不出众?”

夏默笑笑,声音里透出强烈的自信。“我对敌人魔法师实力的判断,基于两个原因。”

“魔法攻防战中,火球术对结界的破坏比地狱烈火之类的魔法更大。所以通常情况下魔法师会施展火球术攻击敌人。如果敌方的魔法师等级较高,在我方没有结界保护的前提下,他们会施展出地狱烈火之类的高级魔法。可是你看,对方最多也只不过施展过连株火球这类魔法。”

“我们的阵地虽然遭受了不小的破坏,可是仍旧剩下一些拒马桩可以防御敌方骑兵的进攻。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敌方魔法师所施展出的魔法强度已经开始明显减弱。如果他们的实力高强,那么他们不会在完全破坏我方阵地之前将攻击强度降低。”

夏默回头,看见年青的传令兵听得一愣一愣的,会心一笑,问道:“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传令兵这才回过神来。“夏默大人,敌人的魔法攻击显然比我们更为猛烈,而且火球术似乎更适宜这种阵地战斗中的魔法攻击,这可怎么办?”

夏默摇摇头,主公分给他们的极品魔法剑,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在战斗中充当魔法师的角色。对付单个武力高强的敌人时,风刃术比火球术更强。所以主公分发给家臣的极品魔法剑,以催发风刃的居多。

“我们的任务并不是战胜敌人。能够将时间拖得越久,对公殿殿下越有利。”

“我明白了!”传令兵高兴得跳脚。“砰”得一声后,传令兵捂着头,咧开嘴忍痛笑着。“如果敌人的魔法师能够持续再攻击我们几个小时就好了!”

夏默笑了笑,不再理会这个年轻的传令兵。如果敌人能够持续进行几个小时的魔法攻击,持盾手未必吃得消。那时候,黑衣众再次发动进攻时,会少很多顾忌。

夏默继续观察敌人的动向。几分钟后,落入布雷西亚人阵地的火球愈加稀疏。最终,由于魔法力不继,敌方的魔法师暂时中止了攻击,转而为己方布置了魔法结界。

虽然布下的拒马桩被魔法师烧掉了不少,不过己方在完全没有结界保护的情况下,承受了敌方魔法师肆无忌惮的攻击。敌方魔法师以超过正常标准的攻击强度,持续对马车阵地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攻击,魔法力大量消耗以至于无以为继,而己方阵地却仍然能够屹立不倒。这样的战绩,在爱克斯大陆的战争史上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对于这样的成绩,夏默颇为满意。

更何况,夏默又为主公争取了半个小时。

不一会儿,拉库里兴奋地冲进夏默的马车。“嗨,夏默。刚才你怎么不自己施展极品魔法剑进行攻击?真是爽呆了。没有结界的保护,以盾牌挡住风刃,或者以兵器击中风刃,都会使风刃变为碎片。虽然成为碎片后的小风刃并不致命,可是好多敌人都被我施展的风刃弄伤了。”

拉库里说得唾沫横飞,他意犹未尽地抹抹嘴。“你不去尝尝那种滋味实在是太可惜了。现在敌人的魔法师布置了魔法结界,你现在想尝试一下也没机会了。”

夏默笑着摇摇头,他与拉库里的风格截然不同。拉库里喜欢勇敢地冲杀在第一线。他的这种性格特征,在塞斯时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可是夏默却不喜欢进行这种无谓的冒险。身负主公的重任,夏默管理着激发亲卫潜力的小鼓,身上还放置着主公交给他的红色小球。虽然将大部分红色小球分发给其余的亲卫,但他的身上还留着二十枚。在这种前提下,夏默更加拒绝任何危及生命的冒险举动。

夏默似乎听到了什么,他仔细地盯着敌人的方向。不一会儿,夏默叹口气。

“敌人很快就会发动攻击了。”

“为什么,夏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拉库里伸着脖子盯着敌阵研究,怎么也看不明白。

“灰尘。从灰尘看,后面是敌人的步兵部队。待步兵来后,他们会以人多的优势强行进攻我军的。”

“哦。”拉库里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可是从灰尘怎么看得出来是步兵呢?”

和这个完全没有心机的拉库里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轻松愉快的事。夏默越来越喜欢拉库里这个人了。不过现在却不是详细为拉库里讲解的好时机。“这些事打完仗后你去问斥候吧。一个优秀的斥候,对这些知道得比我多。”

“大家进入各自的防御阵地,准备战斗!”

听到夏默的命令后,亲卫们全都躲进了早已确定好的地方。绝大多数人都藏进了覆盖石绵的马车。

似乎是与夏默商量好了似的,待亲卫们躲好之后,敌人的步兵果然出现了。虽然经过了长途的跋涉,但是敌人的首领似乎打算一鼓作气击败亲卫部队。在战鼓的激励下,步兵涌向夏默的阵地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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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夏默悠扬顿挫的声音再次在阵地中响起。“大家听着,公爵殿下说过:只要守住阵地六个小时,每人赏一百枚金币。受伤者,无论轻重,加赏五十。战死者,另发放抚恤金一百枚金币。大伙给我好好地干!”

“不过,假如哪个贪图多出的五十枚金币故意弄伤自己。操他妈,一个铜币也不赏给他!”

阵地上,响起哄笑声。

“丁克,你不是一直想把妹妹的嫁妆办得丰厚些吗?刺自己一刀换五十枚金币呀,你可要把握住这个机会喔。”

那个叫丁克的是个爽朗而且聪明的小伙子,他并不着恼,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大家看紧小约翰,他欠君再来大酒店十几枚金币的债呢。别让那小子真的划自己一刀。”

被叫做小约翰的亲卫在另一辆马车上。他腼腆地笑笑:“丁克你真缺德。我是子爵继承人,我家的财产在刚得郡排名第二,我怎么会干那种事?只是一时周转困难才欠下了酒店十几枚金币嘛。况且,我还不是请大家去酒店吃喝才欠下的债吗?”

丁克旁边的一辆马车里响起嘿嘿的笑声。“丁克,你别转移话题。上回一起赌钱的时候,你小子还有几枚银币债一直到今天都没还我呢。我看,你还是别强撑了,赶紧划自己一刀吧。搞不好这一战打下来,你一点伤都没有,五十枚金币就那么飞了。”

拉库里生气地大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