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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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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欲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杀神剑不大高兴。

好了好了,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你既然不愿意消灭那些跳蚤,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沉睡了。

我迟疑地环视四周,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精神深处。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真糟糕,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融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魔法力。

兰仆说得果然没错,杀神剑在情感方面的智能确实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杀神剑刚才喊我“主人”,看来竟然已经认我为主了。可是它居然为了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融合”就剥夺了我使用斗气和魔法的能力,到底我是主人还是它是主人?!

虽然不想暴露身份大开杀戒,可是在三千多敌人面前我毕竟需要自保吧。杀神剑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失踪了,该怎么处理眼前的危机呢?


城外那支三千余人的部队,在塞维尔来说应该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部队了。如此庞大的部队居然突然深入了罗德曼家的腹地,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一次,蒂丝穿上了一件墨绿色的射手装,显得英姿飒爽。此刻,蒂丝正神色严肃地观察着敌人的阵营。卡列勃在盛特拉姆的带领下,去督促士兵们进行守城战的准备。而脸上似乎写着老实忠厚四个字的吉姆里特,仍旧象一只忠诚的老猎犬似的紧紧地跟在蒂丝的身旁。

就我所经历的战争而言,三千人的部队只算是小儿科。可是城内只有两百多真正的战士。就算是加上那些平民以及十四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侍从,人数也不到三百。那些残疾的军人现在也站在城墙上准备参加战斗,在我看来,那些残疾军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战斗力。形势不容乐观。

我自言自语:“敌人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吉姆里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城下的敌人,心不在焉地对我说道:“从主旗上看,是德鲁戈家的家主亲自率兵。另外,德鲁戈家的六大骑士这次来了四个……”

他的脸部抽搐了一下,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居然连‘穷凶极恶’也来了……”

与比兹堡内诸人闲聊时我曾听过这个名字。“穷凶极恶”原名凯尔,是德鲁戈家的供奉。与普通的杀手不同,他总是在战场上暗杀敌方的主将。“穷凶极恶”采用这种极为困难的暗杀方式,却屡屡成功,因而被许多人认为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由于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别人就称之为“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本人对这个绰号非常满意,竟然要求别人以这个绰号来称呼他。结果到了后来,“穷凶极恶”的本名反而渐渐被人淡忘。

吉姆里特深深吸口气之后,定了定神,继续为我解说。

“敌人的人数其实并不算多,德鲁戈家一共有八千多战士。这次德鲁戈家主亲率部队偷袭我们,只来了不到一半,也不算稀奇。”

“什么?!”我无法理解吉姆里特的话。在塞维尔这种人口只有一百万的小公国,一个普通的地方土豪居然拥有八千多战士?

“德鲁戈家有八千多战士?怎么会有那么多?”

“哦,原先德鲁戈家通常战士只是保持在五千左右。可是领主大人将佣兵召集回国后,敌对的领主也做了同样的事。所以德鲁戈家现在大约有八千多战士了。”

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三来计算,塞维尔总兵力应该只有三万才对。可是德鲁戈家就有八千,而罗德曼家又肯定比德鲁戈家的实力更强大,那么其比例肯定远远大于爱克斯大陆常规的百分之三。

“罗德曼家有多少战士?”

吉姆里特一脸骄傲。“很简单,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二十算,主公一共拥有两万战士为之效力。除去那些正在服佣兵役的战士,罗德曼家现在可能有近一万八千战士可以随时参加战斗。”

我被这个比例惊呆了。这样算起来,如果塞维尔与其它国家进行战争的话,初期就可以投入十几万兵力(减去必要的防守兵力)。这个数量比布雷西亚要厉害多了。在出使玛哈亚之前,虽然人民踊跃参军,但加上郡属、贵族私兵,整个布雷西亚的士兵还是没有超过十二万。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有些内疚:因为不少布雷西亚的青壮先后死在兽人和克洛斯的守城部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