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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宋默检察官说。

“请看文件中的被害人资料这一页,在这里清清楚楚的写着,凶器被发射过两次。”我说。

全场哗然!

“上官御剑说只听到过1次枪声。可实际上,凶器手枪却发射过2次!”我接着说。

全场再次哗然!

“肃静!肃静!律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官问。

“这其实很简单,事发当时,手枪曾被发射过2次。从上官信的心脏中取出了其中1发子弹。而另1发,则击中了电梯的门,可是被告在枪走火之后,就失去了意识。也就是说,射出第2发的,只可能是另有其人!”我说。

“原……原来如此!这另有其人指的是…………”法官问。

“当然是,真正的犯人!”我说。

“反对!…………………………不要再作出那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了。给吾闭嘴吧。再好好看看DL6号事件的资料。就是事件概要的部分。这里不是写着吗?在现场附近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如果手枪确实发射过2次的话,在现场附近就一定能够找到另1发子弹。”宋默检察官说。

“确实如此!”法官点点头。

“可是,另一发子弹并没能被找到!这是为何?就是因为第2发子弹,根本不存在。由上官御剑所射出的那1发子弹就夺去了他父亲的性命。…………这就是真相!门上的弹痕,可能是其它什么原因造成的吧!”宋默检察官说。

全场哗然!

“肃静!律师确实是做了精彩的推理…………证明了凶器手枪在案发当时曾发射过2次。可是!就如宋默检察官所说,第2发子弹并没能被发现。警察的搜查工作一向严密,不可能看漏而没有发现子弹。我认为,辩护人的证明已被推翻。因为在现场只发现了1发子弹!”法官说。

“哼!哼!哼!感谢你贤明的判断力。”宋默检察官又开始冷笑了。

“什么?第2发子弹不存在?所有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误的判断吗?”我的冷汗冒了出来。

“怎么了?成堂?不,不反对吗?”珍珍问我。

“抱歉,珍珍。”我想不出来有什么理由反对。

“哎!”珍珍摇摇头。

“看来…………直到最后,我还是太天真了。”我说。

“成堂!”珍珍看着我。

“第2发子弹不存在的话,我的推理就无法成立!”我说。

“怎么会呢?成堂,不是说好的吗?一定要就出他!”珍珍说。

“………………抱歉…………在看到现场照片的时候,我以为开过了2枪。然后,就觉得胜券在握了。以为另有其人开了第2枪,将被害者杀害了。可是…………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这毕竟是15年都未得以解决的案件。”我说。

“成堂…………”珍珍看着我。

“如此一来,事情得到了清楚的解释。现场只找到了1发子弹。而这1发子弹是由上官御剑扔出的枪走火而射出的…………”法官说。

“就是如此!”宋默检察官说。

“……最后,要同上官御剑做以下确认。刚才的审判都听到了吗?”法官问。

“恩!”御剑点点头。

“有什么要反对的吗?”法官问。

“…………没有。”御剑回答。

“你并不是有意,但是却将你父亲杀害了。对吗?”法官问。

“可以这么说。”御剑回答。

“御剑他…………招认了…………”珍珍说。

“……明白了。上官信的杀人事件,在今天时效就要成立了。因此,必须在今天就对被告立即下达判决!”法官说。

“不要说今天,请说‘现在’!”宋默检察官说。

“没错,有谁反对吗?”法官问。

“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情况…………就是我第一次站在这里的时候……明明有一大堆话必须要说……可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心想。

“律师,如何呀?”法官问。

“反对!法官大人!那个,我反对!”我说。

“哼,哼,哼!律师,还有哪处是可以反对的?”宋默检察官冷笑着问。

“………………”我也不知道我要反对什么。

“成堂?”珍珍看着我。

“没办法啊!找不出可以反对的地方啊…………”我心想。“第2发子弹,一定存在!”我说。“什,什么?刚才说了什么?”刚刚那话又好象不是我说的。

“不知道呀!”珍珍说。

“第2发子弹,一定存在?怎么可能!那究竟是在哪里呢?”我心中暗想。“是被某人带走了。”一个念头在我脑中闪过,可那不像我的思维。

“…………看来,再多等下去也没用了。”法官说。

“请等一等!”我说:“这个,那个……第,第2发子弹,那个…………一定存在!”

“你……你在说什么?不是已经证明过,不存在这种东西了吗?”法官问。

“虽,虽然是这么说……那个……是什么人…………把它从现场带走了!”我说。

“可笑!那究竟是谁?”法官问我。

“当,当然是犯人了!”我说。

“反对!犯人吗?那究竟是谁?”宋默检察官问。

“这个嘛,还在考虑中。”我说。

“恩…………犯人把子弹给带走了?这是为了什么?”法官问。

“啊?”我脑袋很乱。

“他是怎么找到的?要找一颗子弹,可不是容易的事哦!犯人有没有找子弹的必要?”法官问。

“犯人要特意带走子弹的理由…………那个,想不出来呀。”我心想。

“怎么了?律师?”法官问。

“啊,没什么!”我回答。

“哈!犯人根本没有带走子弹的必要!还不想承认这一点吗?”宋默检察官问。

“不得已才带走的!”那个念头又在我脑中闪过,究竟是谁在提醒我呢?“不得已?这是怎么回事?”我心想。“逆转过来想一想!带走的理由就是…………没办法才带走的理由!”那个念头继续提示我。

“律师?”法官看我发呆就叫了我一声。

“啊?”虽然不是太明白,不过还是要试试。“确,确实,犯人并没有特意想要将子弹带走。应该是……不得已,才带走的。”我说。

“不得已吗?怎么回事?”法官问。

“比如说,那个…………”我怎么可能知道呢?乱说吧。“比如说,那颗子弹击中了犯人什么的!”

“子弹……击中了犯人?”法官问。

“哈哈,只不过是猜猜罢了。击中了自己,不就只好带走了吗?不可能在当场就给自己动手术吧!可能是这样吧!”我说的自己都不相信。

全场一点声音都没有,静静的。

“等一下…………虽然只是随口说了说,但这样一来,不是行得通吗?”我突然想到了。

“也就是说!犯人,在行凶的时候,还击中了自己。然后,带着自己体内的第2发子弹离开了。因此,在现场只发现了1发子弹?”法官问。

“啊,啊,就是这样!”我说。

“可是,在电梯中被救出的另外2个人,上官御剑同高泰他们都没有受伤。不是吗?”法官说。

“犯人,应该是从外面进来的。”我说。

全场哗然!

“上官信和高泰两个人在电梯中发生了争执,而上官御剑为了阻止他们,将脚边的手枪扔了过去,而手枪走了火,子弹…………飞向了电梯的玻璃门,并击中了站在门外的犯人!少年在这之后,就失去了意识!而后,犯人就打开电梯的门,将被害者…………”我说。

“…………恩…………成堂,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律师呢。虽然你的发言像是硬挤出来的,但却好象让我没法不信呢。”法官说。

“反对!说什么呢!别信他的,法官!与事件有关的人,并没有受过伤!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他所说的犯人!”宋默检察官显得很激动。

“……恩……”法官点点头。

“在案件当时受伤的人物……这个……确实,并没有这号人物出现过……”我想。

“那个,成堂!”珍珍叫我:“……虽然可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什么事?”我问。

“还记得昨天孟繁星老师说的话吗?‘上官信给宋默完美的经历上留下了伤疤。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可能不轻吧!宋默检察官于那天后的几个月,都请了假。在他漫长的检察官生涯中,宋默请假这种事,还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可能,宋默检察官是为了休养…………”珍珍说。

“因为受了伤吗?”我突然明白了珍珍的意思。

“这样的话……”珍珍说。

“犯人就是…………”我说。

“DL6号事件的真正犯人是…………”珍珍说。

“开枪射杀上官信的是…………”我说。

“宋、宋默检察官!”珍珍说。

“怎么会这样?”我心想。

“律师,怎么了?看你的神情有点怪异……”法官问我。

“啊,哦,没什么!”我忙说。

“怎么了?你说真正的犯人可能是电梯外的其他人。那能不能把嫌疑犯的具体姓名说出来呢?”法官问。

“法官大人!嫌疑人是存在的,而且只有一个人。”我说。

“………………这倒很有趣。那么,请说出来听听吧!那个人物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