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武侠修真 > 天堂隔壁 > 第30章

第30章



当然这个女孩也没能留住他。他似乎生来只为自由而活,只为自己而活。

“对自己负责,就是对别人负责。”老愚说。

“还打算结婚吗?”

“打算。但是没好人,也找不着好人。干脆一个人过。”

他说的好人,指的是合适的人。

瞅着老愚身边众多美丽大方真诚感人的女孩子,真不知道到底要找什么样的好人?或许在等待一个人?等待一个类似睫毛对于我,这层意义上的好人?

不知道。

《天堂隔壁》  一个来酒吧的女孩

《那些草儿》。

这不是一首歌。是一篇文章。

一个来酒吧的女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的自述式文章。我在这儿转述一下。为此,要向亲爱的读者表示一下歉意:请允许我在思路突然溃乏的情况下,把经过允许的别人的文字,充塞到文章里来。其实只是感觉,没有比这篇小文章,摆在这儿更能表达我的意思。引用文章略有删节。

《那些草儿》。

如果可以选择,我可不可以不过这种生活:匮乏爱情的岁月?

记不得和多少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上过床。我认为总有那么点时间是爱他们的,不管这点时间是多么短暂。除了和一个曾经是同性恋的男人保持了一段类似恋爱的关系,其余的都是一夜情。

我肉体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用他的手解开我胸罩扣子的时候,我的身体无可抑制的的颤抖。这个陌生男人,我们只是在网上说了两句话,然后见面,跟着他进了一家宾馆。我已经不记得那时的想法,只觉得当时“处女”对我来说,是一副沉重无比的枷锁。我想放纵自己,安慰自己残废的爱情。

男人亲了我很长时间,黑暗中我的身体肿胀而火烫,他的手指戳进我身体里面。

“你是处女?”

处女能代表什么呢?

直到现在我仍旧不明白。

一直认为平时一本正经的女人,只是没有遇到足够的诱惑。

第一次的做爱以失败告终:男人的太大而我的太紧。

一直没睡。

直到天亮我穿好衣服准备走,男人睡眼朦胧。

我说你会记住我吗?他说会。

我关上门的时候,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没有任何伤感后悔,它们就那么流了下来。

现在想想,至少在他抱着我睡觉时,我是爱着他的。

其实我有时会想念他,我想和他再做一次爱,让我耿耿与怀的是:我的第一次竟然给了他的手指?

那一次对我来说就像一次革命,我从来没有什么珍惜自己身体的那些狗屁想法。

大学几年我也喜欢过一个人,最后终于和他有个机会认识。第二天做爱。我对男人的能力没有过什么要求。但这种男女作爱时刹风景的事,却发生在这个我比较纯情地喜欢了好几年的男人身上。他说我的屁股让他不能自持。两下就不行了。我没有意识过,我会因此而歧视他,但事实上从那刻开始,我对他的感情荡然无存。

有一段时间我处于思维混乱的状态。我简直无法搞清自己的状态,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可是又没有自杀的勇气。

一天下午我躺在床上。

我点一只烟,轻轻摁在左手腕上。皮肤慢慢揪起来,像个小太阳。我想到了被烫的塑胶纸。那种疼痛牵动我的每一根神经,也给我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是我自己最狠心的时候。我抽一口烫一下,最后将烟在小太阳上摁熄。当然这个作品第二天变成掺不忍睹无比狰狞的一个窟窿。

当时我正和那个曾经是Gay的男朋友在一起。

其实他是我所有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中最体贴我的一个。也许是他潜在的女人的特质?对我惺惺相惜。

他喜欢我吻他小小的乳头,喝醉酒会哭。

我对他说:“亲爱的你在右手上烫一个吧,这样谁都知道我们是一对?”

他看到我左手那个窟窿,极为震惊。这句话结束了我们亲密而不牢固的关系。他认为我是个可怕的有问题的女人,他害怕睡觉时我会伤害他。

其实我没有想过要伤害谁。

我唯一能伤害的只是我自己,我能把握的只有自己。我不是一个一点感情都没有的女人,每次和某个男人做完爱,躺在他胳膊上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一辈子多好?我从来不和他们有第二次的联系,只是因为害怕最后的失去。

就这样。

本来打算述说男人的,结果主题似乎仍是女人?

就这样。

《天堂隔壁》  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20

《呐喊》。

——最近老是想起蒙克的这幅画。

画中一个人双手紧紧捂住耳朵,脸上只露出两个空洞洞的眼窝,表情绝望。背后远处站着两个人,对这个孤独绝望甚至已经露出明显自杀倾向的人无动于衷,袖手旁观。

老感觉自己如同画中人。生活得有点泄气,有点失去耐心。

城市里到处都是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的人。

真正想帮自己的人,皮子,奶茶,罐头,却又无能为力。

因为一物降一物。

睫毛就是那一物。

秋天来临。

偶尔会坐在阳台上总结一下生活。以及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突然发现没做多少事情。

也没有特别大不了的事。

小仙人球金虎身上的小洞已经痊愈,留下一个漂亮的疤。

皮子终于开始扬眉吐气,向有钱人的目标大步迈进。他搞了公司,到处行贿,打通了上下关系,事业越做越大。再也不借谁的钱,倒是很多人开始向他借钱。已经不再来酒吧泡女孩,女孩们开始主动泡他。

奶茶与上次那个秃头女孩爱得死去活来。女孩打算移民荷兰。奶茶讨厌国外生活,舍不得这个国家这个城市这个酒吧这群朋友。两人为此犹豫不定。

玫瑰恋爱很成功。不再街头卖唱,跟我借钱开了个小碟屋,专卖盗版文艺碟片,我很多时间消磨在那个温暖小屋。被人查封过一次,皮子托到关系,从此再无麻烦。

罐头得了一次阑尾炎,割除之后,一下子话开始多起来。甚至有时候一天到晚说个不停,好象那截儿阑尾当初堵住了他的喉咙?客人却投诉酒调得越来越难喝了。看来木讷一点儿的人,似乎更容易把事情做好?

那个隔壁小女孩父母最终离婚。她选择搬出去跟有钱爸爸一起过,据说这样可以保证长大出国留学的资金。为此有了新妈妈。旧妈妈年老色衰,一人躲在空房子里凄凉度日。换了一家单位三班倒,工作辛苦,但固执地不愿向生活低头,更不愿再嫁。我因此很佩服她,反倒成了朋友,偶尔邀她一起喝个茶说说话。

没有睫毛的消息。

最近听过最棒的歌手是Damienrice。

他们的作品经常让我欲哭无泪。羡慕他们可以用声音最直接地表达出自己的生活,以前这方面是羡慕鲍勃玛利。每次听Damien  rice,总感觉生命如同一栋伫立在苏格兰海岸悬崖边的木房子:眼前是一望无际种植着无限希望的碧绿高原,背后是波涛汹涌的悬崖峭壁,心里是无所谓希望无所谓绝望的一种临界。

看过最棒的碟片是丹麦特里尔的《白痴》。

讲述一群正常人假装成白痴大白天集体出动,享受人群骚动带来的另类乐趣。里面有句话讲得实在妙:“当一个白痴,是一种奢侈,也是一种进步,白痴是人类的未来。”

听过的最棒的几句话如下:

皮子:“最好的人生是,年青时狼狈不堪,年老时富贵不堪。”

奶茶:“青春腐烂之前,先让它绽放,哪怕绽放在一堆牛粪上。当然男人还不如牛粪。在房间里烧着牛粪取暖睡觉,也比抱着男人取暖强。我衷心热爱我的女人们。”

玫瑰:“摇滚乐死了,爱情活了。死亡用爱情拒绝了我。”

还有罐头的。那天他瞅着玫瑰拨弄吉他,想了一会儿说:

“世界上最好的乐器,是女人。”

喜欢上了火车站。酒吧打烊,经常跟皮子跑到火车站,坐在进站口抽烟,听激动人心的火车汽笛声,欣赏众多行色匆匆的旅途中人,感受生活的颠沛流离。

喜欢上观察露宿街头的人。一个人走在午夜天桥或者商场门口,经常瞅见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人。就会凑在旁边,近距离观察。偶尔有人醒过来,也近距离观察我,两人沉默注视,彼此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喜欢上了跟车子说话。有什么心事,都会直接跟车子说出来,仿佛它有了生命似的。其实车子一直都是有生命的。车子是最忠诚的朋友,你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哪怕你驾驶它打算驶下悬崖,它也毫不畏缩。让人感动不已。

发现自己老了。

是别人告诉我的。那天在一所大学门口停车等人,摇下窗户抽烟。有个女孩走过来问路,问完听见车子里放着Leonard  Cohen的歌,说“喜欢他的歌,说明开始老了。”说完笑笑走了,留下一个青春无比的背景。

回头总结可能是自己留了胡子的原因?回家认真把胡子刮了,从衣橱里挑出一件旧长袖T恤,穿下去站在镜子前,发现显得年青多了,肚子却比以前鼓得厉害多了。这才开始难过地相信女孩子的话。衰老是一种可怕感觉。听听披头士的《Help!》便知。

一次又翻《广岛之恋》。

不经意又翻到那句话:“战争遥遥无期,我的青春也漫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