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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日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头牛加一匹马加一只狗都勤奋多了,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希望日后能有足够的钱来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头驴的模样。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蜜。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么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鸡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於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鸡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乱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

秋天的粗话

每个人的过去都总会有一些经典。

对追命而言,过去的事,都是“追”字:追忆、追求、追踪、追杀、追捕、追悔……

常听到年轻人口口声声说无悔,追命都只一晒置之。一个不思精进、不反观内省、不承认错失的人,当然以“无悔”为荣了。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总有些可悔该悔的;有些小悔,总是表示自己继续成长……

成长是好的,但成熟时则就快要烂掉了。

——对追命而言,乍听小透嫁人的噩耗后,他整颗心都快要烂掉了。

他离开了伤心地。

他去流浪。

经过一山又一山,一乡又一乡;他没有了斗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样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时候,武功并不算太好,只在服侍雷家两位少爷跟随“旱天雷”雷重学武的时候,他才偷学了一点功夫。

他悟性高,虽是偷师,但也学得比雷家少爷好。

他也腾出点时间,在夫子雷轻教两位少爷念书的时候,他也识了不少字,读了不少书。

他勤奋,所以比雷家两位少爷加起来都觉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纵在流浪飘泊之际,遇不平事,总要插上一手。

温约红曾经告诉过他:“做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要做顶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懒,好玩,就爱喝两杯。所以我只做一个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无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评评理、说句公道话,必要时,仗三尺剑,管不平事;人,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他记住了。

不过他的实力不甚足够。

——为人打抱不平,常闹得给人打,给人揍,还差些儿没给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轻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过人时,跑得总算还快。

他反正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不大学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钱,不是女人,也不是东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时期,常给人追赶/打/捕/缉。

那时候,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当上追缉凶徒要犯的捕头——而且还是名动天下的神捕!

那时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办喜事的酒,给六、七个伙计“追”出来打他。

他不敢还手。

——因为他知道是自己错了。

他只敢跑。

——逃掉再说。

偏是这家。“饱食山庄”的家丁,都很有两下子,他虽然能跑,但一下子还真是甩不掉。

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来了。

好不容易,仗着机伶的身段,终於摆脱了那些家丁,转过冷巷,却一头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气。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约制无有规范的追命,在那一刻间却感到很不自在、无由的害怕起来。

“你为甚么要跑?”

“关你甚么事!”

追命一闪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杨树旁喘气,忽听后面有人问:

“你跑得不慢呀。”

追命一回头,见又是那人,魂飞魄散,连忙又拼命的跑。

这回逃了很久很久,终於逃到一座路边小驿站旁,正要打水牛饮几口,忽听吹耳朵似的紧贴身后有人说:

“你不要一口气的喝,这样会伤内气的。”

追命猛回头,只见又是那人!

他二话不说,拼尽全力猛跑,这回他甚么自创的身法都用尽,打滚带爬的跑了不知许久,连偷到的酒壶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边小庙旁,才喘一口气,就听头背有人呵着气说:

“别跑了好吗?咱门好好聊聊吧。”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别冤鬼般的死缠着我!你再跟着我,我杀你!我杀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着扪须,咋舌地道:“哦?有这样厉害!”

追命不顾一切,飞过去拳打脚踢。

那人没有避——但都一一避开了。

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

“你走不走?!”

那人笑着摇头,笑声里带点喟息,好像很为他可惜的样子。

追命不管了。

他一刀就扎下去——

——扎不下去。

(不行,我不能杀人!)

那人和气的问他:“为甚么不刺下来?”

追命耷了耳朵,皱了眉头,丢了刀子,只鼓着气道:“你抓我回去吧。”

那人笑道:“偷东西是不好的。”

“可是我穷。老先生,你没穷过,你不知道。”

“……是吗?但你偷的是酒,不喝酒会渴死吗?”

“但我喜欢喝酒,如果会死,死了也就算了。我偷的当然是为了我喜欢的东西。如果我偷人的钱,偷人的财物,可能会累了人;但我偷的是酒,少了两壶酒,不会累死人的。”

“但却累死了你自己,你偷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失的是大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