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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但是,同商代比较,祖先神已不再是人间权力的唯一来源、人间是非的最高裁判和祸福的直接施予者。

在周文化中,最高的主宰有时也称为“帝”或“上帝”,更多的场合是称为“天”。它不是某一宗族的祖先神,而是超越所有宗族的无上权威。它不像商人的“帝”那样,随时参与人间的活动,而是高高在上,监察下方,授“天命”给人间合适的统治者,并在必要时改变“天命”。“天命”的授受,取决于统治者的德行。在这里可以看到,“天”或“上帝”就其意志性一面来说,还近似于宗教神,但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抽象化了,成为道德与公正的化身。同时,人本身的行为,有了更大的决定意义。

随着对神的依赖逐渐减少,关于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准则就变得更重要了,于是有“礼”的建设。在商代,礼只是祭祀礼节,而相传为周公姬旦所制定的周礼,则包含政治制度、典礼仪式、伦理规范等多种内涵。总之,通过礼,周文化在多方面摆脱了原始宗教的力量,而运用具有理性的政治手段和道德意识调节社会关系,确立等级秩序。这在文化的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意义。以后,随着时代的进程,经由孔子和后世儒家的改造、修饰,“礼”和“德”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始终与政治保持密切关系。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中这几句诗,常被人们引用来说明周王的权威。但严格地说,这只是象征性的表述,绝不意味着周王享有后代集权皇帝的权力。除了开国之初的特殊时期,周王实际上并不能处置各个邦国的土地和人民。所以,自古以来各个族群,邦国以武力相兼并的过程,从未停止过。相传商有三千余国,周初也有一千余国,春秋时只剩一百余国,战国时更只剩十余国。周初所建立的邦国,范围都不大,经过不断兼并,春秋、战国时出现了一些大国。它们拥有远远超过王室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自然也就拥有了远远超过王室的权威。大国之间的武力争夺,导致中国最终走向统一。南方的国家,如吴、越、楚,原本处于中原联盟之外,同王室只有名义上的关系。到春秋时代,它们也投入了各国间的武力竞争,由此进入了民族大融合的潮流。

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社会又出现一些新的重要变化。在此以前,学术文化完全是由官府掌握的。到了春秋中叶,出现了第一个由私人传授的学派,即孔子所创立的儒学。此后,各家各派,竞相涌现,并由此形成“士”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士不仅以自身的知识专长为统治者提供服务,在当日竞争剧烈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也在相对独立的立场上,讨论哲学、政治、伦理、经济、军事、文艺等多方面的问题。战国时期出现的“百家争鸣”的局面,不仅标志了中国思想史、学术史上第一个辉煌时代,而且对中国文学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在文学史上,先秦是中国文学从萌芽状态到初步发展的阶段。这个时期,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文学观念,没有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意识,也没有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在先秦留存下来的文字著作中,只有一部分诗歌的文学性质比较明确。但在其产生、收集、整理、流传的过程中,也受到非文学因素的影响,有时甚至并不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诗歌以外的著作,就其本来性质而言,均非文学作品。但我们又要注意到,在文学史的开始阶段,不仅许多文学因素、文学成分掺杂在各类文章之中,得以培育生长,而且语言表达的一般技巧的发展成熟,也对文学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总之,这个时代,文学同许多东西混杂在一起,我们既需要扩大研究的范围,把许多哲学论文、历史著作包容在先秦文学史中,又特别需要注意从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尺度来看待和衡量它们。

一般认为,在人类早期生活中,文学不是单独地出现而是同其他多种艺术形态结合在一起的。那么,文艺是如何起源的呢?这又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过去有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认为原始文艺起源于劳动。如果以“劳动创造了人本身”①为理由,这种说法当然可以成立:倘非劳动,人类本身就不可能形成,又何来人类的艺术?但从文艺产生的具体过程来看,则情况要复杂得多。例如在各地考古发掘中,常发现原始人类把贝壳、动物牙骨、小石片等钻孔串联,作为装饰品佩戴,这显然是原始艺术现象之一,但它与具体的生产劳动究竟有何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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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恩格斯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页。

应该说,文艺的起源问题,首先同文艺的性质有关,而文艺的性质,是人类情感的审美表现形式。当人们的生活情感不再仅仅用欢笑、哭泣、呼喊等简单方式来发泄,而表现为具有美感的、因而也是具有感染力的形式时,就产生了最初的文艺现象。这里面,情感和一定的形式都是很重要的。《淮南子·道应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这一节文字常被用来简单地证明“艺术起源于劳动”的道理。其实、真正从事过这一类劳动的人会懂得,这里也有不同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情绪很差,呼号声仅仅起到整齐步伐的作用,是难以说有什么艺术味道的;相反,如果劳动者的情绪强烈,其呼声不仅有节奏,而且会有意加上高低抑扬的变化,那就有了相当的音乐美感,令过路人也会为之兴奋。这种微妙的区别,正可说明生活实践、审美需要在艺术产生中的共同作用。进一步说,情感绝不只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在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各样原始人类生活中,都有热烈的情感活动,也都需要找到一定的能够彼此理解、彼此感染的形式来表现。

最早的文学,大约就是那种与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歌谣。当然,其语言的内容必须丰富一些,否则不能成为“文学”。歌谣是在民众日常生活中不断产生的东西,自远古到秦统一,其数量简直无法估计;但歌谣又是随时消失的东西,倘非有意保存,也就不留痕迹。我国古书中记载了一些据称是黄帝、尧、舜时代的歌谣,明显是出于伪托。《易经》中也保存了若干简朴的类似歌谣的作品,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产生于《诗经》以前。然而《易经》本身形成过程很长,其中各部分产生的年代颇难确定,而简朴稚拙更不是推断年代的直接根据,所以我们也难以恰当地从诗文的意义来讨论这些歌谣。流传至今而确实可信的歌谣,以《诗经》中作品为最早。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在艺术上已经比较成熟,不再具有原始的面目了。

《诗经》中作品产生于西周初至春秋中叶的黄河流域(仅有小部分产生于汉水流域)。其中既有宫廷、官府的创作,也有经官方音乐机构收集整理的民间创作。总的说来,这些作品显著地反映出黄河流域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的特点,注重理智,幻想成分少,感情比较克制,而道德色彩、政治色彩比较浓厚。

早期文学的另一重要领域是神话。这里必须说明:从严格意义上说,神话并不直接等同于“文学”。神话是原始人类的综合的意识形态,是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和解释,是他们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体系,又是他们的愿望的表达。在现代人看来十分荒诞的描述中,包含着初民心目中的世界起源、宇宙模式、万物关系、民族历史、宗教观念乃至各类日常生活知识。

那么,神话的文学意义又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其一,神话的思维,充满了幻觉的作用,是人类理性逻辑尚未发展成熟时期的思维方式。它本身虽然不是自觉地运用幻想,却仍然同文学的形象思维有共通之处,表现了人类不自觉的艺术创造力。所以,有的研究者把神话思维称为“诗性思维”。

其二,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神话会或多或少脱离原始状态,特别是摆脱它解释宇宙、自然的职能,而越来越多地反映人类社会中的生活情感、矛盾冲突,成为真正的“神话文学”。像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和不少悲剧都是这样的作品。神话文学的显著特点,是“神”具有丰富的人性。

其三,神话故事、神话材料,常常被后代文学家所利用,创作出新的、具有特异色泽的作品。

神话本来也是口头流传的东西,经过记录、整理,因不同需要而加以改造,会发生多种多样的变化。现存的中国古代神话,主要保存在《山海经》、《淮南子》、《楚辞》、《庄子》等几部不同类型的著作中,其中《山海经》成书于战国时代,是巫教中的地理书,但其“地理”知识,有许多是出于传闻和虚想。《淮南子》是汉代的思想论著,其中记录了部分古代传说。《楚辞》是战国时南方楚国的诗歌集。《庄子》是战国时一部哲学著作,常引用神话传说作为论证的材料。总之,这些都不是专门的神话书,其保存和引用神话材料的目的及改造程度也各不相同。

从以上几种著作及其他古籍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大量神祇的名称和零散的事迹,由此推想,中国古代可能也曾产生大量的神话传说。但似乎并未形成完整的神话系统,各种神话故事、神话人物之间,只有相当松散的关系,而且各自都是以片断的形态被记载下来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当中国历史进入文献时代,重视理性、重视政治与道德之作用的周文化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