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真正厉害的人根本就不用火把,直接拿个肥料口袋从下而上去兜,一锅端,拿回去扔水里把成年的马蜂全部淹死,光是取嫩蜂儿就行,轻松得很。

据说用活马蜂泡酒能驱风去湿,如果需要,可以拿个酒瓶把兜了马蜂窝的肥料袋弄个小洞凑上去,再拿个电筒在瓶底一晃,里面的马蜂见了光就会争先恐后的钻出来,结果自投罗网进酒瓶,再用酒漏灌酒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苦哥无疑就是那种真正厉害的高手,每年七月半前后家里都有蜂儿吃,用马蜂加上其他草药泡的药酒更是从来就没有断过,现在拿来给小狐兄妹接风洗尘的杯中之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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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鬼吹灯》上面的描写虽然活灵活现,却完全可能是闭门造车,难怪苦哥会说它鬼话连篇。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细节,但是管中可以窥豹,一叶可以知秋,这个常识性破绽延伸开来,整本书的真实性无疑可想而知。

本来就是小说,小狐这种狂热灯丝非要说是自传体纪实,还挖空心思的找证据,连那些稀奇古怪的摸金符之类的照片都能弄出来,何苦来哉?

人家作者都说了,书中描写的盗墓手法探险经历等纯属虚构,是他自己根据道听途说的故事添油加醋虚构出来的,怎么就还有那么多聪明人要去钻牛角尖?

丹丹噼里啪啦的把马蜂的破绽一说,小狐瞪大了眼睛打死不相信,比某某功痴迷者还要固执。

“别想蒙我,我也是农民的女儿来着,虽然我们那块没有马蜂,可我相信胡大不会骗人,再说了,这儿是川滇交界耶大姐,人家描写的是内蒙的马蜂,当然跟这里的不一样,水土不同嘛!”

“真服了你……猪就是猪,进了起点还是猪……不好意思,不是骂你笨,我的意思是马蜂就是马蜂,内蒙的马蜂也是马蜂,不可能换口味吃素!”

丹丹又是撇嘴又是挤眉弄眼的笑个不停,末了还让我做苦力去把苦哥装药酒的玻璃罐搬出来,那是个可以装二十五斤酒的大家伙,也不知道是他从哪儿弄来的。

药酒罐一放上桌子小狐就彻底傻眼,里面泡的不止是马蜂,还有各种枝枝叶叶花花果果的草药,还有鲜红的大蜈蚣和碧绿的小蛇……

“这个,就是我们刚才喝的酒?”

“是啊,就是这个药酒,用小瓶子倒了拿出来的,味道不错吧……”

丹丹的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哇”的一声吐了个翻江倒海,这酒她也有喝,还一个劲赞叹酒香扑鼻味道独特,估计她没料到自己喝的竟然会是某些动植物的浸泡液,说白了就是两个字——

尸水。

乐不可支的丹丹差点笑背气,我又要给小狐捶背又要给丹丹拍胸口,正闹得不可开交,客房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却是胖子的声音。

正文  第十六章  夜话

(更新时间:2007-5-19  7:08:00    本章字数:2719)

正在吐个不停的小狐脸上再度变色,,毕竟惨叫的人是她老哥,可是反应最快的却是我,到底这是我的家而且我不像丹丹那样腿脚不便。

第一时间冲进客房,撞进眼帘的却是个白花花的裸体,我不假思索的一脚飞出,结果和我一样大惊失色的胖子突然成了空中飞人,怪叫着重重地碰了南墙。

脚跟脚追来的小狐和丹丹异口同声的尖叫,还好我反应快快的顺手抓起床单扔过去,跌得昏天黑地的胖子才有了个可以遮羞的东西,要不丹丹很可能会用那个好像是摸金符的东西把他直接钉到墙上去。

到底这里是山村,裸奔根本就吃不开。

“老哥你搞什么飞机好端端的干吗要脱光光还鬼叫连天难道是碰见大粽子了?”

气急败坏的小狐怒发冲冠,说话噼里啪啦像是打机关枪,根本就不带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也不怕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给憋死。

“我我我中毒了!好痒,全身上下从皮子痒到骨头,跟蚂蚁爬一样……你看,身上起那么多的红斑,完了完了,肯定得全身溃烂变成个白骨骷髅,连大粽子都做不成!”

胖子唾沫横飞的大叫大嚷,用一只手抓着遮羞的床单,另一只手献宝一样伸到我们眼皮子底下,当真那白花花的肥肉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就跟满天星斗似的数不胜数。

“中毒?亏你想得出来,还摸金校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呢,苕宝!”

丹丹不屑的嗤笑出口,也不怕得罪人,要知道她所说的“苕宝”是这一带嘲讽人的话,相当于“瓜娃子”“傻二”“二百五”“白痴”之类的形容。

“看起来真的好恐怖,连脸上都有……衣衣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马大哈,压根儿就当丹丹在打呵欠,却是兴趣盎然的凑近胖子看了又看,想要摸摸又不敢的样子很是有趣。

我当然不可能回答她的疑问,只好瞪了丹丹一眼,丹丹满不在乎的作个鬼脸,拈了颗炒豆扔嘴里咬得嘎嘣作响,没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放心啦胖子,你喝了苦叔叔的药酒,这是药性发作给你追风湿来着,嗯,就是把你体内的湿气毒素全都赶出来,你当然觉得全身痒痒……不过胖子,你的风湿看来很严重哦,怎么搞的?”

丹丹说的是事实,苦哥泡的药酒最大的作用就是追风湿,估计胖子的风湿很严重,加上喝了太多的酒,结果一醉之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痒,再脱光了一看全身红点,自己吓自己才叫得跟杀猪似的。

“追风湿?有这么夸张么……这么严重,看来真的落下病根了……”

胖子嘀咕不已,我也懒得理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丹丹,让她转达我的意思。

“时候不早,你们赶那么远的路,该休息了,去洗个澡睡觉吧……那个谁,狐狸精,走啦,带你去洗澡房……”

“我不是什么狐狸精,叫我小狐!”


“啰嗦,小狐变美女,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

丹丹和小狐吵吵闹闹的走了,我看了看尴尬的胖子,点点头示意他自己休息,独个儿出来收拾了残席,犹豫片刻拿起件外衣静悄悄的走了出去。

出门左拐,七步,右拐,十步,直走,八步……

路是早就走熟的,闭着眼睛也不会错,那里是嫂嫂的坟,也是苦哥常常去一个人发呆的地方。

半夜三更的出门,苦哥除了这儿,根本就不会去其他地方,就像他平时苦闷或者生气时一样,这一点我和丹丹都知道,所以先前我们都没有追出来。

果然,还没有到嫂嫂的坟前,一阵低哑的敲击声已经清晰可闻,紧一阵慢一阵的敲击中混杂着丁丁当当的铃声,合成了一个很奇特很怪异的曲调。

不用看,那是苦哥在用他的小手锤敲他的小凿子,还有就是挂在嫂嫂坟前的风铃在响。

苦哥是石匠,从我知道他开始就是,我家的几台丧事本是他一手操办,坟墓所用的石头全是他一个人开出来的,用的工具就是那个从不离身的小手锤和小凿子。

月亮已经偏西,淡淡的月光照着斜依在墓碑上的苦哥,那份清冷和凄凉虽然早已见惯,我的鼻子还是有些发酸。

轻轻的把外衣给苦哥披上,我默默的在他身边坐下,怔怔的看着眼前的月光和夜色发呆。

“你想写鬼吹灯同人,想去参加大赛得到那三万元奖金?”

苦哥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手里的锤子和凿子,慢条斯理的开了口,不过他没有抬头也没有看我,似乎根本就不需要答案。

“为了找感觉你要去公子墓,今天来的胖子和小狐是你的灯丝网友,也要去凑热闹是吧?”

还是没有抬头,还是没有看我,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用来“说话”的眼睛根本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三万元,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可是家里并不缺这笔钱,再说你写的东西未必就能夺魁,何必那么认真?”

这是实话,虽然现在家里的收入很是寒碜,可是我知道家里不缺钱,苦哥有大小五个存折,从信用社到银行都有,开户姓名分别是丹丹和我,每个存折上的数字都不会比鬼吹灯同人大赛的奖金来的少。

“‘注意自我判断,请勿模仿主角’,这是网络小说的阅读忠告吧,盗墓,说好听点叫摸金倒斗地下探险,说难听了就是发丘娼坟吃死人饭,缺德冒烟的事情,女孩子家家的何苦去沾?”

也不知道丹丹是怎么给他说的,我是要去公子墓不假,可是我不去盗墓啊,走走看看也犯法?

“是,公子墓早就给人家起了,说起来是个空坟,去见识一下不拿任何东西似乎没什么不妥,可那毕竟是别人的家,就算进了贼你也不能去凑热闹,没看见《鬼吹灯》上面惊心动魄的描写么,好端端的干吗要找不自在?”

苦哥终于抬起了头,有些阴郁有些空洞的目光望向我,我却没有和他对视的勇气,很快就转移了视线。

我的眼睛会说话,我的眼睛不会说谎,我怕,怕他读懂我不愿意说也不敢说的东西。

“还是决定要去么,到底是长大了……”

苦哥叹息一声,三十来岁的男人正当壮年,可是他的叹息却是满是沧桑,如果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只怕会以为他是个老掉牙的寿星佬。

“公子墓,看来我也得走一趟,十多年了……回去休息吧,明儿带他们走走转转,好好看看三阳湾的风景,要不没准儿就没机会旅游了……”

还是不敢去看苦哥的眼睛,我起身踏上了回家的路,身后,敲击声合着风铃声,就像恐怖片里的配乐,隐隐然鬼气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