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时光流转,很快到了网络小说盛行的时代,当初化名胡八一的林虎和他搭档留下的无数故事悄悄形成文字以强势劲头席卷天下,《鬼吹灯》妙笔生花再现传奇,红遍大江南北……

林天峰和胖子的讲述加上苦哥后来的补充,我算是把这个错综复杂的传奇理出了头绪,不过,也太荒唐了些,简直就让人难以置信。

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真相来自于现实,现实产生了故事,故事流传成谣言,谣言加工成传奇,传奇经过时光的沉淀就成了神话和聊斋,比想象的精彩,比现实还要真实,而最初的真相,早就不知道湮没在什么地方去了。

只要你相信,说得再荒诞不经也是事实,只要你不相信,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是屁话。

——所谓真假,就看你愿不愿意相信。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找替身

(更新时间:2007-7-9  22:51:00    本章字数:2461)

“作为旁门左道,‘移尘’并不能彻底消除诅咒,治标不治本,饮鸩止渴而已,我父母找的那些替身,只不过拖延了诅咒发作的期限罢了……”

神宫之行,数十名高手作为替身成了祭品,不过临死前的反扑触动机关,导致神宫崩塌祭坛炸毁,也就是说,那一次“移尘”是唯一的机会,今后还要继续找替身延长诅咒发作的期限根本就不可能了。

烧香都找不着庙门,还愿也拜不了菩萨,诅咒却没有随着神宫祭坛的崩溃而消失,而是如同传说中蛊虫一样潜伏下来,等待苏醒发作的那么一天。

林虎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和杨琼结婚去了美国,一来是打算抓紧时间享受生活,二来却是想逃离故土,希望能借着地域的阻隔避免诅咒的发作。

胡凯没有走,因为他不愿意背井离乡丧家犬似的在大洋彼岸惶惶不可终日,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的妻子去世给他留下了一个胖小子,他实在不愿意带着儿子去飘洋过海。

金大同也没有去,他本来是管的销赃那一块,并没有进过鬼洞也没有遭遇诅咒,再说自己倒卖明器的活儿干得风生水起,当然不会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去看人脸色从头再来。

——曾经名噪一时的盗墓权威四人组就这么散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也就没有了联系,到底是天各一方,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后来就简单了,胖子再婚,一下子得了个便宜女儿,却是同样遭遇亡魂诅咒的桃花命,该当有那么一劫,后妻一把火烧掉所有家产,也断送了他们夫妻的性命。

还好,死得倒是干脆,至少没有受到鬼洞诅咒发作时的痛苦,远在大洋彼岸的林虎夫妇就不一样了,眼看儿子渐渐长大,还以为已经摆脱了诅咒的纠缠,没想到灾难来得无声无息毫无征兆,猝不及防间,诅咒发作了。

“你们永远想不到那有多么恐怖,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做噩梦,梦到自己也中了那种神秘诡异的可怕诅咒……”

说这话的时候,林天峰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估计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有得一拚,很明显,那段记忆给他留下的阴影不是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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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鬼吹灯》上面描写的那样?不就是铁元素缺乏症么,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

小狐很是好奇,丹丹也一样充满疑惑,她给我讲述过,《鬼吹灯》里面描述的鬼洞诅咒就是精绝古国的一种邪术,进入鬼洞直接遭到诅咒的人会在身上长一种眼球状的红斑,终生都无法消除。

光是长些红斑也就罢了,大不了当作一种另类的纹身,糟糕的是长了这种红斑的人在四十岁以后会患上铁元素缺乏症,就是身体里的铁元素逐渐减少,血液逐渐粘稠,供应给大脑的氧气逐渐降低,呼吸也就越来越困难……

那是一种凌迟般的死亡,临死的时候简直是苦不堪言,连血液都会变成黄色的凝固状,推想起来应该和拿长布条活生生的把一个人裹成干尸差不多。

更可怕的是,那种诅咒会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进入鬼洞遭到诅咒的人生下来的后代虽然不再长那种眼球状的红斑,却还是会得铁元素缺乏症,换句话说,那种如附骨之蛆的诅咒成了遗传病。

“身上会长眼球状的红斑是不错,可是痛苦的发病过程不是长时间的延续,而是突然性的爆发,如果不是亲眼得见,你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身上会睁开一只又一只皮开肉绽的‘眼睛’,整个儿血肉模糊的辗转嚎叫,直到把自己的双眼都挖出来塞进嘴里嚼烂后才咽下最后一口气……三天三夜的痛苦,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

林天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英俊的脸扭曲成触目惊心的恐怖,听戏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眼里尽是惊骇。

“父母相继去世,我也按照他们的嘱咐回国,开始在文博学院任教,也参加了不少的考古探险,后来遇上小仙儿,阴差阳错的就找到了胖子……”

故事说到这里差不多已经清楚了,林虎要儿子回国寻访故人,可是沧桑变迁根本就无从寻找,别的不说,光是三阳湾这个地名现在除了本地人根本就没人知道,地图上都叫攀西来着,加上搬迁啊什么的,几十年前的故交能访到还真是奇迹……

算是凑巧,继承了父亲冒险精神的林天峰成了考古学家,还邂逅了小狐既而找到当年胡凯的后人,同样的胖子,相似的职业,要不是现在的法制根本不能和以前的松散相比,没准儿两个人搭档的就不是古玩古董生意,而是无本万利的倒斗摸金了。

“真说起来我们还就是世交,大有渊源啊,可是我不想提这些的,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谁也不知道真有几分假有几分,可是何苦说的对,也许我可以打消你们去公子墓的念头……”

林天峰的意思很明白,地下世界的灵异往往超乎想象,鬼洞如次,神宫如此,公子墓也该如此,光是对付机关没问题,要摆平大粽子也不是什么难事,无形无影的黑星附带着阴损诡异的诅咒那才让人头疼,实在没有必要去冒险。

“老大本来就是为我们考虑,真的没必要去走这一趟,你的诅咒似乎已经解开,更是没有必要去……”


胖子是苦口婆心,说的话倒是不难理解,从得到阴阳眼到现在,孤魂野鬼,恶龙黑星,附体斗法,小狐看到的灵异不少,经历的刺激和惊吓不小,情绪也算大起大落的折腾,可是并没有再次羊儿疯发作,这说明苦哥那据说来自万籁声《武学汇宗》的秘方奏效,小狐的诅咒也就化解了。

如此一来,前来三阳湾探秘公子墓的原定计划就没有了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怪力乱神的东西还是少参加的好。

小狐有些犹豫,林天峰又添了几句狠的:“你发觉没有,如果要去公子墓,就跟当年神宫之行有很多相似之处,何苦也是从公子墓出来的,却到现在还活得有滋有味,谁知道他有没有施用‘移尘’的法门,没准儿这一去就成了某人的替身呢!”

移尘,替身,石匠……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眼里疑云弥漫,还有隐约的恐惧在闪闪烁烁。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这,就是公子墓的诅咒。

前前后后的扑火飞蛾不再少数,都是死的死来亡的亡,可是,简家还有我和丹丹,何家还有苦哥,我们都没有“亡”,难道真的是找了替身?

如此这般,我执意要去公子墓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正文  第五十四章  雾起苍茫

(更新时间:2007-7-10  22:45:00    本章字数:2772)

终归还是出发了,去公子墓。

虽然有些不安,公子墓探险却是早就有的打算,我并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不是我们家的老祖坟么,去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串门子喽!”

丹丹说的话,其实就是我的意思。

“好不容易有个倒斗摸金的实践机会,人家真的不想错过嘛!再说了,你们不一个个都是高手么,跟着你们去看一个空墓,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小狐到底不愧是灯丝,地下探险对她的确有着无比的诱惑力,都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看来杀个把人或者狐狸同样没问题。

其实她也可以不去的,条件是要胖子娶她,胖子不知道是一直把她当妹妹所以有心理障碍还是担心自己会受到鬼洞诅咒的遗传不愿意连累她,一口回绝连个嗝都不打,结果不用说,小狐巴不得再受一次诅咒好给胖子创造怜香惜玉的机会。

小狐要去,胖子和林天峰当然担任了护花使者,有我同行,苦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导游。

我,小狐,苦哥,胖子,林天峰,这就是将要进行公子墓探险的五人小组。

丹丹本来吵着要去,不过腿脚不便是不可回避的缺陷,她并不适合去“步步杀机”的野外探险地下冒险。

为了这个她好一阵的委屈,可是苦哥让我把她叫进卧室,给了她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守好这盏灯,我计算过,里面的灯油足以支持三天三夜,这段时间足够让我们在公子墓走个来回,你可以和叮当换班把守,决不能让油灯熄灭。”

苦哥郑重其事的交待了一番,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在我们卧室的电脑桌上放了一盏油灯,灯已经点燃,幽幽的灯火在灯罩里静静的燃烧,乍一看就像只怪怪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