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网 > 武侠修真 > 胎记 > 第10章

第10章



不错不错,我都快以为你无欲无求到准备当少林寺方丈了。”

“她是我朋友的女儿,你的思想不要太污秽。”郎霈皱着眉挣开他的箝制。

“怎么一大早就有客人?”凌苳听到动静,立刻拿掉头上的大浴巾。

父女俩打了照面,同时僵住。

从头到尾只有男主人搞不清楚情况。“安,这位是我朋友的女儿铃当;铃当,这位是我朋友安可仰。”

诡异的沉默持续了好一会儿,结果,最先反应过来的人是,凌苳。

“嗨。”她绽出一个甜得滴出了蜜来的灿笑。“老爸,早安,好久不见。”

老爸?郎霈的下巴掉下来。

安可仰一把揪住他的胸口。

“他妈的!郎霈,我女儿为何会衣衫不整地出现在你家里?”

第五章

原来和郎霈闹出绯闻的女主角竟然是他女儿!

安可仰简直无法置信!

这怎么可能?铃当是如何认识郎霈的?曼曼介绍他们认识的?

原本她还不肯跟他回来,最后是他的威胁加上郎霈的强迫才说动了她。他是她父亲!跟他回家有这么困难吗?

“我就是喜欢他,不要你管!”凌苳昂起下巴和他迎战。

“你知不知道他是谁?”安可仰像只踩到刺的大熊,在客厅里穿梭咆哮。“他是郎霈!我的死党!在辈分上你要叫他一声叔叔!”

“少夸张了,他才大我十岁而已,我叫他一声“哥哥”都叫得来!”她仰起娟秀的下巴。

“大哥个头!他是我的朋友,就是你的长辈!”安可仰捶一下茶几。

“对,你的朋友怎么能变成我朋友呢?”凌苳冷嘲热讽。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眯起眼。

“反正我就是喜欢他,你没有权利阻止我。”凌苳的脾气可是从他那里遗传来的。“当初你要和梁姊在一起的时候,我有说过什么吗?”

她说的还少了吗?安可仰忍下跟女儿翻旧帐的冲动。

“你为什么不去和你同龄的男孩交朋友呢?”

“因为我不想要和我同龄的男孩,我只要郎霈!”她固执的表情和她老爸像透了。“你太年轻又不是我的错,我随便交一个大我五岁的男朋友就差不多是你的同辈了!要怪就怪你自己好了。”

“起码那些人不是郎霈!”安可仰炸开来。

“郎霈有什么不对?我和他男未婚女未嫁,两个人都没有固定交往的对象,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他想跟你交往吗?”安可仰的嗓音危险地压低。

她顿了一顿。“只要没有你们从中捣乱的话,我有办法让他喜欢我。”

“听你满口喜欢、喜欢,孩子气还这么重,谈感情不是喜欢就够了。”安可仰挫败地爬梳一下头发。

“我已经不是孩子了!我总有尝试的权利吧?你每次跟一个女人交往都认定了非她不娶吗?”凌苳盘起双臂反驳。

他瞄旁边一语不发的未婚妻一眼,粱千絮感受到他的目光,耸耸肩,一副“跟我无关”的表情。

“我认识郎氏兄弟五、六年了,他们兄弟俩喜欢哪一型的女人我太清楚了,郎霈真正放在心上的女人是你妈咪凌曼宇!”安可仰只好丢出重武器。

凌苳娇颜刷白。

“可是妈咪对他没有相同的感觉……”

“那不代表你妈和我就会赞同你们两人交往。”安可仰重重叹了口气。“听着,铃当,你想选择任何男人,我都可以不加干涉,唯独郎霈,我真的不认为那是一个好主意。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的死党碧雅,把她娶回来当你的继母,你会是什么感觉?”

“所以你只在乎你的女儿爱上你的朋友,只在乎你以后见到朋友会很尴尬,你根本不在乎我想要什么,从头到尾你在乎的只是自己而已!老爸,你怎么这么自私?”凌苳猛然跳起来,愤怒地冲回房间去。

“铃当!”安可仰追上去。

砰!热辣辣的闭门羹赏了他一碗。

梁千絮放下报纸,只能寄与无限同情的眼神。

“谢谢你的帮忙与开导。”他挖苦道。

“我对郎霈没有太多印象,只在饭局上见过他一、两次,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记忆中,郎霈总是微笑不语的时候居多,除非话题涉及他关心的人,否则他几乎不太开口的。

“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安然度过她的青春期,她却等到二十岁才跟我闹叛逆。”安可仰拍了下额头,瘫坐在她身旁。“我女儿竟然爱上我的死党!我的死党耶!”

“其实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啊。”梁千絮倒是持乐观态度。

他的眉眼口鼻全纠在一起。“拜托!要我看着我的宝贝女儿跟好朋友亲亲热热抱在一起,你不如杀了我比较快。”

“自私的家伙!”梁千絮笑他。

安可仰横她一眼。“我是认真的,郎霈那家伙太晦涩深沉了,和凌苳的个性完全相反。最后若不是郎霈被她逼疯——这一点我无所谓,就是凌苳陪他一起死气沉沉——这一点我就很有意见,所以,我绝对不看好他们两个人凑一对!”

“不如让曼曼去跟她谈吧!这件事女人跟女人比较谈得起来。”她建议。

安可仰摇摇头。“目前看样子还是凌苳这里一头热而已,我不想把事态扩大。光一个凌家小女人我就搞不定了,再凑一个凌家大女人进来,我还要命不要?”

“奇怪,你干嘛这么忌惮曼曼?”

“那是你没见过她发威的样子!”他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相信我,那婆娘抓起狂来,连我都不敢惹她!”

“听说你看上安的宝贝女儿?”郎云饶有兴味地问。

“我们只是认识而已,说“看上”太夸张了。”郎霈喃喃道。

“你怎么认识她的?”

“通常一个人走到另一个人面前,对他说:嗨,你好,我是某某某,而另一个人也回答:嗨,你也好,我是某某某,然后他们就认识了。”他下意识回答,然后郎云的眉扬了一扬,他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

他竟然学上钤当回答笨问题的习惯了!郎霈揉着太阳穴,重来一次。

“她去泰国自助旅行的时候碰上一点小麻烦,正好我在场帮她解了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她没告诉你她是安的女儿?”郎云非常感兴趣。

他无可奈何的表情就是最好的回答。

其实,知道真相之后他反而不意外。铃当——不,应该称呼她“凌苳”了,凌苳的五官确实有安、凌两家的特质。

她从父亲那里遗传到飞扬的眼神和眉毛,从母亲那里遗传到清丽的脸型和樱唇。她的五官综合了两家人的特色,再融合成属于她自己的独一无二,于是乍看之下谁都不像,可是,一旦知道她是从哪里出身的之后,属于她父母亲的点点滴滴便藏不住了。

她理直气壮、顾盼自得的神采,不正是安可仰的翻版吗?

“那两个人也真会瞒,我还以为他们女儿顶多读国小,没想到都二十岁了。”郎云饶有兴味地说。

“那是他们的隐私,不必事事都向我们报告。”郎霈淡淡一笑。

“那个女孩是不是真对你有意思?”郎云对他飞了下眉毛。

他沉默片刻。“她才二十岁,哪里懂得“爱情”的意义?再过几年等她长大一点,她也会觉得现在的迷恋很傻气。”

是吗?郎云静静打量弟弟。

郎霈像一面平稳无涛的海,外表清澈明透,深处却有一道深沉的海沟,无人能够捉摸。即使身为亲哥哥的自己,都不敢说他已经完全了解郎霈。

他的距离感是形于外的,郎霈的距离感却是隐在灵魂底,谁都不给看透。他对那个女孩存着怎样的心思,除非他自己肯讲,否则旁人别想猜透。

“倘若你不排斥和那女孩交往,就放心去吧!”郎云端起咖啡浅啜一口。“兄弟是兄弟,朋友归朋友,安和曼曼那里若有意见,我们也只能告罪了。”

郎霈一愕,随即胸中盈满暖流。

大哥等于表态力挺他到底,即使必须与挚友反目也在所不惜。这串宣告的价值何止千万金!

“不会走到那一步的。”他轻声说。“铃当只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时意乱情迷而已,再过一阵子她就会清醒过来了。”

“总之,你明白我的立场即可。”郎云欠了欠身站起来。“你打算留在村子里度周末吗?”

郎霈望向满山遍野的苍绿。幼蝉卖力了唱,白蝶缤纷飞舞,空气里都是新鲜草叶的香气,整座清泉村在春末时分苏醒过来。

他有多久未曾停下脚步,闻闻路边的花香了?

“我想留下来多住几天。”

“好吧,也该轮到我回台北卖命了。”郎云认命地叹口气。“我进去跟心心说一声,明天我们就回台北,这间木屋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他举起马克杯向大哥致意。

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也好,铃当找不到他,或许就冷了下来。初识情滋味的少女,不都是五分钟热度而已?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郎霈!”

结果,说什么冷不冷的,郎霈一仰头,就望进一双亮晶晶的眸子里。

“大热天的,你在院子里做什么?”凌苳攀在他木屋的竹篱笆上,小可爱和迷你裙活脱脱是他们初识时的装扮。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脱口而出。

“话说今年南投市政府研发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叫做“投人弩”,只要在市中心架起一个投掷器,由电脑算好角度之后,往山上的方向一抛,就可以在五分钟之内将旅客从平地送进深山里,单程票一百二十元,通勤族包月票还可以打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