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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她没什么奢求,能再遇见他、能跟他相处一分一秒就已足够。

但是……他为什么那么说呢?那句话听起来很像是他对她“有什么”一样……然而,他对她“有什么”吗?

不,她不能那么想,他说过来看发表会是因为他接到邀请函,不是因为任何原因,更不是因为她。

做人要实际一点,她明白。

“你在发呆?”他睇着她问。

“我……常常这样。”她低下头,闪避了他似冷漠却又火热的眸光。

“来哕!”老板娘突然端来什锦烧的食材,往桌上一放。

老板娘睇着英梨,再瞄了谦司一眼,“你们俩真是郎才女貌。”

英梨倏地抬起头,一张脸红得跟什么似的瞪着她,“老板娘!”

相较于她的惊慌羞涩,谦司则显得相当平静沉稳,不为所动。

“好啦,我不打扰你们了。”老板娘向英梨使了个眼色,转身便离开。

老板娘的一句话,让英梨原本已经抬不起来的头,更加压低了。

真是羞死人了!什么郎才女貌嘛?当着他的面这么说,教她怎么敢正视他呀?

“你跟老板娘的感情不错。”他着手煎着什锦烧,非常熟练。

“我常来……”她讷讷地道。

“是吗?”他睇着她,“你喜欢吃什锦烧?”

“我喜欢这店里无拘无束、非常温暖的感觉。”她说。

他先打开话匣之后,英梨心里的不安及忐忑也渐渐地减少了。

“温暖?”他疑惑地望着她。

温暖是什么?她在这儿得到了什么温暖?

“嗯,”她点头,“这儿小,所以每个人之间的距离都靠得非常近,虽然不像大餐厅那样有漂亮的装潢或摆设,却很贴近顾客的心,每个人都可以大声的说话、大声的笑,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

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因为她说话时,眼中闪烁着灿烂的光芒,就算唇角没有勾起,她的眼睛却是带着微笑的。

他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也喜欢听她声音里那不同的表情喜欢?他发现,他喜欢她的还不只那么一点点。

“怎么?”她一脸严肃地望着他,试探地问:“你不喜欢这儿?”

“不是。”他摇头一笑,“我只是好奇像你这么时髦漂亮的年轻女孩,怎会喜欢这种老店?”

“我的脑袋还是很古板的。”她玩笑似的说。

谦司一边翻着什锦烧,一边以眸光觑着她。这女孩真的很不同,她的外表十分时髦,但她的性情却是清纯而简单的。

她给了他极大的震撼,他惊讶于她的外表竟与内在有那么大的反差。

“请问……”突然,一名高中生似的男孩走了过来,一脸腼腆地望着她,“你是保崎小姐吧?”

她微怔,“我是。”

高中生喜出望外,“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吗?”说着,他不好意思地拿出笔记本及笔。

英梨一笑,接过他手里的笔记本及笔,迅速地在其中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

“谢谢,谢谢!”男孩拿着笔记本,高兴地回到了他的座位上。

此时,谦司已经煎好了什锦烧,并切了一半放到她的盘子里,“你真受欢迎。”

“老天爷赏饭吃。”她淡淡地表示,一点都不因为自己的容貌出众,而感到特别的得意或兴奋。

“不,”他那深沉而炽热的眸子凝视着她,若有所指地道,“老天爷是特别关爱你。”

她听得出他话中那恭维的意味,不觉有点飘飘然。

她经常听见别人对她不同的夸赞,但也许是因为习以为常,她心里总兴不起一丝一毫的欢喜。

但是,他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甚至需要仔细推敲的赞美,就让她心中小鹿乱撞。

对任何男人,她都有着惊人的免疫力,但是对他……她是毫无招架之力的。

从什锦烧店离开后,两人步行往停车处。沿途,英梨没有说什么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他并没有提出下次再见面的提议,而她也已经想不到可以再跟他见面的借口。

因为这样,她的心情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他们就又要各走各的,下次见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或许……根本没有下次。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我坐计程车好了。”

“已经不早了……”他翻腕一看,“这么晚,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回去?”

“但是……”

“别但是了,就这么决定吧!”说着说着,他们已经来到他的崭新轿车旁。

他刚拿出钥匙,扭开门锁,一旁的暗处里突然出现两名混混般的男人——※※※※“哇,”混混怪笑着,“香车美人呀?”

两名混混似的男人不怀好意地逼近,看来他们是这附近的地头蛇。见情形不对,谦司立刻将英梨护在身后。“两位大哥,有事吗?”

看他西装笔挺又开着高级轿车,这两个地头蛇立刻判断出,他应该是个事业有成的生意人。

对他们来说,这种肥羊最适合拿来痛宰一顿。

“你很上道嘛!”混混咭咭一笑,“能借点钱来救急吗?”

“当然。”他笑说。

若是只有他一个人,他根本不会跟这种地头蛇多费唇舌或是妥协,但他身后还带着一个英梨,他有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伤害的责任。

男人天生是逞英雄的动物,他当然也没例外。

不过当一个男人有想保护的人时,他也会学着装软弱。

他从皮夹里拿出十多张的纸钞,二话不说地递给了其中一个混混。

见他出手大方,这两个混混更加觉得这头肥羊不宰不行。

“我看你把车也留下好了。”

听见他两人的过分要求,谦司顿时纠起了浓眉,脸上明显地有着愠色。

但为免惹来更多麻烦,他并没有立刻做出反应。

可是正当他还在思索如何应付这两个人时,一直站在他身后的英梨突然气愤地出声,“你们太过分了吧?”

她一站出来,那两名混混便被她的美丽所吸引。

“唷,真漂亮的小妞。”其中一人非常轻佻地向前欲占她便宜。

他手一伸出来,就被不动声色的谦司自他的手腕处掐祝“够了!”

“你!”那混混见他胆敢出手阻止他,立刻脸色一变。

“你们已经拿了钱,可以走了。”谦司厌恶他们这种贪得无厌的混混,正所谓盗亦有道,他无法容忍他们要钱又要人。

“你敢惹我们?”混混横眉竖眼地瞪着他,然后猛地挣开了他。

“我很配合,是你们太过火了。”他脸上没有惧色,反倒是一脸冷肃地望着两人。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面对对手或敌人,都不可以轻易露出惊畏之情,这是他纵横商场多年的经验所得。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为首的混混眼见有人不买他的帐,当下动了肝火。

“你们也别得寸进尺,免得什么都得不到。”他把话说得很绝,丝毫不留情面,也不示弱。

“什么?!”那两名混混在这一带为非作歹、霸迫蛮横已有多时,但他们不曾遇到敢反抗他们的人。

见眼前的肥羊突然变成狮子,他们无法接受,脸上更觉挂不祝“逞什么英雄?!”混混凶恶地瞪着他,“你想挨拳头吗?”

谦司冷睇着他们,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不准备向他们妥协,但也不主动出击,只是冷静、强势地挺立在他们面前。

见他不肯认栽低头,那两名混混再也忍不住地对他出手。“找打!”说完,为首的混混突然朝着谦司击出一拳。

“啊!”见他们真的动起手来,英梨吓得惊叫一声。

他是个斯文人,平时拿的是笔、动的是脑,不是拳头、不是利器。

虽然他长得是人高马大,但真动起手来,他一定不会是这种流氓的对手。

“啊!”突然,她听见一记男人的惨叫。

定睛一看,发出惨叫的居然是那动手的混混,因为此刻,他的手臂已经被谦司狠狠地箝祝另一人见同伙被擒,立刻扑上前来帮手;他们三个纠缠成一团,也不知道是谁打谁。

英梨简直不敢睁开眼睛细看,这种打架的场面她是第一次见到,因为是第一次,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她所崇拜的男人,因而她更为心惊肉跳。

若他挂彩受伤,那……天啊!她刚刚真不该逞口舌之快的……“可恶!”因为占不了便宜,其中一人拿出弹簧刀来,非常阴狠地朝谦司攻击。

见他们连刀都掏出来,英梨差点儿没吓昏过去。

“啊!”她在一旁大叫起来,以引起附近经过的人注意。

但是她的算盘拨错了。

她的尖叫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反倒使得混混将目标转向了她。

“让她闭嘴!”为首的混混支使着另一名混混,而那混混立刻欺近了她。

见混混将目标转向英梨,谦司本能地趋前保护她不受伤害。

但在这一阵慌乱之中,他的手背竟被混混的弹簧刀给划出一道伤口。

突然,不知那儿传来一阵警笛声,两名混混立刻作鸟兽散。

英梨惊魂未定地看着他,“芥川先生……”“上车。”他沉喝一声,神情怜肃。

“咦?”她一怔。

警察既然来了,他们不是可以顺便请警察帮忙吗?为什么他却一副急着要走的样子?

他打开车门,快速地上了车,“上来啊!”见她还在发怔,他又沉声催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