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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超级日报不是人人都进得去的,凡入社者,需有过人的体力、超人的耐力,以及无尚的求知欲和对报社永志不渝的热情,这才足以随报社所赋予的魔鬼操练及社会大众对超级日报寄予的殷殷厚望。

超级日报——照亮报业的恒星,揭露事实,永不歇息的正义之光!

卢詠歌匆匆进入报社,此起彼落的电话铃响声及列表声说明了报社的忙碌,没有什么尖峰时刻,报社几乎是从早忙到晚,新闻不断,他们的忙也就不断,尤其时间迫近总统大选,大伙也就更忙得人仰马翻了。

一到自己的座位,卢詠歌便把外套随意拔在椅背,将随身包包搁在桌底,这样她便随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出去抢新闻,敏捷对一个专业记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她这样的社会新闻记者,没有矫健的行动力不行……

不过呢,一到报社神经先别这么紧绷,还是先看看传真再说,桌上有几张传真是指名给她的。

看到卢詠歌就定位,范纲佑温文尔雅的将一杯热咖啡端到她桌上,微微一笑道:“小小饮料一杯,谢谢你昨天帮我采访服装发表会。”

嗅到咖啡香,她抬起头,见到来人,她微微一笑。“学长,何必这么客气?”

范纲佑与她毕业自同一所大学的大传系,大她三岁,斯文俊雅,浑身上下都极富文艺气息的地,在超级日报里专跑艺文消息,昨天他临时启事,所以才请她代为采访服装发表会。

“你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帮我跑新闻,我当然要聊表心意。”范纲佑轻描淡写地笑说。

其实他大可藉口请她吃个饭、看场电影什么的,可是又怕太躁进反而会吓到她,若连普通同事都做不成,那他的损失就大了。

卢詠歌明眸皓齿,不需要刻意打扮就明丽照人,往往一笑会叫人失神,她不知道报社里大伙私底下都叫她“超级之花”,她是他们超级日报最动人的一朵玫瑰,他敢打赌,几乎有一半未婚的男记者都在暗恋她!

可是她一无所觉。

卢詠歌是个工作狂,她眼里只看得到工作,除了工作之外,她几乎都视而不见,而她同时也是个律己甚严的好女孩,从不私底下单独跟男同事出去,这点分界,她控制得很好。

进入超级日报两年来,由于她的勤奋努力,现在的她已经是超级日报的一线记者,她最投入的是社会新闻,也主跑社会新闻,尽管总编一再告诉她,女孩子跑社会新闻太危险了,有时也不太方便,但是她仍然坚持。

这大概是她之所以那么迷人的地方吧,不止认真工作的男人有魅力,认真的女人也最美,只是苦了他们报社这班对她欣赏有加的痴情男记者。

“谢啦。”卢詠歌喝下那杯热咖啡。

“你忙吧,不打扰你了。”搁下咖啡,范纲佑识趣的走开了,早上报社人人都忙,可没人有空聊天。

卢詠歌聚精会神地读起她昨天交出的新闻稿,蓦地,指节轻叩桌面的声音响起,奕南那玩世不恭、飘泊又浪荡的性感嗓音飘进她耳中,“小姐,这么拼命,你想累死自己吗?偶尔休息一上也不是太过分。”

她霍然抬起头,太难得了,屠奕南居然会这么早来找她?这种情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昨晚肯定没睡,否则打死她都不会相信他会早起。

“你怎么进来的?”她张望了门口一眼,那里明明有总机的,怎么总机没将他给拦下来。

“走进来的呀。”奕南理所当然的答。

卢詠歌费解的看着他。“你这个闲杂人等,难道没人阻止你?这里是报社,可不是公园。”

“我算闲杂人等?”奕南指着自己鼻梁,老大不服气地说:“我可是堂堂的屠氏集团副总裁耶。”

“凡与本报社无关的人就是闲杂人。”简洁的说完,她看了看手表,十点半,他铁定没有吃早餐!

她飞快地背起包包,拖着他往门口走。

奕南帅帅地皱皱鼻头。“干么?劳驾你亲自撵我走?”一场哥儿们,小詠歌不会对他这么无情吧?

不过也很难讲,古有明训,最毒妇人心,尤其女人的情绪,变化之多端就像天气,晴一时、雨一时,很难揣测的。

卢詠歌不耐烦的瞪他一眼。“请你吃早餐啦。”这家伙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她拉奕南下楼,在国际金融商业大厦一楼有座小小、雅致的早餐坊,专供这里的上班族享用早餐,选了临马路靠玻璃窗的位子,卢詠歌替他点了煎蛋三明治和热奶茶。

“奶茶?”他皱皱眉,对他的佐餐饮品不满意,他向来是只夜猫子,喜欢充满颓废靡烂的感觉,奶茶这种东西感觉太阳光了,他需要阴暗一点的东西,比如伏特加、白兰地……或是一杯黑咖啡也行,但绝不会是奶茶就是。

“你有异议?”她挑挑眉毛。“你的感冒还没好,想要早点死,我不介意叫老板给你一杯黑咖啡。”

奕南干笑两声。“詠歌,现在你是记者,你以为你在兼职当巫师吗?居然读起心来了,啧,不得了,太可怕了,佩服。”

她不理会他的嘲弄,不感兴趣的问:“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么早来,有什么事求我?”

奕南点燃一根烟,无视墙上那大大的“禁烟”两字。“我是那么现实的人吗?”

“我想你也不是。”卢詠歌一笑,扬起眉梢。“好吧,既然没事求我,算我没问。’”

“你话别收得那么快嘛。”见大势要去,奕南连忙出手阻止,他笑嘻嘻地道:“施比受更有福你知道吧?昨晚金海恬走秀的照片想必你有,洗一份给我。”

卢詠歌盯着他,一脸了然。“算是昨晚你帮我开车过来的报酬?”

昨天她的爱车进厂保养,原本计划下班去取车,却临时帮范纲佑跑新闻,所以才会请总是闲闲没事的奕南帮她开车过来。

奕南轻咳一声,嘴角难掩笑意。“可以这么说……”


金海恬呀金海恬,他实在对她一见钟情,自从他的初恋女友杜卿卿伤心欲绝的离他远去之后,他已经很久不曾有过如此心动的感觉,虽然他生命里的过客太多,但那些都不重要,现在他要把握的是金海恬,让他的生命再次点燃火花!

“可惜我原本准备电影票感谢你,就是那部你近来最想看的《斗阵俱乐部》。”卢詠歌惋惜地道:“不过,看来现在不必了,谢礼你自己想好了,我自然会奉上你要的照片,两天后交件。”

“电影票呢?”奕南眼睛又亮了起来,先把讨照片一事丢一旁吧,看电影要紧。

他看电影有个怪僻,一定要有人陪,没人陪他看电影他看不下去,偏偏遍寻他身边的人,无人对《斗阵俱乐部》的暴力美学有兴趣,害他惆怅许久,此刻枯木逢春,他怎可轻易放过小詠歌这位自愿军?

她兴趣缺缺地说道:“在我办公桌抽屉里。”

在屠奕南面前别谈志气,她早就知道他是没有什么志气的,讲到看电影,怎么践踏他都行。

“几点演?在哪里?”他垂涎地问。

“六点,世纪影城。”

“那好,不见不散。”他抓起帐单到柜台结帐,付完钱,他潇洒的拉开悬有风铃的美丽玻璃门,背朝着她,头也不回的扬起手摆了摆算是后会有期。

阳光下他的身影俊挺无比,皮衣最适合他不过了,深色牛仔裤包裹着他修长的腿,似乎可以听见他边走边吹口哨的轻佻声音。

她炫惑的眯了眯眼,而后悄然叹了口气,他永远不会懂的,永远不懂……一整天,卢詠歌一直记挂着与奕南的电影之约,可是直到六点她才结束采访工作回到报社,匆匆将新闻稿写好,她急忙飞车赶到世纪影城,可惜她还是迟到了,到影城时已经六点四十了,电影早已开演。

“难道他走了?”左右见不到奕南,一阵歉疚油然而生,她连忙打他的手机。

一阵喧哗从电话那端传来,奕南兴奋的大叫,“哇,詠歌,你到啦?等很久了吗?”

卢詠歌皱皱眉头,奇怪,怎么他会这么问?难道他没来这里等她?

狐疑油然而生,她问道:“你在哪里?”

“我在影城的新馆,你一定有带相机吧,没时间跟你说了,你快带着相机过来找我!”说完他又是兴奋不已的挂掉了电话。

“在搞什么鬼?”她不明所以的看着切断线的手机,决定过去新馆看个究竟。

卢詠歌一到影城新馆就见可怕的人潮蜂拥着,人挤着人、人推着人,绝大部分都是神情兴奋的男士。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皱着眉头,人这么多,她要去哪里找奕南?

“金海恬来剪彩喔,是她本人亲自来喔!”一名目露仰慕之光的男士好心的告诉卢詠歌。

原来如此,她了解了。

这情形显然是奕南来到影城之后,才发现金海恬今晚适巧也在这里剪彩,因此他就不顾一切的跑来了。

当然,他们的电影之约在此刻已经微不足道,他显然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还要她带相机来替他捕捉金海恬的身影。

真过分呀,屠奕南。

“詠歌!这里、这里!”奕南眼尖的发现了她,连忙扬手对她大喊大叫。

卢詠歌一脸平淡地朝他走过去,都纵容他那么多年了,她不会在此时对他撒手不理,除非她打算不再爱他、不再等他。

人潮继续推挤着,其中不乏粗壮的男士及疯狂的小子,他们的蛮劲真可使天地为之变色,果然,男人对“食色性也”四字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