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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



        要折磨一个爱他的女人,方法是何其多啊。

        “是啊。我到这里已经快两个礼拜了,连这屋子外围的花园都还没走遍呢。”陆无双没走遍的原因是,她不想顶着大太阳去看一些点缀景观用的植物。“再说,一个人走有点无聊,还是大伙儿结伴出游比较有趣。”说得好像他们要到哪里郊游。

        得到钱复生指点的陆无双,并没有把猎男术东之高阁,反而是将所有的重点结集后,再配上研究心得,最后写成一册洋洋洒洒的报告书。这份报告里头,有她博览群书后的精华浓缩,以及专门用来对付冷天霁的各种方法。

        所谓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做法,原本她打算扮演的角色是个“花痴”,但是经过考虑后,她推翻了这个角色。原因是——花痴不会只缠一个男人,而她的目的是只黏冷天霁一个人。因此,当个花痴和原意不符,所以淘汰出局——最终定案,她要当一个疯狂爱上冷天霁的女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引诱他,尽其所能地缠着他,让他不胜其烦。

        至于,最后她该如何脱身……要是,冷天霁终究没爱上她……那简单,契约到期领了钱就走人。如果真那么不幸,冷天霁爱上她——她应该没那么倒楣——那她只要制造点小纷争,再把小纷争给扩大、再扩大,那她还是可以走得很漂亮。

        反正她的目的就是要“烦”冷天霁,顺道再整整方若岚。她只要做一件事,就能达到两个最终目的,这种事何乐而不为。

        再说,她从没追过男人,这次的经验也不失为体验人生的好方法。不论成功或失败,她仍是最后的赢家。

        思及此,她更是积极地表明想要追冷天霁的意愿。

        “有少爷在身边的话,就算风景再如何不堪,”这话要是让照料花圃的舅怕听到了,她不被扒层皮才怪。“也会是人间仙境。”她不晓得别的女人是怎么追男人,不过她要照自己的方式来做。

        “是吗?”虽然陆无双的话听来挺矫情的,但是听在耳里就是舒服。“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原以为对陆无双漠视、嘲讽就足以教她伤心离去。不知是冷天霁的手段不够狠毒,抑或是他忽略了陆无双超人一等的忍耐力。这方法自施行以来,一直不见成效。

        看来,要攻陷一个女人的心防,还是用些普通且传统的方法比较适用。

        “不,你一直都有的,”幸好,近来看的爱情多,也幸好这些天有摘录些佳句,要不然,她还真想不出要拿哪些话来恭维冷天霁。“是我没说出口而已。”像现在这句,不晓得是哪本里的男主角,对没什么自信心的平凡女主角说的话。

        本想说些什么“天知道我有多爱你”,这一类历史的精典佳句,不过她要是真说了,恐怕会有副作用产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决定用些比较生活化的句子。

        “既然你想去的话,那我们还等什么。”冷天霁花公子的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对于讨女人欢心、哄女人的方式,他可是颇有研究。“若岚,到我房里把我拐杖拿来。”

        “天霁,你不是还有公事要办吗?”方若岚着急地说着:“再说,你才刚开始做复健而已,不能走太久的。”

        怎么会这样?冷天霁昨天对陆无双不是还没有什么好脸色吗?怎么这会儿全变了样。

        “放心吧,若岚。我会注意少爷的情况的,要是少爷真的觉得不舒服,我会进来把轮椅推出去的。”看方若岚这副惊慌失措的模样,陆无双的脸上尽是安慰的神色,心里却涌起一阵报复的快感。

        唉,她真是不该,对方不过是个双十不到的小女孩,她却已近而立之年……谁管她,谁教她谁不好惹,偏偏惹到她陆无双。

        “你……”要不是碍于冷天霁,方若岚这会儿可能已经扑到陆无双身上,抡起拳头,上前给她一阵好打。

        “好了,就这么决定。”冷天霁打断两人的针锋相对。“若岚,到我房里拿我的拐杖。”他的表情显示,她最好别让他重复第三次。

        “快去吧,我们要再不出去走走,等一下太阳变太大,就不太适合散步了。”陆无双故意在一旁煽风点火,非要方若岚气到失控不可。

        “你……”方若岚眼眶一红,嘴儿一扁,脚儿一跺,拳头一握,就这么气呼阵地离开书房。

        “我说了些什么吗?”陆无双故意一脸无辜地看向冷天霁。“怎么若岚会这么生气?”

        “别理她。”冷天霁的脑海里,想的全是怎么让陆无双掉入他的情网里。

        在豪宅二楼的三人,可以说每个人都心怀不轨……

        奈何许,天下人何限,嫌慌只为汝。

        “嗯,这句子好。”陆无双手上拿了本中国情诗选集。“够震撼,也够直接。”这本情诗集是她托朋友寄到半山埔给她,连同书一起寄来的还有满满两大纸箱的衣服。她一拿到朋友寄来的书,马上逐页阅读,遇到她认为合适的句子便摘录下来。“就算对诗词没什么研究的人,应该也看得懂。”只要知道这是首情诗就成了。

        经过前次的散步事件后,陆无双对待冷天霁的态度起了明显的态度。

        “今天就写这张。”她从自个儿的抽屉中取出一盒空白彩色名片——这是昨天早上托陈嫂帮她买回来的——从名片盒中选了一张粉红色的。

        她提起笔一字不漏地将这首短诗给抄在名片上,“配上这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嗯,很完美。”这朵花是她到温室里偷出来的,不用钱。

        陆无双从小到大,不曾做过别人口中所谓的“浪漫的事”。这回会弄朵花,写张小卡片送给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太大关系的男人,对她来说真的是大姑娘上花轿——

        生平头一遭。

        她送花,写情诗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冷天霁。

        钱复生说:男人喜欢被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