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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不由得拿弥尔顿的灵魂从跗骨进入布莱克肉体的这种构思和儿子对我脚的偏爱--至少是不同寻常的关心,加以比较。因为当义幺发觉和爸爸的关系不融洽时,总是想通过我的脚努力恢复沟通。

弥尔顿的灵魂像星星一样落下来,接近布莱克,又从跗骨进入布莱克的内心。同样,义幺想通过我的脚与我进行沟通。我苦于每天开始发作的痛风,也许这就是我和年幼的儿子的力量对比好像发生逆转的原因。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对义幺来说,我想把脚归结为形成痛风的根源。

可是,我果真能准确地感受到义幺的内心活动吗?我站在他旁边,能给他的内心活动下一个定义吗?我和义幺之间产生了隔阂。对义幺来说,他不愿意看我的脸,特别是直视我的眼睛。为了摆脱窘境,义幺尽量侧着脸,好像没注意到我的脸似的。看来,这很让义幺生气。他没有勇气试图对他所看到的父亲的"中心"进行正面突破,甚至头脑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这种念头。相反,义幺想要从爸爸的脚入手,从人体边缘部分的脚入手达到与我的沟通。人伸开脚平躺的时候,脚似乎被其拥有者--躯体抛弃了。头、脸、胸等这些部分好像构成人体的中心部分,直接与人的感觉相连,与此相反,脚却在远处,感觉不能迅速到达。正因为如此,脚反应迟钝是显而易见的。从外观看,脚是独立的可供把玩的东西。于是,义幺就缠住具有这种特征的脚。然而,脚毕竟是连着爸爸的内心,所以,通过触摸脚,便可以达到和爸爸--脚的主人之间的沟通……

人类文化学者Y先生曾经在国际范围内提出过"中心"  和"边缘"的理论,作为我的朋友,他也是一位跟义幺保持亲近感情的人。义幺也敏感地察觉到这些。像上面提到的那样,  Y先生的理论能适用于我和义幺的关系,这是一个愉快的发现。由此,我想通过"边缘"--脚,更进一步丰富跟义幺沟通的含义,总结出儿子的思维方式的普遍性问题。一旦这么想,接下来就要面对想象力这个问题。很明显,这也是和布莱克有关的问题。接下来,我将要阐述这一主题。首先,我想回顾一下自己曾经描写儿子的旧作和我理解布莱克思想的过程。

刚刚步入青年时代,我偶然被布莱克的长诗《四个动物》中的几行诗深深地打动。不管是在学生时代,还是毕业以后,我都不知道那几行诗就是布莱克写的,只是从布莱克的短诗里挑出具有强烈感召力的诗句,并以此为中心,写出了小说。在没有全面读过布莱克的情况下,可以说我是恣意地把其中的一篇作品--或者是一部分引入小说里。现在回过头来,发现有些地方应该说是错误的理解而又错误地引用了。即便是现在,我也是作为外行的自学者,走进预言诗错综复杂的象征之林,甚至还会犯新的错误。当然,在重读布莱克的时候,每次明白那些曾深深打动我、被我理解错误的地方,我就会对当时的自己有新的认识。现在,我感觉自己是一位毕生都在读布莱克作品的诗人。也许由布莱克联想到自己死前的情形。

我重读自己小说中引用的布莱克的诗句,认识到翻译上的错误,并因此而又一次被打动,这使我回忆起自己的年轻时代想象力的作用,正是自己作品中的布莱克使我产生把年轻时代的我和现在的我进行比较的想法。

我第一次在小说中引用布莱克是在先天残疾的义幺出生之后不久,实际上《个人的体验》是基于自己的体验而创作的。我从《天堂与地狱的婚姻》即《地狱的格言》  中引入原文  "Sooner  murder  an  infant  in  it'  s  cradle  than  nurseunacteddesires"引文最后没有打标点,让人觉的后面好像省略了一段似的,因为我想说明我没有直接读过《天堂与地狱的婚姻》。而且,我还在文中写道,是一位年轻的女性所译,试图推卸责任,同时又译得适用于自己的小说,"还是把婴儿扼杀在摇篮里好,与其培养不切实际的欲望来"。现在,我全面地重读布莱克,发现不切实际的欲望是布莱克极力反对的人类应有状态,所以这句话的重心在后一半,很显然,布莱克强烈呼吁:与其培养不切实际的欲望,还不如把婴儿杀死在摇篮里。这的确是我的误译,可是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明白是为了自己小说中主题的成立,通过文中的女性适当地歪曲翻译布莱克的诗呢?还是因为受残疾儿出生的体验所影响自然而然读成那样的呢?

因残疾儿的出生而受到打击的男青年做出了逆天之事,作品中的女性给予他包括性欲方面无私宽厚的鼓励。在《天堂与地狱的婚姻》之后,布莱克在《自由之歌》最后的赞美诗中写到"淫荡苍白的宗教,怀有欲望却不实行的人,不要再叫她处女了",与此相反,我创造了一个过着开放生活的姑娘形象。同时,我把这节诗和我引用的"欲望"一词联系起来,没想过布莱克本人的"欲望"观,而且也可能是按《个人的体验》中所翻译的那样,理解《地狱的格言》。可是,如果没有这种错误的理解的话,我可能会失掉创作《个人的体验》的动机。奇妙的是到了现在,我认为正是由于这种误解,才把我造就成一名作家。

义幺五、六岁时,我把他放到自行车前面的椅子上,每天带他到中华烧麦馆去。我写了一个以布莱克的诗为基调的中篇《爸爸,你要去哪里?》。从下面的这段对话中,我开始在小说里把儿子的名字叫作义幺。

"风吹着他那因吃热汤面而涨红了的脸,我蹬着自行车回家,反复问他:

--义幺,热汤面和百事可乐好吃吗?

--义幺,热汤面和百事可乐好吃。儿子这么一答,我就为感到现在我们父子之间已经达到充分的沟通而满足。"在这部小说里,年轻的我和小说中的我是一位想写父亲传记的作家。"我"决定采用录音的方式打草稿。其中引用了布莱克的诗。

"Father!father!where  are  you  going?o  do  not  walk  so  fastASpeak,father,  Speak  to  your  littel  boy/Or  else  i  shall  be  lost.爸爸!爸爸!你要去哪里?啊,请不要走得那么快。请开口对我说话,爸爸,要不我就成迷路的孩子了"。我译的这首诗就是众所周知的《天真之歌》中的一节。

另外,我还从《皮克林手稿》的《理想之国》中引用了最后一节。"Father,o  father!  what  do  we  here/In  this  landof  unbelief  &  fear?  /The  landof  Dreams  is  better  far,//bove  the  light,of  the  Morning  Star.爸爸,啊,爸爸!我们在这干什么呢?在这恐怖而又没有信仰的土地上?理想之国那么遥远,在晨星的光辉里。"我这么译布莱克之后,将草稿录进录音机里,可以说在诗中"我"采用了与原诗同样的文体。"爸爸,啊,爸爸,我们在这干什么呢?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在这里做什么?在这恐怖而又没有信仰的土地上,深夜里,吃着朝鲜料理--抹了辣椒的猪蹄,喝着威士忌,录音机就像能给你送来消息的机器,你认真地面对着它,在诉说什么?理想之国那么遥远,在晨星的光辉里?"

现在我读自己30岁时写的这个中篇,再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文中的"我"和布莱克诗中所描写的孩子一样。"我"是义幺的爸爸,而他是一个孩子,我和义幺一起,像雏鸟一样,肩并肩地啼鸣,呼唤着失去的父亲。

不但在小说中,而且在评论里--我在自己的引文中写上引用布莱克这样的结构--有些东西是建立在布莱克的思想之上的。的确可以说是没有生活经验而成为作家的人迫不得已的探索。早期我就开始研究想象力,不但把它置于小说语言作用的中心地位,而且还把它引进观察现状的动机、手法中。

@奇@因此,我必须学习前辈们的想象力理论。从萨特开始,经过了几个过程,我发现了加斯顿·巴彻勒德的想象力论,我在写《小说的方法》时,我从字佐见英治译的《天空与梦想》中引用下面一段:

@书@"现在,人们还是认为想象力是构成表象的能力。然而,不必说想象力是歪曲由知觉提供的表象的能力。特别是想象力和把我们从基本的表象中解放出来,是改变表象的能力。如果没有表象的变化,没有意想不到的表象的结合,就没有想象力,就没有想象行为。如果不让你考虑眼前有或眼前没有的表象,如果不认定大量的表象出现或消失,或表象的爆发,就没有想象力。存在知觉,也存在某种知觉的回忆,熟悉的记忆、色彩和形体的习惯。对于想象力Imagination这个词,不是表象Image,而是想象的事物imaginatire这个词。  某个表象的价值可以由所想象的事物光晕的范围来衡量。借助于想象到的事物,想象力本来就是敞开的、易失的事物。在人们的印象里,想象力是将要得到的经验,而且只是新的经验。跟其他一切能力想比,想象力最能代表人的心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