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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玄麟。

没有任何的声音提示,可是她就是知道。

隐忍了一整天的泪水终于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半笑半叹气,和记忆中相同的挚爱声音。在这一瞬间,七年的时间阻隔仿佛完全不存在了。“若衣,你不会又再哭了吗?”

住:Labelledamesansmerci直译为“无情的少女”,引自诗人济慈(Keats)的一首诗名。

第七章

“老师没跟你说吗?”记忆中的男孩长成了男人,比七年前又高了一些,剪得短短的头发还原成本来的黑,宽阔的肩膀,简单的白衬衫加上牛仔裤,一点一点的改变,在在提醒了她中间分隔的时光。最大的不同,或许是额前的那道闪电般的白发,刚好是那年受伤的部位。“大三的时候,我又继续回去老师那里学画,现在偶尔还会那作品去让老师看。”

她摇摇头,爸爸什么也没有提,从她决定要去美国以后,就不曾从父母的口中听到过他的名字。

两个人肩并着肩,沿着河堤散步,低声交换这几年的生活情况,就像一般久违重逢的朋友。没有提起的,是她七年前蓄意的不告而别,和他发现真相是必然经历的愤怒和痛苦。

他搔搔头,有点害羞的笑。“所以,其实我早就知道你回来了,只是一直不敢打电话给你而已。”

不敢?不是不愿意?她迟疑着,不敢问出口。“那……现在在做什么?”

“帮出版社画画插画、设计封面,偶尔接一些电动绘画的工作,就是freelancer。”他耸耸肩,双手插入牛仔裤口袋。“根据我家那个老头的说法,只是个无业游民。”

所以,他和父亲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改善。低垂下眼。“你说还在跟爸爸雪花……为什么不朝职业那个方向走?爸爸一直说你很有天分的。”

“职业画家?”他叹口气。“我要成为职业画家太容易了。若衣,你知道吗?我大学读的是财金,那老头高兴得很,所以大三我回去跟老师学画的时候,老头不但没有阻止,还到处跟人家宣传他有个画家儿子,好像很引以为傲似的。有些画廊听到风声,就一头热的说要帮我办个人画展——”他摇头,“画展?很多前辈画了一辈子,连联展都没参加过几次,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后生小子,何德何能,竟然什么努力都不用,轻轻松松就有人主动眼帮我办个展。”

男人抬头眺望远方,嘴角犹自带着一摸冷笑。“那群白痴在意的,只是乐家二公子这个头衔,根本不是我的画。”天分“这两个子,就算写给他们看,那群自命为文化人士的蠢蛋也不会认得。既然如此,我不如让老师看我的作品就好,拿去让那群没脑袋的势利眼品头论足,只是污了我的心血而已。”

原来,那个叛逆的男孩始终没有消失,只是隐藏起来而已。复杂的感觉涌上心头,有一点点的放心,又有一点点连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悲伤。

周末午后,河堤公园里充满了孩童的笑声。不用上班的父母带着小孩在空旷的草地上奔驰,偶尔还可以看见一两个摊贩,高声叫卖冰淇淋和玩具。

“……玄麟,你不问吗?”终于鼓起勇气,她轻声提问。

身边的男人似乎僵了一下,没有说话。

连头都不敢抬起,只能等待他的回答。

过了好久,低沉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那个时候,我只是气疯了,没有想过如果我们私奔,要跟我奶奶交待的,不是那个不负责任的老头,而是我老姐。也没有真正考虑过,才十八岁的我,养尊处优惯了,有没有一技之长,根本无法自理。离家出走,只是耽误了自己的人生——耽误你的人生。更何况,那个时候我们要是真的走了,毁掉的是两个家……我家也就算了,你家人怎么办?放弃整个家庭,选择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换作我,也不可能愿意。”

真的是因为这样吗?听着他体贴的解释,她却无法就此说服自己。她的走,不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他们的家人,还有更自私的理由,那时一种没来由的、无法控制的、直觉的恐惧——但是为什么恐惧?对什么恐惧?到现在,她还是无法说出一个明白。

“我是白痴,没有考虑你的感觉。”男人看着远方的夕阳,静静的说:“说我没有生气,那是假的。我当然火得要命。”他苦笑。“为什么你宁可去找我老姐商量、宁可选择最后不告而别,也不肯跟我说清楚?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你一直在试着劝我,是我自己水泥脑袋,根本什么话也听不进去。自作自受。”

所以,他是知道的。从一开始,都是颖秋姐的安排。出国,不只是一张机票而已,住宿、找学校念书、生活的各种问题——没有颖秋姐的帮忙,只是寻常百姓的陈家,根本没有办法独立让女儿在美国停留六年之久。

但是,她不希望玄麟误会。“不……不关颖秋姐的事,是我自己决定的。玄麟,你不要误会,颖秋姐只是——只是不希望你和你父亲的关系继续恶化下去。”

低头看着认真解释的她,他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无论如何,她是仲是我姐,没什么好误会的。何况,我老姐的本事,做了她二十五年的弟弟,我比谁都清楚。若衣,你就不用替她说话了。”

“玄麟。”

“你问我为什么不问。”摇摇头,他闲闲的将话题拉回。“我想问,非常想,只要是关于你的一切,我都想知道。可是,经过这七年,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你回来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熟悉的帅气笑容,仿佛一切的阴霭都已是过眼云烟——她咬住下唇,低头不语。

“阿——若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抛下一句话,他迅速跑到远方的小贩处,似乎要买什么东西。

深吸口气,努力整理心情。终于见到玄麟,还能够和他这样,像朋友似的轻松交谈,是她这七年来连想都不敢想的事——但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心底空空的,仿佛少了什么?

贪心。她咬咬嘴唇,无奈的看着被自己抓皱的裙子。这就是原因。

“若衣。”

抬起头,背光的高大身影遮住落日,无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她愣住,瞪着他手上拿着的白色气球。

爱情的记忆浮现脑海。抓住长裙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这是我第三次同样的问题。”醇厚的声音温柔,宛如不可能实现的梦。“可以请你当我的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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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得不佩服自己。他苦笑着,移动滑鼠,修正屏幕上呈现的色彩。说什么其他的不重要?硬撑大方。

——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这么多年,连人都回到台北,没有只字片语?在她的心里,他算什么?他到底算什么?

她想过他吗?还爱着他吗?七年,分隔两地,是不是已经有其他的男人在他美丽的少女心里留下足迹?他“想”知道、想知道得要命,却碍于面子,一句也问不出来。

该死。

话说回来,七年……人事变迁,恍如梦觉黄梁,终于再见到连自己都以为已经永远失去了的少女——就算不管什么面子问题,也不可能去买这个险。

他想起七年前的七月三日,临出门前,早就等在客厅的姐姐用一贯平静的语气,告诉他若衣的决定。

他当然不信,若衣绝不会离开他的。

在约定的台北车站售票大厅,他等到七月四日凌晨。

若衣不回来了。奉乐家大小姐之命来找他的表哥,再次斩钉截铁的点明这个残酷的事实。

第二次,深爱的人弃他而去。

他抓狂了,当场跟表哥干起架来。乐离不知花了多少力气,才将这完全陷入歇斯底里状态的筱表弟丢上那台银色的保时捷,带回一度逃离的乐园。

两个半月以后,他进入台大,成了表哥的学弟。

很长一段时间,他谁都不能原谅:父亲、姐姐、若衣、仲麒、奶奶、表哥、老师——甚至是已经和父亲分居的母亲,只因为她曾试图想要开导这个执迷不悟的儿子。

是他们对不起他,使他们对不起他……

大二那年生日,他二十岁。一个人躲在乐屋,干掉了一整箱的台湾啤酒,旁边放着的是仲麒从美国寄回来的信,还有三年前她第一次给他的那条围巾。一个人,哭了个唏哩哗啦——现在想起来,自己都觉得丢脸。

哭累了,呆呆的望着从天窗上透下来的月光,照亮满屋的水银,然后,他放弃了。

不管换再多的女朋友,也不可能取代他的少女。

十五岁那年秋天,他失去了仲麒,另一个自己。就在同一个时间,他遇到若衣。像月光一样温柔的少女,慢慢填满心里的空洞。他的若衣,永远在他的身边的若衣。到最后,还是离他远去。

或许,就是这样吧。他爱的人,注定不会留在他的身边。

——是他的错吗?他的错吧?所以,他们才同样选择了离开。

无论如何,他不想再经理这样的痛苦,或者应该说,他也没有办法再付出同样的感情了。

那一天开始,他没有再踏进乐屋一步。

退伍以后,他离开家,搬进现在住的地方,正好是仲麒回国的时候。

又经过两个月,他从老师那里知道若衣要回国的消息,一股强烈的愤怒猛然冲上心头——那时他不知道,自己有多恨她,那个弃他而去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