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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对,黄金面具可以随主人的意愿变幻成各种的武器,尤其是当我戴上它是,手中会产生它的衍生物,此时不论是武技还是魔法都能超水平发挥。而且它是存放在我的身体里,任何人都无法偷走。”

“死神的话你别忘了。”长天道。

“我知道。我其实也感觉有点不妥,每每戴上面具,心里就有一股不属于我的冲劲。”

“不过,你的刀法该不会是一戴上黄金面具就自动学会的吧!”俊才道。

“白痴,这可是我的家传刀法,我打七岁起就日夜练习,才有今天的成果。”

“家传刀法。”俊才似乎很感兴趣。

“除非你是我的家人,要不然少打它的主意。”

接着俊才开始软磨硬泡要秋水把秘笈给他,俊才虽然看上去痞痞的但是对于可以提高自己实力让龙吟刀开口的机会,他是不用轻易放弃的。但是对象是自家的不外传刀法,秋水严防死守。

“不过幸好我不是魔法师,要不然有两个全系魔法师在身边,我这心里啊,肯定不是滋味。”

“对了,长天你的傀儡术怎么样了,说说。”

“我还没有研究好,等明白了再说。倒是你,你面具的秘密不要随便跟外人说。另外在人前尽量不要泄露你的全系魔法师的身份。”长天早就看出秋水对人的提防之心全无,以免他日后吃亏,才出言提醒。而且在他看来,迷一样的敌人是最棘手的,要让自己无敌首先就要把自己变成这样的人。

“为什么呀!”

“从古至今只出现了你一个全系魔法师,我这个还是个未知之数。试想那位魔导师费尽一生心血就是要成为一个全系魔法师,那么其他的高手中难道就没有这样的人吗?我有预感,在你的实力未达到能够跟魔导师想抗衡之前最好不要轻易透露你自己的身份,以防不测。现在在人前尽量只使用你最擅长的那一系,同时其他系的也不可以懈怠。”

“我最擅长的……现在除了空间系的达到魔导士前期,其他的都还停留在魔法师的程度,这样看来就是空间魔法了。”

秋水站直说道:“大家好,我是空间魔导士白秋水,不,是空间魔法师,要低调,低调。”

“到了光明学院之后你有什么打算,是留在那里学习吗?”

“我想……我想自己建立一个山庄。人不要很多,不会魔法武技也没有关系,只会弹琴写字也行,但是他们都必须很强。凡是我爱的人都要让他们住进去,我会保护他们。”

“要不,你们来当我的副庄主吧!”

“你出多少钱给我?”俊才问。

“钱?”秋水不记得自己的护院叔叔们曾经向爹爹要过钱。

“没钱啊!没钱你怎么盖的山庄?没钱你怎么请得动那么多的人帮你保护你的亲人?什么山庄的,等你有了钱以后在说。”

当夜,众人睡下。

“谁,是谁,别装神弄鬼的,给我出来。”

幽暗的山林,只有夜风在游荡。

耳边,回响的又是阴森暴掳的狂笑,挥之不去。

恶魔咆哮着欲冲出心牢。

难道你当真可以噬魂?

当晚,秋水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

死神宫殿,无昼夜之分,无四季之别。

黝黑的河流从眼前流淌而过,河上,每一艘白纸船都载着一截红色蜡烛,散发红光。

“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是一个生命。生命之初,火苗细小,都要小心呵护。然后火苗越燃越旺,自以为有毁天灭地的能力可以燃尽一切,一味的索取更加耀眼的光辉。不知,知足者方能长乐,淡泊者亦能彰显生命之光,不知节制者只能自食其果,最后油尽灯枯时,万物归零。”手掌中的一截蜡烛随死神所说而变短,直到全部熄灭只剩灯芯。

死神用另一只手拿起灯芯:“这便是人的灵魂,一根彷徨无助的灯芯,失去依附,灵魂就开始游荡。人们都说死神扼杀生命,殊不知是生命自己燃烧殆尽,我们不过是在为灵魂找到归宿。死亡之所以恐惧就在于归宿感,我们要安抚每一个幽灵,为他们再找到依托。生命之可贵,没有人会比我们更懂;灵魂之脆弱,没有人会比我们更怜惜。”

“每一个生命的诞生都是经历重重波折,对待生命你要学会珍惜和尊重。在那边有只母狗难产,我要你为它接生。这生命是诞生还是死亡,全取决于你的双手。”

低声的哀叫,颤抖的身躯,带血的狗崽。

原来生命如此渺小。

一场战斗结束,男孩的手上捧着崭新的生命,小心翼翼。

青绿的叶子上挂着晨露,露水晶莹透彻,像婴儿脸上的泪珠,都是生命的印迹。

苍天大树下是腐烂的枯枝败叶,发黄发黑枯槁褶皱,是一张张老人的脸,那是生命的另一端。

秋水从空间戒中取出一本书扔给俊才。

俊才一看,封面上写着《白氏》

“秘笈共三册,其他两册我到时候给你。”

“你昨晚不是说死也不给吗?怎么,你现在死啦!”

“给你就给你,哪来那么多废话。以后它就靠你发扬光大了。”

“这包在我身上。”俊才拍拍胸脯道。

秋水心想:爹爹您别怪我。传给他总比在我手中没落要好。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

第十二章  宿敌

时至盛夏,太阳最毒。根据秋水昨晚的苦心研究,从这里到光明学院还要至少五天的路程,换言之,要在太阳下暴晒五天。于是,秋水大胆提议再用一次大挪移。

“移吧移吧!移错了地方有什么打架的活全由你包了,最好再有像上次一样捡宝贝的好事。”俊才非常不负责任的讲道。

“这次应该不勉强吧!”长天小心询问道。

“不勉强。”

“有几成把握?”

“八成。”秋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欧宣国城市汴州的道路上出现三男一女孩。臭气冲天,浑身肮脏不堪,衣服上头发上脸上都是污泥,路人避之唯恐不及。

“白秋水,我要杀了你。”俊才在路人的鄙视目光中爆发了。

“俊才,你冷静点,万事好商量。”秋水躲在长天的身后讲道。

“我先宰了你,再和你的尸体好好商量怎么把你大卸八块。”

“我也不想的,我怎么会知道这次会刚好挪移到臭水沟里的。”秋水万分委屈。

“好了,俊才你现在杀了他也无济于事,还是赶紧找间客栈,梳洗一下。”

四人一进全城最大的客栈,所有人都皱起眉头,捂住口鼻,更有甚者干脆结账走人。

“老板,要四间上房住一天。算了还是要三间,星儿太小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会不习惯。”

“客官,您的房间在西厢,请先付钱,三个金币。”

十个铜币=一个银币,十个银币=一个金币,百个金币=一个紫金币。

老板对这衣冠不整的四人没有好感,但生意送上门又不能往外赶,更何况他们要的还是上房。老板盯着他们三人,三人中没有一人做掏钱的动作。

“喂,秋水,叫你付钱呢!”俊才对压根没有付钱意识的秋水发号施令。

“你昨晚不是已经知道我没钱的吗?”

俊才一听傻眼,转而用一副痞子相看着长天。

“看我也没用,之前一路上我的盘缠已经被你挥霍光了。没钱。”

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那……秋水你总该有魔法晶石什么的吧!拿出来,应急。”

魔法晶石具有提高魔法师实力,摆设空间结界等作用,是魔法师必不可少的东西。在市面上一课普通的晶石就足够让他们四人在这家店里舒舒服服的住上一个月。

老板一听有魔法晶石,眼冒金光。

秋水正要拿时,长天阻止:“别拿,我相信某人的身上肯定还有钱。”说着就在俊才的身上一阵狂摸。

“你干嘛!我身上没钱,真没……”

长天从俊才衣袖中摸出一把,有银币,金币,更有两枚紫金币。

“这可是我的家底,你可不能这样。”

“老板,这三个是付房钱,这两个是让您帮我们买几件衣服。”长天大方地把钱给了老板。

“买几件衣服,要得了两个金币吗?你真是不花自己钱,不心疼。”还特别加重了心疼二字的音。

“这不都是跟你学的。”长天笑道。

此时,星儿用力扯了扯秋水的衣袖,指着客栈大厅的另一侧。

秋水见了,用手肘捅了一下长天说:“这是不是叫做调戏良家妇女?”

长天点点头。

“那……那个男人是不是叫做淫贼?”秋水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厅内所有人都听到。

俊才插嘴道:“你不是在山上长大,怎么也会知道这些?”

“我爹爹的书房里有很多书,我书上看到的。”

“原来淫贼这么出名,都上书啦!”

“可不就是喽!”

他两调侃的正开心,可有人不乐意了。

“本人倾慕云歌小姐,想与小姐互进感情,绝无轻薄之意,两位公子不知道实情,还是闭上嘴的好,以免惹来不妄之灾。”

此人和长天一般身高,相貌竟可以和长天平分秋色,手摇一把纸扇,长得还算是风流倜傥。再看这云歌小姐,衣着华丽看来是大家闺秀。也是国色天香之色,沉鱼落雁之貌,闭月羞花之容,更可贵的是断然拒绝这帅淫贼的追求而无丝毫畏惧,不似一般千金小姐的娇气,难怪这淫贼如此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