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地上还散落着三四个烟头和几处斑驳的烟灰,他分明已经在楼下站了好一会儿了,结果她来了,他却这么快就要离开。

她看得分明,于是站着不动,“其实你来之前可以先给我打个电话。”

“我丢过一次手机,连同很多以前同学的电话号码一起没了。”那双琥珀色的眸子直视着她,似乎并不像是在说谎,可是聂乐言却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失去了所有的语言,又或许失去的只是勇气和气力,她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她这些年一直没有换掉手机号码,那短短的十一字数字从大学一年级一直用到现在,更多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执着。其实工作之后也认识了好几个在移动上班的客户,他们手上有许多很好记的号码,数字又吉利,她有机会换,却始终没有换。

那年在海边,她曾经对自己说,要记掉过去重新开始,于是真的就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再轻易踏入程浩的生活圈,也因此真的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她从没对谁说起过,那是件多么艰难的事。因为明明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她却再也不能见他,再也见不到他,就连听一听他的声音都不可以。

那样爱一个人,却又要想方设法阻止自己再去爱他。她就困在那方泥沼里,既然爬不上来,唯一能做的也只是不要令自己越陷越深。

可是到底还是固执地保留了原来的那个号码。

直到今天才知道自己究竟在期待着什么,也是直到今天才终于肯承认,那份天真的期待落空了。

她阻止了自己这么多年,却又偏偏等了这么多年。

多么可笑的矛盾。

最后程浩将手机递给她,说:“再输一次吧。”依稀记得多年前,也是她亲手将自己的号码输进他的手机里。

这一次她却没有接,只说:“还是以前那个。”

他似乎愣了一下,“我以为你早换过了。”

“没有。”她冷得再度瑟缩了一下,似乎终于受不了了想要离开,“我上楼了,有空再联系好么?”

“好。”

他点头,深深地看她一眼,转身走远。

她也在同一时刻转过身,匆匆踏上几阶楼梯,脚步很快,仿佛急于奔上楼去。结果几乎已经快要到二楼了,却又陡然顿住。感应灯次第亮起,聂乐言看着自己的影子定格在那小小的一方地上,似乎犹豫徘徊了许久,却最终还是原路返回。

她重新站回到楼梯口,还来得及看得见那道背影。

和当年一样,程浩走路的速度一向都不快,此时他只是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明明夜里已经这么冷,张开嘴巴就能呼出大团大团的白汽,可他仍旧不紧不慢,仿佛步履悠闲。他沿着花圃,头顶一溜的灯光洒下来,他就在这整排的路灯下离开。

她冷得发颤,上下牙关都在轻轻打架,却还是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慢慢的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而上一次这样看着他的背影,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就要忘记。

[二十六]

上一次这样看着他的背影,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就要忘记。

其实大学毕业之后,她是真的曾经想要让这个男生在自己的生活里彻底消失掉,尽管心里也会难受,但她还是尽量开心地过着新鲜的研究生生活。

她尽量不去想他,尽量忘记他。

恰好当时的导师是位在专业圈内十分有声望的老教授,虽然年纪不饶人,可是平时却极喜欢与年轻人打交道,于是常常带着一众弟子出席各式各样的活动。聂乐言也因此认识了不少人,其中倒也不乏追求者,有的甚至才匆匆见过一面,便开始对她表示好感。

后来她还真的与一位苦追她的研三师兄谈了两个月的恋爱,以闪电的速度开始,却又以闪电的速度结束,最后两个人丝毫不伤筋动骨地说了拜拜,很友好地分手。

到底还是做不到。

她满以为在经历了程浩之后,还可以再找到一个适合的人,毕竟世界这么大,生活这么丰富,而她往后的日子还有这么长。

可是,直到试过之后才知道竟是那样难。对方明明细心体贴,将她宠得不得了,平时就连一壶开水都舍不得让她拎,然而她却并不觉得幸福。

只是感动,并没有幸福的感觉,她靠在那位师兄的肩上,不会怦然心动,更没有奢望过天长地久。

幸好师兄的性格也很洒脱,又或许是知道她无法真正爱上他,在分手的时候只是说:“以后有困难还可以来找我,就当作是哥哥也不错。”

于是她又恢复单身,然后这种状况又持续了小半年,才遇见江煜枫。

那是导师的一场寿宴,因为桃李满天下的缘故,所以当时的场面极其热闹,不仅是导师的亲朋好友,还有很多过去的学生都千里迢迢特意赶回来参加生日宴会。

江煜枫是座上宾,被安排坐在主桌。

其实直到今日聂乐言仍旧想不通,他既不是导师的得意门生,又不是设计界德高望重的同行,就那样一个天天和金钱打交道的、混身上下充满了铜臭味的不折不扣的奸商,居然也会有如此待遇。不过当时她可不知道江煜枫的身份,只是另一位在场的女同学一个劲地扯着她的袖子,那语气激动得如同发现了新大陆:“快看,超级大帅哥啊!”

主要是因为那个女生一向以“超级”二字作为口头禅,所以当时聂乐言先悠悠哉哉地喝了口饮料,然后才顺着对方的指点很不以为然地望过去。

她后来暗想,或许正是自己那个时候太不以为然了,因此当终于看清江煜枫的时候,才难免不大不小地惊艳了一把。

她从未见过哪个男人会有那样一双乌沉深秀的眼睛,明明深得如同一泓潭水,却又仿佛带着无限风情。

他们隔得并不远,大约只有两张桌子的距离。当时他正站起来向导师敬酒,一只手虚虚压在身前的领带上,另一只手端着一只小小的酒杯。可是宴会厅里人声热闹嘈杂,只能看见他的嘴唇在动,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想来也就是一般祝贺的客套话,谁知竟然引得导师乐呵呵地大笑出来,然后一口气喝掉了自己杯中的白酒。导师一向不胜酒力,此举算是给足了面子。

同学问:“这人是谁?你认不认得他?”

聂乐言摇头。

那女生又说:“真奇怪,那份宾客名单还是咱们准备的呢,怎么倒对此人完全没有印象?”

“或许是后来加的吧,又或许是临时过来参加,根本就没在名单上。谁知道呢。”将自己面前的饮料换成啤酒,聂乐言起身招呼同桌的同学,“差不多也该轮到我们过去敬一下了,走吧。”

谁知生日宴会结束之后,她与同学们各自散开,结果却在两百来米开外的路口再次看见江煜枫。

那天同样冷得要命,恰逢数十年不遇的强冷空气南袭,气温骤降十多度,偏偏那么巧,聂乐言前一天才刚去理发店换了个发型,将之前及腰的长发干脆利落地剪了大半,如今发尾只堪堪扫到肩部,清汤挂面,只觉得冷风嗖嗖地拂过来。

她正在路口犹豫着该往哪个方向走,结果江煜枫开着的高级跑车在面前停下来,他问她:“要不要顺路载你一程?”

聂乐言觉得很是惊奇:“我们认识吗?”

“你不是许教授的学生?”他反问,一边摘下架在鼻梁上的墨镜,朝她露出些许轻微的笑意。

这样的情景有些熟悉。

其实过去也曾有个家境不错的男生追求她,公然开着好车在校园里招摇过市,几乎每隔两三天便差人送束玫瑰到女生宿舍,令聂乐言不堪其扰。而最为要命的是,那人品行大概很有问题,追求不成之后,不但转眼就找了另一个女生当女朋友,甚至还四处传出有关她的不实流言,无端引来许多八卦和麻烦。因此,聂乐言心中对这类人十分不屑,而大概也就是从江煜枫停下车来的那一刻起,她便在心中认定了此人是个换女朋友快过换衣服的花花公子——穿得人模人样又开着极为拉风的跑车;明明没有太阳,却偏要带副墨镜装酷;而且……他似乎正在和她搭讪?

倘若不是整天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又哪会有这等闲情和工夫,竟然将车停在路边甘当活雷锋?

虽然在宴会上的第一印象确实不错,但或许是出于一刹那的直觉,聂乐言还是决定少和这人接触为妙。

于是她婉拒:“不用麻烦了。”想了想又礼貌地说:“谢谢。”

由于一向是畏寒体质,如今站在这里只是说一会儿话的工夫,她便已经开始觉得冷得够呛,一张脸倒映在车窗玻璃上,似乎被冻得有些发白,可是气色却很好,那双眼睛愈加显得乌黑发亮。在那一瞬间,聂乐言觉得车里的那个男人仿佛极快地将她打量了一番,又或许只是错觉罢了,因为他的眼神自始至终都在与她对视,坦坦荡荡,只有目光深得像海一般,轻笑一声道:“不用客气。你是许老的学生,我和他也认识了很多年,趁着有空带你一程又有什么关系。”这样自然而又充分的理由,好像她再拒绝,那倒是她矫情了。

聂乐言站在路边不作声。

其实她只是想起平常无聊时看过的那些言情小说,里面多金又英俊的男主角们是如何被灰姑娘给吸引住的。似乎这类男人都有个通性,那就是——你越不搭理他,越要和他对着干,他反而越稀罕你。

看这些书的时候,大家也会稍作交流,于是秦少珍便得出过一个十分精辟的总结——吊上金龟婿的两大要素:视金钱如粪土;视金龟婿如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