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走了,既然不走了,那么吴珍芍要和吴府中的女人们套近乎拉关系,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别看吴珍芍年纪小,大家族里的女人们的生存方式,她懂的比杨曼这个半路穿越来的只多不少。不过杨曼也不差,她毕竟年纪大了不少,而且两世为人,在经验方面更是强过许多,很多事情即使她不知道原委,细细一想也能猜出八九。

吴珍芍见她答应了,忍不住流露出喜悦的神色,道:“大嫂子样样都好,妹妹一时半会儿哪里能学得完,只求大嫂子捡最拿手的,教妹妹一二分便也够了。”

“九妹妹这张嘴可够甜的……”杨曼失笑,心道我最拿手的是做大型项目设计,当初可不是连赶四个大项目给活活累死的,这可不是你学得来的。想是这样想,当然不可能跟吴珍芍这么说,想了一会儿才道,“我最拿手的便是做药膳,|Qī|shu|ωang|尤其是冬日进补的膳食,眼下学这个也正是时候,九妹妹你得了空,便让使女来招呼一声,咱们也不往别处去,就在这对雨阁里现学现卖如何?”

“一切都听嫂子的安排。”

目的达到了,吴珍芍也放松了少许,两只手终于不再绞帕子了,就连吴密也趁人不注意偷偷拿了一块桂花糖放到嘴里含着。

杨曼倒是替她松了一口气,再绞下去,这位九姑娘的帕子就要被绞碎了,要知道,古代的布料质量实在不怎么过关。

看到杨曼的眼神在自己的帕子上扫过去,吴珍芍又有些紧张了,怕她再绞帕子,杨曼连忙转过话题,问起苏州的风土人情。

这次问到点子上了,吴珍芍自小长在苏州,说起那人间天堂,还没有长开的小脸蛋上隐隐便有一层光彩。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了快半个时辰,杨曼才精神一振,她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柳永到苏州了。

如果这个时候有测电笔,笔尖往杨曼身上一沾,绝对瞬间闪亮,她全身上下都弥漫着因激动而产生的电流火花。

宋代词坛最大的倒霉蛋

柳永是谁,全中国人都知道,除非他没有上过学,或者上学没好好听讲,柳永的词和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人的诗一样,都是语文课上必学课目,与他有同等地位的词人还有李煜、苏轼、李清照等,李煜不能算是宋代人,虽然他是宋朝建立以后才死的,苏轼是感动了整个十三世纪的亚洲的千古词人,李清照是中国第一女词人,而柳永的功绩在于,他是宋词中的婉约派的奠基人之一,另一位奠基人就是李煜,而李清照又将婉约词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