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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真人一个个粉妆玉琢,即使五官不突出,身材也高大硕健,都有资格选美腿皇后。”

我笑,“给你你选谁?”

答案自然是:“陶陶。”

有位专栏作者说陶陶特别亲善大方,说话极有纹路。

她?

我茫然,难道陶陶遇风而长,一接触社会就成熟?

我回华之杰办公。

宽大的绘图室只有我一个人,小厮替我做一大杯牛奶咖啡,我慢吞吞地琢磨酒店床单的质素。

室内光线很柔和,叶成秋说的,如今很多中年女人当权,务必使她们在办公室内觉得舒适,千万勿令她们担心光线使皱纹显露。

“之俊。”

我在旋转椅上回身。

是英念智的妻子,她居然摸上门来。

我忍不住露出戒备及厌恶的神色,这个女人对丈夫愚忠,很难应付。

“工作环境真好,之俊,你真能干。”

她一直捧我,不外是要争取我好感。

我不出声。

她耸耸肩,“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自己坐下来。

她忽然看到我放在案头的照片。

“是陶陶?”她取起看,“啊,这么大这么漂亮,是的,是该让念智痛苦后悔,他没有尽责任,他……”

“看,英太太,我正在忙。”我逐客。

她放下相架。

她握着双手,指节很大很粗,二十年家务下来,一双手就是这个样子。我发觉她脸上搽的粉比皮肤颜色浅一号,像浮在半空,没有接触,在超级市场架子上买化妆品往往有此弊端。

“有秋意了。”她尚无离去之意。

我放下铅笔,“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说:“这次念智回来,是应大学礼聘,当一年客座。”

“啊,大把时间与我争陶陶,可是这意思?”

“之俊,念智并不失礼陶陶呀,他有正当职业,拿美国护照,我们在彼邦有花园洋房,两部汽车,陶陶要是愿意,可以立刻由我们办理升学手续。”

我尽量冷静,“陶陶不需要这些。”

“你问过她吗?”

“她的大学学费,我早给她筹下,她不爱去西部小镇垦荒,要去,将来会到蒙古利亚去。”

“你真浅见,之俊,孩子总得趁现在送出去,否则她会怨你。”

我站起来,“英太太,我送你出去,我看你是忘记电梯在哪儿了。”

我自高凳上跳下,为她推开绘图室大门。

“之俊,把她交给念智,她便可以享现成的福,我们在美国什么都有。”

是,什么都有,去污粉、抽水马桶、阳光、新奇士、跳蚤、十三点。

“英太太,你有完没完?”我都几乎声泪俱下。

她惋惜地看着我,一副“朽木不可雕也”之表情,终于不得不离开。

她应该在花旗国旅游协会当主席。

我吁出一口气,点上一枝薄荷烟,喝口咖啡。

“妈妈。”

“咦,陶陶,你怎么来了。”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穿件利工民线衫,工人裤,长发挑出一角,用七彩橡筋扎着条辫子。

身后跟着个小姑娘,一看就知道是记者,打扮朴素,相机布袋。

我表情转得挺快,马上替她们叫饮料,一边问:“陶陶,不是不让你们接见记者吗?”

“没有关系,”陶陶机智地说,“这位钟姐姐会把访问写得似路边社消息一样。”

我张大嘴,啊,陶陶这么滑头。

钟小姐像是对我产生莫大兴趣,“杨太太,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陶陶笑着更正,“我母亲是杨小姐。”

记者问:“可否让我拍张照片?”

“不不不,”我害怕,“我不惯。”

“妈妈。”陶陶恳求,“没关系,生活照。”

陶陶已经用手搭住我肩膀,把咖啡杯搁我手中,逗我说话,“看我这里,妈妈,别紧张。”

我把脸侧向她那边,说时迟那时快,钟小姐按下快门,拍了十余二十张照片。

陶陶完全是个机会主义者,精灵地卖乖,“谢谢钟姐姐,妈妈,钟姐姐对我最好最好。”

她比我还在行呢。

记者问:“你是杨陶的提名人?”

“不是。”

“你不赞成?”

“不,我当然赞成,但我没有提名陶陶。”

“谁是她的提名人?”

这不是访问吗,将来都会黑字白纸地出现在刊物上,供全市市民传阅,我犹疑起来。

“听说是叶成秋是不是?”

这是事实,我只得说:“是。”


钟小姐追问下去:“府上同叶先生有什么关系?”

陶陶抢着说:“我们两家一直是朋友。”

“华之杰公司是叶氏的产业?”钟小姐又问。

我连忙说:“不如谈谈陶陶本人,好不好?”

“身为杨陶的母亲,你认为她是不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我禁不住看着陶陶笑,“漂亮倒说不上,但很少有人穿几块钱一件的T恤在清晨七时看上去如她那么精神。”

钟小姐也笑,“这句话可圈可点。”

陶陶拖着我的手,“妈妈,我们先走一步。”

钟小姐说:“再让我拍几张独家照片。”

陶陶做出为难的样子来,“拍多了要起疑心的。”

那个钟小姐也很明白,笑笑地收好相机。

陶陶与她似一阵风似地卷走。

没想到陶陶这么会应对,这么会讨人欢喜,这么人小鬼大。

我可以放心了。

坐在高凳上,我惊喜交集。

我脱身了,我终于自由,陶陶已能够单独生存,不再需要我一寸一寸地呵护,做母亲的职责暂告一段落,十多年来的担子卸下,现在我有大把时间,我连忙找来面镜子,照住面孔:还不太老,还没有双下巴,眼袋尚不太显,头发也乌亮。

这可以是一个新的开始,我要趁此良机做回我自己,让我想,我是在什么地方放下我自己的?现在可以拾回来,接驳住,做下去。

我还在盛年,著名的花花公子也被我吸引,事情还不太坏,每朵乌云都镶有银边,陶陶长大后固然要离我而去,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让我想,我至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兴奋地取出胭脂盒子,打开来,用手指抹上颜色,往颊上敷,橘黄色已经过时,听说现在流行玫瑰紫,要记得去买。

十六七岁的时候,我最大的梦想是随国家地理杂志协会私奔,去到无边无涯的天之尖,海之角,追求浪漫的科学家,与他们潜至海洋至深处与水母共舞,或是去到戈壁,黄沙遍野,找寻失落的文明,还有在北冰洋依偎观察幻彩之极光……

我也曾是个富幻想的孩子,然而刹那芳华,红颜转眼老,壮志被生活消耗殆尽,如今我“成熟”了,做着一切合规格的事,不再叫父母担心,旁人点头称善,认为我终于修成正果,但我心寂寞啊!

现在我已经没有身份,我又不是人妻,母亲与陶陶几次三番嘱我少管闲事,我爱做什么就可以再做什么,大把自由。

可怜已受束缚太久,一时不知如何利用机会。慢慢来,我放下镜子,之俊,我同我自己说:慢慢来,莫心焦。

我伸个大大的懒腰,深呼吸,坐下来,拾回铅笔。

我的顿悟在这一刹那。

我与陶陶的照片及访问不久就出现在杂志上。

母亲最兴奋,全剪下来,贴在纸簿上。

她已经为陶陶储满两大本。

陶陶最近一到家就争取睡眠,像只粉红色小猪,缠着毛巾被,打雷都不醒,睡姿可爱,令我忍不住尚要紧紧搂住她深吻。

母亲说:“你表现大佳,与陶陶很合作。”

“我看开了,我总得支持她,”我放下剪贴簿,“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一定要读大学,文凭也不一定万岁,最要紧是她开心。”

“哟,怎么忽然这么通情达理?”

我指指脑袋,“想破头才得道的。反正读书是唯一在年老时做更能获得赞赏的事,与其临老出风头、谈恋爱,不如趁年轻做妥,老了可以大大方方,舒舒服服进学堂。”

“现在流行什么都倒过来做。”母亲说,“先结婚生子,再专心事业,最后才进修,有什么不好?没有法律限死事事要顺序。”

陶陶忽儿自沙发跃起,哈哈大笑,一边拍手,“好了好了,妈妈终于站到我这边来了。”

我啼笑皆非。

陶陶进行决赛那夜,我那张票子作废,我没有出席。

父亲进医院再度接受检查,发觉癌细胞扩散到肝部。医生说:他尚有六个月。

我受过度震荡,双手抓紧病床的铁柱,眼看指节用力过度而发白,魂魄悠悠离身躯而去,默然飞返苍白的童年。

阿一催我:“叫爸爸。”

我总不肯叫。那个发蜡惊人的香的男人,并不与我们同住,他是我父亲?

小学二年级作文,在日记一则中我这样写:“每星期天,我由一姐带着去看父亲,父亲住在北角,需要乘车二十分钟。”被作文老师讥为无稽。

也难怪,那时不作兴离婚。

当全班得悉我不与父亲同住的时候,年幼的我颇受歧视,同学都不肯与那身世奇突的上海妹玩耍,我被处于孤立状态,恨父亲,也恨母亲。

在病床上,父亲接受注射后昏睡,表情有点痛苦,枕头上仍然散发那股熟悉的香味,十多岁时我一闻到便会缩鼻子皱眉头。

他仍是我父亲,无论怎么样,他还是我父亲。